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桑相关作文

【篇一:越回味越有味】

【越回味,越有味】

宋一程

暑假里,我阅读了《追风筝的人》一书,这部值得瞩目的小说令我回味无穷。

这本书讲述阿富汗少年阿米尔与父亲仆人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这是一本睿智而引人深思的小说,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仅仅是用那细腻的文字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令我震撼。

细细回味这本书,哈桑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他善良、忠诚,为了阿米尔,他愿意做千千万万的事情,他将阿米尔视为人生中最重要的人,犹如对母亲一样依赖。“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忠诚誓言。在哈桑身上,我看到了人性最善良的一面,他虽是奴仆,但勤劳勇敢,忠诚正直。最让我感动的是阿米尔陷害了哈桑,他洞悉一切,然而还是再次救了阿米尔。作者用第一人称的角度,将故事讲得惟妙惟肖。

开学之后,我再次阅读了这部小说,对书名中的“风筝”有了更深的理解。

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住着一只风筝,一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也可以代表善良、真诚。追风筝的人表面指哈桑在之中为阿米尔追风筝,也将最后阿米尔为哈桑追逐象征正直、勇敢、善良、忠诚的风筝。风筝是这本书的灵魂,它蕴含着深刻的含义。

合上书,看着封面上夕阳下的风筝渐渐飞向远方……这本书真是越回味越有味。

【越回味,越有味】

张辛瑜

兰园的蟹黄汤包,号称江南七绝之一。

偶游淮安,竟找到了兰园。

兰园在偏僻的小巷里。那羊肠小道越走越细,后来看到一块大大的门匾-“兰园”。

到了兰园,自然要好好参观一番,里面百草丰茂,几百年前的房子至今都保存得完好无损。园里有一个木棍,引起了我的注意,是一个关于蟹黄汤包的上联,一排柱子中,唯有这个柱子没被粉刷过。立在所有被粉刷过的木柱里,如同一个富有经验,常年驰骋于战场的一个苍老的老将军,站在一群乳臭未干的年轻士兵里。

鹤立鸡群。

老板说几百年来,没人能对出这个对联。

我们一行点了一笼汤包,过了一会汤包就端上来了,掀开蒸笼盖,冒出一阵白烟,老板亲自来教如何品味。

一人给了一根吸管,先用吸管在上面抠一个小洞,不要在汤里吹,在肉上方吸气,吹气,让里面的汤汁冷却,再轻轻一吸,汤汁立马从喉咙里流下,留下一股鲜味,随后,胃里就只剩一股暖流。第一口,留了鲜,第二口留下暖气,第三口则留美味于心里。

吸干汤汁,把蟹黄连同面皮一同切成两半,细嚼可吃得其中有一些细小的硬的东西,那就是蟹壳融入蟹脚肉时的残渣,再吃到中心,便有一些富有嚼劲的细丝,那便是这儿的独家秘方,把蟹肉融上米线、粉丝的元素,那细嚼时可听见口中的“吧唧”声。听到这声音,我不禁又想去再吃一个。

蟹黄汤包,虽说不那么名贵,但照样能品尝出一番不一样的风味出来。

【越回味,越有味】

汤丰鸣

足球,我最喜欢的运动。每次体育课做完热身运动后,便和几位男生一起冲向足球场。我的球技虽算不上是数一数二,但也不会太差。

如果我不条件反射,手球的话,那更厉害。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每次踢球时我这个“球手”,总被撇在一边或被拉去凑人数。

这周五,我们班和三班打比赛,我照例被拉去凑人数,并被告知:“不要手球,离球远一点。”起先,我们班的球员把球控制在对方的半场并不断制造射门机会,但不久形势便出现了改变。

对方守门员发球,一脚将球踢入我们这半场,队友们迅速上前去抢球,但是我们的“主力军”大多集中在对方半场,所以并没有截住球,反而给对方制造了一次机会,直接突破至禁区前,我方守门员对我大喊:“后卫,盯紧点!”我一怔,迅速越向对方主力球员,准备把球截下,谁知那家伙根本没把我放在眼里,脚下一发,准备无视我的存在,直接射门。可他忘了,球在滚动,我也在跑,他刚停下来,我就借助惯性“滑”过去,并条件反射一脚把球踢出了几米远,正好滚到我方球员脚下,他欢呼一声:“牛!”迅速带球突破至对方禁区。

射门!球进了!

队员们欢呼着冲过来,赏了我一个“黄金后卫”的称号,我也涨红了脸兴奋不已。

我不再是“手球大王”,我是“黄金后卫”,这个新赐予的称号,有味。

【越回味,越有味】

许箐珊

我经常回想小时候发生过的有趣的事情。这些事情就像天上的星星,一颗一颗地挂在记忆的天空中。

小时候,我非常喜欢小石头,总会把一些长相奇怪、五彩斑斓的小石头捡回家,带回家的它们便变成了我的收藏品。我听大人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我想,是不是种下石头就可以收获更多石头呢?

一天,我在家里找出了一个小花盆和一个小铲子,拿出了我珍藏已久的石头,把它们放进了我用铲子刨出的一个大大的土坑里,接着,便把土坑填上了。

以后,我每天从幼儿园回家之后,就会来到小花盆前,蹲下来,浇浇水,施施肥,看看石头“种子”有没有长出芽。

大人们用奇怪的目光看着我,好像在想:这个对植物一点兴趣都没有的孩子,怎么开始研究植物了呢?

一个月后,我发现我的石头“种子”没有发芽,心想:是不是每一种花草都有着不同的发芽期呢?我没有感动有什么奇怪之处。两个月过去了,石头“种子”还是没有一点动静,我想,这“种子”是不是发不了芽了呢?

我一屁股坐在地上,开始“哇哇”大哭起来。爸爸妈妈走过来,问我为什么哭,我便把事情的起因经过告诉了他们,爸爸笑了:“傻孩子,石头是发不了芽的,它没有生命啊!”我赶紧把石头挖了出来,只见石头脏兮兮的,真可惜。

这样的等待结果,现在想起来,真是越回味越有味啊!

【篇二: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小时候,爸爸的房子有条车道,边上种着白杨树,哈桑和我经常爬上去,用一块镜子的碎片把阳光反照进邻居家里,惹得他们很恼火。在那高高的枝丫上,我们相对而坐,没穿鞋子的脚丫晃来荡去,裤兜里满是桑葚干和胡桃。我们换着玩那破镜子,边吃桑葚干,边用它们扔对方,忽而吃吃逗乐,忽而开怀大笑。我依然能记得哈桑坐在树上的样子,阳光穿过叶子,照着他那浑圆的脸庞。”生活在阿富汗斯坦这一古老的城市,阿米尔和哈桑的童年伴随着追风筝的故事。而更多的,是哈桑的“为你,千千万万遍”。

追风筝是喀布尔的传统民俗。放飞的风筝在空中追逐,孩子们施展技艺,尽力用玻璃线将别人的风筝线割断,然后追赶飘落的风筝作为战利品。普什图族的少爷阿米尔和哈扎里族仆人阿里的孩子哈桑,自小便一起长大。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阿米尔也甚是欢喜。阿米尔理所应当地接受着哈桑无时不刻的守护和心甘情愿的奉献。

而现实总是喜欢在弱者身上多刻几刀……正是追风筝的时节,阿米尔的风筝完美的划断而哈桑也一如往常追逐着哈桑的蓝风筝。故事中三位骄纵的少爷也登场了。他们在风筝掉落的小巷中围堵哈桑,并威胁哈桑只要交出风筝变了放过他。但如同往日,哈桑对阿米尔的忠心未曾改变,即使,即使在一堵墙的后面阿米尔看着坏孩子对哈桑的所作所为而丝毫没有冲上去救赎哈桑的勇气。阿米尔害怕、担忧、恐惧,百味心情在心中反复,但事实亦然如此,他看着哈桑受到了无尽的耻辱。甚至在阿米尔离去之后,想着怎样远离哈桑,远离自己不堪的内心。便是妄图忘却自己的懦弱。阿米尔得到了风筝,却将自己的手表藏于哈桑的床上,欺骗父亲是哈桑偷了手表。哈桑知道,是阿米尔放的,但是,他仍旧忠诚,承认是他偷的,也在仆人阿里的带领下离开了阿米尔的家……

后来,炮火落在了阿米尔的家乡,阿米尔几经周折来到了美国生活,他忘不了童年的记忆,决心回到阿富汗。最终得知多年的秘密,知晓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百感交集。他寻找哈桑却得知哈桑与妻子已死在战乱之中,留下一位孩子——索拉。阿米尔将索拉带回美国同家人一起生活。为索拉追风筝,就如同儿时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那样,“为你,千千万万遍”是哈桑的呼喊,是阿米尔的救赎。阿米尔的后半生意识到了儿时的罪过,他所追逐的风筝是自己的过错,是真诚而善良的心灵。与哈桑的美好记忆只能停留在回忆里,哈桑鲜活的,干净的心为阿米尔跳动千千万万遍。你好比我的血液,即使灼伤我的心脏,仍旧在我的全身流淌,不惜放弃自我也愿你平安祥和。这大概便是哈桑的内心,诠释着“为你,千千万万遍”。而作为主人公的阿米尔内心的阴暗纵使自己的懦弱、背叛、谎言任性,而背负了羞耻、内疚、自责。“世界上的罪只有一种,那就是盗窃,当你说谎的时候,就剥夺了别人得知真相的权利”阿米尔深深的记得这句话,是谎言从他的口中脱出,是背叛使他的朋友离他而去,一切罪恶的根源在于自己。救赎是对自己的重生,他追逐着失去的,正视着黑暗的,唯有心中升起光亮,才能唤醒光明。

正如十周年纪念版的前言“故事中有两个男孩,其中一个内心挣扎,在情感和道德上不知何去何从,另一个纯洁忠诚,天生善良而正直。我知道这两个孩子的友谊注定不会长久,而他们的分道扬镳将会极大地影响各自的生活。两人因何如此,何以如此,是促使我写完这个故事的动力”看完此书的动力在于何去何从,同时是残酷的动荡的阿富汗生活环境使得作品得到渲染,更富有感染力。读者心灵撼动,感受到了真实的阿富汗和真实的内心。我们不免自省,何人不曾有罪过,而我们又是否正视自己的过错,勘察自己的内心,没有天生无瑕的美玉只有历经打磨的美玉。人又何尝不是如此?我们活在现实的生活,历经着人性的洗礼,终是变成一个圆润而不伸张的谦谦君子,只求内心净土一片。

【篇三:追——读《追风筝的人》有感】

人一辈子都在追,有人在追逐自由,有人在追逐权势,有人在追逐钱财,有人在追逐一个人。

“终其一生,我们只为寻找最初失去的那个人。”

读完《追风筝的人》,我的心情只能用百感交集来形容。我因主人公阿米尔的懦弱而叹息,因哈桑的悲惨命运而无奈。命运多桀导致的悲剧,令人深思。

“为你,千千万万遍。”

这是书中重复多次的一句话,这并不是缠绵悱恻的恋人间说的情话,也不是血浓于水的亲人间担起的责任,而是仆人对主人的赤诚之心,超越朋友界限的不朽友谊。这样的忠诚,这样的真挚,让我喜欢上了哈桑这个人物,虽然他的种族被众人歧视,虽然他的兔唇遭人嘲笑,虽然他的性格惹人欺压,但我欣赏他的淳朴,他的善良,他的勇敢,相比于下,主人公阿米尔却显得十分渺小、懦弱。

风筝事件是主人命运的一个转折点,正因为追风筝大赛中的一段插曲,让哈桑一生都蒙上了挥之不去的阴影。然而正发生的一切,阿米尔都在远处看看,却仅仅是看着,没有上前帮助,没有及时制止,懦弱的他,仅仅是看着。战争使故事向前发展,为了生存,阿米尔与父亲一起奔逃到美国,曲曲折折,阿米尔有了自己的家庭,父亲患病而终,她心中也仍然放不下自己愧对的那个人,于是他决定踏上返乡之路,去寻找最初的那个人。

可命运的指针并没有停止,再次回到家园,迎接他的,却是一个让他窒息,让他手足无措的消息——哈桑,他的伙伴,在战争中被俄罗斯人枪毙,并意外得知,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也许是出于内疚,也许是因为同情,他决定收养哈桑的儿子。

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致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欢的玩物,他才会不知不觉地笑起来。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心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结局不算悲伤,但读完心中仍然感到十分苦涩。我们应该在开始时就学会珍惜,以免经历懊悔与伤痛的纠缠,追寻一生,却再次扑空,万劫不复。

【篇四:乐在书中】

想要读书而不厌,必先乐在其中。

打小我便有一股“宁死不读书”的精神,每次看到书上密密麻麻的字,我便头昏脑涨,而弟弟正好相反,他是遇书则狂。

六点的清晨,被冻醒的我朦朦胧胧的从窗帘的夹缝中向外看,外面黑乎乎的一片。我怕哆哆嗦嗦爬下床去客厅喝水,路过弟弟房间的时候,看见她门缝中已透出台灯的光亮。我巧巧推开门,见他嘴角上扬,手里抱着一本书,我不解地探过头去,“你笑啥啊!这书里有什么,能让你高兴成这样?”弟弟头也不抬,只蹦出三个字:“你不懂。”我当时就有点不服气,我楞在那儿“为什么我不懂呢!”

关上门,我从门缝中窥视他看书的样子,他盯着书本,视线从未离开。弟弟不时地笑着,真是一幅沉醉其中的样子。我下定决心,我也要找本书试试,看我能不能从书中找到这样的快乐。

我从书架上抽出一本落满尘灰、没有拆封的书——《追风筝的人》。拂去尘土,打开书看见一片字,心里正要打退堂鼓,但是想想弟弟说我不懂,心里又充满了不甘,于是再次低下头,“我就不信了!我还能不如一个小孩?”

到头来看了一章,我的脑袋昏昏沉沉,不仅没有快乐,甚至没记住书中的内容。正当我心灰意冷,想要放弃时,脑子里冒出几个字“苦中作乐,乐在其中”,“好吧,好吧,我再试一次。换个方法!”我打破常规的看书模式,我努力地把自己幻想成主人公——哈桑。阿里在哈桑有难时,不顾一切的拿出自己的弹弓,哈桑和阿里的友谊感触了我。也让我想到了我的小伙伴,原来,不同的国界,不同的时空下,友谊都是这样的珍贵。慢慢的,我真的沉浸在书中了,看着他们的故事,又想着自己和朋友的回忆,有时跟着笑有时跟着难过。就这样不知不觉竟看了三章,直到妈妈喊到“吃饭了”,我这才从情境中走到现实。轻轻的合上书,抚摸着封皮对他说:“等我回来哦!”

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想躲着书远远的了。我越来越发现,原来书中有这么多的乐趣。那些伴随着主人公成长的经历,我也有幸参与其中。我感受着他们的酸甜苦辣,并将这些都变成自己的快乐。弟弟是对的,读书的最高境界就是乐在其中!把自己和书本融在一起,我的快乐,就来了!

【篇五:《追风筝的人》观后感】

刚开始看图书版的《追风筝的人》只是被其中的情节所吸引,也会为两位主角之间的互动所感动,同时又觉得惋惜他们最终命运的结局。之后再看了遍电影版,看了些影评,才真正开始理解这部电影所传达的涵义。

“罪行只有一种,那就是盗窃。当你杀害一个人,你偷走了一条性命,你偷走了他妻子身为人妇的权利,夺走了他子女的父亲。当你说谎,你偷走了别人知道真相的权利。当你诈骗,你偷走了公平的权利。”

“为你,千千万万遍。”看完《追风筝的人》,豆瓣有些评论说影片弘扬了美国救世主义的价值观。我对于其中的美式政治价值价值观念没有特别深刻的感觉,聚焦点都在关于影片的情感表达。影片当中的配乐,悠扬又隐忍,像极了其叙事风格。隐忍、平淡、感情流露和有泪可落却又不觉得眼泪泛滥廉价。沉重又深刻的题材几乎都在这部影片中呈现:宗教、国家、背叛、忠诚、战争、友情等,《追风筝的人》能通过微乎其微的细节中体现出这些宏大的故事元素。每个人物的表情动作都像是极度压抑着巨大的秘密和不可见的情感。

两位主角,小哈桑和小埃米尔,看似亲密无间的好朋友,一起放风筝一起玩耍,但其实他们的感情就像风筝一样微薄,摇摇欲坠。因为两人地位悬殊及他们心思性格的各异,哈桑对埃米尔是单向的绝对忠诚,而埃米尔对哈桑的感情要复杂得多。埃米尔身份的尊贵和哈桑渴望不可得的教育让原本敏感懦弱的埃米尔,自以为得到了尊重和自信。另外,哈桑的勇敢阳光获得埃米尔父亲的赏识,让原本自卑懦弱的埃米尔加以比较越来越无法自拔。

正因为这种矛盾的恶性循环让这份友谊一开始就处在不平衡的天平上。即使哈桑拼命帮埃米尔追回风筝,即使哈桑为他千千万万遍,埃米尔始终克服不了自己向哈桑伸出援助之手。哈桑的无尽包容让埃米尔愧疚自责,甚至不惜设计将哈桑赶走。所有的罪恶不过都是一种剥夺和盗窃。埃米尔偷走和哈桑之间的友谊,埃米尔的父亲剥夺了他们知道真相的权利。但随着真相的揭开,埃米尔开始走上一条在罪恶中赎罪的善良之路,成为另一个追风筝的人,为他千千万万遍。

【篇六:老师我想对你说】

亲爱的徐老师:

您好!在写这封信的时候,我其实并不确定该对您写些什么内容,因此,如果下面的文字有些混乱,忠心地请您原谅我的失误和我的错误。

只与您相处了八周,在这短短时间里,我有时感觉我们已经完全熟悉了,有时则感觉我们还有点儿陌生。其实我对您没有一点建议,我觉得您已经做得很好,假如赞美您呢,我怀疑自己可能会太假了。鉴于这几点,我就想与您讨论我最近的一个问题:对于《追风筝的人》这本书,您对它有什么看法呢?

在此,我先说说我对这本书的看法。在读了《为何越爱越孤独》后,我才开始读《追风筝的人》。我对哈桑对阿米尔的忠诚感到惊讶,他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深深地烙在我的脑海中。以下这段对也有这种意义:

“我(哈桑)宁愿吃泥巴也不骗你。”

“真的吗?你会那样做?”

“做什么?”

“如果我让你吃泥巴,你会吃吗?”

“如果你要求,我会的。不过我怀疑,你是否会让我这么做,你会吗,阿米尔少爷?”

哈桑的忠诚最终促成了他和他妻子的死亡。

这就是我的理解,您呢?

您的学生苟永坤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日

【篇七:教养的芬芳】

教养犹如一朵盛开的花,人们摘下它不同的花瓣,散发出迷人的芬芳。

我摘下了“拥有爱心”的花瓣。昨天要去学校,妈妈便带我到银行去取钱,待我们要出去时,一位老奶奶驼着背、弓着腰站在我前面,也许是没有力开门,脸上的焦急显而易见,在那不知所措地东张西望。我赶紧上前一步,用力拉开门。看见门打开,老奶奶转过来抬头看我,我从她眼神中看出了感激,老奶奶连忙说:“谢谢你。”我摇摇头。出来后,我隐隐听到后面有人说:“这孩子懂事嘞。”妈妈嘴上虽然没说什么,但我从她脸上看出了自豪感。

拥有爱心的花瓣自然散发出迷人的芳香。

哈桑摘下了“质朴忠诚”的花瓣。电影《追风筝的人》里面的哈桑是一个仆人的孩子,他对小主人阿米尔的感情真挚无比。有一个镜头定格在阿米尔对哈桑的问话中:“你能为我做什么?”哈桑真情地回答:“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哪怕是你让我吃地上的泥土我也愿意,只要你说。”那忠诚的决心深深打动了银幕下的我。更感人的是风筝节比赛,阿米尔在哈桑的帮助下,成功打败最后一只风筝,而哈桑在帮他追风筝的时候,遭遇到几个成年坏孩子的报复,他们要哈桑交出风筝,可哈桑宁愿被他们打得鼻青脸肿也不肯交出风筝,只因那是阿米尔叫他追的风筝。

他启示着我:真挚的友情是用心培育的结果,它需要每个人都真心付出。而瞻仰前贤,我们敬佩他们的为人,也仰慕他们身上所散发出来的独特馨香。

钱学森摘下了“爱国为民”的花瓣。上个世纪40年代,钱学森就已经成为核物理学界的权威和现代航空与火箭技术的先驱,在美国过着富裕的中产阶级的生活。然而,他却一直牵挂着大洋彼岸的祖国,得知新中国成立的消息,他兴奋不已,觉得正是回国效力的时候。美当局知道钱学森要回国的消息后,自然不想放走,因为钱学森一个人抵得上五个师的兵力。在克服百般阻挠之后,钱学森终于回到了百废待兴的新中国。

回到祖国他迅速投入到工作中,始终站在新中国科技事业的最前沿,突破无数科研难题,为新中国的航天事业做出了许多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贡献。我敬佩他为祖国做出伟大的科学贡献,更敬佩他的爱国情怀。

高尚的教养在我们生活中,愿教养之花永驻心田,如此,不但能够芬芳自己的心灵,还能芬芳周围的环境!

【篇八: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第一次读《追风筝的人》,就有一股强烈的,似曾相识的感觉。那,不就是我吗?

幼时的我,也有一个如哈桑般的好友。完全称得上是形影不离。

可我有一次,带着他去偷东西。我们的目标是一个很刻薄的老婆婆家。平日里,她老是训斥我们。我们便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报复她。她有一个很珍贵的手表,我们早就觊觎它了。于是,我就去把它偷了。可当老婆婆发现的时候,我却说是他干的。“他明知道是我背叛了他,然而还是再次包容了我,也许是最后一次。那一刻我爱上了他,爱他胜过爱任何人,我只想告诉他,在某种程度上,我也许就是草丛里的毒蛇,湖底的鬼怪。”书中如是说。

是我在从中作祟,使他遭到了老婆婆的一顿毒打,使他背上了小偷的名号,使他不敢光明正大的站在世人面前。

我感受到了如阿米尔一样的恐惧,一样的愧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直到现在,那深深的负疚和罪恶感萦绕着我,无论怎样,难以拭去。

但读了《追风筝的人》,我幡然醒悟了,现在还为时不晚。哈桑已逝,朋友仍存。别等到来不及的时候再后悔。当看到阿米尔鼓起勇气寻找哈桑时,我再也坐不住了,拿起书,径直向朋友家追去。

“我追,风吹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

早已读过这本书的他,一看到这本精美橙色封面的《追风筝的人》,心领神会的盯着我,语重心长地说:“我俩之间,无需多言,为你,千千万万遍。”

“是啊,为你,千千万万遍。”

没有生在战争时代的我们应该感到庆幸。因为这样,我们才有去挽救,去道歉的机会,还不至于怀着负罪感度过一生,抓紧机会别让它定格成永远的伤痛。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风筝,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只有追到了属于自己的风筝,我们才能成为健全的人。那长长的风筝线的背后是一份对人生命运的信服与感激。而对于我们来说,无论那只风筝意味着什么,就让我们勇敢的地去追吧!

我追。

【篇九:回眸2016】

【篇一:回眸2016】

2016年可以说是我人生的转折点,也是我经历最多次分离的一年。这一年,我感受到了友情的温暖,品味到了师生情的真挚。

2016年的前半年,我们一直忙于复习,为中考做准备的,我们一起奋斗,为了我们能聚集在县里的重点高中。三年的初中生活里,从不相识到相识,从相识到相知,我们产生了多少笑料,多少感动,多少酸甜苦辣,一幅幅画面交织相映,怎能忘记,对即将的分离都有万分的不舍,我们只能祈祷命运不会将谁遗弃,我们祈求生命一直在掌心最明亮的地方。

中考过后经历了两个月漫长的暑假,期待着高中生活。军训生活是作为迈入新学期的第一步,军训的几天中,寝室中的我们从陌生到熟悉,训练固然辛苦,但在教官的丝丝幽默中和班主任无时无刻的鼓励和关怀下,我们也得到了欢声笑语。

迈入了新的校园,立刻被这优美的环境所吸引,一进校园就看到宽阔的广场两旁有山丘,山丘上种着很多树,绿茵茵的,教学楼旁边有一个绿坪操场,像一幅美丽的图画,使人耳目一新。因为有了军训和同学的相处,大家都认识了,进入教室也就没有了陌生感。我很快融入了新的集体。进入高中的课程是繁重的,有点跟不上,一个月才能回去一次,和同学们朝夕相处,在同学们的帮助下也就慢慢适应下来。班主任更是与我们形影不离,嘘寒问暖,多少次关怀,多少次感动,每一次真切地储藏在我们心中。

那预想的快乐却夹杂了几丝莫名的伤感。校园里新生的颜色都在告诉我秋天的气息越来越浓,而对于我们高一新生而言分班的日子越来越近。都在中考之后的那个夏天几乎被骤雨打得支离破碎,经过了六个月的漂离,最终还是被那个高一,三次月考分班的冬天里的雨水堙没。最是痛苦既分离,最是难舍既别离,望着天,让泪水扼杀在最初形成的地方。叮叮,很好听的铃声飘进耳朵,上课了,新的一节课,新的一天。

【篇二:回眸2016】

2016,犹如清晨初升的太阳,生机勃勃;犹如傍晚转瞬即逝的夕阳,纵使无限好,终要近黄昏。在那飘逝的岁月里,我细细地倾听了父母的心,慢慢揣摩着生活的酸甜苦辣,学会用勇敢去面对、去克服、去挑战。

那一年的春天,格外的暖。早晨,我迈着轻盈的步伐来到小河边。抬头端详着蓝天与白云,弯腰将鲜艳的花朵往怀里揽,举手摘下一片绿叶抿在唇间,聆听鸟儿的歌谣,学着“鸟语”。回到家,我给忙碌中的爸妈讲述所见的美好,把鲜花插在妈妈的发丝间,用叶片吹出爸爸满脸的欢喜。妈妈的唠叨,像一首扣人心弦的曲子,只有用心听,内心才能体会到。爸爸的叮嘱像一条条的小常识,只有牢牢记,生活才会更受益。

父母对孩子的爱,是一支普通的蜡烛,燃烧着燃烧着,耗尽所有只为照亮;是一片肥沃的土地,滋养着滋养着,倾尽一切只为给予;是一缕缕的春阳,照耀着照耀着,只为暖和幼小的心。

那一年的寒冬,刺骨的冷。我踏进冰天雪地的丛林中,迷茫与恐惧充斥着内心。我知道会有尽头,会有终点,但依然顾虑着“要不要往前走,退一退就可以回到原点,那舒适的地方。”取而代之的是焦虑“回去,那不是我的初衷,我要抵达终点,我渴望成功。”于是,我颤抖着,寒风撕扯着冻僵的脸颊,双腿已失去知觉,乌鸦叫嚷着,我前进着,一步、两步……。当我筋疲力尽、昏昏欲睡时,一股芳香蹿进我的鼻子,这不是赠与,是收获,我应得的。我继续前进,拖着沉重的双腿,感受着心跳的紧促,前进着……。最终,我到达了,温暖的朝阳,令人眼花缭乱的果园,悦耳的鸟啼声,尽收眼底。我迫不及待收获了果实,品尝着甘甜的雨露,纵身跃入花丛中,仰望,辽阔的天空。

人的一生,没有永久的一帆风顺。当你身临险境,面对压力带来的恐惧,请记清你最初的追求、最初的勇敢。即使再艰难,请坚持迈出每一步,直到你收获成功之时。

2016,任我寻觅,任我回眸。寻觅父母一丝一丝温暖的爱,回眸生活中时有的风浪,收获亲情与信念。

【篇三:回眸2016作文】

2016年从我的朦胧眼角溜了过去,让我觉得它从来没来过。唯有书桌上的那几本书提醒我它来过,因为是这几本书伴我度过的。

柴静对生命的诠释——我看柴静的书是在高一第二学期,学期过半,夏季炎热的间歇的微风抚平我燥热的心,我静静地把它看完。“把一个人送回到他生活位置和肇事起点,才能了解和理解,只有不把这个人孤立和开除出去,才能看清这个事件对时代生活的意义。张妙死了,药家鑫死了,但如果只是死了,那就是白白死了。”这是柴静的书《看见》中的一个章节,“药家鑫事件”一经报道,就引起公愤。许多人都大喊着处死药家鑫,但谁也没有刨根究底,是什么使得药家鑫作出如此丧尽天良的事。人们一旦被怒火所支配,就会失去理性,放弃思考。当药家鑫真的被送上行刑台时,当他终于被处决时,人们心中得不到一种释怀,而是一种悲痛!很多时候,我们看见表面便认定这就是内心。当药家鑫和张妙都被人遗忘,人们便忘记了被他们曾经的舆论伤害的一家人,只剩下还未能理解儿子内心的父母。柴静不激不悲的描述,使人静静地、理性地思考着生命的含义。

接下来是一部以赎罪作为线索,慢慢讲叙着亲情、友情、爱情和后悔的残忍而又美丽的书——《追风筝的人》,以温暖、细腻的手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当我拿着它的时候正是寒气逼人的冬季,有些僵硬冰冷的手翻开这本书时,我的心顿时暖了,主角阿米尔和仆人哈桑的纯洁友谊,无暇而美好。就算阿米尔后来背叛了哈桑,赶走哈桑,哈桑也最后一次成全了他,无怨无悔,就如同当年哈桑对阿米尔说的一样:为你千千万万遍。让我第一次从书中见到阿富汗人民,不同于我们所认识的——与苦难相伴的人民。而是也与我们一样,有着血肉、有着理想、依恋着美好时光,同样拥有着珍贵回忆的人啊!

整个冬季,我都回想着故事的情节,温暖的能量始终围绕在身,冷风带不走热量。

2016年,悄然过去了,陪着我度过的这两本书,使得平淡无奇的一年添了几分充实。忽然觉得要是年年都能读到如此美书,人生乐事莫过于此啊!

书本承载着别人的思想,漂洋过海,途经这里,为何不拾起,慢慢品读,一本好书不仅是增长知识,而且还洗涤心灵!

你是否注意过,是否有几本好书从2016年的你的身边流过?

【篇四:回眸2016】

2016,你以最轻柔的姿态来到人间。

一月,万物欣然,时光以新的姿态延绵,万物美好。二月,春风舒畅,新芽初露。三月,春意盎然,绿意成海,日光温和,鲜花即将盛开。四月,春林初盛,桃花盛开。五月,栀子花开。栀子纯白,sobeautiful!……八月,茶叶飘香,若隐若现的香,是思念的味道。

祖母去世了。她生平喜欢喝茶。只可惜她不能品尝2016的新菜。祖母在床上躺了一年多,爷爷承担照顾祖母的义务。喂饭、洗衣服是常事。最苦难的时期在冬天,怕祖母冷着,在漆黑的夜晚中,是爷爷趴在床边的守候。祖母离世的那一刻,我沉默了。我开始害怕变老,开始害怕岁月的消逝,开始担心父母的健康,开始思考“子欲养而亲不待”。祖母,愿您在天堂安好。

2016,你路过我的青春。

青春是一首年少轻愁的诗。唯愿柔柔细风载去铿铿岁月的尘埃,给如诗的青春留下容颜不老的潋滟明湖。回眸2016,每天穿梭于教室、宿舍和食堂。在教室,读书、学习,必须的,无形的知识在等待我。我觉得,学习是一件快乐的事情。我认为历史是一门最有趣的学科。每天一个历史事件犹如一个故事,越看越有滋味。学习历史,我们可以知道“倾国倾城”最初是用来形容李夫人。“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知识能够使一颗浮躁的心沉静。食堂是高中生活唯一没有悲伤的地方。在食堂,枸杞煲鸡的香味很诱人,还有最好喝的紫菜蛋花汤。

2016,你曾让我感动。

2016年的《感动中国》很特别。年过就九旬、依然坚守在岗位的吴佩兰医生。她传承了“医者父母心”的优秀传统文化。她一直坚持给群众开既便宜又能治好病的处方,一直遵循“物美价廉”的理念。一些医生为了获取利益,高额出售药物。他们如果了解吴佩兰医生高尚的医德,不知是否感到愧疚?

2016,你温柔地敲打我的心扉。时光在人间肆意穿梭。2016,你以最轻柔的姿态离开人间。

【篇五:回眸2016】

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发生,2016年就从我朦胧眼角溜了过去,使我觉得2016年如此之短。唯有当时看过的几本书的故事情节还历历在目。

柴静对生命的诠释——我看柴静的书是在高一第二学期,学期过半,夏季炎热的间歇的微风抚平我燥热的心,我静静地把它看完。“把一个人送回到他生活位置和肇事起点,才能了解和理解,只有不把这个人孤立和开除出去,才能看清这个事件对时代生活的意义。张妙死了,药家鑫死了,但如果只是死了,那就是白白死了。”这是柴静的书《看见》中的一个章节,“药家鑫事件”一经报道,就引起公愤。许多人都大喊着处死药家鑫,但谁也没有刨根究底,是什么使得药家鑫作出如此丧尽天良的事。人们一旦被怒火所支配,就会失去理性,放弃思考。当药家鑫真的被送上行刑台时,当他终于被处决时,人们心中得不到一种释怀,而是一种悲痛!很多时候,我们看见表面便认定这就是内心。当药家鑫和张妙都被人遗忘,人们便忘记了被他们曾经的舆论伤害的一家人,只剩下还未能理解儿子内心的父母。柴静不激不悲的描述,使人静静地、理性地思考着生命的含义。

一部由赎罪作为线索,慢慢讲叙着亲情、友情、爱情和后悔的残忍而又美丽的书——《追风筝的人》,以温暖、细腻的手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当我拿着它的时候正是寒气逼人的冬季,有些僵硬冰冷的手翻开这本书时,我的心顿时暖了,主角阿米尔和仆人哈桑的纯洁友谊,无暇而美好。就算阿米尔后来背叛了哈桑,赶走哈桑,哈桑也最后一次成全了他,无怨无悔,就如同当年哈桑对阿米尔说的一样:为你千千万万遍。让我第一次从书中见到阿富汗人民,不同于我们所认识的——与苦难相伴的人民。而是也与我们一样,有着血肉、有着理想、依恋着美好时光,同样拥有着珍贵回忆的人啊!

整个冬季,我都回想着故事的情节,温暖的能量始终围绕在身,冷风带不走热量。

2016年,悄然过去了,陪着我度过的这两本书,使得平淡无奇的一年添了几分充实。忽然觉得要是年年都能读到如此美书,人生乐事莫过于此啊!

字承载着别人的思想,漂洋过海,途经这里,为何不拾起,慢慢品读,一本好书不仅是增长知识,而且还洗涤心灵!

你是否注意过,是否有几本好书从2016年的你的身边流过?

【篇六:回眸2016】

清风吹,叶落,无痕。

岁月如歌,人生如梦。面对走过的路,淡淡一笑。笑着看风或雨、悲或喜、现实或理想。对生命中的每一段过去,以“天空没有留下痕迹,但我已飞过”的态度去观摩,不是消极的忘却,而是淡然的豁达,回眸,无憾!

回眸,我们曾经走过的路。遍地脚印,滴滴汗水,颗颗眼泪。

2016在求学旅途中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习有同伴,考试却没有同桌,默默地承受着孤独与寒冷。只有清风听我诉说着旅途孤独与寒冷,只剩孤月给予我们一丝暖色——寒风呼啸独自行,唯有暖月映我影。花一样的年华,我们都在拼搏,刻在我们心中的梦想,种在内心的“种子”,已经在我们的心中发芽,路上,我看到有人留恋路边停歇的旅馆,有人迷恋路边的风景,还有人迷失了方向,陪伴在身边的人已不知更换了几次。而我,学会在陌生的路上继续前进。

2016在成长过程中

成长,总有得不到的遗憾。或许,我们曾经默默地看着一个人,流过悲伤的泪,曾为她或他而改变。或许,当悲伤的泪水滴下,我们都会觉得这世界有点寒冷,这世界有点不太真实。但,我们不能为此遗失梦想。路上风景几何?我们不曾知晓。路上的玫瑰或许曾经在我们身上留下了伤痕,但请不要悲伤,不要把它当作是我们死亡的判决书。青春,该有遗憾,因为她太美好、太短暂、太繁忙。其实,每一个“遗憾”都应该代表着我们前进路上每一次美丽的回忆,每一处动人心弦的风景。而我,在遗憾中学会成长,学会开始为下一次的再会准备。

回眸,因为我站在2017

曾经,我们走在迷茫的路上,失去前进的方向。曾经,我们拥有的梦想,遗落在路上。曾经,我们拥有如花的笑脸,苍白在照片里。然而,一路走来,迷茫路边依旧繁花似锦,脚印清晰,遗失之梦仍旧等候在高三独木桥,被弃的誓言坚定了小男子汉守诺的责任心。我们怎么可以让路停在2016?三回首,只愿希望在前方!前方如一片迷茫,就让我们拨开迷雾;前方如一路伤肠,就让我们坚硬结痂;前路若如战场,就让我们勇敢拼搏。我们还拥有希望。

一棵草,八方向,由它长。山石压不到我们的脊梁,黑暗,迷失不了我们前进的方向。

回眸,是因为我站在了2017!

【篇十:《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为了一本好书,我们会读上许多遍,爱不释手。但是这本书,我却不敢再读上第二遍,那字里行间透着的“救赎”二字,已超越了人类所能接受的压抑与悲伤,让我的心仿佛在因啜泣而颤抖。

我看见一只风筝,飞得那样低,仿佛背负着铅垂一样的沉重。我看见了一个人,在后面努力地追赶,他的双脚也像被链锁束缚着一般沉重,似乎总是差那么一步……

“风筝”贯穿了全书,也无疑富有深刻的内涵。文中主人公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就是那场风筝比赛,哈桑为了帮助阿米尔赢得他梦寐以求的桂冠而付出了尊严的代价。

生活的一切都从那里开始朝着相反的轨迹运行。

阿米尔背负着深深的自责与痛苦,无法正视哈桑,便以卑劣的手段逼走了他。但是愚蠢的他很久才意识到,他对哈桑的欺骗与背叛需用他的一生来救赎。于是二十年后的他,早已被那噩梦般的童年压得喘不过气来,他重返故乡,去追逐那被血红的夕阳浸红了的,断了线的,二十年来一直在天上飘飘荡荡的风筝。

那风筝上的鲜丽的彩绘,勾勒出他们曾经的友谊,在他得知哈桑是他父亲的私生子时,此刻的友情已上升到了兄弟情。那背叛的雨愧疚的风早已将风筝上的图案变得模糊不清。但是此刻的阿米尔要追上那个风筝,只有追上它,才能赎清儿时的自己犯下的罪过,才能原谅自己,让自己的灵魂平静下来,成为一个健全的人。

但是,他追上了吗?

书中结尾写道:“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我追。”

结尾的未知性,更赋予了全书悲剧性的色彩,让这个故事变得更残忍。或许儿时的阿米尔对那个对他无数次发誓“为你千千万万遍”的哈桑所做的一切,是用一生也赎不完的罪。

往事不论温暖还是不堪回首都已成为既定的事实,再多的救赎也只是心灵上寻求一丝慰藉,你永远也追不上那个断了线的风筝,总是差那么一步。尽管追上的可能性微弱,但是阿米尔仍勇敢地追,因为这是人性中最本真的品质。

曾经伤害过那个最爱你的人,现在是时候为他“千千万万遍”。

我爱这本书,但是我又怕再拿起它,不仅是因为怕再看到书中描写的阿富汗在塔利班的高压统治下的血腥,恐怖的生活,更是怕再体味到那救赎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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