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这就是我】
【篇一:这就是我作文】
每个人都有他最独特的一面,也各有不同的思考能力。心智成熟的人总是最先懂事的,他们可以更快更好地去融入生活,成长的路途艰辛漫长,我划着左右摇摆的小船向大海的另一边走去……
我自认为自我能力不错,所以不断给予自己信心,激发出更大的潜力。就像上周五的中午,我的一次即兴讲话一鸣惊人,与平时的性格完全不同,看我严肃的表情、流畅的讲词,给同学们留下深刻的印象,也给人无限反思。
这可都要归功于小学六年的历练:六年来,我参加过不少朗诵比赛、主持六一儿童节汇演、做国旗下讲话等等。“志在前行,志行功半”是我的座右铭,每一个实践自我、提高修养的机会我都不会轻易放过。因为有人曾说:“表现自己往往是认识自我的最佳机会。”而我在生活中同样大展身手,做菜、洗衣服这些普通家务对我来说都是小菜一碟。
不过我驾驶的小舟有一个缺陷:就是体格欠佳。大家都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我参加了革命,没有本钱,又怎么打来江山?所以我就努力锻炼、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渐渐地,我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达成了自己的目标,成长为一个自信的人!
桑塔雅娜说:“哥伦布发现了一个世界,却没有用海图,他用的是在天空中释疑解惑的‘信心’!”我也是可以的,我可以发现那个不足的自我,用行动化小一个个缺点。我能够认清自己的优缺点,取人之长、补己之短,这也是我的一大优点!
加把牛劲,做一个更出色的自己。单婵,就是你,这就是你真正的自己!
【篇二:这就是我作文】
在清晨的马路上,你总能遇见我迈着匆忙步伐上学的身影;在教室里,你总能看到我,凝神细听的身影;在书桌前,你总能看见我俯首疾写的身影;在操场上,你总能看见我活泼开朗的身影;在赛场上,你又能看见我矫健灵敏的身影……
这就是我,——一个静如处子,动如脱兔的男孩。我叫吴泽成,白净的脸庞上“刻”着一张灵巧的小嘴,一个高而挺的鼻子“贴”得恰到好处。却在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但也给人一种“小书生”的感觉。
说起读书,数学是我最喜欢的科目,在我看来,它是一门充满挑战性的课程。在每一次的数学冲浪竞赛上,我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并且还曾得过“希望杯”奥数竞赛的省级三等奖。在写作方面,我也有着自己的特色,总能抒发出自己内心深处的感受,经常得到老师的好评,也曾多次在校刊上发表过文章。
在学习之余,我也有着广泛的兴趣爱好。我喜欢放学后与同学一起在操场上活动一下身体,这不仅可以增加我们同学之间的友谊,还可以在蹦蹦跳跳种享受鸟儿一般的自由;我喜欢在作业都完成之后,一个人静静地沉浸在课外书的海洋里,像鱼儿一样畅游;我还喜欢周末闲暇之时,利用家里的闲置废品来组装成自己喜欢的小制作,仿佛发明家那样自娱自乐。
这就是我,一个充满个性,性格独特的男孩;一个充满爱好,活泼开朗的男孩。这就是我,一个正在充电、成长中的男孩……
【篇三:这就是我作文】
我是一个有个性的人,个性让生活灿烂辉煌;我是一个坚强的人,坚强让困难向你低头;我是一个快乐的人,快乐让生命美丽无比。你问我是谁?我就是方岭永。
之所以叫岭永,是因为我妈妈来自温岭,爸爸来自永康,温岭永康,所以就叫岭永。还寄托着父母对我伶俐勇敢的希望。至于我最大的特点可以用两个字概括——糊涂。
“啦啦啦,啦啦啦”我哼着小歌兴高采烈地来到教室,正准备拿昨天落在教室里的杂志,眼睛就被一个东西定了,我的书,此时正支离破碎的躺在地上,似乎正在向我诉说着它的悲惨遭遇。我怒气冲天。是谁,吃了豹子胆,我跟他没完!于是,我开始寻找蛛丝马迹,用我锐利的目光扫视四周。最后,刺向了小A同学,他的目光暗淡,脸色发白,一脸的恐惧,分明就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没想到我的好朋友小A同学也会做出如此“大义灭亲”的事来,我怒不可遏。
正欲上前报仇的我看到了小A同学的那张满是歉意的脸,或许他心里已经对我说对不起了,糊涂一下吧。我捡起伤痕累累的杂志,大方地扔进垃圾桶,故意挤出一丝笑容,说:“是谁,这么可恶,我一定不放过他。”我看到小A同学的脸上又露出了花一般的笑容,我的心中似乎也绽开了花。一场即将爆发的战争就这样被糊涂消灭了。
早上起来,来到餐桌前,发现盘子已被洗劫一空,我看了看千里迢迢来我家做客的表弟,嘴上留着罪证,正想告诉妈妈,又一想,他好不容易来一次,总不能让他被骂一顿吧。算了,做个和平使者吧。我“打了一个饱嗝”,做作业去了。一场暴风雨就这样被糊涂吹走了。
怎么样,我够糊涂吧。在考试时,我也会犯下把“+”看成“-”,做题恍惚,希望在我踏上初中这个神圣殿堂时,能改正这些缺点。
我也是个有活力的人,我每天都在谱写着充满活力的篇章。每天的我,朝气蓬勃,踏下一个又一个活泼快乐的脚印。我不会因一次比赛失败而灰心丧气;我不会因次次失败而忧愁,不不会因一次表扬而高傲起头,我相信自己,鼓励自己,成功的脚步正在向我迈进。
现在,大家认识我这个快乐,坚强,糊涂的方岭永了吗。
【篇四:这就是我作文】
我想自己应该是一个简单的女孩吧,
我来自一个简单的家庭,母亲是一位简单的老师,父亲是一位的会计。我既没有天使般的脸庞,也没有魔鬼般的身材。我长得很简单,一鼻子一嘴俩眼睛,跟普通人没什么两样,玩笑话说是大街上随便拉来的路人甲一样。
简单令我快乐,不是吗?
每天的我一直用简单的眼光看待世界,看待班级,看待同学。虽然进入了中学,可我依然保留一颗玻璃般的儿心,我一直未改变简单。现在的班级如同一个小型的社会。同学们之间似有若无的竞争,互相的猜忌,勾心斗角,都令十二三岁的花季郎们伤透脑筋。或许就因为一次落选,一次失利都要落下伤心的泪。可我却不,我偏不,我一直以一颗简单的平常心面对,如果我一直为这些琐杂的事情所忧虑,那岂不是庸人自扰,徒增心烦吗?那我为何不抛开这些,简单地面对成功与失败岂不更好?因为简单,所以我少了压在肩头的压力,我可以自由舒畅的呼吸;因为简单,所以我很快乐。
简单不等于平凡,不是吗?
每个人都来自简单,但有些人也能活得简单,做得非凡。我简单地看待生活,看待友谊,可不代表我会在学习上简单对待。在学习上我可以很较真,但我也不失简单的小情愫,可此简单非彼简单,而是一种睿智的复杂。我不会自命不凡,把目标定得很远,好高骛远会令人身心疲惫,而我则可以将它分成我能一步步攀爬的简单的目标,在一层层地住上推,这不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吗?由此我将简单定位成一种心态,而不是平凡。因为简单,我收获了一种不简单的心态;因为简单,所以我很不平凡。
简单就是我的代言词,我一直沉浸在简单带来的快乐之中。因为简单,我可以活得轻松,学得充实。简单很美好。不是吗?哈哈。
这就是我,一个简单而又不简单的我。
【篇五:这就是我作文】
有一个女孩子,她有着一米六的个头,一头乌黑的长发。她有一些多愁善感,总是喜欢看秋天的落叶在空中随风飞舞,喜欢傻傻的看着天空胡思乱想。她有一些淘气,有一些忧愁的气息……而这就是我——一个初迈进初中大门的初一新生。
曾经我以为小学的六年会很漫长,可是还没等我反映过来,我就已经从一个稚嫩的孩童长成了如今学会了很多知识的初一新生。我希望在初中的三年中,我可以认识更多的人,更多的好朋友。也希望更多的人了解我,认识我。
从小,我就特别爱看书。人鱼公主的结局总让我的眼眶湿润;狐狸列那的机智狡猾令我佩服;格列佛的奇遇让我好奇不已;黛玉的葬花词总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记得我7、8岁的时候,那段时间,我简直对童话着了迷,不仅上厕所偷偷的看书,连练钢琴的时候也不放过,结果被妈妈发现,严惩了一番。我却好了伤疤忘了疼,拿着手电筒在被窝里看。不过,至今这个方法还没有被妈妈发现哦!
我也很喜欢远眺。常常倚在窗口让视野越过一大片高楼大厦,飞向湛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或是在夜晚,一个人仰望那深邃的夜空,看星星眨着着眼睛。盼望着流星滑落,能让我许下一个美好的愿望。
我也很调皮淘气,有时也会惹出一些不大不小的祸端来。记得有一段时间,我养了两只小乌龟,特别喜欢他们。每天一放学回家,第一件事就是跑去找它们,喂他们吃东西。周末的早上,我还会带它们俩下楼,让它们在楼下的小池塘游泳。可是,有一天,我突发奇想,把两只小乌龟放在一个盒子里,把盒子放在我的床头,让它们和我一起睡觉。结果半夜,乌龟爬出盒子,一只掉到地上,一只爬到了我床上。妈妈听到乌龟爬动的声音,以为是进了小偷,我也被乌龟吓了一跳。结果,第二天,乌龟就被送人了。
这就是我,一个多愁善感,偶尔会淘气,会犯傻的我!
【篇六:这就是我作文】
在沧海中,我是一粒沙。
我,隐藏在茫茫人海中,我相貌平平,成绩平平,一个平平凡凡的女孩,却整天幻想着自己成为众所周知的风云人物。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这句话谁都会说,可谁都不会做。我也不过如此,尽管走着自己的人生之路,却很在意我在走每一步时,别人的目光,别人的道路,甚至在分岔路时,会随波逐流,跟随别人的脚印。费罗斯特在《未选择的路》中这样写:“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随波逐流的我,变成了实实在在的,平凡的女孩。
我不爱看书。是的,所有人都认为看书是好的,爱看书是被众人所夸赞的,我不明白为什么大多数人都说自己爱看书,而真正的书又不了解几本,也许是书中的知识乏味,或所含的寓意高深吧,我宁愿自己动手去试验,也不想从书中拿了别人的成果去炫耀,也可能是我的头脑简单,直来直去,不想去了解书中的奥秘。尽管如此,在学习上处于下风的我,依然不愿改掉这坏习惯。
而我外表上看上去热情开朗,但是内心却渴望寂静,我总幻想着我一个人,戴着耳机,在一个无人的大草原上,若有所思的看着天,有无忧无虑地奔跑着……
我爱“静”,也爱“友”。我渴望身边有一群群的朋友,在困难时总会有一个人,愿意伸出她的手,拉着我向前冲。我从来不会把事压在心底,总会找朋友说,向朋友倾诉或告诉她我的快乐,也许正因为这样,我才会交到许多的好朋友吧!
这就是我,不甘平凡的我,不爱看书的我,爱独处又爱交朋友的我,甚至自己都觉得,这真是个奇怪的我!
【篇二:爱看书的孩子运气不会太差】
人们常说爱笑的孩子运气不会太差,可是我却觉得爱看书的孩子运气也很好,因为我就是一个爱看书且运气很好的孩子。
我是一个小书迷,下课的时候看书,周末的时候看书,每天睡觉前也要抓紧时间看会儿书。因此,爸爸妈妈都叫我“小书呆子”。
每个星期一,学校规定我们必须穿校服。可是国庆长假七天,我居然把校服塞在抽屉里忘记带回家了。等到长假结束时我才发现衣服上有斑斑点点的铁锈,天,原来是抽屉里的铁钉生锈了。我把衣服拿回家用洗衣液浸了半天,再用刷子使劲地刷,可是手都快刷断了,那铁锈却还是很明显。我急了,妈妈快回来了,要是被她看到了,还不把我唠叨个半天啊!急中生智,我突然想起以前在一本科学漫画书里看到说柠檬汁可以去铁锈。于是我把冰箱里的柠檬拿出来,用柠檬汁涂在衣服的铁锈上使劲搓。功夫不负有心人,“顽固”的铁锈还真被我消灭了。不,准确地说,应该是被柠檬汁给消灭了。妈妈回到家看到洁白如新的校服,还一个劲地夸我:“真是长大了,白衣服洗得比我都干净!”我的心里别提多美了:还好运气好,看了这本科学漫画!
晚上,我和妈妈去游览桥散步,看到那里正在搞活动。主持人正在向小朋友们提问问题,答对的可以获得一个小公仔呢!“请问‘卧薪尝胆’的主人公是谁?”主持人话音刚落,我就迫不及待地举起了手,主持人让我走上台来,我镇定地答道:“是越王勾践!”哈哈,不用说,我答对了,获得了一个精美的小公仔。今天运气可真好,还好我看过这个故事!
所以说,爱看书的孩子运气好,大家觉得我说得有道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