【篇一: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一首岁月的歌,一杯浓浓的酒,一幅优美的画卷,一个平淡无奇的人生,余华追求的,只不过是一个长度。在他的笔下,许三观的世界很简单,没有那么多的名利,没有那么多的纠纷,一个人,一辈子。
许三观卖血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只不过是偶遇他人卖血后能够神气地点炒猪肝和热黄酒觉得很体面,加之二叔的封建思想,使他走上了这条路,他没有想到,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一生。
许三观与许玉兰的结合完全来自于许三观第一次卖血的钱被许玉兰的父亲尽数收下,他的父亲认为许三观相比何小勇来说身体更硬朗,因为在许三观当时的世界里,所有人都认为,如果不能卖血,那么身体就是有问题的,在这种环境下,许三观自然而然就是许玉兰父亲眼中女婿的最佳人选。在第一次的卖血故事中,其实包含了作者余华对当时社会的封建以及人们愚昧无知的讽刺与批判。
在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过程中,我一直认为许三观是善良的。在全书中,许三观有三个儿子,但是直到一乐九岁时许三观才发现一乐不是他的儿子,一乐的出生完全是由于婚前何小勇与许玉兰的一次意外。许三观很生气,可他从未迁怒于一乐,甚至对一乐比其他两个孩子都要好,因为他懂得孩子是无辜的。何小勇的死是全书中的一个亮点,在当时,死后必须由儿子“叫魂”,但何小勇的妻子只和他有两个女儿,当何小勇的妻子跪在地上求一乐时,年仅十三岁一乐的态度让我非常诧异:“我不去,我只有许三观一个爹,你们这些年来不让我喊何小勇一句爹,何小勇也不认我,现在他死了,和我也没啥关系。”看到这里时我潸然泪下,人人都说血浓于水,可是真心才能换真情啊,有很多人说一乐冷漠,我却为他和许三观的父子情所折服。许三观同样也没有落井下石,他劝服了一乐,不为别的,只是因为善良是一种本能。
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不再是因为家里没有米没有钱,也不再是因为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没有病,他只是想吃猪肝,想喝黄酒,但是他的血医院不要了,他太年迈了。许三观一边走一边哭,其实我认为,许三观是过穷日子过惯了,他下意识地感觉如果想吃猪肝喝黄酒,必须要在卖血之后,因为这样他才不会太心疼他的钱,所以,当许玉兰看到痛哭流涕的许三观时,她轻声抚慰许三观,像安慰孩子那样,搀扶着许三观走向酒店。年轻时的轰轰烈烈分分合合,让他们在老了以后珍惜彼此,不离不弃,生死相依。
是啊,这就是许三观的一生,他没有对未来有任何企盼与奢求,他也不曾对自己当下的生活有任何不满和抗争,他只是从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是一个丈夫,他是一个女婿,他也是一个父亲,他是一家人的支柱,生活早已剥夺了他思考的权利,岁月也已经把他的情感和心酸灌在江河之中。但,这就是生活,无奈却又不得不面对的生活。
【篇二:可爱的二公主】
二公主也有极其可爱的地方,她体贴父母,会在父母工作很累时,为他们端上一杯沁人心脾的热茶;她理解奶奶的辛苦,有空时就到奶奶的农场帮助奶奶饲养动物,或者与奶奶一起,赶着小动物到野外觅食。到了草原,两人开心地坐在柔软的草地上,看着小动物快乐地吃草,心里非常高兴。这时,二公主总会为劳累的奶奶捶捶背,奶奶总是笑呵呵的,有好东西时就留些给二公主吃。
爸爸知道二公主天真可爱,常常逗她说:“我的二公主,你要吃多少饭呢?”二公主就会一本正经地答道:“二多。”惹得大家都哈哈大笑。二公主头脑机灵,学东西学得很快,很小就学会了骑着比她还高的自行车。面对他人的赞许,她总会自豪地笑了笑。
一天,妻子与丈夫带着大公主、二公主来到外婆家。外婆见女儿和女婿来,便拿出了自己平时舍不得花的钞票,携女儿一起上市场买了许许多多美味的食物来请女婿。妻子的娘家有“迎老爷”的风俗,那天正巧碰上“迎老爷”,外婆就让大公主、二公主自己在自家商店里挑选一种“玩具”,大公主挑了一个雪糕球,二公主选了一个yoyo球。接着,她们便在外婆的带领下,兴高采烈地出来外面凑热闹。外面热闹非凡,看的人熙熙攘攘,到处人山人海的。一不留神,二公主的球掉到了地上,很快消失在人群中,急得二公主团团转,赶忙要跑去找,被在一旁的外婆阻止了:“球不见了没关系,回家我买一大串葡萄给你吃!”
【篇三:世说新语读后感】
地位不同,有不同的气质;时代不同,有不同的性格。谁知,即使时代、地位甚至处境都相同,气质与性格也会截然不同呢?
《世说新语》中的人各有特点,他们的处世风格颇为迥异,形成了一组又一组鲜明的对比。
镇定与慌乱只在危急时刻真正显现出来。王徽之、王献之从起火的房子中逃出,王徽之像打了败仗的兵,鞋也不穿,一个劲地往外冲;王献之则神态自若,他从容穿鞋,让仆人扶他出去。虽然我们明知慌乱只会使事情越变越糟,但我们在危险的境地,又能有多少次像王献之那样从容不迫?
是伪装就终会被撕破,丑恶的事物总有现出原形的一天。华歆、王朗乘船逃难,途中有人向他们求助,王朗不假思索地答应下来,贼人追至,却又欲丢弃;华歆一开始不愿意,后来反而不肯丢弃,他们一前一后的态度,引人深思。时间会见证人的优劣,处境的改变会撕掉人的伪装。为人要讲诚信,做事要有始终。除非不答应,要么不做,既然已经有了选择,不管过程多么危险、结局多么难测,我们都不能轻易改变。
不随波逐流,往往带来出人意料的惊喜。人们挑女婿一般都注重仪表,要博学多才的。而准女婿们也会精心打扮自己,就像快要出嫁的新娘。但奇人多出的魏晋时期,还真有人逆流而行。有一个大人去王家提亲,到了公子聚集的地方,一看,个个都打扮得漂亮往那一站,像在展示商品。这时,一个人便显得非常打眼。他的衣服敞开着,正躺在东边的床上,犹如处于无人之地。这位大人呢?一下便挑中了他。后来一打听,才知道此人就是王羲之。“东床快婿”便传为美谈。佳话是佳话,这种做事全凭自己兴致的态度,我们难论其好坏。因为,不羁的王羲之也得碰到这位放旷的“大人”才行。但这也正提醒我们,走别人没有走过的路才更容易留下脚印。你想要“惊喜”吗?来吧,打破常规!
相同的时期,不同的性格,为人处世亦不相同。我在魏晋人士的风流中收获很多。
【篇四:活着就有希望——读《活着》有感】
其实作者只是在静静地诉说着什么,却荡气回肠。在读《活着》这本书前,了解过写作背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眼光看待世界”。通过《活着》作者想告诉我们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主人公徐福贵的一生是很悲惨的,但同时他又是坚强的,说实话,我非常佩服他。在饱受各种心理与身体上的折磨之后,还是活了下来。我不太喜欢看悲剧,结局总是让人唏嘘不已,久久不能平静,当《活着》却让我感到不同,仿佛是一老人在述说着他的坎坷、波折的一生,没有抱怨,也没有悔恨,而是一种平淡的诉说。就像一位哲人一样,洞察生活。超脱的看待着这世界。
徐福贵年轻时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年,娶得一位米行千金为妻,家境算是殷实,但却游手好闲,做过许多荒唐事,最后因赌博而败光了家业,沦为一个贫农,一家人住进了茅草房,然而这只是悲剧的开始。父亲也因为他的败家而活活气死,母亲也因此病倒了,为去请大夫给母亲看病,在街上被人又拉去当壮丁,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回来的富贵,没有见到母亲最后的一面。虽然此时富贵已经体会到活着的好,想要开始过稳定的日子,但这是女儿凤霞因病而变成了哑巴,妻子的身体也因病每况而下,生活仍然很艰难。然后就是亲人的相继离去,首先是他的儿子有庆,因为热心去献血被他人贪婪的抽干了,然后是妻子家珍,女儿凤霞,女婿二喜,最后是外甥苦根。面对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去,我不知道在埋葬他们的时候福贵的内心是多么的深痛,这是一道不可磨灭的伤口,是他无法泅渡的桎梏,是时光无法抚平的伤痛。
作者必定是残忍的,明明是生离死别,他却轻描淡写,无关痛痒,几乎不给人活下去的希望和勇气。本以为从战场回来的福贵会从此走向安稳的生活,妻子贤惠,儿女懂事。可是儿子有庆却因那样的意外而死亡,家珍也因悲痛不久而离世,使人心情刚起又落。女儿凤霞嫁了一个好女婿,好日子没过几年,因为生苦根难产而死了,然后女婿二喜在工地做事被掉下来的东西砸死了。虽然女儿女婿不在了,但想着至少还有外甥这个希望吧,但谁又想到,可怜的孩子在长到几岁的时候,因贪吃豆子撑死了。最后的最后,所有活着的希望都被掐灭了,只剩下一头名叫富贵的老牛与他相伴。
我原觉得福贵的一生是不值的。后来发现我错了,他生命中不管怎样都有关心爱着他的人,在他年轻犯错时,有他母亲袒护着他,无私的爱着他,有家珍不离不弃的包容他,即使在他沦为贫民,家珍还是对他不离不弃。
福贵的一生也给我们很多思考。在艰辛的生命历程中,福贵没有流露出胆怯和放弃,而是在不断挖掘着活着的乐趣,他买下将死的老牛,孩童般的和老牛开着玩笑,用粗哑的声音放声喝着歌谣,他自始至终也没有怨天尤人,他坚信着活着就是最好的,活着就有希望。
现在的我们,遇到一点小困难小挫折就有轻生的念头,和福贵比起来,我们的遭遇真的不算什么,只是在一时刻把自己的痛苦放大了,已经经历着人生最大的灾难,其事实却并非如此。我们要为活着而活,相信活着就有希望。
【篇五:和父亲喝一杯】
作为一个普通的个体户,父亲就像他所经营的机械配件一般——沉静而又坚韧。生活的压力似乎只让他铁一般的脊背更挺直了一些。像机械一样,父亲也非常迷恋生活中的润滑油——酒。
尽管父亲喝酒也有些年头了,但我真正去观察他喝酒,却是在几个月以前。
时值清明小长假,我和父亲去附近的小餐馆用餐。等菜时,他打开了一罐啤酒,倒进了自己面前的玻璃杯,晶莹剔透的黄色液体在杯中打转,泛起了一层雪白的泡沫。他举起杯来一饮而尽,意犹未尽地咂咂嘴。我仿佛听到了他周身上下三十七兆细胞合唱的赞歌,微微翕动的胡须好像在为他们指挥一般,他整个人仿佛在这一刻变成了喜悦的化身。
我从未见过有人单单只是喝酒就可以如此高兴,父亲的饮酒在这一刻在我心中的地位从一种单纯的消遣,上升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我忍不住发问:“有那么好喝吗?”
“当然,不信你试试,”他一边给我倒酒一边笑着说道,“主要平时你妈不让喝,只有这种时候才能小酌一下,自然好喝。”
我拿起杯子,犹豫了好一会,然后也学父亲一样一饮而尽。想象中的香醇、辛辣、甘甜全都没有,只有一股难以言表的苦在口中炸裂开来。我眉头紧锁,满脸的不可置信,“这玩意是人喝的?”
我的反应仿佛在父亲意料之中,“我也没期望你能现在喜欢上它,以后你就懂了,”他微笑道,同时托起酒杯,眯着眼,广州春天正午的阳光透过落地的玻璃窗射进来,穿过杯壁上几滴琥珀般的液滴,在桌上投下一轮虚幻的光圈。“我一直有个愿望,就是哪天和我的儿子或者女婿像这样喝点小酒,唠唠家常。”他喃喃自语。
“那你只能指望女婿了,反正我是绝对不会喝的。”我挖苦道,随后两人相视一笑,接着用餐。
自那以后,我开始对父亲的饮酒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尽管我依旧没能读懂那苦涩液滴背后的真意,但那天我在父亲脸上读到的喜悦与满足,是此前十六年的人生所绝无仅有的。
可就是这样的一个男人,竟然决定要戒酒了。
母亲自然是欣喜若狂。可我却满腹狐疑,有什么理由能让这个如此享受饮酒的男人与酒一刀两断呢?
“你硬要问为什么的话,为了你们啊,”父亲如是说,“最近喝醉了,然后发现自己怎么回家的都不知道,那自然是要戒掉的。出事了的话,你们怎么办?”
“那不会有什么戒断反应之类的吗?”
“当然,”他叹了口气,“几十年的爱好怎么可能说没就没,至少退休后才能再喝咯。”他突然看向我。“不过你老姐出嫁那天你总得陪我喝一杯吧?”
“行。”这一次我没有拒绝。
我不会去问父亲为了戒酒忍受了什么,也无法想象他在推辞朋友劝酒时内心的煎熬。但我不会为此而难过,因为大家都在不为人知的地方为这个家做出了让步,大家都在不计得失地为他人而努力着,我们家之间的关系就是这么奇妙。
我想我大概能理解那顿清明的午饭了。酒杯中的液滴就像父亲的人生,苦涩而又难以下咽。但那时父亲透过酒杯所看到的,是春日的暖阳,还有桌对面的我——他最钟爱的宝物。在最爱面前,即使是最喜欢的东西也会相形见绌吧。父亲大概是从那时开始萌生了戒酒的念头,我想。
我突然想起,在那难以忍受的苦涩下肚后,胸中会出现一股打从心底而起的暖流,好像春日的阳光,温暖而充满希望。也许正是这股温暖使父亲还有许许多多的饮酒者着迷,就像苦涩生活中的希望一样,令人沉醉。我还是没能习惯那苦涩的液滴,但正如人不能去逃避生活一样,将来的日子,我也不会再去抗拒生活中那点点滴滴的苦涩。甚至有朝一日,我也许会和父亲一样,也沉醉于那令人陶醉的温暖。
等到那时再好好的来个父子对酌吧。
【篇六:我的叔叔于勒续写】
父亲突然兴奋起来,他向旁边走了几步,打量着那个站在栏杆边的人。
那男人大约四五十岁,蓄着一头油光发亮的黑发,白衬衫的领口微微敞开,身穿一件黑色礼服,两只手上个各带着几只亮黄黄的金戒指。他的一只手中夹着一支点燃的雪茄,另一只手则插着腰。他吹着海风,抽着雪茄,还时不时地与旁边的朋友交谈。他的仆人打扮得也干净利落,看起来也神气十足。
父亲赶紧向我们走来,他的脸色十分激动,呼吸急促,反正眼也跟寻常不一样。他低声对我母亲说:“真奇怪!那个人怎么这样像于勒?”
母亲有点莫名其妙,就问:“哪个于勒?”
父亲说:“就……就是我的弟弟呀。就是那个在美洲,有很好地位的那个。”
母亲顺着父亲指的方向,也看到了那个衣着华丽的男人,高兴起来了。吞吞吐吐地说:“那……那快去问他啊!”
“请问你是于勒·达尔芒司吗?”父亲走到那人近前,小声地问道。
那男人拿下了嘴上的烟,目光凝在父亲的脸上,声音有些颤抖,说道:“你,你是菲利普?”父亲激动地叫道:“啊!真的是你,于勒,我亲爱的弟弟!”“你真的是菲利普,我的亲哥哥!”两兄弟相认,父亲双手握住叔叔的手,像握住一个贵重的礼物一般不肯撒手。
母亲看到了这一幕,赶快让我、大姐和二姐整好衣冠,前去认亲。母亲笑盈盈地走上前去,说的尽是些恭维、巴结的好话。随后他又拉着女婿来认亲。“瞧:这就是我常跟你说的那个有钱、地位高、正直德于勒!”女婿像见了自己的父亲一样。赶紧点头哈腰、吁寒问暖。大姐、二姐也过来问候叔叔。
在我的面前,天边远处仿佛有一片紫色的阴影从海里钻出来,那就是哲尔赛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