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猜想】
下午第二节是科学课。大家都有一种恐惧,因为上次考试特难,全班同学几乎占三分之二的题都是蒙的。我正祈祷有个好分数,怕什么来什么,科学老师正面目狰狞地盯着我们。全班脑里蹦出四个字:要遭殃了!
果然,郑老师面无表情地走上讲台。突然,他把试卷往讲台上一摔,对我们大吼大叫:“瞧瞧,试卷是怎么做的。全班平均分87分!现在你们好好反思一下!”一瞬间,我的脑里跳出4种可能。
也许我是不及格。要知道,我的科学比较差。当我把这张“致命试卷”交给老妈时,她会眼睛瞪圆,然后把我以前做的错事一一搬出来,然后用脑里私存的“放大镜”夸张1000……(此处省略十亿个零)倍,编成一本大集合,没头没脑地对我说。似乎还不够,她会告诉老爸。如果老爸眼里喷出了怒火,那家里就会掀起“血雨腥风”。他会把我骂个狗血喷头,把我丢到门外,反思30分钟。这个可能性是99﹪。
以后再努力,不要因挫折而永远放弃。爸爸也变了样,点点头,说这么难,这个成绩也不错了。这个可能性是0。05﹪。
也许会是95分-99分,听到这个成绩后,妈妈就会笑成一朵花,说:“我儿子不比别人差,争取拿100分!”爸爸也会对我竖起大拇指,并鼓励我下次更加努力,还会许下诺言,如果满分会带我去任何一个我想去的地方。这个可能性极少,0。02﹪。
最后一个可能就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爆胎的100分!这时,我就像凯旋而归的勇士,身边鲜花围绕,许多赞美、许多美食,许多玩具……都蜂拥而至,我简直眼花缭乱,不过,这个可能性完全是0﹪。
当老师报出成绩时,我的心咚咚地跳,从没有这样紧张过。终于,老师高声道:“全班最高分100——赵翊程!”
耶!
【篇二:《地下121天》读后感】
在最近几天,妈妈在网上淘到了一本书,书名叫《地下121天》,一看书名,我的好奇心便一骨脑全涌了上来。为什么是地下?主人公难道是动物?121天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为了解开肚里的迷团,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书,越看越入迷,不住地为男孩史雷克捏了一把汗。
有人说,这是一部坚韧强悍的都市小说,同时又温暖而感人。这话说的一点儿不错。服务员与店老析十分热情,时时刻刻都想着怎么让史雷克过上好日子。
史雷克应该是费利斯。霍尔曼在一次旅行之中想到的,我也最喜欢这个人物,因为他非常纯朴、敦厚,是一个地道的流浪儿。而服务员和店老板是非常善良的,在史雷克刚去饭店工作时,店内的午饭几乎让史雷克连晚饭都不需要了。
其实,作者的用意是想让孩子们从小学会独立,锻炼小孩子们。
记得有一次,我练吉他遇上了一道特难的曲子,弹了七八遍都没有会,我懊恼得都快抓住了。这时,我突然想起了《地下121天》中的史雷克,边一个故事人物都可以独自生存,那为什么我却不可以独自弹琴呢?
又弹了许多遍,虽不能不中断地来一次,但至少也能磕磕绊绊弹下来了。这是一本书的魔力,可以使人自信起来。
人生中最重要的东西莫过于冒险和蜕变了,一旦经过,便能成为像史雷克一样英勇的少年。
《地直121天》是一本经曲好书,最适合有志向的青少年阅读。
我喜欢《地下12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