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开卷有益】
书真的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告诉我们太多道理。所以,我们很爱书,爱书的程度恐怕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
在家乡游玩的时候,我唯一想用来娱乐的——-书,在那看书时间少,要不就去帮忙买一些东西,要不就是照管哭闹的弟弟,一点时间也没有,有天,我买了一本很有趣的书,读着读着,我好似什么都忘了,什么事都不知道,外面的汽车声,鸟叫声、说话声都感觉听不到了!还有弟弟的哭声。我越读越入神,仿佛我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了,是书中其中一位角色,四周很安静,静得吓人!等我回过神来!啊!哭声、鸟叫声、电话声、汽车的鸣笛声……那一天,我得到了训斥……唉,今天真倒霉。
晚上,要睡觉了,我的心里却想着那本没看完的书,念念不忘啊!最后,我做了一个惊人的决定,哪怕挨训斥我也要把书拿过来接着看,我悄悄去客厅,那本书好像有神力一样,我竟可以在黑暗中这么轻而易举拿到它。我讨厌这种感觉,跟做小偷一样,但是为了书……我轻轻跳上床,拿出手电接着看,我在想白天我已经看到269页了,我也不知道读了多久,我的眼皮越来越重……我睡着了!早上醒来,发现床上摆着一本书,那是我那本有趣的书,边上还有一个没电了的手电筒!我才想起来,是我昨晚看的书!
我很喜欢这读书的味道,也很惧怕到客厅偷书的感觉,我怕被家人发现,可没办法,这就是我,热爱看书!因为,我知道读书增长知识,帮助我们写作提升,最后,我想说,我爱书!爱这奇妙的读书感觉!
【篇二:遭遇烦恼】
人在成长过程中,都会遭遇一些烦恼,比如考试不如意、老师批评、和同学闹矛盾等等,都会带来烦恼,让人心情郁闷。前不久,我就遭遇了一次烦恼。
烦恼起于偷书。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和一位朋友兴致勃勃地去书店买书。一进书店,我就被琳琅满目的图书吸引了,我的买书的欲望一下子就提升起来。
我与朋友约好10分钟后在门外集合。之后,各自朝着自己喜欢的图书奔去。突然,我的眼睛被一道炫光闪到,我努力寻找着光源位置,发现是一本金属外壳的书,这本书封面封底纹路清晰,在灯光的照射下金光闪闪,内容也很适合我的胃口。我看了一下价格,50元,贵得差点晕过去。我慢慢地从口袋掏出钱,却只有20元。心想,这本书真好,可我的钱不够,怎么办呢?我的手情不自禁的把它拿起,心中竟生出了偷的念头。我不时观察周围的人,不知何故,心突然咚咚咚地狂跳起来。趁周围人不注意,我悄悄地把书放进背包里,然后再次观察四周,直到以为安全了,方才走出大门与朋友汇合。
与朋友告别后,我如脱缰的野马迅速跑回家,从背包里取出书快速浏览。可我心里忐忑不安,感觉很多人在谴责我,在向我吐口水。我心里如同被一根根针扎得生疼。唉,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我知道偷书是不对的,要是让朋友知道了,肯定被痛骂一通。但一想起鲁迅先生说的读书人偷书不能算偷的活,心跳便平和了一些。
正当我思考着要不要把书送回书店时,脑子里忽然冒出两只小精灵:一个天使,一个恶魔。天使说:“你觉得这样好吗?偷东西是不对的,这不是一个好孩子的行为,况且如果被发现,是要被惩罚的!”听了天使的话,我心里满是愧疚。这时,恶魔大声呵斥我:“还回去干吗!这是心爱之物,自己喜欢就好,不管别人怎么说。有句话说得好,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尽管如此,我仍心乱如麻,心里默念着:“还,不还,还,不还……”好烦呀,当初真不该做这事。经过一番痛苦的选择,我决定把书送回去。我立即把书放入背包,急急忙忙跑回书店,趁没人注意,把书放回原位。书回归原位,我终于松了一口气。烦恼走了,一身轻松。我走出书店,欢快地踏上了回家的路……
遭遇烦恼,很正常。当烦恼来时,要勇于面对,积极寻找破解的办法,这才是上上之策。千万不要逃避,更不能让烦恼成为阻挡自己前进的绊脚石!
【篇三:我想做个坏孩子】
此时,我的心在跳动,在挣扎,我的灵魂在煎熬,我的各路神经在向我靠近,在向我传递:做好孩子太累了!干脆做个坏孩子吧。让我们天马行空,感受生活的快乐无比吧!”
我违背了老师的命令,老师让我背我就看一遍,好像我的眼睛一扫就可以记住似得,但是我心想:“老师会不会责罚我呢?”我正想到这,我自言自语道:“管他三七二十一,我看书去。”我迈着大步向房间走去……。外面的世界真精彩!我要约上几个我的小伙伴,玩我祖辈玩过的游戏,我会去河边抓几把土做成一个杯状的泥土,用力按下去“啪”地一声,泥土破了这可把我乐坏了,我十分激动。
我不仅要玩,还要“偷”,偷什么呢?去偷书?不行,不好玩;去偷文具?没意思;去抢银行!不行!不行!这会犯法的,万一丢了我们汪家的面怎么办?这时,我在马路上看到了一个残疾人,我想到了!我要偷,我要偷走他的痛苦,我要偷走他的烦恼与不幸,把所有的健康,把所有的快乐都给他,让他和我们一样快乐,一样自由,我还有继续偷,去偷他们的不幸,让他们变得充满爱心,让他们把自己的幸福分享给穷人,给乞丐;我还想偷,偷走大山的坚毅,让我们变得坚毅,我还想偷走水的自由,让我们自由!
我想偷,但与小偷无关,因为我的本质是善良的,我想坏,但我却坏不起来,因为中国的美德正深深刻在心里!
【篇四:拔河比赛】
我凝视着照片上同学们那欢快的笑脸,思绪不禁又回到了开学前。
暑假里,妈妈给我报了许多补习班,虽然我极力抗拒,但还是无法挽回妈妈铁石般的心。就这样,我坐在了补习班的教室里。那天,天空是那么蓝,云也是白花花的一片,而教室却静得出奇,似乎掉了一根针都能听到。我心里想:天气这么好,不出去转转真是可惜。于是,我便心血来潮地对老师说:“老师,不如我们举行一场拔河比赛吧!让大家见识一下团结的力量。”老师见大家作业都做完了,便欣然接受了这个提议。
老师把我们分成了一队和二队,并大声宣布了拔河的规则,我被分到了二队。比赛还没开始,就能看出两队的区别,一队个个不慌不忙,似乎已经胸有成竹;而二队却跃跃欲试,人人都十分兴奋。
比赛开始了,两队的差距就更大了,一队整齐有序,二队按捺不住,大家当时也没在意,却不知道这是胜负的关键。渐渐地,红绳往一队那移了,我们这才着急起来,使劲把绳子往后拉。可这时已经晚了,一队如脚上钉钉子一般屹立不动。这时,一队忽然松了力,我们这才松了口气。可谁知一队又突然发力,我们这才知是蒋干偷书——上了大当。
就这样,我们输得彻彻底底。大家互相埋怨。我怒气冲冲地喊到:“大家能先检讨一下自身的问题吗?”他们这才停下。
这时,老师走了过来,她问我们:“知道你们为什么会输吗?”我们连连摇头。
“因为你们不团结,首先,队形,一队井井有条,而你们却挤成一团;其次,心不齐,人家用力的时候,你们在讨论谁站前面和后面,能胜利吗!”我们都惭愧地低下了头。
“喳喳”,窗外一声清脆的鸟鸣使我回过神来,我把照片轻轻放下,并对自己说:“美好的暑假已经过去,新的学期我一定要更加努力!”
【篇五:以宽容为话题的作文】
窗外的雨沥沥的下个不停,呆在家里实在无趣,便拿起了一把伞走出了家门,大街上一个人都没有,我来到一家书店,这里是我常来的一家书店,拿起一本作文书,便沉浸在书的世界,正当我看的入迷时,一声“嘶啦”打断了我,我向四周张望,发现一个人躲在角落,不知道在干什么,充满好奇心的我,一步一步向他靠近。走到他身边,我用挡道了这个理由拍了下他,他猛的转身,手上还拿着刚撕下的书页,他惊讶的看着我,停顿了几秒,便拔腿就逃,可惜还未逃到门口就被老板抓到了。“你为什么偷书?”老板严厉的问道。
“我…我没有偷书!我没有偷书!”
“你还说你没有偷书,这是什么?”老板扯开了他的拉链,几张书页放在衣服口袋里。
在众人的指责里,他争辩的声音越来越小,他的哭声中夹杂着四周的讥讽声,他拿出了口袋里的书页,把它还给了老板,弯着腰向老板道歉,老板看他那么诚恳,就让他出去,他默默的走出书店,走到我面前说了声对不起,便转身走了。
我看着桌上几张纸页,都是从唐诗三百首撕下来的,我震撼了,我向老板买了那本书,走出书店,寻找他的身影,看到他蜷缩在一个角落里哭泣,我走到他面前,把书给他,他茫然的看着我,过了一会儿才醒悟过来,对我连连道谢,看着他离去,我心中一片怅然。
那天,我对自己最满意,我们可以选择一种情绪去对待他人的'过错,没个人犯错都有自己的苦衷,我们不能因为别人的一个错误,而判定这个人是如何如何的差,选择一颗宽容的心去等待别人的错,拥有一份宽容,便拥有一个美德!
【篇六:窃读作文600字五年级】
我特别喜欢看书,一但迷上了一本书,就爱不释手。让我记忆犹新的“偷书”事件仿佛还在我眼前呈现。
通常,每天晚上我都会有十分钟时间。但是有一次,由于我的作业动作太慢了,时间不够,妈妈就坚决不允许我看书。
“立刻去睡觉。”妈妈大声说道。“哦…”我拖腔带调地回答着。我灵机一动,想顺手把书带进厕所里看。不料,一切都逃不过妈妈的火眼金金。她生气地大叫:“把书放回原处,说不能看就是不能看!”我撅起嘴,皱着眉头,极不情愿地把书放回房间。
我几乎在开始的一刹那就结束了刷牙、洗脸,想尽可能争取看书的时间。“妈妈,一分钟也是时间嘛!一秒钟、一毫秒也是嘛!给我看一下嘛,就一下下嘛。”我撒娇道。
“不可以,你要看就快点做完作业看。”妈妈河东狮吼起来。我见情况不妙就只能乖乖地说道:“知道了。”可是我的心还在为此打抱不平。
等半夜爸爸妈妈都睡着时,我趁机溜出来。在漆黑不见五指的屋中,慢慢摸索着我要的那本书。哈!找到了。我小心翼翼地打开门,但是还是发出了一点声音。只见妈妈在床上翻了个身。那时我内心颤抖了一下,完了!我该怎么办?我屏住呼吸。可在这心惊胆战的时刻,妈妈的呼噜声变大了。啊!我无声地呼了一口气,拍拍胸脯,一溜烟的跑进客厅,拿出手电筒看了起来。
看到激动处,我几乎忘了自己是“偷来的”快乐,情不自禁的发出了感叹声。一直看到凌晨2点才放下了手中的书,蹑手蹑脚地溜进房间,悄悄钻进被窝睡觉。
偷书很成功,可第二天就惨了,因为上课不在状态,老师打电话给妈妈了。哎!我又吃“竹笋炒肉”了,但是我无怨无悔。
【篇七:再读孔乙己】
孔乙己是一个本性善良但是迂腐的人,他从来不会欠酒店的钱,只是偶尔就会做一些小偷小摸的事情,这就让他的人物性格非常的矛盾,让别人猜不透,他到底是一个正直的人,还是一个邪恶的人,因为他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所以,他的文化水平不是很高,但却总是那么的生僻,就像他的人物介绍一样,他穿着长衫,但却永远站着喝酒,他没有钱去死要面子,明明就跟那些短衣帮的人一样,很穷,但却仍然要穿着长衫,装作很有钱的样子,这说明,他深受封建制度的毒害,看重等级制度,认为自己的地位始终比其他人要高,就因为自己是读书人,但实际上,他连秀才都没有考到。
孔乙己他简直就是一个迂腐读书人的缩影,是一块朽木,好吃懒做,死要面子,终成不了大器,但是,我们始终不能对他的评价刻薄,就是因为他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这一情节让他的人物形象大幅提升。让大家认为,这其实是一个虽然落魄但是和蔼的老头。而到了最后,他因为投诉,被别人打断了双腿,可是就算是这样,他仍是用手走着,去买了最后的一碗酒喝。喝完酒用双手走了出去,就像是从来没有来过一样,而大家再也没有见到他,他也永远欠下了酒店那19文钱。他经常给大家带来欢乐,但大多数,大家只是把它当做茶余饭后的笑料,等它消失了,没有人会去关心他的死活,大家只是在谈论着,他是不是又去偷书了?还是招惹了哪户人家?他即便去偷书,也不愿意面对现实,他总是认为自己不是在偷书,而且就是因为他是一个读书人。
他的结局令大家感到有些悲伤,他大约的确死了,他就是当时那个社会的缩影,当时那个社会的控诉,他的出现,他的结局,都是当时们人的一个再平凡不过的故事罢了,他一生悲惨,虽然读过书,但也说得耻辱,他身上就没有过几个钱,有的那一点钱都用来买酒喝了,他整天活在自己的幻想里,认为总比其他人高一等,可是就是不愿面对现实,他是一个悲剧,但是,他的一生就是那么的好笑,总是能让大家笑得前仰后合。
所以,在我们看来,在观众看来,在当时的人们看来,他是一出喜剧,可是在那个世态炎凉,人人都吃不饱饭,无心关心他人的社会,他的故事,和他的经历,是一场对那个社会的控诉,同时,也是一场无聊,且无用的闹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