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一本书作文】
向你推荐一本书,书名叫《老天会爱笨小孩》,《老天会爱笨小孩》是阳光姐姐——伍美珍从读者来信中选取素材,专为成长的烦恼量身定做的。
黄金鑫是本书的主人公,他是个反映慢,动作也慢的“笨小孩”。父母为了让他考上好高中,花大价钱把他转入了一个到处都是“聪明孩子”的班级。刚转来的黄金鑫,一开始还真有点不习惯呢。在所有功课中,他只有“死记硬背”的英语还算过得去,所以同桌汪德华还有黄金鑫的爸爸都说他是个“笨小孩”。
有一次,黄金鑫和汪德华还有胖青蛙一起回家,汪德华想要捉弄黄金鑫,就指着一块狗便便,问黄金鑫那是什么,黄金鑫说是狗便便,汪德华说不是,还说狗便便有臭味,那块狗便便没有。黄金鑫认定自己没看错,汪德华就让黄金鑫去闻,黄金鑫真去闻了,让汪德华和胖青蛙笑了好半天。
《老天会爱笨小孩》这本书让人看起来津津有味,甚至废寝忘食,我想,你也一定能喜欢上这本书。
【篇二:我爱书】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们要多读书,当然,我是一个爱看书的人。从学前班开始,我就迷上了漫画书,看的都是一些有趣的漫画。比如,《淘气包马小跳》、《米小圈上学记》、《伍美珍》……后来,漫画已经不再是我最爱看的书了!我开始慢慢地看那些字多的图书,我渐渐爱上了图书,后来我们学校的图书馆变成了流动图书馆,借阅方便,我一蹦千尺高,只要一想到以后可以随时随地借书了,我就兴奋得不得了,我还在那里借了一本《变色龙》的书,这本书里面的内容精彩丰富,我也从里面学到了很多知识:我们要合理地制止人口增长,不能乱丢垃圾要为未来的人们创造一个更美好的世界!
我的一生离不开书,因为书是我的一位启蒙老师,也是我知识的源泉。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有书,我就忘了吃忘了睡,书中令人感动的事件,总是让我落泪如雨,他们的欢乐,也让我心中欢乐。
我要感谢书,是书让我开了眼界,是书启迪了我的智慧,是书让我得到了无穷的力量,是它为我长出了理想的翅膀,让我飞向更加美好的明天!所以,大家多读书,我们要让智慧的小船不被海浪掀翻,让它带我们漂向知识的海洋!
【篇三:我的爱好】
在人生中的一生中,总会有一些令人喜欢的项目。那,就是爱好。有人喜欢跳舞,有人喜欢唱歌,可我偏偏喜欢看书。
记得有一次,我求妈妈带我买几本课外书,夹求了许久,终于答应了我高兴地走进书店,左挑挑,友选选,又喜欢这本,又看中那本,挑了半天,手上还是空空如也,直到妈妈催我,我才念念不舍地结了账。
回到家,我奔向卧室,把自己锁在里面,兴致勃勃地翻看新买伍美珍的《巧克力的暑假》,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哪还记得时间。只听见妈妈在门外喊:“郭嘉,出来吃饭!”“好!马上就来。”我心不在焉地答应着,仍旧沉浸在书的海洋。外面飘来饭菜的香味,让我咽了咽口水,肚子也“咕噜咕噜”地叫,但为了看书,我忍住了。过了一会儿,门外传来开门的声音,原来是妈妈拿钥匙开门,她冲我破口大骂:“看什么书!出去吃饭!小心我把你的书没收!说着,便把我轰出房。
我狼吞虎咽吃完饭,便又冲回卧室,又浸在书的海洋,一丝不苟地看起书来。
没过几天,妈妈就把我的课外书没收了,我苦苦央求妈妈,她却视而不见,说:“如果我改掉这个习惯,就把书还给我。”我只好对我心爱的书说拜拜,我似乎看见课外书长着翅膀飞走了。
我爱看书,爱到可以废寝忘食。不过,你可不要学我,要适当地看书,要劳逸结合。
【篇四:我爱阅读】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觉得阅读是一件快乐的事,阅读让我打开了眼界,懂得了很多知识。
小的时候,我最讨厌看书了,因为那些字很多,总是把我看的眼花缭乱。但是自从我看了伍美珍的《便利贴女生盛欣怡》,这里面的插画和文字,让我看的无法自拔,我就迷上了看伍美珍写的书。之后我又看了《闪闪惹人爱》《瓜子脸女霸王》《同桌薄荷糖女孩》等
现在我长大了一点,我就开始看四大名著了,我先看的是《西游记》唐僧师徒四人经历了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做事不要半途而废,之后我又看了《三国演义》让我了解了很多历史。
渐渐的,我对阅读越来越痴迷,基本上什么种类的书我都看过一点,我还有做笔记的习惯,看到的一些好词好句都会记下来。
每次阅读的时候,我都仿佛身临其境,看到好笑的地方,我就哈哈大笑,看到了伤心的地方,我掉下了眼泪。每本书都有一个道理,看的书越多,懂得道理就越多。
书是智慧的钥匙,带我们开启知识的大门,我们一定要多多读书,书对我们有很多的帮助。
我爱阅读,阅读可以开阔我的视野,阅读让我懂得了很多知识。阅读让我不断提高,阅读给我带来了幸福,我爱阅读!
【篇五:我和书的故事】
如果我告诉你,我一个学期至少能读30本书,你一定会想:你家一定有个大书架吧?我家并没有书架,那我怎么看书呢?
我妈妈是一个老师,在我很小的时候,她就常在她们学校借书给我看。开始时借2、3本,后来就借8、9本。因为要还,所以我看得很快。真是应了那句:“书,非借不能读也。”
我喜欢看书,特别是杨红樱阿姨写的生动有趣的《淘气包马小跳》;伍美珍阿姨写的活泼搞笑的《同桌冤家》;雷欧幻象叔叔写的灵异恐怖的《查理九世》、《怪物大师》;郑渊洁伯伯写的《皮皮鲁传》、《鲁西西传》……其中,郑伯伯的书对我影响最大。
郑伯伯的书的特点是故事精彩,让人一看就喜欢上了。我原本是一个内向、胆小的人,看了他书中外向,大胆、活泼、生动、有趣的故事,我也变得外向,大胆了。
郑伯伯的书语言生动优美,思维开阔,大胆想象,贴近生活,所以我平时在生活中广泛寻找写作题材,进行模仿,不知不觉中,我的写作也提高了。
书是我的好朋友它教给我很多知识,带给我很多欢乐,我以后要多读书,读好书!
【篇六:读书伴我成长】
好书是寒冷冬天一缕明媚的阳光;好书令人神往;好书是改变命运的工具;好书是神圣的阶梯,引领人登上至高无尚的黄金宝座……我喜欢读书,读书伴我成长。
我小时候就喜欢读书,听妈妈说我小时候只要谁拿一本书在我眼前晃一晃,我就立刻瞪着好奇的大眼睛,目不转睛的看着书上花花绿绿的图案。
我家的书能用堆积如山来形容了,如:客厅里的沙发上、茶几上、卧室里、电脑室里、书房里都有书。我只要在家里,随时就可以拿一本书看。我家的书有好多种;如:高尔基的三部曲、米切尔恩德的《毛毛》、张秋生的《小巴掌童话》、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等名著,还有儿童文学、实用文摘,及杨红樱和伍美珍写的校园文学系列等等。
我小时候妈妈就给我办了借书卡。每个星期天或节假日写完作业我就会到书店看书,因为那里的书很全面。有时候我还会带着作业去,不会的问题还可以请教“书老师”呢。
我喜欢读书,读书伴我成长。
【篇七:《单翼的守护天使》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看了阳光姐姐伍美珍的作品《单翼的守护天使》,这本书很搞笑,也很感人。
一个叫尹钢的小男孩,跟随着妈妈搬进了一个很大的小区,住进了一个很大的房子。有一天,妈妈去加班了,家里只剩下尹钢。忽然,一个小女孩敲响了门,告诉他:他家里的衣服掉下楼去,她送回来。尹钢叫她把衣服放到门口。第二天,妈妈说在门口看见尹钢的内裤了。于是,尹钢开始注意这个小女孩。后来,才知道,盛心他们都是单翼天使。
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单翼的守护天使是非常可怜的,我们要多多关心他们,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需要经济帮助的时候,尽力帮助他们。而帮助,也讲究方法。我曾经听到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人想帮助一个乞丐,就想给他一条鱼,他的朋友阻止了,建议给乞丐一副鱼竿。他很不解,朋友解释说,再大的鱼,也会有吃完的一天,课室有一根鱼竿,就可以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获得很多的食物。
所以当我们要帮助单翼的天使时,不妨给他们一根“鱼竿”,获得源源不断的“鱼”。
【篇八:书陪伴我成长】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在我看来书更像我的家人,时时刻刻陪伴着我。
在我两岁的时候,听到妈妈讲一个个生动有趣的故事时,我经常缠着妈妈多讲几次。当妈妈教我拼音时,我跟妈妈奶声奶气地说:“妈妈你能买一本有很多汉字的书给我吗?我看那些图画书腻了,你看的书我觉得很有趣。”妈妈微微一笑说:“好呀,等你学会拼音,妈妈就买给你。”
读幼儿园大班时,我终于如愿以偿,拥有了我第一本汉字书——《格林童话》,我欣喜若狂,拿着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上幼儿园时,我在想我的书,你还好吗?回到家后,我马上跑向书柜,把《格林童话》拿下来,打开了书,我像一条小鱼在童话王国的海洋游着。妈妈叫我吃饭,我拿着书边走边看,似乎一秒钟也不想放手,我一不小心撞到白墙了,我的头红了,书掉下来了,我急忙拾起书,心痛不已。我狼吞虎咽地吃完了,就在被窝里继续看《格林童话》。夜深了,妈妈爸爸已睡着了,月亮与星星还在玩耍,我已经入睡了,我做了一个很美很美的梦……
六岁时,妈妈给我买了伍美珍姐姐的小说《老天会爱笨小孩》,我非常激动,双手接过,对它又亲又吻的。我就到了房间,在书桌上开始看了。我后来就开始不过瘾了,就让妈妈买了一本新书——《闪闪惹人爱》,我仔细阅读,到后来这个故事结尾很感人,我的泪花不由自主地落下来。
升上五年级了,妈妈送了《月亮女孩在流泪》这本书给我,它会有怎样的故事呢?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这是讲一个关于瞎眼睛的女孩的故事,伍美珍姐姐的故事非常生动,那些词形容特别好,最后星儿和月儿要分开了,星儿的爸妈要带她去美国,她们俩依依不舍地道别了。看完这本书我的鼻子酸溜溜地,好像有只小虫在的鼻子里爬来爬去。我现在看一本书会用笔把好词佳句好段画出来,每天看一本。
阅读还丰富了我的想象力。当我看见家里的雕塑羊,就会编一个有趣的故事;看见墙壁上的画时,我就不由自主地想象这幅画的故事。
我爱书,像爱我的家人!
【篇九:还书小学】
在我识字时,就读过很多本书,连环画、故事书、小说、科普、名著等。在这些书中,让我选一本最喜欢的书还真是不容易,最后我选择了一本冒险小说——《洛克王国》。
它不仅是一本书,一个游戏,还是一部电影,这可见它的知名度有多高了。里面有小洛克洛奇,刁蛮公主可丽希亚,懦弱的小厨神菲尔特,组成了”洛克三人组”。他们参加了一个个协会,破了一桩桩迷案,经历了一次次冒险,打败了恩佐和他的手下,保护着美丽的洛克王国。
著名的儿童学家伍美珍说过:”好奇与探险,是孩子的天性。智慧勇敢,在很大意义上比知识更重要。“
有好奇心的孩子天生就是一个探险家。每一个新鲜的事物,每一次崭新的尝试,都是我们每一次新的认识这个世界,发现自己的长处,形成自己的思维,不让别人指挥自己。
对我来说,它不仅是一本书,还是一位小老师。教我学会怎样发现这个世界的奇妙之处,虽然他们每个人都不是十全十美的,但是都拥有自己最擅长的东西。
虽然有很多人都不喜欢看这本书。喜欢玩游戏,但我认为只要是我喜欢看的书,就不应该去理会别人的看法。
【篇十:书真让我着迷】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它教会我人生哲理;书是我的航标灯,它指引我走向正确的道路;书是我的跟斗云,它带领我来到知识的海洋……
我离不开书,书离不开我。我爱读书。每当得到一本好书我就会爱不释手,虽然我的书很少,但我读的书可不少。
杨红樱的《笑猫日记》我已读透:急性子的马小跳,聪明可爱的杜真子,优雅高贵的虎皮猫,乐观积极的老老鼠,无所不知的万年龟……无一不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爱读书。书让我了解万物,学会写作。
伍美珍姐姐写的《我班流行写小说》已在我身上应验。我现在也在写小说,源来哪里?当然是书!书为我指出一条写作之路。
读书虽好,但这祸也起因于书。我爱读书,但也让“眼镜骑着鼻子走”。我是个小书迷,但同时也是个“四眼族”。我经常看书,每次都是一拿起就便放不下了,直到把书中的每个字“嚼透”,才肯罢休。因此也经常挨妈妈骂。
我爱书,书给予我知识;我爱书,书为我开阔视野;我爱书,书为我指引方向;我爱书,书是暗夜中燃起的火花;我爱书,书是我永远无声的老师……
书给予了我太多太多,它让我痴迷其中,书真让我着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