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假如可以重新来过-】
你所浪费的今天,正是昨日死去之人苦苦期望的明天,你所厌恶的现在,正是未来的你再也回不去的曾经。
假如可以重新来过?
假如可以重新来过,我会怎样?记得小品《不差钱》有一段经典台词:“眼一闭一睁,一天就过去了。眼一闭不睁,一辈子就过去了。”随着一阵大笑,有的人就在思考中产生哲理。朱自清说过:“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是啊,在时光的流里,除徘徊外,我们又能做些什么呢?
但是,如果有人能给我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我一定会……
忆往昔,几度春秋中,好像只有一件事令我难以释然,抛弃那些无用的大道理,我要把我这个遗憾吐露给我遥远的朋友——小忠恕。
“二月春风似剪刀,冬风像把青龙偃月刀。”在那个极其寒冷的冬日,从小学教室中传出一阵稚嫩的吵闹声:“你快承认吧,你再不承认,我就让警察叔叔把你抓走。”我与忠恕正在吵闹,有人会问了,你们为什么会吵架呢?这还要从一开始说起……
我的好朋友——忠恕,他本名不叫忠恕,只因为当时我们才二年级,却将:“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这一句出自《论语》,直到现在我还一知半解的,但那时却被他常常挂在嘴边。后来,我便送给了他“忠恕”这一名号。
从稚嫩的三年幼儿时代到朦胧初知的小学时代,我们一直就是好朋友,用一个流行词来说就是“小伙伴”但我后来确实被这个小伙伴惊呆了。
在二年级即将结束时,忠恕同学已经像个小大人了,我与他的关系已经到了无话不谈的地步,在期末考试中,他钢笔没色了,他将一种寻求“help”的目光投向我时,我作为好朋友,当然该出手时就出手,将我爱不释手并且崭新的一支蓝钢笔借给了他,这可是我爷爷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下课后,他将钢笔还给了我,并笑嘻嘻地说:“你这支钢笔很漂亮,在哪买的,我也去买一支。”我告诉他:这是我爷爷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他说:“我真羡慕你有一个这么好的爷爷。”我的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
发下试卷后,忠恕告诉我他考得不错,并问我考得怎么样,我心里想:三年级就要开始了,即将要分班了,我与忠恕这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会被分开吗?
终于,在分别的前一天,我们写毕业留言时,我诧异的发现:我的蓝钢笔没有了!天哪,我记得,我的蓝钢笔昨天还安稳的睡在我的铅笔盒中,今天怎么就不见了呢?
我按照柯南思想来推断,谁知道我有这支钢笔呢?谁又有盗窃这支钢笔的动机呢?
是前排小王,还是后排小孙,难不成是角落里的的小胖,不可能吧!他挺老实的,再说他也不知道我有这支钢笔呀!
我将目光扫遍教室一周,最后将嫌疑人一个一个排除后,我将目光落在忠恕身上,他可是我最好的朋友呀,可别人一没动机,二没时间,除了他,还会有谁呢?难怪他这几天都不与我在一起了,嗯,一定是他!我一直将他作为好朋友,他竟这样!
于是才有了才开始的那一幕。
后来,二年级结束时,因为这件事,我都没有跟他说过一句话,开学时,听说他出国了,那时的我,还不知国外是多么远,在我眼里,从家到学校就是世上最远的距离了!
直到小学毕业时,我在早已蒙上厚厚一层灰的书橱中找到了那支割断了我与忠恕友谊的钢笔,那厚厚的一层灰,仿佛就是在我眼上的一层灰,我竟没有辨别友谊是非的能力,我的身体如同一只煮熟了的大虾,遍体通红……
朋友啊,假如可以重新来过,我会吹开眼上的那层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我仿佛明白了忠恕那一句挂在嘴边的话,现在的我竟想回到我永远回不去的曾经。
朋友啊!你原谅我了吗?
【篇二:我的心爱之物】
【我的心爱之物】
王雅凝
我喜欢的物品有很多,比如玩具熊猫、公主笔袋等,但是要说我的心爱之物,就非这支钢笔莫属了。
它,全身透明,粉色的,使人可以清楚地看到里面墨囊的使用情况。而在它金色的闪着光的笔夹上,还套着一个粉底白字的牌子,上面写着“北京大学”四个大字。拔开笔盖,沁着墨的握笔区有两个既符合握笔姿势,又让人握着十分舒服的凹槽。
这支钢笔是我过生日时,妈妈送我的。我挑礼物时,一眼就看到了这支钢笔,于是我果断让妈妈给我买下了。我拿到手以后对它爱不释手,写作业、考试、记笔记全都用它。而且,这支钢笔——我合上笔盖,就会看到“北京大学”四个字。我从小就听说过北京大学,当时我只觉得那是一所很好的大学,现在长大了,我才知道北京大学是新文化运动的中心、是“五四”运动的发源地、是中国近代第一所国立大学、也是最早以“大学”身份及名称而建立的学校。毛泽东在那里当过图书管理员,北大的校友还有屠呦呦、李克强、邓稼先、李彦宏等知名人士。这些都大大增强了我对北京大学的敬畏之情。我每每想要放弃学习的时候,看到“北京大学”这四个字又使我有了学习的动力,还让我想到了我以后一定要考北京大学,于是,我就打开笔盖,继续学习。
有一次,我把它开盖放在桌边,一不注意就把它摔下了桌子。钢笔最怕摔了,我急忙弯腰把它捡起来,一看,呀!笔尖弯了!我心想:唉,都怪我,为什么不注意点儿放呢,这下好了,坏了吧!想着,我又长叹了一声“唉”。下午放学回到家,没想到,爸爸三下五除二就帮我修好了,哦,钢笔“失而复得”的感觉真好。
自从钢笔“失而复得”了以后,我每天用完钢笔后,都把它小心翼翼地盖上盖子、放回笔袋里,一直小心翼翼地保护着。正如那句话所说“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这就是我的心爱之物,一支朴素却又令人喜爱的钢笔。
【我的心爱之物】
张铭洋
心之所向,素履以往。——题记
有人喜欢妩媚的玫瑰花,有人喜欢清新的绿萝,有人喜欢耐寒的竹子,而我却喜欢纯洁的莲花。莲花以其独特的美,成为我的心爱之物。
盛夏之美
盛夏时节,我最喜欢去的地方之一就是杏林湖公园。在湖的南边,有一片莲花池。满池的莲花,满池的碧水,满池的绿叶。虽不及“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景象,却也独具特色。从远处看,莲花的绿叶子簇拥在一起,好像绿色的地毯。你再走近看,莲花从莲叶中探出头来,有的含苞待放,像害羞的小姑娘,冒出娇粉的颜色;有的张开了两三瓣,好奇地打量着周围;有的全部盛开了,似亭亭玉立的少女。莲的纯洁之美,令我喜爱。
雨中之美
到下雨的时候,其他的花已经被雨打弯了腰,可莲花却还能扬起她的脸庞,有时还会扬起一片叶子,摇晃几下,真是“一阵风来碧浪翻,珍珠零落难收拾”。在风的吹动下,莲花在池中左飘右摇,好像是跳芭蕾舞的舞者,不畏惧任何挑战,晃动着裙摆跳出华丽的舞蹈。看上去娇美柔弱的莲花,同样有着坚韧的品格。莲的品格之美,令我热爱。
意蕴之美
古往今来,莲花都是文人墨客喜爱、称颂和自比的对象。乐府诗中“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使莲花的生活情趣顿现纸上;李白以“碧荷生幽泉,朝日艳且鲜”暗示自己的才高道洁;王昌龄以“荷叶罗裙一色裁,芙蓉向脸两边开”来描写美丽的少女;刘禹锡以“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赞美莲的纯真清丽;冰心以“母亲啊!你是荷叶,我是红莲,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在无遮拦天空下的荫蔽?”来抒发对母亲的感激……这些不同角度、不同方面的佳句,向我们展示莲花花的魅力。莲的意蕴之美,令我沉醉。
无论是我个人的喜好,还是莲花本身的魅力,甚至是无数文人对其的钟情,莲花都不得不成为我的心爱之物,因为我会继续探寻、发现、感受莲花的美……
【我心爱的书】
李梓源
如果有人问我,你最喜欢的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我喜欢书。想知道为什么吗?且听我慢慢道来。
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我真正接触到了书,便立刻被它吸引了,每每读书,我便沉浸其中。合上书本,我仿佛看到了书中那些伟大的作家:巴尔扎克、莎士比亚、雨果、托尔斯泰……比邻而居。而书中一一呈现在我眼前的是那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历史,是那希腊神话中的英雄、神。还有哈姆雷特中的悲喜剧,每一帧,每一划,都深深印刻在我的脑海中,引起了我的兴趣,使我不能自拔。不仅如此,许多科普书我也去读。地球是怎么形成的?黑洞演变的过程是怎样的?太阳系有几大行星?霍金的《时间简史》提出无限的可能,《三体》中将科学和历史交织在一起,让我懂得了宇宙的奥秘。让我对宇宙、人生有了更深的思考。书中教会了我许多,它是我最好的老师,让我知道了这是一个神奇并且充满无限可能的世界。
书本的封皮各式各样,有的书在封皮用黑字清清楚楚的写着标题,吸引你的眼球;有的书配上了插图用来引起读者;还有的书用烫金大字标上了标题,显得十分醒目。它们所共同的是都有那缕缕的书香。虽然这些书的封皮不一样,但是它们都蕴含着丰富的知识、智慧和哲学。我非常珍惜我的书籍,隔一段时间就擦一擦,字迹模糊不清,就描一描,损坏了就重新补好。
我爱读书,《史记》让我懂得了古代历史;《爱的教育》使我懂得了人生的道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使我懂得了19世纪最伟大的盲人女作家海伦凯勒的成功来自于她的艰辛。我明白了只有多看书才能拥有更多知识,思想才不会落后。
书是我的伙伴,虽然不热情,但是很忠实。和书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气。书,你让我在知识里遨游;书,你让我懂得了无穷的奥秘;书,你陪我走过了几度春秋;书,你是我的心爱之物;书,我爱你!
【篇三:珍贵的礼物】
我是一个幸福的小女孩。从小到大,已经收到过数不清的礼物了。吃的、用的、玩的……可谓应有尽有。不过,我最最珍惜的还是刘老师送我的那一份礼物。
四年级的英语期末考试,我考了一百分,这对我来说,是一次很大的进步。从前我记单词、背课文都很轻松高效,可一到考试时要不就是掉了一个字母,要不就是漏了一个标点符号,这一次终于没有一点疏忽了。公布分数时,刘老师好像比我还开心,下课后,她把我叫到她的办公室,说我是一个特别勤奋、很有潜力的学生,她要特地送我一个礼物,于是我就有了这一支珍贵的钢笔。
这支钢笔很漂亮,很精致。笔帽上面有一只可爱的米菲兔,两只长长的耳朵竖成一个倒写的“八”字,橙色的上衣,雪白的兔毛在麦绿色笔身的衬托下显得格外艳亮。我看它时,它就像笑眯眯地对我说“你是最棒的!”
我开心极了。我把这支钢笔放在文具盒的最里面。每当看到它,我就会想起刘老师那充满期待的眼神;每次用它写字时,我就特别用心,尽量不出现改动的痕迹。后来,其它科目的老师经常在发作业本时在班上说;“郑雨欣的字越来越漂亮了呀!”我心里美滋滋的。
从此以后,我就把这支钢笔当做神笔了。课外班的数学考试时,我拿着这支钢笔答题,老师走到我身边,惊讶地问:“雨欣现在很细心了哟!”我只笑着,没有回答。98分!全班第一!成绩掲晓时,我拿着这支钢笔兴奋得一蹦三尺高。
要开家长会了。班主任布置了一个任务:每个同学写一篇感恩主题的作文,每班选出三篇优作在全校展示。
“我一定要争取这个展示名额!”我在心里暗暗给自己鼓气,可是,写什么好呢?有了!手上这支钢笔不就是最好的材料吗?我要感谢它帮我改掉了粗心的毛病,感谢它让我越来越勤奋,感谢它将刘老师的希望变成了我前进的动力。当广播里宣布优作获奖名单时,我的耳边再一次响起那一句话:“你是最棒的!”
我是最棒的!这就是刘老师送给我的信念和动力。这支钢笔,在我心里珍贵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