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我在读书中得到了快乐】
有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人说,书是一辈子的智慧;有人说,书是一位亲切的老师。我要说,书是一部精彩的电影。
7岁,我与书结缘。准确的说,是与《青铜葵花》相遇了。一年级的我,也许有太多不认识的字,也许有太多幼稚的想法;一年级的我,也许不认识任何名作家,也许不会上网。但是一年的我早就认识曹文轩了,看《青铜葵花》我翻烂了字典,一页一页,一个字一个字的看,用我幼稚的思维,细细品味它的味道。我要感谢曹文轩叔叔给一年级的我一个阅读的开端!
8岁,书成了我的老师。杨红樱阿姨的《淘气包马小跳》吸引了我。我醉心于漫画版里的活泼,文字版里的描写。一个二年级的小孩子,早已懂得了浅显的自尊。但我在图书馆看完了,在书店里坐着不动,微感店员的厌恶,但为了书,厚点脸皮,也不算什么。马小跳的坚强、活泼、有责任感深深触动了我,从此我就很喜欢上杨红樱老师。
9岁,我爱上了古典名著,小小三年级学生,一有时间,就抱着四大名著,《儒林外史》、《三国志》原版啃个不停。我已认识了许多字,看书的速度大大提高,几乎一目十行,家里的书一遍又一遍的看,很少去看那些幼儿版的书了。小小的我,吃透许多许多书。我喜爱李逵的天真烂漫,赵云的七进七出,贾宝玉的超凡脱俗与孙悟空的刚正不阿。
10岁,我与书为友。生命不息,观书不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至今仍爱。爱《狼王梦》,爱《导盲犬迪克》,爱《象母怨》。我发现,动物也是有感情的,也是有思维的,也是有爱是!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这不过是一句客气话而已,有多少动物死在人类的枪口下!
11岁,我与书为伴。我,现在的我,有“吃”书5年经验的我,虽偶尔一目十行,但却也非常认真,我爱书,书给我的童年带来了许多乐趣。
【篇二:超越物种的情感——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相信很多人都有感触,而在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新作《导盲犬迪克》后,让我有了更深的感触。
一只有着高贵血统的猎犬——迪克,因为相貌丑陋,出生后就被主人遗弃。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留了它,并与他成为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兄弟。阿炯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老板买了一台收音机,阿炯失业了。迪克很不解,以为收音机里的声音就是罪魁祸首,于是闯了祸。阿炯的爸爸和继母都对阿炯不好,阿炯逼不得已与迪克和它的伴侣红娜一起踏上了找亲生妈妈的道程。在途中,红娜想把阿炯咬死,但是被迪克发现,迪克出于无奈把红娜咬死。后来得到了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来到了勘探营,被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收留了。原来好心的阿姨就是他的亲生妈妈。在饱经风霜后,阿炯决定带迪克浪迹天涯。
我特别佩服迪克,佩服它为主人所做的一切:它为主人乞讨;为了换钱给主人治病,不惜给人家当沙袋打拳击;为主人咬死自己心爱的妻子;为主人遮风挡雨。这种种真诚的行为让许多读者感到匪夷所思。这也让我想起曾经电视、电影中的一幅幅画面:毒贩子丢下“嗖嗖”冒烟的手榴弹,战士还未发觉,训练有素的警犬马上扑到快爆炸的手榴弹上,用身子紧紧罩住,一瞬间后,手榴弹轰地爆炸了,警犬光荣牺牲,而战士仅仅受了点轻伤……
我似乎明白了,外表的丑陋不代表内心丑陋,动物的情感不亚于人类,只有真诚对待对方,对待朋友,彼此的距离会越来越近,彼此的关系会越来越和睦,彼此的友谊会更加天长地久,这种超越物种的情感令我感动!
【篇三:我想养的小动物写话】
【篇一:可爱的小猫】
在我的朋友豆豆姐姐家有一只叫做‘咪子’的“老”小猫。他已经十四岁了,相当于我们的八十多岁。
咪子很可爱,他是一只“四足踏雪”的小猫。他的眼睛又黑又大,像两颗乌黑的珍珠。爪子小小的,好像四朵雪白的梅花。黑黑的身子好似披了一片深蓝的夜空。
咪子每天都会爬上豆豆姐姐的床上叫她起床。
如果,我可以养动物,我就要养和咪子一样的小猫。
【篇二:我的小猫】
我家有一只小猫,它全身上下都是黄色的。它的眼睛好像两个闪闪发亮的黑宝石,它的耳朵很灵敏,可以听到老鼠的脚步声,他的四条小腿,如果从远处看,还真像四根油条!小猫的尾巴就像能自己动的黄色软铅笔。我还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小李子。
有一次我把它放到桌子上时,它突然跳下来,追着一只老鼠就跑,等它回来的时候,嘴里叼着一只死老鼠,得意洋洋地向我走过来,我真为它骄傲!
【篇三:我想养只小狗】
我想养一只宠物小狗。
小狗的眼睛又大又圆,就像圆圆的葡萄;它的鼻子可灵敏啦!可以闻到很特别的味道;如果有人在旁边大叫一声,它两只小耳朵一竖,朝别人:“汪汪”两声,就算是打招呼了。
我喜欢它的原因是小狗可以保护主人,还能当晚上看门的小兵呢!
【篇四:可爱的小狗】
我非常喜欢小狗。它忠诚、乖巧、可爱。它可以帮人、导盲、抓坏人、看门、救人,还可以给人类带来快乐。
它的耳朵,有的垂下来,有的竖起来。它的爪子像一朵朵梅花。它的尾巴翘起来,走路的时候一摇一摆非常可爱。它的眼睛圆溜溜的非常萌。
我觉得小狗是我们的好朋友。
【篇四:我家的金毛犬作文】
别人家养的金毛都是腿长长的,颜色也很好看,可我家的金毛腿就是那么短,那么短,我甚至都怀疑它是柯基犬。
虽然说人家是小短腿,但是无恶不赦,能抓鱼能啃花,就连铁皮树它都不放过。接下来就给大家讲讲铁皮树的遭遇。铁皮是我姥爷最喜欢的花,估计大家都见过,在公园里小区里都应该有这种树,长得特别像巨型菠萝。我们家就把这花长了很多年,据说搬几次家都一直带着,就放在院子的石桌子上,石桌怎么着也有1米多。我就搞不懂了,它小短腿是怎么够到的。后来,铁皮树又被放高了一点,这次我可是早有准备,一中午都坐在门口盯着它,不过隔着玻璃他一点都不知道,结果,我终于发现他是怎么够到的了,原来它是纵身跃起,然后一爪子拍在铁皮树上,把整个花盆都拍下来以后,就可以安心的享用铁皮树这盘美食了。
金毛向来都是给人乖巧可爱的印象,可为何我家的总是不一样?我在网上看,金毛的特长居然是导盲,我就在想,如果一个盲人,牵着我家这条狗,会被带到池塘里去吧,而且我们家这只劲儿也大,它呀,绝对能把盲人给拽倒。
【篇五: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我看过的书就像沙滩的贝壳,在我心里闪闪发光,其中有一本我印象深刻的书叫《导盲犬迪克》。
一只被人抛弃的丑狗遇上了一位叫阿炯的小瞎子,他们俩相依为命,为了找到在昆明的阿妈,付出了许多沉重的代价:离家出走、饥寒交迫、受伤流血、遭人鄙视、病魔缠身……小瞎子阿炯靠一身绝顶的弹古筝的本领讨钱生存,狗凭着遗传下来的纯正的猎狗基因保护阿炯,最后终于找到了阿妈,可不幸的事发生了,阿炯的导盲犬迪克因为现实的种种原因导致惹上杀身之祸,在迪克要被杀之前阿炯做出了一个痛苦的决定,他离开阿妈,带着迪克逃了出去,永远永远地流浪……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一定要坚强,即使你也落到了像阿炯这样的地步,也一定要坚强地生存下来,不然就得不到生存的希望。
在社会上有许多人因为受到冤枉、不公、迫害等等打击时就对生活没有一丝希望,有些人第一个念头想到的是自杀。有的是做完某些重要的事情之后就自杀、有的是借助某些事物自杀、有的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就比如捐赠器官什么的,等等。自杀的方法有许多,生存的方法也有许多,只是在于想或不想,坚强或不坚强的问题,只有坚强就能生存下来。
正如达尔文的《进化论》: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这句话讲得一点也没错!我们一定要做生活的强者!
【篇六: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书,是我们精神和心灵上的重要来源,因为有了书我们的想法可以更好的表达。而最近我迷上了一本名字叫《导盲犬迪克》的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我们大多数人都知道沈石溪有动物小说大王的称号。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炯,在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离开了,他只能随着父亲生活,在这之后,父亲和它的后妈结了婚,刚一开始他的后妈对他很好,但是自从后妈生了她自己的孩子,对阿炯越来越不好,到后来阿炯在想他妈妈时眼睛哭的又红有肿,最终眼睛失明了。在机缘巧合下他遇见了一只小狗,这只小狗的名字叫迪克,迪克的出现无疑是为主人公提供了一丝光明,但由于迪克长的很丑,很多人都打它,骂它,但是迪克有什么错呢?这又不是他自己能决定的。
后来,阿炯打算去找他的阿妈,他和迪克一路上危险重重,丝毫不压与唐僧西天取经。终于到了阿妈生活的地方,但是阿妈由于害怕外人的闲话,一直没有认它,但一直帮助着它。纸是包不住火的,阿炯不知道该怎样面对,所以决定离开。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大家都为他和迪克的命运感到伤心吧。
这本书讲了人世间的黑暗,但又有不少好人存在,我读了这本书后,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