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雨中遐想】
刹那,天暗了,风动了,雨下了。
绵绵细雨铺天盖地从天而降,世间万物静静地享受上天的恩赐。如丝如线的蒙蒙细雨打在头顶,顺着发丝落在心田。虽说是水滴石穿,但在雨中摇摆着的绿叶对雨水的滴打却逆来顺受,不觉中,洗去了尘埃,让生命再次绽放光彩。那人呢?作为万物之首,世界的主宰者,如何让生命置于高峰?
为人处世,合法公民是衡量人生价值的标准。一个合法公民就应以知法为起点,学法为过程,用法为终点。花季雨季是中学生的代名词。我们徘徊在自由的天空下,脱离了父母的束缚,卸去了学习的枷锁,开始接触社会。明白了,是法律在维护社会,让一切井然有序。是法律在制止坏蛋,与罪恶作斗争。是法律在引天长嚎,使群众肃然起敬。法律作为人民的最高指挥官,永远携带着正义和和平。
随之,通过政治,我深入地了解“法律”二字的真正含义。代表的是国家,惩罚的是坏蛋,是无法代替的真理。花样年华的我们,拥有很多羡煞旁人的东西,青春的资本,活力的源泉,好奇的动力。带着阵阵青春,丝丝动力,点点好奇,翻阅有关法律的读物。法律真是包罗万象,涉及到各个领域,关系到日常生活,决定了人生发展。偷看日记属于侵犯个人私隐,杀人放火属于触犯刑法,强入住宅属于私闯民居……哦,青少年的犯罪率急剧上升,位于前茅哩。不可否认,青春期的我们,草率,懵懂,叛逆。善变的喜怒哀乐扰乱心态,做出了许多意想不到的事,因为一时的义气用事,导致了人为悲剧。也许“暴躁引导怨恨,怨恨滋生犯罪”。环环相扣。
经过了日积月累,已是满肚子的法律知识,可我谓“出口成法”,但要学以致用,否则到头来只会付之东流。消费,工作,上学等都是法律的可用之处,到处都有它的价值。听听不知所为的歹徒说:“拿钱来!不然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受害者临危不惧,镇定自若:“放下刀!不然留下姓名,法庭上见!”歹徒不攻自破,不费吹灰之力,受害者也毫发无损。
法律是人民最结实的防护罩,法庭上“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绝无“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神州大地回荡着《八荣八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别让人的一生留下污点,从知法、用法、守法开始。
瞬间,天亮了,风柔了,雨停了。人生的太阳开始徐徐上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