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狼相关作文

【篇一:那些年我吵过的架】

人生难免会有冲动,而冲动就会引起伤害,回首往事,我也经历过吵架,也曾经和别人闹得不可开交,吵架会伤感情,伤亲情,伤友情,我们尽量不要去吵架。

记得那一次,我和父母开始了第一场“战争”,那是因为我写作业拖拉,父母气得怒发冲冠,大声喊道:“你为什么写作业这么慢,你看看人家的孩子,跟你一比较,你差多了!”我越听越气愤,越听越难过,终于忍不住和父母顶起了嘴:“你们这么嫌我,又这么喜欢别人家的孩子,你们干脆养别人家的孩子吧!”这句话似乎成了“战争”前开战的号角声,他们还想说些什么,我紧捂耳朵,抓起未完成的作业,冲进了我的房间,用力地关上了门,含着泪默默地写着作业。

还有一次是在学校里,有两位同学正吵得不可开交,我好心好意去劝架,可不曾想他俩则一块开始“进攻”我了,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我一边抵挡着这位同学的冷嘲热讽,一边反击着那们同学对我的人身攻击,但毕竟“猛虎难架群狼,双拳难敌四手。”我只得大败而逃,他们则是拍手庆祝:“哈哈!这就叫黔驴技穷,这就叫望风而逃”我也不服地说:“我是好心帮你们劝架,再说,就凭你们的能力跟我斗法还差五百年哪!”他们又说:“哟!还五百年哪!道行可真不浅哪!”我们又开始了“对攻”最后还是班委出面平息了这场战争。

虽然吵架是件不好的事情,但是通过吵架我学会了理解和礼让别人,学会了与人交流和沟通,学会了与人委宛的说话,学会了引经据典去把对手打的哑口无言。我在无数次的吵架中,成长起来了,看来不好的东西也未必是一无是处,就比如我那些年吵过的架。

【篇二:我的动物朋友小狗】

这条狗,是朋友送给我的。我跟这条狗玩耍时,我说捉迷藏。它就立刻躲起来,好像听得懂我的话,我想道:“好聪明的动物!”

狗的聪明,表现在它的看家、吃食和记性三个方面。

狗看家,十分专注。只要有陌生人走过,它必定汪汪大叫,哪怕有车子经过,它也要跑过去,大声叫几声,不亚于鹅的狂叫;狗经常守在门口,我在回家的路上,它老远看到了我,但没看清,就对我大叫起来,我大声喊道:“你不认识我了?”它马上不叫,却低下了头,又马上跑起来,好像给我转圈圈,还站起来,好像给我表演,又好像在跟我认错……

它十分喜欢吃肉和骨头,每一次吃饭,它都准时来到餐厅里的,它钻到桌下,在地上寻找是否有我们不经意间掉下来的肉和骨头,如果过了许久,当连一片青菜都没有找到时,它会蹭蹭你的脚,眨巴着眼睛,仿佛在说:“给我点骨头吧。”有时我故意逗它,就假扔了一下,它就飞快地冲过去,如果发现上当了,也不会生气,它又会十分耐心地跑到桌下找食物。我扔了几根骨头,它立刻扑过去,一把摁住骨头,大口吃起来。偶有一只猫过来抢食,它一定把猫赶得老远。如果猫带几个伙伴过来抢食,俗话说:恶虎斗不过群狼,它就走为上策,啃着骨头跑掉了,躲到谁也不知道的地方享受美味去了。有一次,妈妈买了一袋排骨,放在桌上,它马上爬到桌上,咬着排骨,扬长而去。

它的记忆力非常好,每次出去玩时,它总能找到回家的路,它似乎已经记得家附近的一草一木。

这就是我家的狗,也是我儿时的好玩伴,它的名字叫闹闹。

【篇三:独行与结伴议论文】

要想走得快,请一个人走;要想走得远,请一群人走。

对于这一说法,我认为,人生漫长,好好走路,还是结伴而行为妙。

其实人从生下来开始,就很少有机会真正一个人走过。你无时无刻不处在一个集体中,因为人是社会动物,你不可能脱离群体独自生存。你读书时,学校、班级、老师、同学,这都是一个个集体。生活上,你又有家人和朋友的帮助,也许你真的没有机会一个人走。步入社会,意味着你将来到一个更加庞大的集体。所以,不能一个人自由地走,那就一群人踏踏实实地过吧。

《西游记》中,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只有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会取得真经,修成正果。虽然路途遥远,过程艰难,但只有这样才能成佛。孙悟空一个筋斗云就可到达西天,但是佛祖什么也不会给他,只有回去随唐僧一块到达西天。所以这样看来,一个人并不一定真的比一群人快。而一群人到最后得到的,是一个人单打独斗望尘莫及的。

电影《战狼》中,冷锋刚入战狼中队时,她的队长说了一句话——一个人强不是真的强,团结起来像群狼。一头狼什么也干不了,一群狼就可以天下无敌。如果战狼中队在最后执行任务时只靠一人的力量,是很难打败强大的雇佣军的。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如果你找到了你的团队,那么以后想要走多快,走多远,都是由你所掌控。

所以,我们一定要有团队合作的意识,寻找属于自己的那支队伍。

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然而,是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成为我们的队友?当然不是。我们应该找到真正的战友。那些可以在我们困难的时候有能力又愿意帮助我们的人,才能够成为我们托付生死的朋友。

所以,人生路漫漫,还是请大家学会怎么结伴而行。

【篇四:孤独的雏菊】

一只独狼,不可能称霸雪原;一滴水珠,不能成就大海;自然,一朵雏菊不能自成一座花园,它必将被连根拔起。——题记

孤独的雏菊,必定是那个极力想在人们面前展示自己美丽的一朵,然而,只有与同伴们一起,才会释放得颇为绚烂,这是团队之美。孤零零的低垂着,期待着有人对自己的身姿好好赞赏一番,然而,最后的尽头是,那把铲子干净利落的将它连根拔起。

没有人会夸赞一小朵雏菊,因为一大片的花儿更美呢:它们的色彩更鲜艳,看起来就像一大团燃烧的火焰。

世上也有那些自成一座孤岛的人那,他们认为自己一个人与世隔绝也可以做出些丰功伟绩,有些人真的做到了,但谁不是在孤独,贫困的痛苦中挣扎度过的一生呢?又或许这是灵感的源泉,倘若他们开放些,不像那么固执,懂得去寻找朋友求助一起解决,毕竟自己的力量太微小。情况是不是会好些呢?

歌手莱昂纳德·科恩也曾是一座孤岛,在获得《美丽失败者》的版税之后,他一个人搬去了一座小岛,每天以酗酒,吸食毒品度日,因为他面对的是人生的迷茫,如何生活,每天在孤独中写着自己的诗。直到了中年,科恩将自己的痛苦倾诉给了几位禅师,在他们的指导下,他走出抑郁症的困境。日本作家太宰治也因为抑郁症而自杀,原因是现实的打击,在他的遗作《人间失格》中,字里行间透露着绝望,他心中藏着自己的所有痛苦。

自成孤岛,必定会使灵魂沦陷。久而久之,你不会告诉自己,我需要人关心,帮助,如果他们帮我我就会走出困境。就像罗曼·罗兰所说,生活是痛苦的,所有人都是一样的,每个人都要承担。既然如此,你我的处境都是一样的,何必只是孤芳自赏呢?我们都可以走入彼此的生命,分担你我的悲伤,还有欢乐,我们是朋友。无数个无关的生命交织在一起,释放出澎湃的爱。周而复始,每个人都会顺利度过难关的。

在科学领域,互助的力量则更能显现出来。有统计,一半以上的诺贝尔奖获得者都是合作完成研究的。每个人的思维是不一样的,那么,多人的思考一定会擦出创造的火花。

就连自然界也体现着这样的哲理:群星闪耀;群狼捕猎;雏菊开放……

世间的真理以这样的自然形式展现出来,难道还不直观吗?

如果你是一朵花,不要作孤独的雏菊;作为一个人,也不要自成孤岛。

【篇五:狼国女王读后感】

说到沈石溪,那可是我崇拜的偶像,他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他笔下的动物充满灵性,有喜怒哀乐,既体现出动物的情感世界,也折射出人类社会的善良与丑恶。今年暑假,我读的这本书叫《狼国女王》。

就像他说的一样,我们的主人公--紫葡萄英姿飒爽,威风凛凛。虽然是只狼,但她却有老虎般的力量,狮子般的勇敢。

她,有勇有谋,面对狼群里强壮的公狼对她的挑衅,她能够先默不作声地忍让,然后找准时机进行反击,由最厉害的大公狼歪歪脖出演苦肉计,让她重塑狼王权威……那天,狼群在觅食,它们找到了一条娃娃鱼。按道理,应该是狼王紫葡萄先吃。当她找到位置安静坐下准备品尝时,歪歪脖突然冲过来,猛地一低头,用两个尖尖的牙刺入娃娃鱼的胸膛,然后一甩头,迈开前腿,带着食物像风一样地跑走了。此时,群狼眼里的女王看上去是被激怒了,她腾地跳起向歪歪脖追去。追上歪歪脖后,她又抓又咬,毫不留情,歪歪脖被她撕咬得招架不住,只得跪地求饶。从此以后,女王紫葡萄再也没受到挑衅。当然,女狼王的传奇绝不仅止这一个故事。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女狼王紫葡萄有值得我们思考学习的价值。她有责任心,对狼群负有完全的责任感。王者的真面目,绝非那些暴戾心肠的坏东西,而是能用慈爱包容一切,能用实力证明自己的人。在北斗沼泽大公狼黑三身陷沼泽之时,是紫葡萄拼了命把它救上来;在面对仇家狼群时,是紫葡萄放手留给他们一条生路,这才有最后两支狼群联手决战断牙血瘤虎的故事。正是她的胆识和魄力,仁慈与宽容,带领整个狼群克服了重重困难,成就了她的王者之风,拥有了群狼的信任与支持。

我还认为,女狼王紫葡萄的伟大还在于她是一位母亲。母爱,是发自她内心的一股无坚不催的强大力量。为了她的孩子们,她宁可自己受苦受累,也不让孩子们挨饿。她对孩子的爱,是无可替代的。当她成为狼群首领时,她显然就成了群狼的母亲。正是这种母爱精神,让她在困难时冲在第一线;正是这种母爱精神,让她懂得宽容与忍耐;也正是这种母爱精神,让她成为了真正的狼国女王!

这真的是一部荡气回肠的小说,一部女狼王的传奇。大家有兴趣可以认真看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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