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豺】
豺给人的印象永远是阴险狡诈。贪婪无比。但它们并不是这样的。
豺一般以群为单位,一个群有二三十只到四五十只的豺。它们一般会配合捕猎,非常团结。除了饥荒时期迫不得已,和众豺争王时的流血事件,它们是绝不对自相残杀的。
豺身形娇小,个子,形体和狐狸差不离。但豺跳高十分拿手,一只年龄四岁的大公豺可以蹿到六到十米高。它们基本毛色棕红,身上会有乌云状的黑斑,那一大块斑上还会有星星点点的白斑。远远望去,就像身上披着一块发霉,开始长菌的黑羊皮。
豺是肉食动物,它们喜食兔子、野猪、山羊等动物。有时,也吃一些甘蔗、玉米、鱼等来换口味。
豺一般在四---六月繁殖,当繁殖季节到来时,它们会以家庭为单位分散。当小豺可以吃大豺吐出的半消化的肉糜时,它们才会逐渐回豺群的领地,组成一个豺群。
豺都会居住在较大的山洞里,当众豺外出捕猎时,会由一只年老的母豺来看管淘气的小豺。
【篇二:爱】
爱,这个词,让人感觉到了沉重,一个人如果没有爱,那就什么也不是,有了爱,就会有许多让你感到快乐的事情。
柯达,曾经因为柯达胶卷而风靡一时,因为柯达胶卷,他成了一个大富翁,但最后,他自杀了,关于柯达自杀的原因,人们议论纷纷,但我最认同的一条说法是:因为他心中没有爱,所以他感到很空虚,很寂寞,所以,他才会自杀。
爱有许多种,如,朋友之间的关爱,我们与长辈,与父母之间的爱,等等,而我今天要说的,是我与母亲之间的爱,母亲对我的爱,是持久的,绵延的,不断的,为什么这样说呢?母亲每天早上给我做饭,是持久的;母亲每天给我洗衣服,是绵延的;当我伤心时,母亲总是第一个站出来帮助我,这是不断的,这里的不断指的是不断的母爱的力量。说来惭愧,家里的家务活儿都是由母亲一个人来干,母亲偶尔叫我帮忙时,我还以各种理由推脱。
说到母爱的力量,使我想起了曹文轩写的300一本书:《双面猎犬》,这里面体现母爱的一个动物是母豺达维娅,她因为一些原因,和猎犬洛戛结合,生出了白眉儿,在生白眉儿的时候,因为它的体型有些大,所以,它把达维娅的产道给撑裂了,导致达维娅难产并且大出血,这次的难产使达维娅的生命只剩几天了,她为了白眉儿,想出了一个极其恶毒的办法,杀掉另一只母豺的两个孩子,最终她的计划成功了。
爱,可以使人变得好,同样,也可以使人变得坏,它是蜂蜜,也是毒药。
【篇三:温暖的旅程】
遨游在书海中,我常常忘记什么是饥饿,什么是寒冷,什么是疲倦。
从小,我就是抱着书长大的。随着丑小鸭的蜕变,我也变了样貌;踩着鲁滨逊漂流的足迹,我打开了新的一扇门,探索文字的奥秘;读了真善美的故事,我感悟到求真向善的力量。
随着时代的变化,书也在慢慢改变,从线装到订装,又变成了电子书。而我所读的书籍数量也在增多,我不再满足于童话,从杂志到小说,从中国文学到外国名著……
一年又一年,看的书越来越多,我所汲取的精神财富也越来越多,渐渐地,我养成了一个好习惯,每天至少也要看半本书,大量的课外阅读,有一些故事已经烂熟于心。
每次沉浸到书海之中,我可以自由翱翔,不用受老师和家长的拘束,心情格外轻松。我一会儿化身为《草房子》里的桑桑,为白雀送信;一会儿变身成《狼王梦》中的母狼紫岚,为了后代不顾一切去拼命;一会儿我又化身为《悲情豺母》里的母豺,对四只小狼尽显母爱……在我的王国里,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可是只有尽情阅读才能享受到的!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真的,把自己读过的书都搬出来,足足堆满大半个房间,像一座小山。看着眼前这座知识的小山,回想自己读书的历程,我庆幸,与书相伴的日子,于我就是最温暖的旅程。
【篇四:《双面猎犬》读后感】
我从小就喜欢动物类的小说,因为我觉得动物很可爱。今天我看了一本沈石溪伯伯写的小说,名叫《双面猎犬》。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只混血的“苦豺”——白眉儿,它的母亲是豺狼,父亲是一只猎狗。故事是从猎人阿蛮星带着他心爱的猎犬洛戛追捕一只名叫达维亚的母豺开始——
洛戛和母豺达维亚不幸落入河中,被河水带到了一个叫野猴岭的地方。他们想尽一切办法把野猴岭的霸主短尾猴赶走,并结为夫妻。可就在达维亚怀孕前一个月时,猎人阿蛮星突然又出现在了野猴岭,洛戛听到主人的呼唤,忘记了以前所有的事,要和主人相见,但达维亚不想孤单一豺在野猴岭里,于是达维亚凭着毅力,拖着自己沉重的身体,想要阻止阿蛮星和洛戛相见。就在她正要扑倒阿蛮星的时候,洛戛因索桥摇晃得太厉害,不幸从索桥上摔到怒江里,阿蛮星很生气,拿起枪对准达维亚,然而枪打偏了,在阿蛮星换子弹之际,达维亚逃到了林中。阿蛮星没找到达维亚,只好走了。达维亚历经千辛万苦回到了埃蒂斯红豺群中,生下了比一般幼豺大一圈的金红色毛的小豺——白眉儿。可达维亚失血过多,她知道自己坚持不了多久就会死的,所以为了让白眉儿继续活下去,达维亚悄悄杀死了另一个母豺黑蝴蝶的小幼仔——小风笛,黑蝴蝶因为找不到自己的幼仔,就把白眉儿当了自己的幼仔。在达维亚死去的数天后,豺狼群里终于发现了杀死小风笛的凶手就是达维亚,从此白眉儿在豺群里的地位也只能是“苦豺”了,它的工作是最危险的工作,地位又最低。白眉儿历尽磨难,好不容易才提高了自己在豺群中的地位,可豺王夏索尔又要杀死白眉儿……白眉儿最终会怎样呢?他的命运吸引着我一步一步地往下看……
在这部小说里,白眉儿的母亲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宁愿自己死去,也要自己的后代活下去。白眉儿勇敢机智,不因为自己地位低,就丧失对自己的信任,他不管别的豺狼怎样对待他,他始终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并勇往直前,终于凭借自己的力量提升了在群体中的地位。
这个故事让我我懂得了,用自己的行动去证实自己的真正实力,不能只靠说,也不能只是抱怨命运,要坚强面对困难。就像在我的生活中,我的爸爸在工作中,遇到了任何困难,我从来没看见过他掉眼泪,总是用行动去解决任何问题,还非常乐观,总是鼓励我,在我参加运动会的时候,爸爸还特意从国外打电话来鼓励我要在比赛中发挥好。还有我的外公,虽然他头发已经花白了,年龄已经70多了,可是他脸上永远充满笑容,有一次搬家中他的大拇指指甲盖被夹断了,流了很多血,后来我们看到的时候指甲盖已经全紫了,可他一点都不抱怨,还一个劲儿地说:“没事儿,没事儿!”
看了《双面猎犬》这本书,看到在我身边的这些榜样,我更加坚信自己会成为一个勇于面对困难的人。
【篇五:我的读书记】
说起我和书,那真是十天十夜也说不完。我爱读书,就像老鼠爱大米。
记得那时我才上三年级。有一次妈妈在做饭,而我在书房里津津有味地看着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混血豺王》。
“历佳晨,家里没盐了,快去村门口买袋盐吧!”老妈对我说。
“不要,我要在上面看《混血豺王》,你自己去买吧!”
“那也行,不过你得帮我看着锅点,我煮了稀饭,到六点半的时候别忘记关火。”老妈千叮咛万嘱咐让我别忘了关火。
“知道了!”我忙着看书,只是心不在焉地答应了一声。
老妈走了后,我便沉迷于书中。天啊,公豺白眉儿竟然愿意为一只普通的母豺而放弃自己的王位,那只母豺到底用了什么办法而迷惑了白眉儿?……。这一连串的问题令我费解,迫使我读下去。读着读着,我把关火的事儿忘得一干二净了。后来,锅干了,粥糊了,可我沉迷于书中,竟然连一点儿糊味都没闻见。
这时,老妈回来了:“天哪,什么味儿啊,这么难闻!”老妈连忙往厨房跑:“历佳晨,你怎么忘记关火了,我不是嘱咐过你了吗?粥都糊了……。”
我如梦初醒,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闯下了大祸,只能小声地说:“对不起,妈妈,我错了,下次不会这样了!”好在妈妈看在我读书的份儿上,原谅了我。
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我爱读书。是书籍给予我知识,是书籍赋予我力量。
【篇六:读《红豺》有感】
最近,我阅读了沈石溪的《红豺》,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关于母爱的感人故事。
狼和豺本来是死对头,可母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养育杀害它豺崽的凶手的遗孤——狼崽甜点心。本给他取这个名字是候补食物的意思,但是与甜点心相处久了,竟有了逐渐深厚的感情。火烧云甚至不惜生命,去与眼镜蛇搏斗,还能不管不顾自己的那条美丽的,重要的长尾巴,冒着危险,把甜点心拉上岸。还因为甜点心,放弃了精心筛选的新郎。某一天,因为舍不得吃甜点心,火烧云壮着胆子去村寨捕食,不仅忍臭钻进粪堆里,还差点搭上了性命。还在一场和狗熊的搏斗中,痛失前腿,惨遭鹅欺。最终,火烧云用惨重的代价,换来了甜点心和甜点心的孩子们的安宁。看完这本书,我已经声泪俱下,被火烧云的母爱深深地感动了。
当我读到“村寨逃生”这一章时,心里酸涩苦辣都有。难以想象,火烧云冒着生命危险去村寨捕食,甚至忍着恶心和臭、脏,钻进肥料堆里,要知道那可是有各种屎尿,黑泥烂草组成的,简直是各种排泄物的大杂烩,还受了重伤,而这一切都可以避免,只要它吃掉甜点心,可它没有这样做。这一章,最让我最难忘,我要为火烧云的大爱点赞!
这时,我不禁想到了我的妈妈,想到她为我所做的点点滴滴,对我无微不至地关心和无私地付出。母爱,是多么伟大啊!我觉得我们应该珍惜现在浓浓的母爱,将来要尽全力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