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米相关作文

【篇一:我家的母鸡】

我爷爷家养了两只母鸡,我非常讨厌它们,因为它们太脏了。

它们的毛色一只是棕褐色的,另一只是棕黄色,我也搞不懂它们是不是同一品种的鸡。母鸡洗完澡后,它们的毛是那么耀眼而浓厚,但洗澡之前它们的毛是肮脏而浓厚的。它们的头较小,脖子短短的,差不多跟没有一样;它们的那双眼眶里都有一颗黑色的珍珠,颜色乌黑发亮;它们的嘴巴又尖又硬,估计母鸡们连石头也啄得下;红色的鸡冠短而小,用手摸上去软绵绵的,就像摸到海绵一样;两只脚都有四个脚趾头,三只在前,一只在后。母鸡的步伐跟白鹅一样,从从容容、不紧不慢。但是贪玩更多一些,它们总是喜欢奔跑,用力扇动翅膀,弄得到处都是灰尘。

母鸡在我家已经呆了两个多月了,可是没有下过蛋,我非常着急。但是这个星期五(第九周),奶奶告诉我一个好消息,就是我家的母鸡生了一个蛋,在我们家的第一个蛋!我非常开心,本来我还以为它们是生不出蛋的呢!“看来这些日子的照顾是没有白费的!”我心想。但是,当奶奶拿出那个蛋时,我一下子变得目瞪口呆,心想:这鸡怎么生了个跟乒乓球差不多大的蛋呢?我可被难住了。

这两位“鸡大妈”的脾气也是相当的大呢!它们不喜欢吃熟米,却非常喜欢吃生米。有次我把一盘熟米端给两位“鸡大妈”的时候,“鸡大妈”们就“咕咕咕……”叫个不停,就连相距十里远的人们都能清楚地听到鸡大妈们的叫声呢。我看它们用斗鸡眼瞪着我,好像马上就要来用力啄我似的,我便马上给它们换了一盘生米。真是吓死我了!

它们吃米的时候非常安静,用嘴一粒米一粒米地啄着,吃得津津有味,连我看着也想要啄一啄看看是不是非常好吃呢!

我不再讨厌我们家里养的两只母鸡了。

【篇二:寒假里我为米点赞】

放假了,背着沉重的书包,挂着无生机的脸,我回到了家,一屁股就坐在沙发上,倚着靠背睡着了。再醒来的时候,浑身都乏得很,双颊也烫得发涨,“还是发烧了”我碎碎念着,妈妈喊我吃饭,我拖着疲惫的身躯,坐到饭桌前,硬撑着让自己保持直立。对着摆在眼前的饭碗,大眼瞪小眼。

爸爸见我没有吃饭的心情,就提出给我讲讲这米的故事,我一下来了兴趣“米还有故事?”老爸似笑非笑地卖着关子“这个嘛……你吃完饭我就讲。”强忍着吃下最后一口,我看着爸爸,指指空空的饭碗。爸爸一笑,一本正经的讲起来“米这个东西,在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然而一粒米需要经过淘洗、蒸煮才能成为一粒米饭。(看似简单的过程,米却要在高温,高压的环境下经受巨大的痛苦,那是什么样的?谁也不知道,那是无法想象的。一粒米,正是有着经受巨大痛楚的韧性,才能从生米变成熟饭。”我点点头,好像明白了什么。

米是这样,人亦复如是,若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到彩虹?“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自古以来,凡成大事者,都经历过无法想像的事情和痛苦。唐朝太宗皇帝李世民,也是在玄武门事变中九死一生,才得到皇位,名垂青史。在全球掀起风暴的《哈利·波特》,它的作者J·K·罗琳,是在被7次退稿以后出版《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从而名誉全球。他们登得上顶峰,是因为经历过低谷。他们在失败中汲取教训,在过程中忍受磨炼,在成功时不骄傲。伟人之所以是伟人,正是因为他们有伟大之处,当你看到眼前的高峰时,不要畏惧,不然你永远也不能想像到在山的那边有怎样美妙的风景。

周围大大的精神总是拥有着巨大的能量。

花园学校九年级八班 毕伟豪

【篇三:擂茶的由来】

Hi!大家好!你听说过东晋大诗人陶渊明吗?你知道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在哪儿吗?它就在我没美丽的家乡——湖南桃源。如果你来到了我的家乡桃源,可一定要品一品我们家乡的特产——擂茶。滚烫的擂茶,色香味俱全的压桌,一定会让你流连忘返。

关于擂茶的由来,还有一段传奇故事呢?据说擂茶最开始的名字叫“三生汤”,为什么会叫做“三生汤”呢?还是听我给大家讲一个故事吧。相传,东汉时期,伏波将军马援带兵南征五溪蛮,路过我的家乡桃源的乌头村时,当时正是盛夏时节,暑气蒸人。马援的部队里大都是北方人,由于水土不服,一多半的士兵上吐下泻,染上了瘟疫。马援将军自己也染病卧了床,只好在乌头村扎营休息,并派士兵去找医生。士兵找来当地的一位老婆婆,听说她说能治好这种病。马援让老婆婆赶紧开药治病。谁知老婆婆并没有开药,而是吩咐士兵找来生姜、生米、生茶叶;砍来山楂树,把山楂树削成长两尺、粗两寸的棒;再找来用岩石打造的石钵。老婆婆把生姜、生米、生茶叶放到石钵里,让士兵用山楂棒擂成糊糊,再把糊糊倒进滚烫的开水里用棒和匀。一锅又黄又黑的汤就做好了。老婆婆让马援和染上瘟疫的士兵每人喝上一大碗,蒙头蒙脑盖上被子睡一觉。没想到士兵们出了一身大汗,打了些许喷嚏,瘟疫就全好了。

由于这汤是用生姜、生米、生茶叶这三种材料制作而成,士兵们就把这神奇的汤叫做“三生汤”。

后来,人们又在汤里加入了花生、芝麻、黄豆等原料,喝汤时还配上了各种好吃的压桌,天长日久,就演变成了今日的擂茶文化了。

【篇四:我喜欢的小动物】

我以前没注意过小鸡,不知从哪一天起我喜欢上了它们。

那天放学回家,刚进门就听见"叽叽叽"的声音,只见几只毛绒绒的小球向我滚过来,走近一看,原来是几只黄色的小鸡啊!它们"叽叽"地叫着,好像饿了,我走进屋连忙抓了一把大米给它们吃。妈妈看见了对我说:"小鸡是不能吃生米的。小鸡们好像也不愿"坐享其成,都各自去找吃的去了,有一只小鸡找到了一条小虫。其它小鸡都过来抢,像拔河一样,那只小鸡一不小心松开口了,翻了个跟斗。抢赢了的小鸡像一个高傲的将军,抢输了的一点儿也不服输,去找吃的.了。

我喜欢小鸡,不仅喜欢它们的外形,更喜欢它们不愿坐享其成、永不服输的精神。

【篇五:我做炒饭的趣事】

农历正月初七,我和妈妈到姑姑家拜年。快到中午了,姑姑问我:“小朱你想吃什么?”我说:“我给你和妈妈炒饭吃吧!”姑姑说:“真的吗?你会炒饭了?那今天的午饭就交给你了。”

得到许可后,我雀跃地走进厨房,系好围裙,洗干净手,开始做准备工作。我先拿出了一杯生米、大白菜,还有两个鸡蛋。然后,我就开始炒饭了:我先把大白菜切好,与米一起倒进锅里,炒了一分钟后,大白菜熟了,我又把两个鸡蛋打进锅里一起炒。

5分多钟后,姑姑走了进来。她看了看锅里,跟我说:“你用的是生米炒的饭?”我回答说:“是啊!”姑姑边笑边说:“做炒饭应该用熟米饭来炒,不是用米来炒!”听完姑姑的话,我也跟着大笑起来。

我问姑姑:“那你们家里有饭吗?”姑姑回答说“有”,并帮我把米饭拿了出来。我又重新开始炒饭:先切好一根大白菜,又打了两个鸡蛋,倒了点油进锅里后,把米饭也放进锅里。炒了两分多钟后,放盐,再炒了一会儿,我闻到了饭香,觉得熟了,就把饭盛在碟子里。

我端着这碗炒饭给妈妈尝了一口,妈妈说:“虽然有点咸,但吃出了幸福的味道。”听妈妈这样说,我心里美极了。

【篇六:写一件事的作文】

我相信每一个人都有下厨的经验,我也不例外。

有一次爸爸出国工作,而妈妈又有病在身,所以我就下厨煮饭给弟弟吃。

在煮饭的过程中,我胸有成竹的对着弟弟说:“我一定可以煮出让你赞不绝口的饭菜来。”首先,我倒下一匙沙拉油,倏然听见“霹雳啪啦”的声音,然后把要煮的菜,一一放入锅子里。接着,把生米拿去煮,等水沸腾后,材料放入,再放一些醋、盐……等调味料。再过一下子,我就煮出色香味俱全的佳肴来了。

当我把菜端出来时,弟弟已经垂涎三尺了。当弟弟拿到筷子,就狼吞虎咽的吃。吃到一半时,弟弟就伸出大拇指,大声说赞!妈妈也把我煮的菜吃得盘底朝天。那时我的.心情很高兴,我是一位好厨师。

这次下厨,我知道能煮出好料理,让家人吃得开心,是一件幸福的事,往后我还要多煮些更精致的美食,让家人享用。

【篇七:最初的感觉】

是什么给了你最初的感觉然后使你念念不忘?有人也许会回答父母最初的怀抱,但我却早已忘怀。能带给我最初的感觉的,是每一本书,捧在手心,翻开扉页的那一刻,我最清楚地明白书中的情节紧密地连结在一起。无人不喜欢在幽静的地方读书,然后看不见周围的一切东西,出现在你的眼前的,都是书中人物鲜活的形象,每当你为此错过了许多事情,你一定会抱怨是书太精彩,但却从不后悔。

我爱看书,零零散散的短文或长篇都不放过,总能在书中找到爱不释手。当然,书,并不是看过就好,它能畅销,必有其中的“畅”的理由,它能成为名著,必定有“名”的精华所在,所以,书不只看一遍,是必须反复去看,每一次都能有新收获,然后聚集成天漫繁星。

我们都不热爱枯燥的课程,但是,你总可以在一些书中懂得与巩固平时上课并不了解的内容,如余华的《活着》,讲述旧社会的佃产的艰苦的生活,人们吃不成熟饭只吃生米,还有一些人的丑陋的真面目无疑被血淋淋地脱下来,旧社会反资产阶级的人们是如何一步步地挺过来,又有怎样一些人被活生生地杀害,这些触目惊心的事显然我们如今无法感受到,但在仔细品读时心灵会悄悄的震动有时又会呼吸不畅,这毫不夸张,只是我们还未发觉罢了。读书能扩展我们的知识面可真不假,你从不知道在你阅读时这些历史已牢印在你的脑海里拭之不去。

除此之外,我还爱镀膜播散的小说,刘墉的文集,还有友谊的风筝《追风筝的人》……写到这里,你会发现有些东西像清泉般涌进你的心头,无风的环境下也能感觉到丝丝的清凉,沁人心脾。这是为什么?是它们给你最初的感动,你有事可以花一夜的时间品完一本书,带着感动进入梦乡,有时你会看到你最向往的人,还有最向往的地方,那是你看到最美的极光。我永远会相信,读书能改变一个人的品性,便有爱,有爱就注定了一生的漂泊。

书中的真善美,假丑恶,是一朵诱人的花朵,伴随花香,伴随我们成长,体会最初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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