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阳光照耀下的小日子】
2017.6.10 周六 晴
好久没有这样轻松的度过一个周末了,睡醒了吃,吃饱了刷剧看电影,累了写点东西,把所有琐事都放到一边。以前的日子虽是充实,倒也累了些,每次舍友还在熟睡状态时,我已经在去上课的路上了,虽然总是一瓶不满半瓶咣当的状态,但我一直坚信的,努力的人都不会白费,至少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总好过那些庸庸碌碌被时间赶着走的人,成长也不过是相似的推移,所以偶尔庆幸自己的坚持。
可能从上大学就养成这个习惯,昨晚又到很晚才睡。虽是困得不行,但想起来还有事情要做,就早早的起床,其实当你心里真的有挂念的事情时候,就不会去在意那么多琐碎的。收拾好了去给老弟寄了快递,然后去吃饭,回宿舍打开了心心念念的电影,小清新文艺范儿,影片中情侣互损互怼却不失甜蜜浪漫的日常着实是吃了一把狗粮,但是却吃的心甘情愿。每次看这种爱情片,被触到的时候其实心里也会有所期待,总会等到对的人说晚安,拥你入怀。
下午睡到了自然醒,这种感觉别提有多舒服,之前总是碍于课业,还有日常的一些例行检查,总是很难睡得踏实,于是周末就成了补觉的最佳时期。前几天看微博,有个大学里的女生,因为熬夜过度,导致猝死,心像是被揪了一下,道理我们都懂,可是总不愿照做,非得有活生生的例子摆在眼前,才真的相信那些事情真的是会发生的。
明天我最亲爱的老弟就要中考了,不能陪他一起参加是有些遗憾,不过这样也好,不会给他太大压力,只希望它能顺顺利利,走过这段人生必经的旅程。没有叮嘱太多,倒也掏心掏肺煽情了几句,其实只要他健康快乐,未来还有很多的选择。加油,我最亲爱的!
【篇二:记忆深处的那三年】
也许世界上一切东西都在不经意间变化着,但不曾改变的是曾经。
——题记
漫步在成长路上,回想走过的初中三年,嘴角有了一丝微笑,我进入了无尽的回想。
第一年,我们笑着遇见
刚步入初中的校园,我用沉默隐藏了内心的恐惧。可是突然你闯进了我的视线,满脸笑容地说:“你好呀,我叫闫路明,你呢?我们交个朋友吧!”你那无忧的笑容让我显得有点不知所措,但还是以最真诚的笑容回应了你:“我叫李钰欣。”你是我初中交的第一个朋友,我很庆幸,上天让我们遇见,从此我的生活中多了一个你。或许是我们性格相似,没多久我们便亲密无间。你纯真美好的笑容不时浮现在我的眼前,或许是你让我打开心房,让我和与我们性格相似的人聊起了天,做了好朋友。就这样,我们快乐地过完了一年。
那一年,我们打成一片
没有了初一时的隔阂,我们越来越熟悉,慢慢地了解对方,嬉笑打闹已是平常事,但现在回想起来却无比珍惜。好在我们这个小团体有着一颗爱学习的心,虽然下课打成一片,但一上课立马回到学习状态。自黑互损的时光总是不断在上演,就这样,我们顽皮地过完了第二年。
第三年,我们珍惜时间
中考倒计时已经开始,我们投入了备考状态,没有了初一初二时的青涩,这时的我们无比珍惜时间。中考倒计时的开始,也意味着我们分离的倒计时,三年不及六年,但友谊却深扎心田。没有了大课间的特色体操《最炫民族风》,换成了跑不完的跑道。每天不断地做着中考模拟题,就这样,我们将要过完第三年。
一切事物都在改变,但从未改变的是曾经。记忆深处的那三年,那三个春秋,从青涩到逐渐成熟,也许这是我人生中最宝贵的财富,永远不忘记。
【篇三:凝望】
我凝望着她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她被淹没在人群中,直到她从我的视线中消失……
小学时的我们整天形影不离,就像连体婴儿一样,彼此间的感情更是好到能无话不说。我们有时不需要有过多的言语表达,相互的注视就能明白对方心里想的是什么,偶尔的玩笑话和互损更是使我们增添默契和友情。但遗憾的是,分别的日子到来了,那一次小学的毕业典礼后,是我与她的最后一次见面。
再美的流星终究会坠落,再好的朋友终究会有分别的时刻。我们就分别在那条熟悉的街,“以后一定会再见面的。”“嗯,嗯。”我边点头边回答道,“那我要走喽,以后有机会再见吧。”她再次对我强调。此时的我已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一味地凝望着她,我想,她心里应该也是跟我一样的滋味吧。虽然嘴上不说,但其实心里早就把对方当成自己最重要、最信任的朋友了,此情此景,纵使心里有万般的不情愿,也没有什么可以去挽救,终于,她离开了我的身边……
宽大的道路上绿树成荫,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在她的身上打下一个个光斑,她在其中显得好渺小,好微弱。我一直凝望着她的背影,视线久久不能移开,我无比怀念我们过去的点点滴滴,虽然也曾有过矛盾,也曾闹过分歧,有过磕磕绊绊,曾经“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但事后却又会迎刃而解,现在我们已经练就了“友谊的巨轮”,它坚不可摧,就算有大风大浪也很难将其吹翻。她与我之间就是这么妙不可言。匆匆离去的她心里应该也会有这种思绪吧。我们无奈于命运的安排,却只能期待着下一次的重逢,那时的我们相信已经长大,但也依然还是那个时候最好的我们。
她的背影带给我的是他日重聚的美好,有句话说得好“今日的离别是为了他日更好的相见”我就是这么期待着,她也是……
我还在凝望着那个背影,直到消失在人群中,消失在我的视线。
【篇四:我眼中的同学】
【篇一:羿龙兄——火柴棍】
楚宇扬
羿龙兄个子中高,非常的瘦。军训时,由于许显正叫他“火柴棍”,于是他就有了这个形象的绰号,并一直沿用至今。
别看“火柴棍”胳膊、腿那么细,他的体育可还不赖。一千米,四分钟,不多不少,可算是男生里够快的;羿龙兄腿长,跑五十米别人是一路狂蹬,他自己大步一迈就到了;要是立定跳,他优势更大,两臂一甩,两脚一蹬,轻轻松松两米二。像陈羿龙这样的大长腿,谁不想在体育课上有呢?
不得不承认,羿龙兄的音乐十分不错。虽然他上课偶尔会说几句话,成为被老师罚唱的四者之一。可他认真的唱歌态度和扎实的乐理知识,使他成为唯一回来的“幸存者”。平时上课,我们坐在一起,他对音乐符号的熟识震惊了我——老师讲的记号他都见过,用法他讲的头头是道。可以,这很羿龙。
由于同样的爱好——汽车、飞机,使我、羿龙以及另两位同学在文魔面面观时走到了一起。尽管在一些原理认识上,我们存在分歧,但我们都能平心讨论。有时,我俩在图书馆独自待上一中午都不觉乏味。只要和他兴趣有关的,他会毫不吝啬地把时间花在上面。他让我看到了什么是热爱。不过羿龙兄,希望你能多把你这份热爱用在学习上哦。
羿龙兄乐观无比。科学课他们组做水火箭。由于疏忽,在他们试飞时,水火箭笔直地飞进了旁边的住宅区,不知掉在了哪里。这件事把其他组员弄得十分惹火,而他却像旁观者一样狂笑不止。“丢了,那能怎么办?再做一架呗!”有同学进小区搜寻无果后,他这么说。最终水火箭还是被找回来了。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羿龙兄。
【篇二:像春雨的女孩】
蓝曼心
在我第一次听到她的名字时,我就喜欢上了她。
她叫肖若雨,这个名字总让我想起“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这句诗,特别有画面感,就好像一个画家的名字——林风眠——一样,安静而温婉。
开学见到她以后,我发现她果然“人如其名”。她留着及肩的长发,戴着一副眼镜,还长得特别高。她笑的时候,总是捂着嘴,但还是能从指缝中瞥见她可爱的牙箍。她说话的时候,带着一点鼻音,也轻声细语地,说话时也很从容,语速很慢。跟她聊天,时间好像变慢了似的,让你想一起和她享受当下。
她还和他的名字一样,很温婉,还会关心人。
有一次,我在学校头疼得不行,第二节课就回家了。回家之后,等到五六点的时候,肖若雨突然问我的病好点没有,我就如实回答了。
但这之后我才发现,那天她其实也没有来学校,也是病了,但我在学校时竟没有注意到,而且,那天她还是第一个问我病情的人,每次想到,都会让我心里暖。
前两周,语文课上有个人物专访的活动,需要在采访时录视频,她就是我们的摄影师。
因为我们采访的是运动员,所以选择在室外拍摄。她在与我们集合的时候脖子上就挂了一个大大的相机,看起来很专业。
因为我是主访,所以我和被访者坐在椅子上,录音的同学坐在我旁边,记录的同学在一旁站着。但我们的摄影师——肖若雨,为了找到好的角度,却只能蹲下来端着相机录。
采访时,我完全没有时间概念,本来想的是采访三十几分钟就够了,但当时我竟采访了近50分钟,肖若雨也就只能一直蹲着,直到采访结束。
如果是我的话,蹲着10分钟就应该已经很累,都会蹲麻,更何况50分钟?但她却一直忍耐着,蹲了那么久。
果然,人如其名,肖若雨就是一个像春雨一样的女孩。
【篇三:我和马瀚的第七年】
吴思萱
我认识马瀚已经七年了。软软的手和鸭蛋脸,微微突出的小兔牙,还有从我认识她开始就一直架在鼻梁上的眼镜,这些特征早已深入我心。这是我和马瀚的第七年,也是这一年,我们成为了真正的损友。
马瀚是个货真价实的强迫症。首先,每当我误读了什么易错音时,她总会纠正我的读音,而如果这时,我不耐烦地说:“无所谓啦!”她就会尖声尖气地说:“不行!必须读对!”
她的强迫症还体现在摆桌椅上,不仅一竖列需要摆齐,一横排也需要摆齐,即使是一丁点的偏差,也逃不过她的眼睛。
马瀚的口头禅是“慢点”,不管在一天中的什么时候,总能听到她喊:“慢点!”然而一旦我俱乐部下课下得晚,超过了她爸爸要来接我们的时间,她就会像催命鬼一样,生气地催我。此时,她俨然变成了另一个马瀚,一个催着我快点走,自己也健步如飞的马瀚。
尽管我和马瀚小学就是同班同学,但令人尴尬的一点是,我们两个对事情的记忆点可是差别巨大,每当我们中的一个人说“你还记得小学的时候咱们……吗?”的时候,出现最多的回答就是“有吗?”所以每当这个时候,我们的另一个好朋友张羽彤就会说:“你们俩真的是一个班的吗?”
我的记性不好,而马瀚总会抓住这一点来损我,一直说我的记忆可以与鱼相媲美。不过,我也是了解马瀚一些小“特点”的,所以每天中午在食堂,都会有一场规模不小的“互损大战”。
不过,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关系越好的人越爱互损,虽然我和马瀚总是互损,但在关键的时刻,我们总会互相帮助。今天,马瀚还说:“思萱,其实有很多事情,咱们还是挺有默契的。”而我所喜爱的,就是这种默契,因为真正的好朋友,一定心有灵犀。
【篇四:小马瀚】
李铭玥
在大二班初次见面的时候,大家发现了两个素不相识却有些相似的女孩儿——马宇瀚和我。
我也认真思考过这个问题,得出一下相似点:
1、我和她的眼镜都是紫色
2、那时候我们俩的头发都很长(长发及腰)
3、肤色差不多
4、身高差距不大
5、眼睛形状相似
6、美术都很棒
7、都不太爱说话(那时候我刚融入新的集体不太适应所以才不爱说话)
但是但是但是,等到过一段时间大家都混熟了以后,我和马宇瀚的显著差别渐渐浮出了水面。首先我们俩的性格截然相反,我是典型的女神·经,一下课满教室乱跑乱跳,还瞎吵吵,笑起来也毫不矜持;马宇瀚非常文静,很少看见她的身影在教室里走动,因为她总是在专心致志地写作业,丝毫不受那些捣乱分子的影响。我的笑是笑癌,她的笑是微笑;我总是在教室里喊叫,可她却沉默寡言,沉浸在学习中无法自拔。由此,马瀚被誉为“二班第二淡定姐”,仅次于张羽彤。
到这儿为止,我不禁十分佩服马瀚的冷静沉稳。
更让我佩服的是这件事儿:
不知是因为炎热难耐的天气还是什么,我们班总是被各科老师印上“浮躁”的章,静不下心来好好学习。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马瀚也没有收到一丁点儿影响,依旧淡定如初,成绩特别稳定,基础的知识点掌握很牢固,态度也很认真(她一向如此)。
平常放学,总是能看到马瀚和思萱两个人并排走出校门。没错,她们俩是形影不离的好闺蜜,知己知彼。(基本上看见思萱就能找到马瀚,找到马瀚就能看见思萱)基本上只有思萱和淡定姐张羽彤能和小马瀚聊开了,希望你们的友谊永远长存。
最后呢,我还是希望小马瀚能够稍微放开一些,不要那么太过于拘谨啦~
【篇五:离别】
我们的一生中有很多特殊的时刻,值得我们珍惜,纪念的时刻。就像从中国过来时,我先是一个个地告别了老师和同学,过来2~3天后又是告别了是所有在中国的亲戚,伤心却又激动地上了飞机。想起离别时,老师与同学们的神情,我心里很是难受,但又不得不分离。
这样的事情又出现了第二次。初三,在最后的一个晚上我想了很多。我在学校的操场上珍惜着与同学们的最后时光。在初一跟初二的暑假前,我更多的只有开心和激动。可那时,我们情绪是完全相反的。伤心只想留在这个时间,不期待暑假的到来,甚至还想要用暑假的时间让我们再“续费”学期。在那初三的夜晚,我跟同校中国人们也是说说笑笑,珍惜最后的时光。我们一群中国人聚在一个地方,互相拍照合影,互损,开玩笑……过后我们有打了几局游戏,不管是输赢,我们都会很尽兴。尽管骂着我们猪队友,但却是大笑着说。
我们一起偷吃零食(光明正大地拿)聊聊高中什么的,恨不得时间再过得慢一点。
回想到与同学们的这三年,心中还是万分难忘,那天夜晚后与同学们不舍的离别,当时的场景还清晰地浮现在眼前。这些初中美好的回忆,也应该是我通往高中的动力。最后,随着“叮”的一声“terzenight”悲伤的伴奏随之响起,全部在场的同学们都被直戳泪点,一下子哭了出来,并且不舍地抱住了对方,过了几分钟,12点钟了,学校的大门完全打开了,我们也要强迫回家了。在最后的分岔路,我们三个人也是道了句“拜拜”就散了。
现在的离别是为了以后更好的相聚。希望以后我们几个在一起相聚之时,每个人都是学霸,也找到了自己合适的工作。
【篇六:留下回忆在心中】
几天不曾登qq,不知道又该闹成副什么样子了。
出乎意料的,屏幕上只有零星几条留言。也是,都初中了,小学的几个朋友间也都淡了。
几乎没有一条窗口抖动。
多么渴望留下啊。有人曾问我:“如果允许你来生可以保留下一样东西。金钱、地位、名誉、美貌、记忆,你会选择哪样?”
我不假思索地回答说:“当然是记忆。”
我的记忆是无憾而美丽的。我有几个知心好友在,就是世间最幸福的事情。
虽然以前不这么觉得,但是渐渐发现跟她们待久了,自己的笑点会变得越来越低,我们经常会互损,但不许别人说自己的朋友。
报到那天下午,朋友不远千里从文理学院走到我家,只有我一个人在家,只有她一人走来。
开门的瞬间,眼里满满地惊讶。整个暑假,我们只有在qq上联系过,虽然有时视频,但在屏幕那面和这头,总是感觉距离很是遥远。
那次的到来,我没有让她留下,怕母亲回家来会说。
有点儿后悔没有将她留下。
屏幕上显示“XX已将XX群解散”的消息。第一次有过这样的消息,眉头不禁一皱。
暑假里为了聊天方便特意建了这样一个群。如今被散伙,怎么不伤心?
脑海中留下的只有记忆了吧。以前不时会回忆起的画面,也被渐渐压了下去。
留下的记忆,只会埋在心底。小学时代的友情,在这儿不会淡。因为我留下了它们,它们便不会散去……
【篇七:青春,就是一场远行】
青春,就是一场远行,行则无疆!——题记
他说,有人把生命促于互窥互监、互猜互损,有人把生命释放于大地长天、远山沧海。年少的他,也许早已过惯了互猜互损的日子,因此,便一心沉迷于山水之间了,看山看水,谈古论史,探文化,叹人生。
不能说是沉迷,因为他总是在山水之间感受着历史,诉说着文化;也不能说是山水,因为他讲述的古今多在是荒原戈壁。山高路迢,大漠风烟,多少苦旅在他履底脚下蜿蜒;摩挲大地,千年一叹,多少文脉在眉间心上蹙聚。
蓝色的欧洲、红色的美洲、黄色的亚洲,那些散布着的思考的足迹。多么羡慕他,沉稳的脚步总在不断的探索着的远方;多么崇敬他,大气的人生不顾风雨兼程,横亘于毫不畏惧的走着的远方。远方的漫漫黄沙见证了他,大漠的悠扬驼铃见证了他;古埃及的金字塔下,雅典娜的神像前,古罗马的角斗场中,耶路撒冷的圣拜寺内,那一路远方的脚步从未停歇。即使年近七十,那远的远方,依然有他注视的目光。不曾稍歇,从未停止。只是,他的远方来源于心,不取决于人。是啊,成熟是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无须声张的厚实,一种能够看得很远却又并不陡峭的高度。
他,便是余秋雨先生。走向远方,成就了他讲述的伟大见胜于空间,见胜于时间;成就了他一种无需张扬的深邃!
我多想像余秋雨先生一般,聆听远方的呼唤,一往无前;我更想像秋雨先生一样,行走在荒原戈壁之上,无惧无畏,悠悠而温和地的溯道历史,述着人生。以青春之行为远的远方,且行且歌。修一种生而飞翔、死化泥土的精神,养一缕冒死洄游、九死不悔的魂魄,祭青春之荆棘,御风而起舞,浴火则重生。
曾有人问过秋雨先生:“读万卷书,行书里路,两者关系如何?”而秋雨先生却说:“没有两者。路,就是书。”是啊,以路为书,那些丈量大地的脚步,怎不是天地间思想者镌刻下的文字!
山一程,水一程,茫茫黄沙,寥廓大地。未来正在来,走一步,成长便这样开始;再走一步,青春于是启程。或许,我依然青涩,依然懵懂,但我明白,成长,不是黄土高坡的信天游,更不是黑土地上的二人转。我定循秋雨先生的脚步,以思想为路,坚实地走向崎岖不平的成长的远方。指青春为誓,行则无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