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宾逊漂流记》相关作文

【篇一:《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

如果,你和父母争吵,你会选择离家出走吗?我相信,你们不会,可是,有一位青年,他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家出走,他就是——鲁宾逊。下面,就让我介绍一下,这位离家出走的男人。

鲁宾逊有一个梦想,他想去海上探索,一次偶然的机会,让他登上了航海之旅,可是,他在航海时船坏了,船长让他不要继续了,可是,他不听劝告,再次航行。去实现他航海的梦。

我眼中的鲁宾逊是不屈不饶的。

他二次航行收获很大,有金钱,有知识。如学习了怎么当一个水手,学习了数学,这得归功于那第二位船长。

我眼中的鲁宾逊是一个勤奋好学的人。

可是好景不长,他被海盗抓去,当奴仆,他整天策划怎么才能逃脱,终于,他运用自己的脑袋,和朋友一起逃离出去。

我眼中的鲁宾逊是一个聪明的人。

在他逃出去的时候,认识一个人,鲁宾逊把他当做奴仆,还给他取了个名字——FRIDAY,中文名字星期五。经过各种经历最后顺利回到了父母身边。

读完这本书,我深受启迪:鲁宾逊的冒险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今后,在生活和学习当中,要不屈不饶,才能战胜困难。

【篇二: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

敬爱的鲁宾逊先生:

您好!

我是一名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今年暑假,我在老师的推荐下,读了一本关于您的书——《鲁宾逊漂流记》。书中的您在一系列的困难面前,顽强地拼博,在荒岛上整整生活了28年。读完整本书,我不禁被您那不懈的努力与过人的智慧所打动。正是您那坚毅不屈、百折不挠的精神,启迪了我,扬起了我前进的风帆。

那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件白色的衬衫,质感的面料,精致的剪裁,我一拿到就爱不释手。可是,在我眼里,唯一美中不足的,莫过于衬衫上那白色纽扣,一点也不起眼,不好看!于是,“咔擦”,手起刀落,我毫不犹豫地剪了白纽扣。该用什么代替呢?我在妈妈的抽屉里翻啊找啊,终于找来了一些彩色的纽扣。我拿着彩色纽扣,比在白衬衫上,决定把它们缝到白衬衫上去。

于是,我拿来针和线,开工啦!可是,一开始,我就遇到了麻烦。我左手持针,右手拿线,把线往针眼里穿。可这线就像一个调皮的小家伙,拼命地和针眼捉迷藏,要不和针眼擦肩而过,要么淘气地赖在针眼口一动不动。好不容易快成功了,手一抖,线又滑出了针眼口。我懊丧极了:这么简单的穿针都不会,真笨!

正当我灰心丧气的时候,我瞥见了写字台上的《鲁宾逊漂流记》,您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还能动脑筋想办法活下去,而我……肯定也行!我静下心来,细细回想,外婆穿线的镜头在脑中渐渐浮现,对,外婆穿针线前还有一个小诀窍!我豁然开朗,拿起线,蘸点水,把线头捻了捻,线头瞬间变细了。这时,我沉住气,稳住手,线乖巧地钻进了针头里!耶,成功啦!顿时,我的心里松了口气,在线尾打了一个结。

正想着马上就可以缝纽扣了,暗自高兴、得意时,一不留神,针却一头扎进了我的手指,鲜红的血涓涓流出,一种尖锐的疼弥漫指尖。看着那些五彩的纽扣,又看看被针扎破的手指头,我突然产生了一种放弃的念头:为了缝纽扣花了那么多时间,那么多精力,还受伤了,不值得!还是等妈妈回家,让妈妈帮我缝吧。想着,我把已经穿了一半的针线和衣服、纽扣一股脑丢在了写字台上。随手拿起了书——《鲁宾逊漂流记》,这时,您在遭遇风暴时使劲向死神拼博的身影,驯服山羊和鹦鹉的一幕幕……又一次展现在我的眼前。翻回封面,我猛然看到了您在向我微笑,那坚毅的神情似乎在鼓励着我:坚持!坚持!

我轻轻地拿起了针线,一针、一线,小心翼翼地来回穿梭……许久,一粒粒彩色纽扣牢牢地镶嵌在了衬衫上,大功告成!我喜不自禁地穿上衬衫,跑到镜子前一照,笔挺的衬衫,小而精致的纽扣闪烁着五彩的光芒,映衬着我那英姿勃勃的身影。镜子里的我,也绽放您——鲁宾逊先生一样,坚毅而璀璨的笑脸,

感谢您,使我汲取了坚持的力量、不屈的信念,虽是小小的缝纽扣事件,但我懂得了做事情,要坚持,不能轻言放弃。

鲁宾逊先生,请允许我向您致以万分的敬意,我会永远将您永不放弃的信念和永不言弃的精神放在心里,提醒自己,加油,努力!

此致

敬礼!

一位五年级的小学生

2015年2月27日

【篇三: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

近日,我读了一本名为《鲁宾逊漂流记》的书,深深的被主人翁鲁滨逊那种积极乐观、不畏艰险、百折不挠的精神感动,他与自然搏斗,与命运抗争,战天斗地,曲折离奇,终于在流落荒岛二十八年后得救。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笛福的作品,鲁滨逊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家境富裕,非常幸福,因为两个哥哥都过早的去世,所以父母全部的爱都倾注在鲁滨逊身上,格外的娇惯,可谓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出门有车,回家有仆,生活在蜜罐里,年轻人的冲动让他决定去航海,当一名水手,父亲的劝告无法改变自己的想法,殊不知,这个决定改变了他的一生。

有一次出海时,他们的船遇到了风暴,船只受损严重,船员只有鲁滨逊幸存,流落到一个不知名的荒岛,只有很少的生活物品被打捞上来。面对完全的未知,鲁滨逊的希望和失望不断交替。生存的威胁始终不断,困难也是层出不穷,鲁滨逊对生的渴望,让他的潜能不断被激发,他不断的学习生存技能,锻炼生存技巧,不但解决了吃喝的基本问题,找到了一个山洞做成了家,还学会了驯养动物。自然总是在他干的热火朝天的时候给他当头一棒,山洞的家坍塌了,让他懊悔不已;岛上野人的威胁也从未停止,但是通过自己的机敏,在这些野蛮人手中逃过一劫又一劫,还救下了一个野人“星期五”,作为他的仆人和帮手;但是让他感到最难捱的是孤独,形单影只,孑孓一人,无人倾诉,无人交流,虽然后来又星期五作伴,但是之前在岛上的二十一年,可是度日如年啊!

鲁滨逊和我们一样,没有超人的智商,也没有过人的体魄,只是一个普通人,是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普通人,但是在艰苦的环境,不断的磨难锻造下,他挖掘了自己的潜能,成为一个令人敬佩的“超人”。从起初岛上苦不堪言的生活,捉襟见肘,到决心继续活下去,置之死地而后生,在荒岛上用勇气和双手,建造了一个“惬意”的生活环境,游刃有余,如果在他原来的生活环境,他的潜力会被挖掘吗?他能取得在岛上这样的“成就”吗?

“人之所以能,是相信自己能”,磨难是最好的磨刀石,相信自己能够战胜困难,人生才会一直在进境中,孙悟空经过了炼丹炉,才有了火眼金睛,所以,不要抱怨生活的挫折,不要埋怨生活的不公,要感谢磨难,我要向鲁滨逊学习,知难而进,勇于面对困难,打不败我的只会让我更强大!

【篇四:《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

《鲁宾逊漂流记》是世界十大名著之一,听说同学王玉珏有这本书,我立马就就借到了这本书,饶有兴趣地读了起来,里面一起一伏的故事情节一下就把我带入了境内。

这是一个关于冒险,智慧,勇敢的故事。讲述的是英国青年水手鲁宾逊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踏上了自己的航海生涯,但由于所乘的船在海中淹没,鲁宾逊孤身一人流落到一个无人的荒岛上,开始了为生存而奋斗的冒险经历。在这个荒无人烟,远离文明世界的小岛上,鲁宾逊自力更生,种麦子,养山羊,烤面包,建房子,甚至还救了一个土著人"星期五"。他在岛上生活了几十年,终于有一天,鲁宾逊被一个船长救走了。

读完这本书,我不得不对鲁宾逊心生敬佩之情。他落到荒岛上,并没有害怕于岛上的飞禽走兽,而是乐观的面对现实,用机智的头脑想出了生存的计策,比如:鲁宾逊趁大船还没沉下去的时候,把搁浅的船上的食物,生活用品搬到了小岛上,他还利用一些木桩之类的东西在一块平地上建起了一个温暖舒适而又坚固的小屋……就这样,鲁宾逊的生活从沮丧失望慢慢转化为了充实快乐。他还会在空闲时去打猎填饱肚子,或者是做张吊床椅子之类的。而且,鲁宾逊他懂得知足常乐,他并没有怨天尤人,抱怨老天不公平,让他沦落到这种地步,反而是觉得:同伴们都葬身海底,惟有自己幸运地活着,这难道不是上天给予他的恩泽吗?

我想:如果换做是我,早就已经饿死在荒岛上了,但鲁宾逊却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28年是多么难熬啊!我真想象不出鲁宾逊是怎样度过这28年的,别说28年,如果是我的话,在这种小岛上,我连8天都待不下去。鲁宾逊后来救了一位船长,船长感谢他的救命之恩,于是带鲁宾逊回到了他久违的故乡,但后来,鲁宾逊还去重游了自己生活了28年的小岛。

鲁宾逊身上反映了人类乐观向上,锐意进取,百折不回的开拓精神,这些可贵的品质给了我们挑战自然的信心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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