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小狗博美】
我家有两只可爱的小狗,他们是皮皮和毛毛两姐妹。
那我们先来说说活泼可爱的毛毛姐吧!它一身雪白雪白的,小小的脑袋上嵌着紫葡萄般的眼睛,在灯光里闪闪发亮,小小的鼻子黑黑的,两只三角形的耳朵耷拉着,四肢短脚粗粗的,一根细细的尾巴向上翘着。它就是又萌又可爱的博美了。
再来讲讲脾气暴躁的皮皮妹。它是一只淘气又捣蛋的博美犬,每天都生龙活虎的。它有一身棕色的皮毛,看上去像只小狐狸,最有趣的是脖子上有个围脖,看上去像狮子的头。
每到吃饭的时候,就数它们俩最激动,在厨房门口活蹦乱跳,当我端着香味扑鼻的饭菜,它们俩就张牙舞爪的,目不转睛的盯着饭菜,看着它们可怜巴巴的样子就想笑,没办法分给它们一点,它们就不烦你了。
“一人吃饱,全家不饿”酒足饭饱后,当然还要睡一觉。博美犬睡觉可是很销魂的。快看毛毛,它睡觉时鼻子轻轻的抖动着,粉红色的小舌头时不时的伸出来舔一下嘴巴,四肢也架在它软绵绵的身上,两只眼睛微闭着,看上去像一个婴儿。在看我家的皮皮那个睡姿一点都不淑女,四脚朝天的仰着头,有时会低声的吼叫像做了噩梦一样。看着它们悠然自得的睡相。我也想去睡一觉了。
小皮球是它俩最喜欢的玩具,它们经常咬着小皮球在屋子里追逐嬉戏。
这就是我的毛毛和皮皮,一个调皮,一个暴躁,永永远远是我最好的小伙伴。
【篇二:写给布丁狗的信】
邋遢透顶的布丁狗小姐:
你好,布丁!你是女生,应该干净点儿,你看看别的小狗,个个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再看看你,黑的和一个煤炭一样,每天看到你,我都觉得惨不忍睹。
先不说外貌,就说说行为吧。人家都说博美犬是贵族小姐,可是你这哪是贵族小姐,是个冒牌儿货吧?纯粹连疯子都不如。人家是在那儿闭目养神,你却是在那儿如世界大末日来临一样满院子疯跑;人家是在那儿慢慢地散步,你却在那儿“爱的魔力转圈圈”,咬你自己的尾巴,真是个野蛮丫头。
有一次,你也真是闲得无聊,才惹下这么一个“滔天大罪”。那天家里的人全都走了,我也和同学出门玩儿去了,空落落的家里只有你——布丁狗。你说你玩儿什么不好,偏偏选上门帘了,让人家受宠若惊,呆在那里一动不动。只见你张牙舞爪,一下子扑到门帘上,用你那参差不齐的尖牙咬住了可怜的门帘,还使劲儿地摇头,直到布开了为止。布开了,你用爪子把里面的棉花掏了出来,开心得巴不得开一个庆祝会呢!晚上我们全家人都回来了,当奶奶看到的时候,怔住了。可是她好不容易缝好的一个门帘啊!下一秒,奶奶气得直接拿上扫帚打你,那场面,可真叫个惨啊!真是自作自受!
现在正式说外貌,人家别的狗身上都散发着阵阵香气,用手摸一下,手上都有香气。而你呢,我说稀罕稀罕你吧,摸摸你,结果呢,手不仅变黑了,而且还变臭了。为什么呢?因为每次妈妈给你洗了澡,你总是不珍惜别人的劳动成果,就满院子打滚,弄得自己就像个丐帮帮主似的。我真是碰都不敢碰你了。
布丁呀,你改变改变吧!要不然,我都不想说你是我的狗狗了。
你尊贵的主人:王裕嫣
2019年4月12日
【篇三:我家的小狗】
一天晚上,我和妈妈吃完晚饭去散步,经过一家宠物店,看到店里有很多可爱的小猫小狗。我就央求妈妈给我买一只小狗,为了达到我的目的,我还硬挤出了几滴可怜巴巴的泪水,妈妈终于禁不住我的软磨硬泡同意了。
妈妈给我买了一只纯白色的博美犬。我们该给他取什么名字呢?就叫他阿步吧,因为他是我们散步买回去的。阿步浑身长着雪白的毛,摸上去软绵绵的,像穿着一件干净的白毛衣,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咕噜噜直转,仿佛两颗黑色的宝石。头上长着对尖尖的小耳朵,鼻子扁扁的,上面常常很湿润,妈妈说那是狗狗健康的表现。卷卷的尾巴十分灵活,经常不停地左右摇摆,但是如果你不小心弄痛了它,它就会“汪汪汪”地叫,尾巴也夹在两腿中间,真有点像书上说的“夹着尾巴逃跑”。
我最喜欢看阿步吃东西了。一天,我拿了一块肉,它看见了,围着我转圈圈,我把肉向上一抛,阿步纵身一跃,张开嘴巴一咬就准,然后他用前脚把肉按住,用牙一点一点地撕,吃得真是津津有味,一会就下了肚。吃完后,它还用舌头舔舔嘴巴,仿佛在回味刚才的美味。
我家的小狗阿步真是太可爱了!
【篇四:给远方朋友的一封信】
远方的罗飘飘同学:
你好!
我叫邵一然,是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百花村小学五年级三班的学生。我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生,一对柳叶眉下是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笔挺的鼻子下面有一张樱桃小嘴——这就是我。
我喜欢音乐,音乐可以让我开心,使我放轻松。我每天都会听音乐,音乐不知不觉就已成为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了。
我的梦想是当一名宠物医生,一名优秀的宠物医生,一方面是因为我喜欢狗狗,另一方面是因为我想救助那些需要帮助的小动物。
我的家乡是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虽然很少有人听到过这个地方,但它却是我心中向往的地方。廊坊市是个繁华的大都市,晚上安静的很,到处都有霓虹灯,一闪一闪的美丽极了!夜晚的星空是那么美,到处都有星星,星星像小朋友们的眼睛一样,一眨一眨的。
我最最喜欢的就是狗狗了,狗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对于我来说,她不仅是我的朋友,还是我的家人呢!我有两只狗狗,一只是博美犬,叫球球,还有一只是泰迪犬,她叫欢欢。每天放学,回到家后,欢欢就让我抱抱她,球球就会撒娇,叫我揉揉她的肚子,她们两个可真可爱。
我的生活丰富多彩,你呢?
祝:
学业有成,天天开心!
远方的朋友:邵一然
2017年2月22日
【篇五:放学路上】
【放学路上】
胡英琦
“嘟嘟——”窗外又传来嘈杂的声音,脚步声、说话声掺杂在一起,刚刚仍寂静的校园顿时热闹起来,又到了放学回家的时候,我收拾书包,准备回家去。
和往常没什么不一样的,在拥挤的人群中下楼,穿过满是汽车尾气的马路,已经成为了我的家常便饭,日复一日,有时甚至想远离这些吵闹,只想图个安静,这样的放学路上,我早已厌倦了。
我经过一家宠物店,一声犬吠叫住了我,我停下来,隔着厚厚一层玻璃仔细看,是一条博美犬!白色的毛,珍珠般明亮的眼睛,显出高贵的气质。可小博美犬却一直摇着尾巴,朝我叫唤,想必是想出去吧,虽然我是想带它离开这儿,但也无能为力。
我扭头走去,只听见博美犬又开始大叫,似乎是自己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没了一般……
又经过小区里那棵大榕树,榕树旁的垃圾桶里爬出一只斑点流浪狗,它浑身脏兮兮的,眼神看起来也不如那只博美一般有神韵,我在流浪狗眼里,也看到了悲伤……
这悲伤和博美犬的却是有些不同,博美犬在宠物店,被店员细心照料,但它渴望自由,渴望到外面的世界看看。而流浪狗拥有自由,却无法得到关照,只得在垃圾堆里觅食,求生。这两只狗缺少的,正是对方所拥有的,各有各的烦恼,各有各的忧愁……
回到家了,但放学路上所见到的仍浮现在脑海中,或许,每个人也都拥有一些别人想得到的东西,而其他人何尝不是如此?既然拥有了,那就珍惜自己此刻所拥有的吧……
【放学路上】
陈孝轩
每天放学,我都会骑车回家。在路上,也会遇到一些千奇百怪的人。
那天,我刚把自行车从放的地方骑走,马上就停下了,为什么呢?原来后轮被人拉住了,是谁做出这么无聊的事呢?定晴一看,原来是我的同学“笑星吴”,我瞪了他一眼,厉声问道:“你想干嘛?”只见他满脸堆笑地说:“陈孝轩,请给我一块钱,行不?”我勃然大怒,原来他拉住我后轮就是为了这个,“你别想了,我不可能请客的!”他便像川剧变脸一样,变了一副凶狠的样子,“我说过,千千万万别把我给惹急了,现在你已经彻彻底底地把我给惹急了。”我才不管我惹了谁,骑上自行车绝尘而去。
骑到五街桥头,我便放慢了速度,为什么呢,因为那儿有一家电脑店,每天都会把一些二手电子产品放在店门口卖,我在那儿总能找到一些物美价廉的东西,但好景不长,过几天,那儿的店面就要到期了,也就是说我可能再也淘不到那些东西了。
再往前骑一些,可就要小心点了,因为那边有个女疯子,总是见人就追,嘴里还发出一大串不知所云的怪叫。有一次,她居然把我从车上拽下来,一口咬定我就是她的儿子,要把我拉回“家”——一个桥洞,喂我吃“饭”——一个团泥巴,我迫不得已,把她踹在一旁,赶紧骑车走了。
在放学路上,我还看见了许多人和事,但太多了,实在说不完,就是这些事情,让我们的生活不再局限于吃饭、睡觉、写作业,而变得丰富多彩。
【放学路上,走夜路】
洪晖羽
晚风咆哮着,我独自一人走在回家的小路上。
“啊……不要,天已经黑了”。今天是我扫地,所以回家的时间比较晚,我刚扫完天就黑了,我打电话给妈妈,可她要我自己走回家,“不要!”最终我还是比不过那巧舌如簧的嘴。
晚风咆哮着,我独自一人走在回家的小路上,十二月的天黑得吓人,好像有一个恶魔在张开血盆大口要把我一口给吃了,想着想着,我加快了脚步。冷冰冰的风向我迎面吹来,路上也静得可怕,“喵呼……”突然一声怪叫传到我耳边,我捡起路边的木棒,向边上的空气挥去,我向怪声的发源地看去,“原来是猫啊!”我松了口气。
这是第二小段,我开始加快脚步,“沙,沙,沙。”从乱树中传来了可怕的声音,“是谁?”我紧紧的抓住刚才捡起来的木棒向乱树后面走去,“谁?”我跳到那,发现空无一人,原来那是叶子摩擦的声音,“呼——吓死我了。”
不知不觉只有最后的一小段了,我开始小跑起来,“啊!”突然从背后飞来一颗石子,打到我的身上。“是谁?”我怒了,但一会儿我的怒火都变成了害怕,走上空无一人街道。突然从边上的房子里闪出几个熟悉的人,“爸,妈,姐。”我开心地冲入姐姐的怀里放声大哭,“女儿,你能自己走夜路回家了!”我的妈妈欣慰地说,原来我已经在家门口了。
那天晚上,我突然发现自己长大了,我找到了我一直失去的东西——勇气。
【放学路上】
金惟肖
不管怎样去爱,爱的初衷总是一样的。——题记
放学了,我背起沉重的书包。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今天妈妈有点事情,我只好一个人回家。
走着走着,我来到了一条繁华的大街上。这条大街上,却有许多与它的繁华恰恰相反的人——乞丐。他们都只会以自己的身世,来换取别人的同情罢了。我打心眼里瞧不起他们。于是加快脚步,想逃离这条“恐怖”的大街。
这时,一对乞丐母子夺去了我的目光。他们衣衫褴褛,头发,身体都是脏兮兮的,好像一年没有洗过似的。母亲手里拿着一只冰淇淋,男孩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它。要知道,冰淇潹对于贫穷的男孩来说,可是“罕见”的美食啊!母亲也注意到了,她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幸福地微笑着,把冰淇淋喂给了男孩。男孩满意地咂咂嘴,把冰淇淋推到母亲面前。
看到这一幕,我的眼睛湿润了。小男孩只不过吃上一口冰淇淋就满足了,而我却很挑剔。妈妈送我去我最喜欢的饭店吃饭,但我老说这个菜不好,那个菜不好,妈妈给我买漂亮的衣服,而我却抱怨衣料不好,妈妈给了我很多很多,我却从来不知足。
那个母亲,虽然贫穷,但她对自己孩子的爱,并没有因为种种原因而减少。对于男孩来说,不论母亲是站在领奖台上,还是在大街上乞讨,都是世上最好的妈妈!
我痴痴地看着这对母子,忘了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