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尘仆仆相关作文

【篇一: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每次放假,我都会抽空课外阅读三十分钟,昨晚在微弱的灯光下,我打开灰尘仆仆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让我回味无穷。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家住瑞典南部的小男孩尼尔斯不爱读书学习,总是调皮捣蛋,捉弄动物,后来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般大小,他骑在鹅背上走南闯北,听说了很多故事和传说,最后变成了高大帅气、聪明善良、乐于助人的男孩子。

每当我轻轻地合上这本书,我都在幻想着能骑着鹅在空中遨游。让我更记忆犹新的段落是《帮助大公羊》,文中讲述雁群在厄兰岛过了一夜之后,转身向内陆飞行。在横越卡尔马海峡的时候,雁群遇上了大风暴,为了避开狂风暴雨,好不容易在峭壁上找到了一个山洞栖息过夜。在山洞里,阿卡发现住着几只山羊,领头是一只大公羊,雁群和他说话时,但大公羊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在阿卡的再三追问下,大公羊终于说出了原因:

原来,羊群和海鸟一起在这个小岛上快乐居住着,他们过得十分愉快。去年,这儿来了三只狐狸,凶恶的狐狸,经常在羊群睡觉时来偷袭他们。从此以后,这几只狐狸就再也没走了。

阿卡听了后,十分犹豫不决,尼尔斯自告奋勇地说,他来放哨。

第一个夜晚,尼尔斯就让三只狐狸吃到了苦头。大公羊看到阿卡主动、热心的态度,决定带着他们在岛上四处转转,并告诉他,岛上有一条很深很深的裂缝,叫“地狱洞”,于是,尼尔斯有了主意。

尼尔斯让莫顿驮着他,朝那个“地狱洞”里走去,吸引三只狐狸过来。最后,尼尔斯在莫顿的配合下,把三只狐狸扔进了“地狱洞”,让羊儿们佩服不已。

不管你有多么渺小,只要有一个聪明的大脑,再小也有大用处。

【篇二:又是秋风起】

叮……午饭的铃声回响在风雨中,同学们一窝蜂似的冲向食堂。刚走进食堂,刘静同学就跑来告诉我说父亲送衣服来了。我听了心里一沉,悄悄向门外走去。

置身于人流之中,总有一种自卑感,同学们大都是富家子弟,总以农民的孩子来取乐。每当看着有些人那种鄙视的眼光,都让我不寒而栗。因此,我总怕别人看见我的父亲,学校开家长会,我压根没跟父亲提及,虽然他说过好几次,但我总以各种借口不让他来。

唉,但父亲还是来了,真让我无可奈何。

来到食堂外面,父亲那灰尘仆仆的身影便出现在眼前,他穿的是那破得不能再破的解放鞋,露出那冻得红肿的指头,那件“的确良”的深蓝色的棉袄,是母亲缝了多次的也洗得褪了色,还破了一个大洞。他站在风中,显得特别苍老。路过的同学都抿着嘴偷笑,并时不时向我投来嘲讽的眼光。我的脸顿时火辣的。我迟迟放不下自尊,不肯上前。

父亲看见了,大声说道:“你快过来呀,我的牛还系在外面。”我听了这话简直起疯了,真想变成一头牛让他牵走得了。父亲见我没动,就大步走过来,把一件灰不灰、蓝不蓝的大袄递给我,上面的扣子简直“五彩斑斓”“形态各异”,我无奈地接过来,父亲嘿嘿地笑道:“这是你妈昨天夜赶夜缝的,叫我一大早就送过来,你还没吃吧!

父亲伸出一双村野农夫所特有的一双藏污纳垢的手,从口袋里摸出一个烂的钱包,里面全是角票,他郑重地递给我说:“上学要有些钱,别饿着肚子上课。”说完,他便把钱包藏在口袋里,钱包里已经所剩无几了,我知道父亲又要挨饿了。他转身准备走时,一阵风袭来,父亲裹了裹棉袄,他是最怕冷的,一两片叶子落在他的头发上,我看到父亲的两鬓斑白了,他行动缓慢,背也微驼着,岁月的年轮磨平了他脸上的英俊。我的心顿时悸动了。尽管耳旁的闲言杂语还回绕着,那些所谓的虚荣心,都在秋风中散去。

我终于有勇气喊出一声“爸”。

父亲蓦然回头,脸上露出一丝欣喜。

“饭菜还有,快来吃吧。”

父亲的眼里溢满了泪水,我望着父亲苍老的脸,有种想哭的冲动。我赶紧冲进食堂,任泪水在脸上流洗。

又是秋风起,叶儿飘飘,心儿不摇。

【篇三:生命进入我的视线】

生命是大自然重要组成部分,在日常生活中,生命无处不在,但又有几时,我们能够真正能领悟到生命的力量,而在那一刻,生命,进入我的视线。

在偌大的校园里,已经很少能听到欢声笑语,有时竟有些死气沉沉的,令人不免有些压抑,压抑得令人有些踹不过气儿了。

漫不经心地走在走廊上,进入眼帘的灰尘仆仆的墙与地,最耀眼的也不过是校园内新刷的绿漆,不过也显得格格不入,更像是强行给朽木安插新叶。

在转头的另一边,一抹更为自然,更顽强,更具有生命力的绿进入我的视线里,我忍不住,走上前去,它是一株新生的嫩芽,像一颗小豆芽,从它随风摇曳的姿态中,我感到了它那种蓬勃向上的生气,它仅仅只有两三片嫩绿的叶子,准确来说叶都算不上,或许只是芽。

但它那模样像极了一个傲娇的小男孩,更令人随之颤动的是它的生命只是来自于木泥间的缝隙里,这大概就是生命力的强大吧!

走出校园,只不过多了几分汽鸣与尾气,喧嚣的闹市里,像巨行尸走肉,终于捕捉到一处充满新鲜空气的树林,这时才发现秋天已经到了。

铺天盖地的树叶,在潮湿的地面层层叠叠,一直铺到了长街的尽头,铺到了很远的楼房在大地交界的地方,落叶的黄同样耀眼夺目,感人肺腑,但它的金秀,不是梵高笔下向日葵燃烧的疯狂的金黄,而是一种比重的淡黄,有种若有似无,丝缕丝缕,沁入你的心灵,让你的灵魂为之轻轻颤动的情调,秋天不仅仅只有凋零,更有着一种意境叫重生,一片片染着新生嫩绿的银杏叶,沿着细细的枝条,争先恐后地向天空涌去,把青春的梦想涂满湛蓝的天究,还依晰记得,盛夏银杏浓得化也化不开的深绿,一路高歌,沉甸甸地压满整条大街,在月色星空下,用我们听不懂的语言,倾诉着夏日浪漫的情怀。

没想到时间这么快就让他们走完了,一次生命的轮回,更让我惊愕的是,这生命的调零,竟会如此充满着如此恢宏壮观的诗意,那一刻生命进入我的视线里。

生命力的顽强,无论是新生还是凋落,都令人叹为观止,生命在于灵魂而不是躯壳,那一刻,我才看见真正的生命,进入我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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