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也谈钓鱼执法】
也许,当你在马路上开车遇到陌生人有急事要搭车时,你会出于公德心帮助他。在现在这社会里,在家靠亲威,在外靠朋友,我们遇到这种事帮助他人也是应该的,你帮助了别人,别人的急事解决了,你心里也十分愉快,这不是一举两得吗?但是,如果这是一个骗局,你又会怎么办呢?
在上海,是不允许私家车载客运营的,如若违规被抓是要罚钱扣分的。就因为这点,上海某交通执法部门为了使他们的奖金多一点,就利用人们的善心骗罚单。首先,他们找一个“鱼饵”,也就是给一个人钱让他装生病,骗司机送他去医院,然后执法部门就等候在那儿了,这就是一次“钓鱼”。
事实上,这件事完全是司机出于好心而上当的,虽然违法载客不对,但是,从一个社会最基本的公德心来看,这完全是人道主义,应该帮助他们。交通执法部门作为行政部门,他们是维护社会秩序的,而现在却利用“钓鱼”来谋取不正当收入,这是执法犯法,更触犯了一个行政人员的道德底线。
但是这种事情也不仅仅完全是交通部门的责任,也体现了上级机关的监督不力。有些事情,不是一开始就有胆去触碰的,当他们尝试了一次后,尝到甜头,而且又没事,于是他们的胆子就放开了,两次、三次、四次……正是因为那些监督机关的不作为,才给了违法人员随心所欲的空间。
从制度法律上讲,我们的法律法规应该健全起来,看到别人在痛苦中挣扎,我们伸出我们的援助之手时,哪里料到这是一个事先等着你的“鱼钩”。这只会使人生出这样的念头,以后一定不要做这种事。从而,使中国人个个冷漠无情,谁都不会伸出自己的爱心之手。
在国外,许多国家都没有红绿灯,没有在路上巡逻的交通执法队,也许你无法想象,我们过马路都是左顾右看,心惊胆战,而国外,车子永远是让人的。这体现了国人的素质。
一个国家不是由政府管理建立起来的,靠的是每个公民在一举一动上的自律,因此,我们要看清社会现实,学会反省,使我们每个公民都不会再当那条“鱼”,也不会再有那所谓的“鱼饵”和“钓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