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书,伴我成长】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就是踩着阶梯一步一步走上来的。从小我就与阅读有着不解之缘。
年幼时,爸爸妈妈经常买一些启蒙书给我读,这些启蒙书一页一页翻开,都是五彩斑斓的,书中的图画犹如一个个小精灵吸引着我,我的目光从首页落下,追随着故事一步一步落在了尾页。经常是看一遍还意犹未尽。
上小学学了拼音,就买了拼音读物,不看连环画了。书中吸引我的不再是各式各样有趣的图画了,而是一个个精彩绝伦的故事。读龟兔赛跑时,我有时把自己想象成兔子,因为虚荣心,轻蔑对手而犯下的错误感到羞愧;又把自己想象成乌龟,脚踏实地地慢慢走,总有一天会走到终点,享受努力的喜悦。那时候读的书屈指可数,学的不够扎实,稍微深刻一点的故事我就看不懂了,大部分都是囫囵吞枣。这使我对学习充满了信心。
中年级时,我不再满足于儿童故事书,而是去读《鲁宾孙漂流记》、《绿山墙的安妮》等这种一本书只讲一个故事的书,让我懂得更多的写作手法,累积了更多的好词好句,知道了更多的课外知识。一个个故事引人入胜,精彩绝伦,自己的心也被阅读带动着,心情一起一伏,为写作铺垫了更多需要的感情。
高年级了,学习霸占的时间越来越多,下课读的书上完一节课后就忘得一干二净,所以我选择了杂志或者各种故事组合成的一本书来读,这些故事有社会的,亲情的等等,对日常生活和学习用途非常有帮助。假期里,我读的书一般是从图书馆借来的小说书,慢慢长大,我也对某些类型的书有了倾向,我喜欢侦探书,跟着故事情节的一步一步紧扣,慢慢逼近真相,却越觉得真相遥不可及,阅读时的感受非常强。
因为读的书多,我对写作也是满满的热情!广泛的读书,不仅对成绩有帮助,更是对整个人的思想、头脑都有不小的影响,从小开始培养读书的习惯,对成长也很有益处。我很感谢我的父母给我的启蒙,没有启蒙,也就没有长大以后爱读书的我了。
【篇二:那些关于童年的】
童年的记忆变得蝉翼般轻薄。
3月,早春已至,倚靠着街边的梧桐,叶却颤巍着,跌落下来,阳光拖住喷薄欲出的盛绿,但最终无法承受,相拥而落,掠过耳边,发出似有似无的声响。
如同那绚丽的天真,舞动着妙曼的身姿,从我透明的灵魂中俯穿而过,来不及嗅出她的味道,来不及轻抚她的脸颊,便在身后匆忙消散。
于是,嗟叹着天真的急速,泪痕斑斑。
小时候,最期待的是那璀璨的烛光,期待着双手紧扣,喃喃念出自以为甜似蜜的愿望,快快长大,就能看一天的卡通片不被拖着去幼儿园,一口气吃几个冰淇淋不被妈妈责骂,能亲手把光滑的硬币投进公交车上高高的箱子。
长大了,最期待的仍是那美丽的烛光,却在双手紧合时,一片迷惘,站在烛光的尾尖上,只有那发丝猎猎张扬。
小时候,幼儿园后排的男生恶作剧拉扯我的辫子,于是涨红了脸,扭打在一起,然后在男生的哭声中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骄傲地大步流星离开,但转瞬间却又互相搭着肩,对着一块儿堆的积木相视而笑。
长大了,青春将我们推向爱的交界线,一层厚实的隔膜无形地朦胧了我们的焦点,吊滞地凝望着大片大片凋落的纯真,无奈地看着对方的瞳仁,倒映不出清晰的身影,只剩一片惘然。
偶尔突发奇想,翻箱倒柜地找出尘封已久的相册,看到尾页,才意识到竟没有一张自己的照片。小时候不喜欢拍照,思索了很久得出一个原因,我拍的不好看。一个可笑的理由,忽然感觉很寂寞,抬头就看到回忆站在墙角,渐渐通透迷离,充斥着天空所有的间隙。
刚才还一片耀眼的亮,瞬间却变成了一整块的阴霾,这突袭的冰冷仿佛蓦地撕裂了我脆弱的神经,所有的我的童年回忆层层浮现。
我正站在青春的尾巴上,要跨越遥远的地平线,我宁愿相信那光芒是朝阳,远方是我即将创造的绚烂回忆。
【篇三:诗景】
捧一本诗书,点一根沉香,享缭绕的香烟,赏四季的美景。
沉香初燃香未满室,春便急不可待的向我走来,恍惚间,我仿佛在长安街头,观天街小雨,看隐约春色。心中的凄凉油然而生。坏南唐后主的满心悲伤,恰似满江东流的春水,天灭唐,一人力值几许;感闺中少妇的思夫之心,日日梳洗罢,独上高楼,忽见杨柳争春,悔自己教夫婿觅封侯;壮士在外,长安褪去了昔日的水村山郭酒旗风,满目凄凉草木荒深……春愁春是愁的季节。
香气已弥漫全室,阵阵雨点使我又仿佛置身于峡谷之中。夹岸高山,树木皆绿得浓密茂盛;秀丽的鸟儿相互鸣叫,声声蝉鸣,连猿猴也不甘寂寞,百叫不绝。夏日用热情使世间万物生机勃勃,可艳阳似乎也有时会让人厌烦。在麦田刚刚成了黄色的海洋,还未绿的透彻时五月农家倍忙时,农夫却得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亦或许是夏太热情了,一心只想让庄家早熟,只是一个劲儿的照着,忽略日头下的一个个劳作的身。
指间翻动,秋已逐渐映入眼帘。秋风怒号,卷子美屋上三重茅。经历了夏的炽热,秋文雅了许多。初秋时节,似乎秋有些耐不住性子,而后却又有些悲哀,或许是中秋的月亮使她想到了远在天边的故友,哀从心头起,于是便有了“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美好祝愿。此时,秋已不再是任性了,似乎有些成熟,皎洁的明月已成为自己思念的寄托。
冬最终还是来了,冬是勇者的季节,天地间的银装素裹使人叹服却也使万物退却。勇者便在此时展现了自己的风采。墙角的树枝梅花,凌寒在雪地中开放。梅虽须逊雪三分白,倔强的它用暗香抵御着冰天雪地。她的美丽暗香使人敬畏之情,只是赞叹却不敢细细亵玩。这是我不经想起《红楼梦》中的妙玉,同样美丽,同样让人敬畏,也同样让人不可靠进。
沉香已燃尽,书已翻至尾页,不觉得灰已满地。景色虽过,四季仍轮回。
【篇四:课外书二三事】
回想起那一天的事,没笑死人,也笑破了肚皮。
那一天我上大号,觉得无聊,便把看了一半的课外书带了去。一页、两页、三页,正看得起劲时,我上完大号,纸却少了几张,气得我哇哇大叫,几乎丧失理智了的时候,我竟然把课外书上最后几页给撕了下来,充当卫生纸!
后来,等我气消了,丧失的理智回来了,可是,太晚了!马桶用不了了,书也看不到结尾了,还被妈妈骂了足足二个星期,耳朵快长茧了,妈妈才停下来,说了一句话:“这个学期,不给你买书了,而且如果还有下一次,我,就,把,你,现,在,所,有,的书,的尾页,都撕掉,拿去给小玉(狗)铺窝用!“
天啊,这还让不让人活了,我不能看就算了,不能买书我也就算了,下次竟要拿去给小玉铺窝!
还有一次吧!我也是丑大了!哎!那天晚上,我3点就起来了,该干嘛呢?对啦!看书!我急忙打开灯,拿出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大约到了5点,我又困了,一下子便和枕头、被子来了一个大拥抱——睡着了。
早上8点,妈妈进来看我有没有起床(应该吧)一眼就看见我的床上有一本课外书,灯开着,一下就猜到我昨晚干了啥。“徐雨婷!你给我起来!”这声音大的,整栋楼都听得见,更别说是半醒的我了。
我一起来,满身火气的老妈便问:“你昨晚干嘛了?”
“没有”。
“没有!灯开着,书倒着,你跟我说没有?
“……“
“以后不买书了!”天!
书带给我的快乐,我被骂多少次都没关系,可是,我也不能老这样呀!所以,我现在都是从6点开看的哟!
【篇五:梦想的捷径是坚持】
多少次的失败和挫折已经让起初我那颗激情四射的心渐渐冷却了下来,对写作的信心也在一天天减少。直到我看着凌乱的桌子上那四个显眼的字“坚持不懈”,才重新唤醒了我写作的信心和勇气。
事情必须从头开始说起。我喜欢阅读和写作,放学与同学结伴去书店溜上一两圈似乎也成为了一种习惯。当捧着自己喜欢的书阅读时,就会有一种满足感。那日,我在杂志的尾页看到了一则投稿广告。作为这本书的忠实粉丝,当时心里就一个想法:一定要试一试!
于是一回家我就打开手机,点开官网,大致浏览了一下投稿流程,将报名表成功发送至对方邮箱时,下一刻我便“瞬间”收到了约稿函。可以说当时是无比兴奋地点开了约稿函,并且认真地将提供的材料一遍遍读下去。
当天,我就完成了人生的第一篇投稿的习作。我还依稀记得那天我很开心,还将电子稿发给了爸爸妈妈、爷爷奶奶。要他们为我的小说做点评,当然我心里更多的是想听到他们对我的赞赏。
事实果真如此,他们不是发“写得真好”就是“我宝贝真棒”之类的,这使我的虚荣心一下子就膨胀起来了。在我修改了二十次左右后,我将电子稿发到了对方的邮箱中,即刻收到了一条自动回复消息“会在12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发至您的邮箱”。
似乎是胜券在握,在稿子发送成功的前几天,我对稿子的事还不是很在意。一直到了最后几天,我几乎是每时每刻都点开邮箱查看结果。令人煎熬的12个工作日过去了,但我还是没有收到他们的回复邮件,这是不是代表着失败了?那时的心情真的可以用被人泼了一盆冷水来形容。
但这也仅仅只是第一次,在接下来的许多次投稿中,我依旧没有收到他们的回信。我记得有一天我哭了很久,并且把所有的提纲和稿子都撕掉了,还赌气地对妈妈说:“我再也不写了!”
直到那天晚上我收到了这样一封邮件,内容是“梦想没有捷径。如果有,那么这条路的名字一定叫做坚持”。当时的我很天真地认为是他们给的回复,直到多年后我向母亲提起这件事时,才知道,那是母亲发的。
再后来,我不断投稿,稿子也被多次录用。经过这些曲折的经历,使我深深地认识到梦想的捷径就是坚持啊!我要成为像沙漠中的胡杨树一样坚强的人,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不断攀登高峰!(公众号:涵城语文)
【篇六:给生命一个理由】
读完了整本书,合上尾页,又忍不住打开,仿佛在解锁生命的密码。我们所幻想的生命是美的,可我从书中读出了丑。
蓝天白云,群鸟翱翔,珠光宝翠,灯火琉璃,亦或是小庭碧院,悠哉游哉,这才是一份完整的生命,总有美丽可以汲取得到。但作者毫不手软,用了最丑恶的词汇来描述每一个生命。像《马普希的房子》里像鬼一样皮包骨头的瑙瑞,《有麻风病的顾劳》中那一群缺眼少臂,残缺不全的麻风病人,和《一块牛排》里作者干脆用了破相,残忍,甚至像野兽这样的字眼来形容汤姆的长相。
若是不顾及背景或全篇,仅看这样一些人物的描写,我能想到的只有丑这一个字。杰克。伦敦没有考虑到任何因素,只是最夸大化地描写了生命的丑恶,这点本领让我瞠目结舌。
仿佛展现在我眼前的不是人,而是一群丧心病狂的魔鬼,他们嗥叫,挣扎,散落头发,渴望得到生命而用力呼号,壮阔,可怕,生命最放肆丑恶的一面终于爆发出来了。但细想想看,这又是最为矛盾的一点,明明自己的生命不完美了,那么丑陋难堪,可还是要用尽最后一点气力将不完美的生命夺过来,费尽心思去争抢一个会带给你痛苦的东西,这才是生命所给我们的历练,就是一种耐性的磨砺。
完美与不完美,永远都是一个极端的存在。在和平的生活中,我们眼中除了学习,生活以外,还有其他东西可以关注,言行举止,做人处事,都希望能漂漂亮亮,或许对我来说,最讨厌的事就是尴尬,一旦什么东西尴尬下来我就无比难受,或者说很希望自己做什么事都能行云流水,完美无缺。当瑙瑞剃下头发编麻绳,在尸首身上翻找东西时她不难堪吗?汤姆。金用老迈的身体对付一个青年被打晕时他不难堪吗?《热爱生命》他与一只恶臭的狼比谁先死时他不难堪吗?可这时候,他们眼中,心里只有生命二字最珍贵。无论自己有多不堪,自己的形象有多难以入目都已经不重要了。
正像《一块牛排》中所说,汤姆若将自己的经验与对方的气力相结合,那一定天下无敌。可惜年轻时经验不足,年老时气力不佳。每个时代都有盈亏,没有哪个人始终完美。
生命不是美的,它甚至肮脏,残缺,但我们依然热爱它。是什么让我们拼死挣扎?我想,是它能让我还有睁开眼睛的气力,是对未知的死亡产生的恐惧,和对待明天的一份期许。只要活着,一切总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