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古巷新韵】
离姑奶奶家不远处有一条巷子。高高的梧桐,青黑的石砖,密密的青苔,那是一条承载着时光的巷,在我记忆里它仿佛静静地伫立不动……
那巷曾是儿时我的乐园,巷子比较偏僻,几乎没什么人来,石砖的墙缝里钻出来的小花小草,采几朵别在头上,也可让其他同龄的小女孩羡慕上个半天,这往往是我最得意的时候。
巷子尽头有一扇门常常是紧闭的,上面贴着门神的年画,微微也有点儿北京四合院的韵味。院子里的高大梧桐,浓荫匝地。父母总是不让我靠太近,我却背着他们趴在门上探个究竟,门里时不时传来“咿咿呀咿”的唱音。
哦,那是戏院,专唱老长沙花鼓戏的。
“打锣打到林家溪,三老倌找我报消息。林十娘今天清早起,放出来鸭子又放鸡,我正要找她去讲理,林十娘迎面笑眯眯……”有人在唱戏。阳光透过高大的树冠,浅浅斜斜地挥洒下来,投下一片片斑驳的光影,像是一只只被定格了的蝴蝶。我听得熟悉,听得入迷,都是极有韵味的湘音。
听一会戏,唱戏人休息时,我再四处走走,巷子里还有虫、蝉脱、知了、蟋蟀……蝉脱我是不怕的,不像那些小女孩,儿时的我更像是个野丫头,会用树叶吹出声响;辨得哪几种果子是可以的,哪些是有毒的;会用树枝做成弹弓,会捡虫子吓那些小女孩。可以说,在巷子里,有我童年的欢乐。
但是,我还是比较爱凑热闹,锣鼓一响,我就会凑近去听戏。心里总是记挂戏里唱到的一些故事。不知蔡九哥打着铜锣是否说服了林十娘,不知刘海砍樵是否遇到了狐仙,不知薛平贵是否回到了窑洞,只听得锣鼓戛然而止,唱的戏结束了。我抬起头看着纷飞的桐花,才想起手中刚刚采的小花都忘记插到头上去了!下回将会有什么样的精彩故事呢?于是第二天又早早地来,来到巷子的尽头,在桐树阴下,静静地听……
后来,我便很少去姑奶奶家,很少去看那条巷子,但那听戏的意蕴却一直留在记忆里。再回到那里,又是五年后。可惜,那条巷已经与记忆中完全不同了,秋风肆意,看着怪冷寂的,紧闭的门不知何时敞开了,年画被撕了下来,落在地上,看着年画上门神的脸,我的心仿佛也被秋风撕开了一个口子,冷风呼呼地灌进去,冷得发颤……
前不久,姑奶奶给我打来电话,说是那条小巷改造了,那个戏院已经修葺一新,设为文化传承保护站,还可以对外招收业余学习的学生。接到电话我特别兴奋:古老的小巷又焕发出新的生机……
【篇二:初心】
扑面而来的灰尘使她连连后退。她皱着眉,使劲地扇着灰尘,好一会儿才勉强进得去。整理了大半小时,站起来伸了伸腰,正打算找个箱子搬下去,却瞥见了一张相片。
她走过去扯出相片:“奇怪,刚刚怎么没看到?”她胡乱抹了几把相片上的灰尘,瞥了一眼,猛地像发了疯似的翻找其余相片。
那张相片上,是一个京剧演员。
终于找到了十多张相片,一张一张地翻过去,掀开了深埋于底的记忆。小时候的她极喜欢看戏,深深折服于演员长长的水袖中。锣鼓一响,大戏开场,青衣花旦,咿咿呀呀地唱了起来,身段袅娜,妆容精致,眉梢眼角,无不带着笑,那种风情犹如静水照花。她想,他们是喜欢唱戏的,正如她喜欢看戏一般。
捧着相片下了阁楼,却碰上着急等待的母亲,“你这丫头,整理东西这么慢!”母亲打量了她一下;“不对啊,东西呢,你怎么没搬下来?”她正欲开口解释,母亲却抽出了她怀中的相片:“哎,这不是你小时候看的京剧班子吗?据说过了十年,他们这几天又回来唱戏了,不过今天好像是最后一天……”她手一紧,攥着相片,跑进里屋,翻出相机,拽过自行车,一跨,飞驰而去。背后远远传来母亲的叫声:“你干嘛去?”
去寻找记忆中的感觉。
听着耳边“呼呼”的叫声,看着被晚霞染红了的天空,她暗道一声“不好”。牙关一紧,加快了踩自行车的频率。
她气喘吁吁地赶到戏院,买了票,跑进去,戏已经开始了。台上的人儿水袖轻舞,虽然妆容精致,红唇依旧,但那身段、眉梢和眼角,都不如从前娇媚了,依稀有了霜华的印记。只有嘴角那一抹笑,与记忆中的人儿如出一辙。坚持十几年,也是为了执念罢。她倚在墙上,远远地望着,嘴角含着一抹浅笑,眼睑微垂,轻声哼道:“三唱三叹儿时曲,一曲别离又相遇,台上戏,台下的人可记起……”
他们老了呢,她也长大了,可依然不忘那种心动的感觉。
按下快门,“咔”。
曲终人散,缓缓走出戏院,看着照片上略显疲倦的人儿,不免长吁短叹一番。抬头望向天空,月挂西天,她勾了勾唇,为了自己喜爱的坚持数十年,感觉很好罢。依稀之间,仿佛又看到那个扎着双马尾的小女孩,咿咿呀呀地比划着今天所看到的,眼中的笑意似乎要溢出来一般。
望她初心依旧,不改天真。
【篇三:戏曲也魅力】
如果不是那一次经历,也许我永远都不会对戏曲产生一丁点兴趣。
今年的暑假,我和妈妈回到了她的故乡——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文化的地方。一向生活在现代城市的我,根本不对这“老地方”感兴趣,可真到了那,我就不能自拔地陷在了这地方。
我和妈妈下了车,早已等候多时的姥姥姥爷先是对我又搂又抱,又接着带领我们游览了整个小镇。过了一会儿,他们又要带我们去听大戏。听惯了流行音乐的我一口回绝了他们。不过在他们的软磨硬泡下,我终于败下阵来。尽管内心十分不情愿,但又迫于无奈,只好答应。
来到戏院,台下的观众席位已人满为患。无论是稚气未脱的孩童,还是白鬓满头的爷爷奶奶,都已恭候开戏多时了。原本打算站着听戏的我,不曾姥姥早已定好了位子。找准位子之后,我就在位子上老老实实地听戏。
戏台上珠光耀眼,彩色灯光打在背景画面上,使背景看起来栩栩如生,有一种立体感。演员们的服饰上满是五色的珠子,在灯光的照耀下特别的显眼。生、旦、净、末、丑,各类角色一一待命,样子有几分搞笑。其中最具特点的是丑角,亦名小花脸。如此的场景布置在加上如此装扮的人儿,真让人以为到了另一个世界。如梦境般吸引着我。
突然,一阵悠扬的二胡声从耳边响起,戏开场了。
一张口,那声音便婉转了整个戏院的每一个角落,一段平常的文字到了他们的口中,变成了一段悠扬的戏曲,一段唱词一波三折,一段故事九环曲折。每一个字因拉长唱腔使观众如身临其境,曲词直扣人心弦。我发现我开始喜欢上这小小的戏曲了。小小的戏台变幻莫测,三五人便可有千军万马的气势,手拿长枪便有将军风范。演员们尽心尽力的表演,观众们也看得尽兴。这怎么能不叫好呢?
一台戏,一杆枪,一段历史,一种文化,别样的魅力深深吸引着我!
【篇四:向你推荐一本书】
哈喽!大家好!没错,又是我——海洋,一周不见,有没有想我呢?这周我给大家推荐的书目是《王子复仇记》,下面跟我一起去走进他吧!
本书的作者是莎士比亚,他出生在英国华利克州,一个叫做斯特勒佛的小镇上。他的父亲是一位羊毛商人,在他13岁的时候,父亲事业遭到挫折。莎士比亚因此被迫中途退学。1586年莎士比亚来到英国的首都伦敦,两年后,才在一个戏院里,找到最低级的职务。可是,他仍然刻苦耐劳,孜孜不倦的学习,渐渐能够自己撰写剧本的诗文等,同时他还登台演出,到1592年已经成为众人瞩目的出色演员了。三是比亚35岁的时候组成了一个叫做“地球座的戏院”,专门演出自己编写的剧本,并在1630年詹姆士一世即位后,指定地球座戏院与皇家戏院,再后来莎士比亚晚年退居于故乡的新庄园中,在1696年4月23日,他以52岁的年龄逝世,奇怪的是这一天也正好是他的生日。
《王子复仇记》记述丹麦往日的故事,一个叫做哈姆莱特的王子,为了父王之位,手刃叔父克劳狄斯,自己也丧命在寿剑之下的悲剧。
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王子为了替父王报仇,竟然假装疯狂,想要探明真相,在挚友霍拉旭的帮助下,成功为父王报仇。但他也不幸死去,最终,丹麦王国又恢复了往日的光明,脱离了克劳狄斯国王的阴暗统治,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哈姆雷特并不是英雄豪杰这一类人,他和我们一样,是个普通而平凡的青年,但他又不平凡,又不普通,他敢爱敢恨,有魄力,有坚强意志,忍辱负重,不达目的,不放弃有机智头脑,这是我们应该学习的。
当然,王子复仇成功也有挚友霍拉旭的功劳,他对朋友忠诚,不抛弃、不放弃,忧国忧民,设身处地为国家、国民着想,且不追求名利,这都是他们教会我们的。
谢谢你们,谢谢你——莎士比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