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我的新同桌】
不久前,我换了一个新同桌,这不是我梦寐以求的同桌吗?感谢老师,感谢天和地,那就是小何同学,一提到我的同桌,我心里就会暗自窃喜。
她喜欢自修、跑步、画画。她可是我们班的“灵魂画手”,好的那种。
她的性格很温和、幽默。她还很会关心朋友,就是很好相处的人。
哈哈,跟她做朋友准没错!一次,体育课上我因为缺乏运动而肚子痛,我也不知道她是怎么发现的,她马上拉住我的手说:“康,你咋了?没事吧,我拉着你一起跑吧。”等她说完后,才有几个人发现。因为那时是冬天,方方拉我前还搓了搓手。拉着我——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举动,但却让我鼻子一酸。在方方拉着我的情况下,我才顺利地跑完两圈。
她不只关心他人,还会把自己喜欢吃的让给他人。
一次,她生日,我去了她家。我看到了我最喜欢的巧克力饼干,但是上面有个标签,上面写着最喜欢的零食,而且就两袋了,应该没机会了,我心里想到。但是方方好象会读心术一样,将最后的两包里的其中一包给了我。这是我没想到的。
方方,你值得拥有。
【篇二:老徐】
老徐是我高中三年的语文老师,高一分班后他依旧是我的语文老师,而我成为他两年的课代表。在老徐的教学生涯中,他会遇到好多个语文课代表,于我而言,在青春岁月就只有他这么一个语文老师。
徐先生戴一副眼镜,嗜酒,读遍各路名家,谈论起来绝不打一个磕巴。刘震云笔下的家庭变故由一块变质的豆腐写起,你评价说这叫细致入微;沈从文笔下湘西边城的纯真美好在他的讲述下令人神往;欧亨利幻妙的结尾你一步步带领我们体味什么叫出乎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
平凡,可能是每一个地球生物都拥有的特质。高一的我胆怯,有着每一位16岁少年该有的羞涩。一篇文章成为我与老徐的开章。“哎呀,你这篇文章写的真好,情与景串联的恰到好处”。他在课堂当众表扬了我,并且亲切的同我握手,一激动把这位男生说成这位男神。当时是番如何场景我已大半忘却,课堂应该是一篇哄笑和我尴尬的脸红。
似乎每一位高中生都有困惑与窘境,但是也都有一段奋斗的经历。高一末我的成绩下降到了冰点,快要分班之际,我下定决心决不能滑到慢班。中午午休之际我不睡觉,与合理的作息相违背,但是特殊之际只能特殊手段。一次晚自修,老徐叫住了我说我最近很认真,从我最近的语文作业可以看出来。我说我的理科成绩不好,学的吃力。他解释说他当时也是理科不行,他只和我说你能成才文科也行,别太在意分数。老徐的一番话我不能百分之百的转述,我不必大肆渲染,最大的感动是平淡而真切的娓娓道来。
幸运,似乎总是在我悬崖之际向我抛出橄榄枝,而在我无路可退时,上天总为我准备了一辟蹊径。好消息是我留在了快班,同时迎来了新篇章。
我意外的当上了课代表,开启了我高中的拼搏之路,一个语文课代表的成绩长期处于及格边缘是我最头疼的事。语文选择题是我的一大软肋,挣扎于彷徨。最后,我在奋进与堕落间做出了最正确的抉择。每个晚自修,我都会围在老徐桌前找他答疑,我把每一个错点摘录与整理。为了维护一颗脆弱的自尊心,我总是千方百计的暗暗努力。
老徐嗜酒是人尽皆知的事,他喜欢喝烧酒,喝到满脸通红。他说有酒才能提劲,没酒会泄气。自古文人大多爱酒,李白有酒才能助兴,酒是灵感的源泉当神志迷糊时才能无所顾虑,挥毫写下真性情。
老徐鼓励我写作,班里每一篇文章他都会耐心看过并批注。老徐给许多杂志都投过稿,好多都被录用。他还写过两本书,这是老徐挺自豪的事,他总是挂在嘴边,把他的文章来给我们讲述如何写作。在老徐的指导下,我参加了不少的征文比赛,有拿奖也有遗憾的。
而今,帮老徐抱作业本和电脑的已经变成一个学弟学妹,我当初搬着电脑的模样已难以浮现,也无法领略一众名家的著作,我与老徐走远了。
你是我青春岁月唯一的语文老师啊!有你出现过,真好!
【篇三:我的新同桌真幽默】
我的新同桌是一个幽默风趣的人,他谈吐不凡,聪明机智。
他坐在我右边,瘦瘦的身体,长着一双小小的眼睛,经常眨呀眨的,总逗的我开怀大笑。他只要听到一点儿小事,都能很快地引出一长串好笑的话语。
课间十分钟,是他搞笑的天堂。每次下课,他都会转到后面去,趁她们不注意,拿出荧光笔,偷偷将手伸向桌子,然后瞬间爆发,用荧光笔在桌子上剧烈地打起节拍,嘴里唱出一句句幼稚却幽默的歌词,那歌词传遍了整个教室,使整个教室成为了欢乐之地。笑声盖过了喧闹声,不论是忧愁的人还是生气的人,都大笑了起来。
不仅下课是他的幽默时间,中午的自修也是他调侃的舞台。中午时间,教室里传出阵阵笑声,八九不离十便是他引出来的。我们的纪律委员叫张吴愿,她有一个习惯,就是在中午准自修前,会拿出一本特厚的字典,像要拍死只虫子似的,将字典重重地砸在桌子上。大家听到了,都会受到巨大的惊吓,只有他迅速地反应过来,一本正经地对大家说:“现在,请求出某某某的心理阴影面积。”此话一出,就连纪律委员自己也禁不住哈哈大笑,大家受到惊吓的心,也在这一片笑声中受到了安抚。笑过之后,教室就静下来了。
他就是这样的人,一个如此巧舌智慧的人。要问他是谁?姓曹名俞稼。希望能一直和他做同桌,拥有三年快乐幽默的生活。
【篇四:被碎片划的并不是生活】
遇上碎片化生活,其实并不像它听起来那么糟糕,被碎片划的是时间,而不是生活本身。而我认为碎片化的生活是适应这个迅速发展的现代社会的。
首先,碎片化生活的发展源于与之匹配的手段与技术的研发。移动设备,多媒体展示,应用软件。例如,出租车上的时间属于碎片时间,本来我们或许享受了一整段的车上休闲时间,看看车外城市喧嚣又或许是和司机大侃特侃。而现在,车载的多媒体装置可能使你在短短的车上时间学会一道菜的做法,或许是手机上跳出来的一条推送,让你知道了周末一个你喜爱的艺术家的展览时间。而在这些碎片化信息轻快地跳入你脑海的间隙中,你依然可以看看窗外的风景,或是和司机大侃特侃,碎片化的生活带来碎片化的信息,我们不能说每一条信息对你来说至关重要,但是至少他们或许会对你有所裨益。
碎片化的生活会不会对于我们的思维产生影响?答案是肯定的。社会发展节奏越来越快,带动的不仅是时代的发展更是我们千千万万最渺小的个体的生活节奏。在一个最最平凡的一天,我可能需要背十页英语单词,看某一个讲座上某一位教授推荐的专业书籍,完成一天必须完成的学科作业,书架上刚买回来的小说等待我翻开。本就紧张的校园生活中,要为这些派出独立完整的时间是难之又难的。而在大块时间中的碎片时间,是最适合也是最需要被利用的,吃完早饭到第一节课开始的时间,每节课下课的十分钟,食堂排着长长队伍的时间,放学后到晚自修开始的时间,晚自修结束到睡觉前的时间,每一段时间都短暂零碎地不起眼,而要是利用起来确是一段很长的时间。
一定有人认为,这样零碎时间会使思维变得不那么有序,使所学混乱。这就是一个误区,生活趋向于碎片化,而不是完全碎片化,我们可以在完整的时间里分划出一段时间来对碎片化时间里的所学进行整理和归纳,在过程中对于记忆进行梳理,在逻辑的主导下,所学自然会有条不紊,而这段时间也会作用于二次记忆。思维的逻辑性和严密性反而会得到很好的锻炼。
最后,我认为我们不能他主观地去评判一样事物的好坏,也不能一味认为现代科技的进步会使人本来的一些能力或性格发生重大变化,要强调的是,互联网科技一定是为人所利用的,它一定不会起主宰作用,好与不好,永远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上。
【篇五:沉静酿就潜力】
一粒普通的米经密封后酿造成了不菲的酒;一颗沙粒经河蚌口中的粘液覆盖变成了璀璨的珍珠;一只丑陋的毛虫经过茧中黑暗的磨练化为翩翩起舞的蝴蝶。沉静酿就潜力,它使你加速向前,拥抱成功。
沉静·潜力的爆发
你是沉静下绽放的一朵奇葩。帕格尼尼,年轻时就在欧洲各国巡回演出,好评如潮,但米兰著名评论家却指出他是一颗粗糙的钻石。面对争议,年轻的帕格尼尼没有置之不理,他退而自修,远离喧嚣,苦心钻研。十年的潜心研究,让他洗尽铅华,终成大家,成为了世界级小提琴家。若他在喧嚣的环境中,浮华一生,恐怕也没有一流小提琴家的诞生。远离喧嚣,激发了他的潜力;沉静自修,使他爆发出成功。悠扬的琴声响起,音符和旋律在向人们诉说自己的成熟。维也纳金色大厅的大门向他招展。沉静使潜力无休止地爆发。
沉静·梦想的沃土
你是从沉静中杀出的英雄。李云迪,中国第一位世界级钢琴家。你从小梦想着手指在琴键上快速地活动。你深知路途的艰难,但你没有时间犹豫,每天的时间被安排得满满的;你小有名气后并没有忘记自己的初衷,而是继续努力。商业会演,新闻来访者被你拒之门外,你唯一想做的就是在沉静的环境中苦心钻研,让自己的琴技不断上升。终于,沉静的环境,激发你的潜力,使你实现了梦想,成为当之无愧的钢琴王子。沉静,滋养了你的梦想。
沉静·成功的正途
你是沉静中自由翱翔的雄鹰。曹雪芹,《红楼梦》的惊世之作让你芳名永传。远离社会的嘈杂,你退而著书,用文学的知识来补缺遗憾。沉静中激发潜能,书中的每个字以流血的形式走过。王羲之,隐而练字,才写成天下第一行书《兰亭序》。沉静的环境造就平凡人的伟大。沉静,通往成功的正途。
相比之下,郭美美之流十年之后又有谁人记得?社会的喧嚣,只会让梦想破灭。想要用聚光灯下转瞬即逝的泡沫来代替奋斗的艰辛,不过是痴人说梦。因为沉静,所以潜力爆发,梦想起航,最终走向成功。比起浮华一生,我们选择沉香一世。
【篇六:我的新同桌】
我的同桌叫沈宇轩,是一名男生。他带着眼镜,粗粗的眉毛,不大不小的眼睛,最令人注目的是那一张特别喜欢说话的嘴。
开学的第一天,也就是正式上课的第一天,我们如约来到了学校。可能因为是新同学,我不怎么讲话,我的同桌可就不一样了,见到谁就会在那里说话,无论他认不认识。我见到他的第一眼,就觉得他真的好奇怪,也许由于在小学时,我的同桌都是特别的安静,一下子有了特别喜欢说话的同桌,我还真的有一点不习惯。
刚开学一个星期,我已经有点忍受不住我同桌的行为,如果用两个词语来形容他,就是“烦”和“无理取闹”。
周四中午,我们正午自修,大家各自在写作业,教室里特别安静。可是,全班四十九位同学,只有两位同学在说话,就是我同桌和前面的男生一直在聊天,整整半个小时了,他俩还在聊,而且非常的烦,搞得我也心烦意乱,题目也做错了!
下课之后,我跟我朋友在聊天,我同桌却突然把手放在我面前,说:“你们不要再烦了。”我顿时就生气了,好一个中“只许州官放火,不话百姓点灯”。他都聊了半个多小时了,我没说过一句话,现在我只聊了二三分钟,他就嫌我说话。
诶――这就是我的新同桌,一个“烦人”的新同学。
【篇七:我就是篮球迷】
从初一起,篮球已是我的至爱。直到现在我可以讲一句:“我对篮球爱得疯狂!”我就是一个篮球迷。
“铃——”宁静的校园里响起了放学铃声,坐在书丛中自修的我,犹如出笼鸟,张开那“保养”已久的翅膀,飞到了篮球场上去。
球场离教学楼有三四百米,但热血沸腾的我为了早点打球,在短短的几十秒就冲到球场。一到球场,先来一个花式上篮——upandunder。才停下来放下身上的东西,接着就兴味盎然地一个个练射球。
同学们随后赶到,我们就“开场”了,我总是做“独食王”,只有在“敌人”围攻的时候才传球,但队友总相信我,这使我无疑成了“得分王”。
充分利用时间是我的强项,学校给我们的放学时间是下午4:40——6:15。这段闲余时间一共有95分钟,前90分钟我都在打球,而后5分钟就去吃饭,接着就百米冲刺跑回课室自修。
当然,爱打球的我必然喜欢看球赛。特别NBA的各种赛事,连吃饭的时间我都不放过。看到精彩处,更是让我手舞足蹈,欣喜若狂。
每次看完球赛后,我总会到附近的篮球场去模仿球星的动作。在球场上有时会看到别人偶尔使出一招半式的新球招时,我便马上逮着他不放。一直让他教会我为止。回家后,我会一次又一次从回忆中琢磨在球场里打球的每一个细节。每次总是越想越精彩,越精彩就越兴奋,接着就忍不住找一个地方反复练习,一练就是几小时,忘记了时间,忘记了自己,心中只有球。
我呀,就是一个篮球迷!在与篮球的那份默契中,我也找到了青少年的那分蓬勃潇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