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初见】
我小心翼翼地坐在座位上,用目光打量着一张张陌生的面孔。心中忐忑不安。
她坐在了我的身边,先是同我一样四处打量着这间教室,然后闭紧了嘴巴,静静地坐端正了。她全身上下流露出来一种文静的气息,脸上很自然地绽放了一个微笑,长马尾安安静静地伏在背上。长长的令人尴尬的沉默过后,她率先开了口:“同学,你叫什么名字?”我竟有些紧张,慌忙报出名字时,竟然有些结巴。她却无所谓似的,嫣然一笑,也告诉了我她的名字。一刹那间,一种莫名的亲切感油然而生。原本的紧张、怯懦一扫而空——这么友好的女生,我为什么要怕呢?于是,我也放轻松起来,与她聊东聊西,笑容也渐渐浮上脸来。无论我问什么,她都能一一回答。“我小学的时候,最喜欢英语啊!”她兴高采烈地对我说。我随即也愉快地表达了我的想法。
在后来的聊天里,我发现她不仅文静、随和,有时也会十分活泼,我们都十分开心、喜悦。
这就是我认识的一位新朋友,一个文静、美丽的女生。
【篇二:十三岁的我】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我就有十三岁。十三岁的我,现在正处在一个未成熟的年龄阶段,但我似乎感觉不到。因为生活了十三年的我,在别人的眼里一项都是文静的女孩子,从不喜欢和别人闹来闹去,所以犯下的错误也太多。但谁要是把我惹火了,这时我就不再是别人眼里的那个文静的女孩子了,我的性格早就改变了。但谁要是在我需要的时候帮助了我,我会以最好的态度报答他。可见,十三岁的我是个性格善变,有时像火一样热情,有时候冰一样冷酷无情。
记得有一次,我听妈妈说,远方的姑姑要回来一趟。我听了,满心欢喜,为她准备了许多姑姑爱吃爱用的东西,并盼望着她的归来。有一天,我在家里的卧室里做作业,忽然听到门外有陌生人的声音,出来一看,原来是多年不见的姑姑,我高兴的跳了起来,并抱住了姑姑,和姑姑诉说了一番多年埋藏在心里的话,吃了饭我和姑姑到了花园里玩,这一天,我很开心,我的性格活泼开朗,我放下了所有的烦恼,尽情的玩了一整天。过几天后,姑姑回去了,我的心情变了,不再开朗了,觉得再也没有什么能够给我带来快乐。于是整天呆在房间里,做作业,妈妈叫了也不应声。可见,十三岁的我,又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但我从不会因某件事不顺心放弃了自己。
你们可别小瞧我,我的优点也很多,但唯一做得好的就是安慰别人和自我安慰的这一点。有一次,好朋友因不能晋级而沮丧,伤心,我看到她第一次那么不停的哭泣,泪水不断的流下来,我的心里真不是个滋味。于是,就安慰她给她讲更多更迷人的传奇故事,为她分担她的忧愁,给她温暖和快乐,让她彻底从悲伤中走出来。我要是遇到了伤心事,我绝不会过渡伤心,我会自我激励,对自己充满信心,从各方面转移情绪。
可见,十三岁的我又是个善解人意的人。
生活了十三年的我,性格不稳定,容易伤感,但不轻易放弃自己,看低自己,我是个好读书,文静的女孩子。
十三岁的我,真是个不成熟的人,大事小成,凡是做得不够认真,但我一定会随时间的流逝而改掉我的坏毛病的。
【篇三:我的朋友的作文】
她文静、懂事又可爱活泼;她善良、体贴、友好又热情。她......她是谁?她到底是谁?记忆告诉我,她是我的朋友—刘柯瑶。她长什么样呢?记忆又告诉我,她一头乌黑的长发,黑得发亮,白中带粉的皮肤,浓眉,小嘴,可惜就可惜在眼睛上镶了两片玻璃眼镜,否则就是标准的中国美女了。
我与她相识也许是因为缘分吧!稀里糊涂的她就当了我几天同桌;稀里糊涂地我与她在这几天中相识、相知;又稀里糊涂的我与她变成了朋友,成了同学,成了邻桌。
虽然我不记得怎样她变成了我的同桌,我却记得与她第一次交谈时的情景。那是一节英语课上,老师让同学们互相听写单词,句子。我与她相互合作起来。我让她先给我听写,可能是因为互相不熟悉吧!她的声音像蚊子叫一样小,这时她留给我的印象是文静,内向。不过等到我们渐渐熟悉且成为朋友时,我发现她文静、内向,但在课余时间却是活泼,善良,乐于助人的。
她好似冬天温暖的太阳,可以使我不再沉默,也与她一样活泼,欢乐起来。
月考一的成绩出来后,我的语文只考了91.5分,回家告诉妈妈之后,妈妈批评了我,来到学校后我一直闷闷不乐,她似乎看出了我又遇到了不开心的事,一句话就把我逗乐了。她是这样说的:“你怎么啦?脑子被驴踢了?”我一下子笑出了声,她的计划成功了,我终于笑了。她也笑了,我们一起笑了。
她每个月都要买两瓶消字液,因为她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女孩,周围的人借她的东西,她都很乐意,因此她的任何东西买得多,用得快。
这么好的同学,这么好的邻桌,这么好的朋友谁不喜欢呢?看!她就是我的朋友,羡慕吧!我的运气真好!
【篇四:年的作文】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六年的小学时光悄然而逝,而记忆中却留下了许许多多,其中最让我难忘的还是班级中那各具特色的同学们。
外貌与众不同的是廖炜炜,瓜子脸,小巧红润的嘴巴,炯炯有神的眼神,她的形象更深地留在我的记忆中。
笑姿与众不同的是杨宁宁。她特喜欢笑,一笑就会嘴角向上翘起,左手往嘴上一扣,嘻嘻嘻的笑声即会发出。样子十分可爱。只要见了她笑,你也会莫名其妙地跟着笑起来。
最幽默的还数周欢欢了,她会用极富幽默的语言让我们捧腹大笑。
在这些同学中最文静又不爱说话的就数张琪了,她的文静又不爱说话,让人看不透她的心思似的,让人不得不学习她的`文静了。这些最好的同学,你说谁会记不住她们呢?
真诚的友谊无需承诺,永恒是情谊,无需约定,张琪、杨宁宁、廖炜炜、周欢欢我们在一起六年了,经历的点点滴滴数都数不清了。
同学之间的友谊是珍贵的,也是最难忘的。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张琪、杨宁宁、廖炜炜、周欢欢这四个同学。我希望我们几个的友谊能天长地久吧!
【篇五:有时我是个文静的孩子】
在他人眼中,我永远是一个外向,活泼,又话多的女孩,可回到家,关起房门我就判若两人了。一切都变了,时间就像停住了似的,我的话变少了,也不再蹦蹦跳跳的了,而是随手捧起一本书,静静地看着,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
人,都是多面化的,有时你眼中所看到的人,也许正好与事实相反,只是他们不愿意将自己真实的一面展示出来而已。大多数人都认为我这么大大咧咧,豪放的性格怎么可能安静得下来,那倒也不是,当我找到自己的兴趣时,我就会安静下来,专注的去做这一件事,慢慢的,我的话也变少了。我还依稀记得有一天,我很高兴的与同学们走出学校,一路上有说有笑,还讲得特别尽兴,可当我和同学们道别,回到家捧起一本书的时候后,“活跃”这个词好像在跟我玩捉迷藏,一下子消失的无影无踪,我静心投入到了看书之中,于是,我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其实,我深爱着自己文静的一面,因为它能让我平静且又认真的去做一件事,可我却又迫不及待地想要把它藏起来,不让任何外人发现它的存在,因此基本上没有人知道我文静的这一面,而我早已习惯收起文静的一面,在他人面前展示活跃的自己,这样或许对我对我的将来更有好处些,如果现在马上让我做个文静的孩子我或许还有些不适应呢!但我在慢慢改变自己,将自己不为人知的一面适当的展现出来,让大家更加的了解我。现在的我,已不再是曾经那个懵懂无知,说话只靠一时冲动的我了,而是会收敛着,不抢着自我描述的我,在自己喜爱的事情上也会热情的投入,为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大家知道有时我是个文静的孩子。
活泼与文静是组成我重要的部分,缺一不可。虽然现在我的性格上活泼居多,但在以后,我会让他人改变对我的看法,在形容我的词中有多加一个文静,因为有时我也是个文静的孩子!
【篇六:文静的我】
每天,我去照镜子的时候,镜子里就映出一个俏皮的女孩儿。她长着乌黑的头发,长长的眉毛下面长着一双明亮的眼睛,忽闪忽闪的像路旁的明灯一样。我有春天的文静,夏天的开朗,秋天的凉爽,冬天的纯洁。笑起来的时候像樱桃似的小嘴就会往上翘起来。
我有时文静,有时俏皮。就讲文静吧,星期六我学完唱歌,一秒钟都不耽搁又去画画。在画画那里,我似乎变成了一个“哑巴”,老师问我问题,我点头或者摇头,有时如果不行,我还会用手来表示,就连下课了,其他小朋友都出去玩了,我就一个人在教室里晃荡。
我也喜欢唱歌,星期就中午,我都会去杨老师家里学唱歌。你们可不要小瞧了杨老师。她可是浦江排名前5名的老师。我们还借着她的名气上了浙江台的春晚呢!
我最喜欢紫色了,因为紫色高雅端庄。我的裙子有好几条是紫色的,文具也喜欢用紫色的。我最爱的水果是葡萄,因为它是紫色的,我才“偏爱”它呢!
看,这就是我,如果你们想更多地了解我,就来和我做朋友吧!
【篇七:同学的变化】
于洋,是班级里最安静的男孩子,比女生还要安静。他学习很好,画画技术一流,打字飞快,思维活跃,聪明绝顶,是班级里优点最多的男生。当然,他也有缺点,这个缺点让他有点不像男孩子,这个缺点就是——太文静了。“文静”这个词原本是形容女孩子的,但是,这个词用在于洋身上是再合适不过了。
可是最近,我发现,于洋变了。他虽然还保持着骨子里的文静,但是,他不知什么时候变得“调皮”起来——以前,他做事羞答答的,即使扎在人群里,他也绝不会去招惹任何人,安安静静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最近,他突然改变了自己已经维持了四年的“原则”,有点不像从前那个他了。
一次大课间,我正在操场上“瞎逛”,无意中碰见刘一萱和肖梦瑶在抓孙靖文,我发现,于洋也参与了进来。只见他死死地抓住孙靖文的胳膊,孙靖文在他们的“火力压制”下无处可逃。我还听见于洋说了一句:“你逃不掉了!”一边说,脸上还露出了“诡异”的笑容,这笑里藏刀的表情,简直太令人咂舌啦。我在一边看着,心里很纳闷:一个文文静静的小伙子怎么就突然变“神秘”,变“淘气”了呢?
周五下午,班级里15名同学去大会议室观看六年级英语比赛去了,我们排成一列,安静地看着比赛。于洋排在我前面。我在不经意间看到这样一幕——只见于洋在杨晨的后背上轻轻拍了一下,然后立即转头看向别处。我看见于洋的脸上又浮现出一丝诡异的笑容,那笑容让我猜不透他的心思。
我想,于洋的改变不是无缘无故的,而是他自己想改变。我相信,未来,他一定会摆脱现在的“文静生活”!
【篇八:这就是我600字作文初二】
【篇一:这就是我】
我就是我,一个平凡,活泼,爱刺激的我。
走到镜子前,看着镜子里面那个她,多么天真。我笑,她也笑。我朝着她耸了耸肩,她也朝我耸了耸肩。我朝她挥了挥手,她也朝我挥了挥手。
你看她,一双水灵灵的小眼睛,透着一股灵秀的神采,一张永远爱笑的嘴。
我叫杨凯睿,今年14岁,瘦小的身材,正与我爱体育,爱闯关,爱刺激相配合。从小,我妈妈就一直跟别人说起这事:在我刚学会走路的时候,我爸妈就必须时刻注意着我,一放手就跑开了,快得我妈也追不上,老是吓着她。
我是这个家族里最小的孩子,因此,家里人总是特别宠爱我,也因为我从小特别乖巧,懂事,所以最占便宜的就属我了。有时候几个亲戚都争着让我去他们家住。我从小和我几个哥哥关系也特别好,他们去哪玩都愿意带着我。
记得有一次,在我小的时候,我大哥骑着自行车带着我和我二哥,由于我太活泼了,坐车上不老实,突然就把脚挤进车轮里去了。大哥感觉不对劲,立马刹住车,回头一看,见我正眼泪汪汪的,发现我的脚被车轮挤了,赶紧下车把我脚拿出来,送到医务室擦了擦药。到后来,我怎么哭也哭不完,两个哥哥便把我带到小商店里,打算给我买点零食哄哄我,也就没事了,谁知道,我那时太不省人事了,买什么都不愿意,还是一直哭。现在每一次回想起来,都特别后悔,也可能是当时不甘心吧。现在每次洗脚,都要看几眼那次留下的疤痕,一道道的条纹,凝结着我儿时的难忘的时光,有快乐,有伤心。
我还很爱听音乐,每次一空闲下来,总是不忘听一听自己喜欢的音乐,让自己放松放松。我喜欢用心听每一个音符,因为这都蕴含着歌者的真情。
我这个人脾气很急,但我如今已经能够压住自己的怒火,沉住气。性格、品质已经比以前更加成熟,只是我妈却说我越大越懒,也越长越丑。也许是我越大,懂得越多,也就越多愁善感了。每一次有什么事,妈妈总是耐心、心平气和的跟我讲一些人生的道理,道理虽小,却影响着我前进的方向,教我在前进的路上怎样面对那些荆棘、磨难,怎样面对我那未来的人生旅程。
这就是我,一个与众不同,却又平平凡凡的我。
【篇二:这就是我】
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并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
我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对招风耳,个头比较高,乌黑的头发,是个热心肠的人,但是经常把好事变成坏事。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风格,我的性格自信和热心肠。我的数学成绩自古以来就没考过A,我的小学数学老师跟我说:“看来你今生与A无缘了!”我当时就气得失去了理智,心想班主任都说我聪明,凭什么你说我与A无缘,凭什么?我一想,我下定了决心,就和数学老师说:“老师,我这次就考个A。”于是,我每天都很忙碌,做完学校里的作业就做练习题,错了也不急躁,凡是遇到不会的我就问同学。等啊等,终于迎来了期末考试,我心想:我一定要考A,于是,我做完试卷就认真的检查,我自己很有信心。终于到了领成绩的时候,我得了A,数学直老师夸奖我。哈哈哈……
我是个热心肠,凡是别人有什么事,我都乐意帮忙,但每次都办不好。小学的时候,我们的老师让我们去领课本,这件事我们男生都喜欢做。我很瘦,也没有多少劲,但我可以拿最重的语文课本。那天,天气不好,阴沉沉的,还下了点雨,路上十分的滑,我拿着课本,摔了个四脚朝天,语文课本也都脏了。老师发课本时,拿着脏书的同学竟然一句怨言也没有。我当时就被感动了。
我还有点调皮。我小学十分淘气,凡是教过我的老师,除班主任外,都说我有多动症,成天像个小猴似的,不老实。记得有一次,我在黑板上画了两只小猪,上面写了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的名字。他们差点儿被气死,都哭了。要不是学校不让打架,我可能就……老师之后就问我,这是谁画的,我诚实的站起来,老师过去打了我几下,其实雷声大,雨点小,说了我几句。
爱八卦,看漫画,爱传绯闻,爱讲闲话,黑板上的小猪是我最得意的智慧结晶,其实我并没有恶意,只是个精力过剩的小男生。我不想做狗仔队,而是要做研究航天的学者,没心没肺,可口可乐,我是可乐男孩谭皓翔。
【篇三:这就是我作文】
我是一直忙忙碌碌的小蚂蚁,就像天边的一颗不起眼的小星星,我——一个小小的我,一个平凡的我。
我又胖又矮,看起来很笨拙,所以,我跑步很垃圾。当我站在镜子面前,看着自己矮矮的个头,胖胖的身体,我自己就问我:“我为什么总是这么矮?这么胖,什么时候才能长大?”这一切对我来说都是未知数。虽然我很胖,但我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我的胖胖的脸经常露出灿烂的笑容,这一切证明我对生活充满了热爱。
每个人都有独特的性格,我的性格复杂多样,我开朗、乐观、活泼和自信。每次考试,我都满怀信心地走进考场,每次感觉试卷都不是很难,但最终都取得不了好成绩。对于这些残酷的成绩,爸爸的奖励也离我越来越远了。我也因为这个而伤心,但这一切都不起作用,因为成绩只能代表过去,我并没有因此而一蹶不振,而是重新振作起来,努力学习。因为我坚信:有付出不一定就有回报,但没有付出一定没有回报,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我还是一个开朗活泼的小孩子,它们让我在生活中走下去,在黑暗,在荆棘中,让我走出光明,斩破荆棘,摘取荆棘中最耀眼的光环。我坚信:天无绝人之路,爱拼才会赢!
我爱好读书,每当我进入书香的世界,就忘记了自我,开始在书中沉醉,在书的海洋里遨游,让我忘记了不愉快,抛开了烦恼,就像进入了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地方。
我的座右铭是毛泽东所说的: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这是一句俗语,意思是:世界上没有什么办不到的事情,只要肯下决心去做,任何困难都能克服。在生活中,在学习中,这句座右铭都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激励着我,在生活中,斩破荆棘。人生就一只小船,这句话使我的人生扬起了帆,行驶在大海中,让我不迷失方向,直至抵达理想的彼岸,不管前面的路是多么的平坦还是多么的坎坷,它只要铭记在我心中,就能激励我前进。
这就是我,一个可爱又平凡的我。
【篇四:这就是我】
扎着一个马尾辫,留着齐刘海,带着一副眼镜,皮肤不算白也不算黑,个头中等,有时候会很文静,有时又会很疯,这样的一个女孩。普通而平凡的一个女孩,就是我。
我喜欢读书。在生活中,有快乐,有忧伤,有挫折,有成功,有失败,但苦与乐都填充着生命中的美丽,哭与笑都拨动着生命的旋律。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生活方式,我便以读书的方式生活。
古人云: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我看来,书就像每个人生活中的必需品,每次翱翔在书的海洋中,我都会受益匪浅。比如:我在读有关时间的书籍时,我都会对着书唠叨几句,时间你慢点走,不会有人跟你抢任何东西。苏联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我最喜欢的名言,因为读书可以让我增长知识。这便是爱读书的我。
我喜欢听音乐,在音乐中,我仿佛能感受到世界的另一面。听音乐能使我放松心情,每当我我听到优美动听的音乐时,仿佛感到音乐其实是有生命的。音乐使我陶醉,这便是喜欢音乐的我。
音乐让我陶醉,读书让我快乐,增加知识。然而运动,让我身体变得强壮,健康。
我喜欢羽毛球,打羽毛球可以让我身体健康,每到过年,我们一大家子都会打羽毛球。开开心心……
【篇五:这就是我】
每一个人在世界上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性格、脾气。而我,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不了解我的人还以为我是一个很文静很优雅的女生,其实不是,我在陌生人面前是一个文静,优雅的女生,在熟人面前就是一个活泼好动的女孩。
我最大的一个爱好就是读书。妈妈总说我是一个“小书痴”。有一次,妈妈出门了,临走时还对我说等她回来一定要给她开门,我爽快的答应了,妈妈走后我急忙的跑向书房,在书房里里挑选了一本书津津有味的看起来,仿佛我和书融为了一体,我的眼里再也看不到其他,只有书的存在。不知不觉,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忘记了妈妈给我的任务,我抬头看了看表,发现时间竟过去了两个多小时,这时客厅外的电话响了起来,是妈妈的电话,我连忙去开门,只见妈妈气冲冲地走过来对我说:“你没听见我敲门吗,你干什么的?”妈妈瞅了瞅桌子上的书,对我说:就知道你看书看入迷了,真是一个“小书痴”,以后不能再这样了。我连忙点头:哎,这就是我当“小书痴”的坏处,总是会忘记事,但好处是让我懂得了丰富的知识还有许许多多的哲理。书香伴我行。
我还是一个有爱心的女孩,每当在公交车上有老爷爷老奶奶时,我都会主动为他们让座,他们都夸我是个懂事的孩子。我非常喜欢养宠物,每当看到有流浪猫、流浪狗,我都会把它们抱回家喂养,然后再帮它们找到主人。
我的心情就像风,刮过成长的天空。褪去青涩,我会有灿灿的黄,剥开坚硬,我会有甜甜的香。就像一个芒果女孩,我不想光鲜亮丽,我只想穿回黯淡的外衣,只想活得轻轻松松,怀揣晶莹剔透的渴望,去追逐我酸酸甜甜的梦想,这就是我想要的青春生活。
一张永远爱笑的嘴,一双一笑就眯成一条线的眼睛,还有一笑起来,小脸上甜甜的酒窝,就如一米阳光,散发光和热。这就是我,一个“小书痴”,一个有爱心,一个活泼好动的女孩。这就是最真实的我。
【篇六:这就是我】
“英俊潇洒,阳光勇敢,自信”,这几个词语来形容我最好不过了。不要说我自恋,这只是事实而已。
我从小就非常喜欢数学,所以锻造了我的聪慧,从而使我走向了自信。我对自己做的任何事都充满信心。可就是因为我太过于自信,从而导致了我的粗心大意。
记得有一次考试中,我拿下来试卷,便埋头苦做。这张试卷是一个小时的题量,可是到我这便不到20分钟做完了。我很是自信的把试卷放到了一旁。这时,我们的老师走了过来,看到了我早早的写完了试卷,便走到了我的身旁,低下头对我小声地说:“你做完了后好好的检查,不要坐在这里玩。”我点了点头,把试卷拿了过来,可是刚看到第一题,就觉得太简单了,一想自己肯定能做对。于是,我就干脆一点没有看,我满怀希望地交上了试卷。心怀考满分的希望,可是一发下来试卷我就傻眼了,第一道题都没有做对,我那个尴尬啊。
我分析了原因,主要是因为我太过于自信,我就一直想改掉这个坏习惯,可是怎么也改变不了,从而造就了一个太过于自信的我。
虽然我很自信,有一点狂妄,但是我对于读书却十分尊重。俗话说:学无止境。我特别喜欢这样的一句话:敢于挑战的人是不会失败的,没错,读书也是这样。我们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总是没有错的。
我很阳光,面对痛苦与苦难,不会畏惧,因为我相信“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所以,我们要敢于挑战,不能畏惧。
这就是我!一个极有个性的我!
【篇七:这就是我】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长相和爱好。正所谓世界上不能有两片相同的叶子一样,我也是芸芸众生的一个,而且是独一无二的。
我丑,但我有笑容
我丑,真的很丑,丑的就像马戏团里的小木偶。黑黑的皮肤,不短不长的头发,小小的眼睛,低低的鼻梁上有时还卡着一副轻巧的眼镜。
那天早上,我哼着小歌走在去学校的路上,快到学校门口了,我看见一个好像比我低一级的同学,不知为何,她坐在地上,好像还挺痛苦的,我急匆匆的跑过去,蹲下来问她:“你怎么了?”她好像不太相信我,没说话,我又心急地问她:“我们都是一个学校的,你怎么了?”她眼里含着泪珠,说:“我的脚好像扭了,有点疼,不能走了!”我微笑地对她说:“没事,我先扶你去校医务室吧!”她还有点不放心,我微笑的伸了一只手,她也还了我一个微笑,把另一只手搭在我手上,笑着去了医务室。
我坏,但我有爱心
我坏,真的很坏,坏的就像整天都给别人一个恶作剧。但我觉得,我的爱心是满分。
那年夏天,我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情。我闲着在家没事,就想着出去买个雪糕吃,走到东大街,看到那个卖雪糕的老奶奶已经收摊了,我想就不买了吧,可我刚要走,觉得有什么不对劲,老奶奶要推着小车过那么大的一个陡坡,有点过意不去,于是我飞奔过去给老奶奶推着小车过了陡坡,过了之后,累得满头大汗,刚要走,老奶奶说:“累了吧,孩子,来,吃个雪糕!”我再三推辞,还是拿着雪糕回了家,但也算得上是一个有爱心的孩子吧!
我拽,但我有个性
我拽,真的很拽,拽的就像一只桀骜不驯的小白狼。班里哪个女生受欺负被我看见了,我一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常言道:“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我要是得了理肯定不饶人,有时即使是我错了,也会死皮赖脸的不肯承认,然后在心里偷偷的傻笑。
我丑,但我有笑容;我坏,但我有爱心;我拽,但我有个性,所以,这就是我,一个“怪女生”!
【篇八:这就是我】
她平平凡凡;她普普通通;她有时非常文静,有时疯疯癫癫。
她长着高高的个子,一身黑色的皮肤,最令她自豪的是有着一对双眼皮。她有许多的爱好,其中就是读书。
她爱读书,读起书来可以说是废寝忘食。她在睡前总要读一篇短文。记得那一次,她正在看一本书,当看书中的一段文字:生命,应拥有而美丽,但也不会因失去而黯淡。失去了太阳,你还会有星光的照耀,失去了甘霖,你还会有露珠的滋润。这是一段多么优美的文字啊,她在心里想到。这便触发了她的无数情感。
当看到钟表时,她会想到时间为何过的这么快,匆匆的来了,又匆匆的走了。当看到一片叶子落到地下时,她便会想到它从母树上落下来了。可谓是“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虽说落叶不是花,但是也有为下一代做贡献的精神。她也有一句关于自己的名言;心里有春天,心花才能怒放;胸中有大海,胸怀才能开阔。这便是爱书的她。
她爱艺术,对于她来说,大自然中无处不充满艺术。但她更爱舞蹈。在宽阔的大厅中,听着优美的歌曲,这时她会想到世界如此的大。而她,便是那芸芸众生中的一个,是那么的渺小,又是那么的不起眼。但她的生命又是那么芳香四溢。当她看到冬天里的第一片雪花时,便会无比兴奋;当她看到树叶从树上飘落下来时,便会感到一丝丝凄凉。
这便是她,一个热爱读书的她,一个多愁善感的她。这个她乐为凡人,活得轻松而悠闲,活的无拘无束,无羁无绊。
这个她,便是我。这就是平凡而又真实的我。
【篇九:这就是我】
我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孩。虽然我个子不高,但只要我想做的,就没有做不到的。虽然我不壮,但我浑身充满正能量,所以,我的梦想,一定会实现……这就是我。
我是一个成熟又幼稚、可爱又讨厌、勤奋又懒散、善良又邪恶的女孩,却保持了一份纯真的个性——幻想。
我爱幻想,我常常把看似平淡无奇的事经过自己的想象变得富有情感,诸如此类幼稚可笑的念头常常充斥着我的头脑,使我感到每天都是新鲜的,活泼的,使我永远拥有着一颗幻想之心。
而就是因为我爱幻想,还导致了一个不堪设想的后果,上课开小差!就是因为上课开小差,我才听不进去课,有一次,我妈妈就是因为这个,给我买了一堆营养品,说“吃点这个使你的精力充沛,把开小差这个毛病去掉”,结果,吃完之后,整整一个晚上两只眼睛睁得老大,就是没有睡意,可把我给害惨了。
我非常喜欢小动物,特别是狗。我可是证实了“狗是人类最真诚的朋友”这句话了。我曾经养了一只小白狗。在它死去的前一天晚上,在我姑姑家门口不停的叫着。结果我姑父揉着惺忪的睡眼来到门口看看小狗怎么回事,却看到它正与一个陌生男人作“斗争”,他看见我姑父出来了才逃跑,在我姑父回去后,那个陌生人还不死心,他转回来向小狗扔去一根带有毒药的火腿肠,后来就不用说了,我哭了整整一天……
这就是既爱幻想又爱狗狗的我。
既然有幻想,梦想当然就是不能少的了。我的梦想是去当一名出色的演员,就像胡一菲和刘亦菲一样三秒钟“喜、怒、哀、乐”任意摆布。像胡一菲一样当一名“女汉子”,像刘亦菲一样当一个“温柔女”……
我的座右铭也不赖,“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怎么样?
瞧,这就是一个不一样的我,一个与众不同的我。
【篇十:这就是我】
我是百变的一个女孩,不知你信不信。在家中我的性格如龙,在学校我的性格如兔,接下来,我想你一定急了吧,下面让我来做一下自我介绍:
学校中的我
“大清早就得去上学,干嘛啊!”这是我每天早上到达学校门口前说的一句话。但进了学校后,我就变成一个文静听话的女孩了,其实说实话,有时控制不住自己就会暴露出原形了,我便心慌,这坏了,我的形象不好了。
妈妈常常告诉我女孩就应该有个文静的样子,要不然在学校中,就会有不好的形象,但尽管妈妈说多少遍,我也就在学校中装装样子罢了,有时想想在学校中;上课听话,上课不走神,不做那些小动作,老实的让我妈妈都不会想象得到。
记得有一次体育课,我可是矜持得不得了。“叮铃铃!上课了”同学们盼念已久的课程来临了。同学们相互拥挤的跑出去,到了目的地后,老师便来了个自由活动,当场我就蹦了起来,但一下子卡住了,忘记了自己不是在家!唉。心想真可惜呀!看别人玩得如此开心,自己真别扭呀!
这就是学校中的我,文静,老实,听话。
家中的我
早上起床后,第一件事想到的就是这天是周末,心里真的有说不出的开心与激动。
我飞快的写完作业,只为周末玩个痛快,我吃完饭便就去串门子,先去了妹妹家,可是她有事出去了,今天可能不回来了,我一听是可能,还是算了吧!不想等了,于是就告别阿姨走了。
我失落地回到家,妈妈便说:“我们去游乐场吧”?心想:“好,这个我去!”我们做的比说的还快,立马就来到了游乐场,我先去疯狂老鼠玩了一遍,那是一个刺激……
你看见了吗?这是变身之后的我。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但我坚信,只要你超越了,那你就是英雄,这是我脑海中总是出现的一句话,我其实是活泼开朗的一个女孩。对,我想起了一句话:“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话一点也不对,因为我无法变改我的性格,无法控制自己的原形,因为我要做的就是我自己。
你了解我了吗?其实这也是我心中的秘密:我就是我,别人无法代替,也无法改变。
【篇九:三人游】
三人游,无可替代的你们。
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小村上只有我们三的年纪是相仿的,我,阿杰,丽丽。小时候的我们永远是最无可取代的三人游。我是胆怯的女孩,你和丽丽则不同,丽丽像个男孩子,和你玩得开,你们的不羁总显得我是有多乖巧。直到现在我还是爱说小时候的自己有多乖多文静。还记得吗,我们是宇宙超级无敌3L,因为我们都姓梁,取其开头字母便成了3L。村上的人们总拿我和丽丽比较,在大人眼里我文静,我成绩好,丽丽吵闹,成绩差。可我们的感情怎么也不会淡。阿杰是个十足的疯子,他很爱闹很爱玩,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永远不会难过。
慢慢长大,我们在各自的班级都有了各自的朋友,不会再像小时候那样成天黏在一起,在学校遇见只会稍稍寒暄几句便拖着同伴匆匆离开。时光变迁,我们不再从前。到了双休日,我还是喜欢去喊你们出来玩,即使我们谈论着各自的友谊。然后又在一起玩一起闹,双休日的我们和小时候不会有区别,只是我们之间杂隔了其他人。
再长大,我越来越活跃,再也不是那个看到陌生人都会哭的小女孩;丽丽也不再是那个假小子,变得越来越有姑娘气息,我总爱这样嘲笑她;阿杰还是像小时候一样,一点没变,他依旧那么爱玩爱闹爱恶作剧。女孩子会变得越来越敏感,和男孩的距离会越来越大,特别是处于青春期的我们,一不小心便被流言蜚语卷入。我和丽丽很少和阿杰一起玩,即使遇见也只是报以微笑,不知是什么在作祟,没有隔阂的我们会变得如此。
上了初二,我和阿杰分在同一个班级,阿杰就坐在我后面,丽丽在2班。于是我和阿杰的关系越来越好,别人问起我总说阿杰是我弟弟,是啊他是我弟弟,他比我小了1岁,可他却像个哥哥一样顺从着我。不管我说什么他都不会拒绝,所以我从不允许任何人欺负他。我们像是兄弟一般,甚至比小时候的关系更好。我和丽丽一直都很好,我们之间从来不会有矛盾。至于阿杰和丽丽,我总是搞不清他们,时好时坏,他们会有小吵小闹却从来不会和我吵,不管是他们谁都一样。
他们是我生命的2/1、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哭的不成样子的我和陪我难过的他们。
那是姐姐结婚的前一晚,父母却闹得不可开交。所有人都不开心。我好难过,我心如冰山,我不知该如何发泄我的难过。我跑出家找了丽丽,我抱着她哭,一直哭,直到阿杰来。我说我心情不好,我很难过。他们问我怎么了我也不肯说,他们便不再问只是安慰着我。良久,我说我想出去走走,他们便陪着我往街上走。桥上的风很大,吹的我头发很乱。眼睛一直是红红的,丽丽说如果我难过就哭出来不要憋着。我不再忍着,我知道我在他们面前不需要任何伪装。我在桥上哭,路过的行人看着我,我不在意,我有他们在,我什么都不怕。他们像是我的超人,永远在我身边保护我,爱我。我也会保护他们爱他们到白发苍苍。眼泪随着大风消逝,心中所有的不愉快也就消失了。阿杰像哄小孩似的哄我,给我买吃的,陪我打地鼠,只要我想,他们就陪我。有他们,这生足矣。不记得后来的我们是怎样了,只记得我是笑着回的家。
你说,你让我去哪里找第二个你们?那么爱我的你们,那么保护我的你们,那么珍贵的你们?
我说,你们是我不可替代的一部分,生命少了你们便不再完整。
我们的三人游,我们是3L,我们的感情谁也替代不了。没有经历我们生活的人不会懂我们的感情是有多珍贵。那早已不是友情,那是血脉相通的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