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疮百孔相关作文

【篇一:我渴望完美】

马路边有一棵斑驳的老树,树上有一半是枯枝。年复一年,它为人们撑起一把夏日的绿伞,老树下,寒风烈日里为"足下"服务的修鞋师傅,工具车旁立着一副拐杖;退休的老教师,每天站在斑马线边摇着小红旗,迎送着上学的孩子们;一个下岗女工;建起了家庭托老所,悉心照料着七八个孤独的老人……平平淡淡的生活,好像都有那么多缺憾,但他们乐观地编织着人生这道亮丽的风景,为"完美"作着注解。这对于渴望完美的我,也多多少少给了些启示。

完美有时裹在寒风里,有时悬在绝壁上;有时渗在汗水里,有时凝在鲜雪里;有时藏在残躯,完美是一种崇高的境界,也许,谁也不可能得到它。

生活始终以其可能的残酷,雕塑着一个个"完美"的人生:它让张海迪坐在轮椅里不能站起,却给她一双灵巧的手写出了激励人们的篇章;它让朱彦夫失去四肢和一只眼睛,却给他一颗不屈的灵魂挑战"极限人生";它让《红楼梦》"红"遍世界。却让它的作者卖画度日,举家食粥;它让《史记》成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却让它的作者遭受酷刑;它夺取贝多芬的听觉,却在他的钢琴上演奏出精彩的生命华章;它让放射性元素透视居里夫人那俊美的脸庞,使她很快衰老,却让她把诺贝尔奖的桂冠两次戴起;它让迫害和疾病夺走马克思的两双儿女,让他浪迹天涯,却让他把"全世界的无产者,联合起来"。

华山壁立干仞,如果按"山"的标准来评判,它不是一座完美的山,并且因此而产生的那个可歌可泣的"劈山救母"的故事,形成了滋养着中华民族善良、刚强、爱心的历史长河。圆明园断壁残垣,如果按"园"的标准来衡量,它不过是一片废墟。然而它饱受蹂躏的警世之美,震撼寰宇。历史同大自然一样,以它的千疮百孔来演译着完善的历程--世界需要和平!

一弯新月挂在西天,如一把亮闪闪的镰刀。收割着离人的愁、恋人的梦。月缺月圆,只因有了"团圆"的期盼,才生出"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千古祝愿。春夏秋冬,花开花谢,剪辑出一幕幕完美的人生喜剧。

我仍旧不断完善自己,懂得更多,学得更多,从而追溯着完美,也许,不用我渴望,一切都是不完美中的完美吧!把握身边的人和事,走好属于自己的路,不管结果与否,都算完美吧!

【篇二:原来,我也很优秀】

每个人总会觉得自己还不够优秀,不够完美,但当你回头看看那些你已经走过了的路,你会发现,只要努力奋斗了,你就已经很优秀了。

小学一年级,班主任说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疯子”,下了课就撒丫子满校园跑,上课也不安分,成绩也不是很好,就是这样,我十分自卑,我不是好孩子,我不优秀,我……不好。

小学六年级,我还没有摆脱这个一年级的阴影,尽管我考的很好,但是我就是认定我不优秀,我不优秀……甚至对考上那些私立学校根本不抱有任何信心。

直到六年级上册期末考试的前一天,我们新转来的班主任找我谈了一次话,具体内容我已经不记得了,但我印象最深的只有那一句话:“你很优秀,要放轻松,你这么厉害,你就应该认定你是天之骄子,是老师的骄傲,是学校的骄傲!”

“学校的骄傲?老师的骄傲?”那些在曾经我认为根本不属于我的标签,现在正贴在我的身上!

我?真的这么优秀?

这小学几年来,我就是“拼命三郎”类型的,一周七八节课外班,当别人都觉得我很拼时,我只会自卑地觉得,我不够优秀!我没有向王者般高傲地站在顶端。我坚信,只有第一,而且是那种打败所有人的第一,才能够称得上优秀。

因为拼命,我爱上了吃糖,在每天的紧张忙碌之中,只有这一丝丝甜味能慰藉我劳累而已经因自卑千疮百孔的心灵。

进入立德,我始终铭记着班主任的话:“你是老师的骄傲,是学校的骄傲!”

在期中考,我全科考到了全校第九,我也误解了什么叫“优秀”,“优秀”看似云淡风轻,但却凝结了多少汗水?尽管我还在努力向第一名靠近,但是!我努力了!我无悔青春!我就是最优秀的!

也许,有时会有人否定你,但你要优秀,就必须努力。我始终相信努力的意义,因为那是本周问题。

原来,我也很优秀。

【篇三:青春无悔】

转眼间,我们到了让少年人向往,让中年人悔恨,让老年人回忆的青春期,步入青春期时我们茫然无助,我们充满期待,但却不懂得珍惜,让我们每每回首都悔恨不已。青春期时,我们确实错过的太多,错过的机会,错过的梦想,错过的友谊,错过的爱情,每当我们回忆起,或怅然若失,或痛苦流涕,或叹息不已。每当我们遗忘时,他们都会化成一个个凄美悲凉的故事,一个个奇妙诡异的噩梦来提醒我们不要忘记。你在青春期里都已开始回忆青春了。

是啊,青春就是这样,完全由悔恨和追忆构成,一生经历一次的青春,因此只听一次花开的声音,看一次花落的寂然,然后散场,然而青春的散场,离别的不仅仅是人心,丢失的更是那一丝美好。年少时,我们追求的梦想,在这光怪陆离的世界中被讽刺的支离破碎,年少时,我们追求的友谊,却在这物欲横流的虚浮世界中被破坏的千疮百孔;年少时,我们追求的那一点点爱意,却在这金钱至上的镀金世界中被腐蚀的破碎不堪,青春期的时光里,最痛苦、最悲伤的事无过如此。因此,在大半个青春过去时,我们发现:总有一些友谊,只能初见,却不能永远;总会有一些朋友,因为误解,最终在人群中走散;总会有一份失落藏在青春里,无法言说,这才是青春的魅力所在。

青春无情,它会改变一切它想改变的。年少时,我们单纯,与朋友的疯疯语语,你笑我,我打你,只可惜,当时的我们太过死板,不会珍惜,不懂得这种纯真的乐趣,而今我们才发现,那是我们学生时代里最美好的回忆。如果可以真的想回到过去,好好地珍惜那一段时光,我真的怀念那些曾经,我相信大家都会怀念那一段时光,因为那回不来的时光才是最美好的时光,那时光里不仅有我们的朋友,更重要的是那段时光里有我们最单纯的思念与最完整的心。

青春是无情的,但却是我们最常回忆的时光。那些时光,不管怎么回避都是历久弥新的老酒,陈香浓郁,萦绕不绝。当某天我们终于经历了整场青春,走过了伤害、眼泪、疼痛、冲动、奋不顾身、期待、遗憾、歇斯底里,那时我们已经能够淡然处之,不悲不喜,无惊无怒。

青春无情,青春无悔。

【篇四:夏天来临了】

老屋的前面挺着一排笔直而秀颀的丝棉树。

依稀中,往年的每个夏日,这一排丝棉树便尽是青翠了。光滑的枝干上缀满苍翠欲滴的叶子,或小巧玲珑,或姿态可爱。这些小精灵们如兄弟般密密紧紧地挨在一起,在老屋前形成一道鲜绿明亮的屏障。数不清的鸣蝉躲藏在枝叶下,欢快地唱歌。从晨曦至黄昏,串起一个个飘动的音符,组成一支夏季所特有的交响乐。

这个夏季,蝉鸣声依然持久与嘹亮。我伫足于树前,却见整排丝棉树如一群年迈的老爷爷,不再有青春的活力。它们那原本可爱的树叶,已被残忍的不知名的虫蛀的千疮百孔,如无数撕烂的纸条般无奈地挂在树枝上,看上去毫无生机。我不禁一阵心酸和叹息,暗想着,是个残缺的季节吧。

风吹来,拂过这排排丝棉树,那数不尽的残叶便随着飘飞了,发出阵阵嘶鸣,似乎在抱怨着命运的不公。我有些惆怅了。

雨不期而至,击打着那些不幸的叶儿们,他们仿佛更加的孤苦与无助。我稍稍抬头,猛地看见了枝头的残叶。是的,它还是绿的,它们还是属于生命的颜色。

我仔细聆听着着雨声,这仿佛是生命在超越、在升腾。它传出振奋人心的力量,演绎着残缺季节的另一端完美。这个夏季,原来不是残缺的。

又到夏季来临时,我将会想到丝棉树上枝头的残叶,它演绎着夏季的美好与坚强。

【篇五:一沁书香波澜不惊——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他在追寻,却又害怕光明,他不想借过,只能回眸人群。

他长得极丑,但对主人很忠一。记得那一次,他流浪在街头,依旧人人喊打,但是当他在遇见了他——盲人阿炯,便将他视为主人。他们一路过五关斩六将,在帮主人寻找生母时与一只名叫红娜的“狗”擦出了幸福火花,不久红娜便怀了孕,当迪克一行人雪山前进是却无意中发现红娜是一只人类驯养的豺,红娜正企图咬死盲人阿炯,他不得已咬死了红娜,危险关头毅然决然的选择了主人。

还有那个雨雪滂沱的日子里,他为了给发烧的主人买药,不惜用身体给别人当活靶子,他浑身是血鼻青脸肿,四肢已支撑不住千疮百孔的身体,好几次要倒下。

当他们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取得了成就,却事不如意。阿炯打算用二胡演奏出他们不凡的经历,可以亮相就使观众大惊失色。于是表演团就用一只高价买来的狗代替迪克。迪克被铁链束缚住了,在死亡的边缘挣扎。

最后盲人阿炯放弃了一切地位,和同生死的迪克一起走了。

我仿佛看见,在大海的衬映下他们衣袂飘飘,迪克显得那么美,大海的涟漪上泛来阵阵的月光,海风流淌在耳畔。他们沐浴在月光下微笑,流浪狗不再流浪,少年不再轻狂。

故事已经结尾,但我的心还随着一起一伏,动物的感情远远超出了人类,只是他们不会表达,往往在人生经历中有许多的不如意,避开荆棘,就会让你知道下次的路线,躲开栉风沐雨,从坎坷中爬出,在深渊中眺望。只要随着阳光,随着启明星,彼岸还会远吗?

【篇六:我眼中的美】

我眼中最美的,是河堤那棵泡桐树。

湛河堤上,有棵葱郁的泡桐树。它没有鲜花的美丽,没有松树的倔强,它只是在万千青青绿绿的小草簇拥之下,用几人才能围抱的身躯,默默地向天地撑开自己的一片苍翠,呼吐晨风,沐浴朝阳。

天和地,因为有了那棵泡桐树更加靓丽;山河水,因为有了那棵泡桐树而更加和谐。那棵泡桐树,为我的童年记忆增加了一抹色彩。

春天,泡桐树开花了。满树浅紫红的花,像一个个抱成团的喇叭。一个个花团连在一起,成为半个花球。它没有牡丹的华贵,没有玫瑰的艳丽,没有茉莉的芳香,但我依然喜欢它。

夏天的泡桐树好像要把它全部的生命力展示给我们。那么多的树叶,一簇堆在另一簇上面,不留一点缝隙。那灰绿的颜色,叶子的背面还有些泛白,让人想起斑驳的墙。但是,它在我眼中依然是美的。

秋天,朴素的泡桐树终于像皇帝一样穿上了金装,满树的金色在阳光的照耀下格外耀眼。满地金色的落叶,把大地也染上了金色,实在是金碧辉煌呀!

冬天的泡桐树被白雪覆盖了。树干光秃秃的,没有一片叶子。粗糙的树皮颜色深褐,留着一道道裂痕。有自己长裂的,有不懂事的孩子用小刀刻裂的,有被什么东西撞裂的……岁月在它身上留下了千疮百孔,累累伤痕,我却依然欣赏它,欣赏它那顽强不屈,饱经风霜的美。

河堤的那棵泡桐树,我心中永远的美。

【篇七:怀旧】

历史是过去的,叫做昨天。

昨天是一个储存袋,对于明天来说,今天也是昨天。角落里挂着一张狼皮,毛上沾着血,黑亮黑亮的,天也黑亮黑亮的,树林里十分阴暗,只有透过树洒下的光,那天外公去打猎,外公是个丢三落四的人,那天他丢了枪,没有落子弹。

外公的尸体是在山下找到的,尸体有些腐烂,没被野兽吃掉,已经是万幸了,老人家苦了一辈子,生活千疮百孔,自然走时要求有一副完整的皮和肉。妈妈和外婆一直在哭,我的眼泪也一滴一滴流了下来,妈妈看着我,停止了哭,突然扇了我一巴掌,喊道:都是你,如果不是你要吃肉,爸他……没说完,就又哭了起来,我也哭,趴在床上哭,也不知道是为了自己哭,还是为外公哭。狼皮是被活生生扒下来的,外公是村长的好朋友,村长和爸爸一起上山捕狼——当时外公身边有一具狼尸体,还有一只狼蹲在旁边,目光呆泄,见有人来了,哀叫了好几声,离开了,目光似乎还没有离开,不知道是在看外公,还是那只可悲的狼——说他可悲,是因为他正好摔在了一块尖锐的石头上,扎破了皮,血已经被大地吸收了。

他们一口咬定,

是狼,

推下了外公,

并且失足死了。

我并不赞同,但是我只是一个小孩子,对他们来说,我只是一个赞同或不赞同的情绪。那头狼被找到了,并且从山里绑了出来。正好,是外婆出去的那段时间。狼被他们折磨死了,在这期间,她它并没有反抗。

外婆回来了,怪叫一声,晕倒了。当她醒来,他她捂着心口,边哭边说它……它是你们外公的救命恩人啊!

呆住了,最后一分钟的小玲响了。

又是一个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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