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幸福在哪里】
杨红樱老师的书我读了许多,特别是《笑猫日记》系列,只要书店里一有《笑猫日记》系列的书,我都会第一时间去买回家,每本书都会读好几遍,每次都会有不同的感受。暑假里,我又读了她的《笑猫日记》系列中的《小白的选择》,这本书以贵妇犬“菲娜”帮贵妇犬“小白”选主人为线索,向我们呈现了许许多多不同性格的人和小白在不同人家所经历的不同的命运。
先是小白来到了大明星阿贝哥那里,阿贝嫂帮阿贝哥走上了成功之路,而自己的脸却被烧了,阿贝哥竟忘恩负义,让她在家也戴面纱,还虐待阿贝嫂。有一次阿贝哥打阿贝嫂,小白上去咬他的手,被阿贝哥掐死了。最后是京巴狗地包天用爱的力量救活了他。读了这一段,我既为阿贝哥的作为不齿,也可怜阿贝嫂的遭遇,更心疼一心为主人的小白。生活中也有许多像阿贝哥一样忘恩负义的人,但也有许多好人,我鄙视阿贝哥的所作所为,我长大后一定不会做一个这样的人,而要做一个像菲娜这样有爱心的人,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然后小白又来到了两个“寄生虫”的家里,他们不工作,只花老人的钱,过着不劳而获的、富足的日子,是典型的“啃老族”。虽然他们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活得毫无意义。想想自己现在,也是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妈妈也总是觉得我现在还小,很少让我干活家务。读了这一段,想想自己,虽然还小,但也应该主动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让父母多休息一会儿,尽自己的能力孝敬父母。
最后小白因为缘分来到了一个像谜一样的女人家里,他每天都会帮这个女主人干很多事情,它帮主人买鲜花饼、拿报纸、送垃圾,陪主人喝下午茶,认真听主人说话,还救过主人的命,它的价值在这里得到了体现,因此小白每一天都过得很充实、很幸福。
读了这本书后,我受到巨大的震撼,得到了极大的启示,那就是:不能把幸福寄托在别人身上,靠自己付出努力得来的幸福生活才是最踏实的,才是最有意义的。
【篇二:《笑猫日记》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最喜欢看的书是《笑猫日记》。
这本书是著名的杨红樱写的。书中写的是:有一只猫,它会笑,因此人们称它为笑猫。笑猫住在翠湖公园里的一个秘密山洞里。有一天,翠湖公园里来了一个马戏团,笑猫便在马戏团里认识了一个西瓜小丑,又有一天,西瓜小丑突然被马戏团里赶了出来,笑猫不想让西瓜小丑走,便硬着把西瓜小丑给留了下来,西瓜小丑便在翠湖公园里办了一个马戏班专门给小孩子门看。西瓜小丑便让笑猫的儿子演马戏,过了几天,西瓜小丑遇见了一只名叫黑旋风的猪和它的孩子,黑旋风的孩子一半是黑的,一半是白的。他们还遇到了两只非常高贵的贵妇犬,一男一女,男的叫小白,女的叫菲娜。西瓜小丑便开始训练它们,让小朋友们开心,他们演出的时间是星期六下午2:00。
笑猫仍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它会笑,因为它会微笑、狂笑、冷笑、嘲笑、苦笑,还会皮笑肉不笑,因此,它每次见人的时候都会给人一个微笑的。有一次,笑猫认识西瓜小丑的时候,笑猫给西瓜小丑一个微笑之后,笑猫的儿子随即给西瓜小丑一个微笑,那时候,别说是西瓜小丑了,就连我也惊呆了。
我觉得笑猫很好,自己会笑,还教会了自己的儿子,实在让我佩服,而且他们还上了马戏团表演,真的让我羡慕,如果换做是我,我肯定不能上台表演,因为我没有什么特长,不像你们,有的能飞,有的能蹬球,有的能跳球,多好呀,而我就不行了,所以我挺佩服的。
这本书很好看,我劝你们也看一看。
【篇三:我是一只流浪猫】
我是一只流浪猫,一只被主人抛弃,没人疼,没人爱的大黑猫。我全身乌黑,其貌不扬,没有人愿意再收养我,我只好在小区里流浪。
“哎——”想当年,我也算是一只英雄猫,我为人类捉住了多少只老鼠,连我自己也数不清了。后来,生活条件好了,人们住进了套房,连老鼠的影子也没有了。我英雄无用武之地,终于被主人抛弃了。
我白天在小区里玩的时候,经常看到那些全身雪白,被主人抱在怀里的贵妇狗。它们穿着漂漂亮亮的衣服,身上也被梳洗得干干净净。想想它们有人疼,有人爱,再看看自己,只能在垃圾桶里“津津有味”地享受“美食”,我不禁鼻子一阵酸楚。
但世上还是有好心人的,我还算是幸运的。小区里新开了一家小店,那家主人疼我,爱我,给了我一块栖身之地,还每天给我送粮食。
从此,我过上了好日子。我觉得自己比贵妇犬还要幸福,因为我既能自由自在地生活,又能享受人类的关爱。
【篇四:金刚鹦鹉】
八月末的一个下午,我和妈妈从补习班回来的路上,经过一家宠物店,我情不自禁的停下脚步,好奇地张望。宠物店里的动物非常多,有哈士奇、京巴犬、贵妇犬、虎皮猫、还有茶杯犬……我看见了一只大鸟,一下子被吸引住了。
这只大鸟嘴巴可宽了,有我的大拇指一样大,估计是个吃货;它的眼睛黑黑的、圆圆的,透露出了无限的光彩与活力;它的颈毛颜色奇特,是黑白相间的条纹,好似斑马的皮毛;它的背部毛是红色的,红彤彤的,而翅膀上却是红、黄、蓝三色,美丽极了。
我问妈妈:“能不能……”“打住!”妈妈似乎知道了我心里想什么。我实在喜欢这只大鸟,就在店里磨叽着,不愿意走开。妈妈见我魂不守舍的样子,终于答应了。但是,妈妈规定我要自己动手给它喂食,给它喝水,我爽快的答应了。
回到家,我上网查了一下,原来这只大鸟是一只金刚鹦鹉。我叫它“大嘴”,因为它嘴巴很大嘛,怪不得可贪吃了。看!它扑扇着翅膀,优雅地跳到粮食旁,用自己尖锐的大嘴灵巧地吊着一粒粒玉米。它进食时是绝对少不了水的,要是没有水,一粒玉米也吃不下的。看着它兴奋地叼着一粒又一粒玉米,又跳过去喝一口水,真是吃货啊!
“大嘴”睡觉的时候很可爱。只见它站在最高的栏杆上,两只眼睛半睁半合,随时警惕着有危险发生。它的翅膀紧紧地贴在身体上,两者似乎早已融为一体,让人分也分不清。白天坐立不安的它,现在就如同一个睡着了的小宝宝,安静极了!
说到“大嘴”的脾气,那可要数古怪了。每次当我把笼子门轻轻打开,想让它出来活动活动腿脚——虽然妈妈告诉过我,它一出来就会飞走了——可是,那鹦鹉还只是在笼子里一蹦一跳的,对打开的笼门仍然视而不见,丝毫没有一点儿想要逃走的迹象。它的小脑袋瓜儿里卖的到底是什么药?还真是让人捉摸不透啊。
可能是只有我给它喂食,给它喝水,慢慢地,“大嘴”和我成为了好朋友。我不开心的时候,总会和它说说话,心里就会舒坦一点。被骂的时候,我会跟大嘴说说心里话,心里会舒服一点。久而久之,大嘴开始会说“子昊,你好!”,我们成了知心好友。
但是好景不长,我开学了,作业也多了,没空照顾“大嘴”了,妈妈只能把它送走,我真的舍不得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