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爱】
爱,这个词,让人感觉到了沉重,一个人如果没有爱,那就什么也不是,有了爱,就会有许多让你感到快乐的事情。
柯达,曾经因为柯达胶卷而风靡一时,因为柯达胶卷,他成了一个大富翁,但最后,他自杀了,关于柯达自杀的原因,人们议论纷纷,但我最认同的一条说法是:因为他心中没有爱,所以他感到很空虚,很寂寞,所以,他才会自杀。
爱有许多种,如,朋友之间的关爱,我们与长辈,与父母之间的爱,等等,而我今天要说的,是我与母亲之间的爱,母亲对我的爱,是持久的,绵延的,不断的,为什么这样说呢?母亲每天早上给我做饭,是持久的;母亲每天给我洗衣服,是绵延的;当我伤心时,母亲总是第一个站出来帮助我,这是不断的,这里的不断指的是不断的母爱的力量。说来惭愧,家里的家务活儿都是由母亲一个人来干,母亲偶尔叫我帮忙时,我还以各种理由推脱。
说到母爱的力量,使我想起了曹文轩写的300一本书:《双面猎犬》,这里面体现母爱的一个动物是母豺达维娅,她因为一些原因,和猎犬洛戛结合,生出了白眉儿,在生白眉儿的时候,因为它的体型有些大,所以,它把达维娅的产道给撑裂了,导致达维娅难产并且大出血,这次的难产使达维娅的生命只剩几天了,她为了白眉儿,想出了一个极其恶毒的办法,杀掉另一只母豺的两个孩子,最终她的计划成功了。
爱,可以使人变得好,同样,也可以使人变得坏,它是蜂蜜,也是毒药。
【篇二:豺王白眉儿读后感】
读了沈石溪的《豺王白眉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白眉儿的精神让我深深不能忘怀:半狗半的它不知道选择豺还是选择狗,但是他一直都是忠诚的。
白眉儿是猎狗和豺的产物,被豺王无情驱逐了,只好投靠人类。因为发出了几声豺声,猎狗生涯就到此结束了。刚回到豺群,与狼群开战时扭转了乾坤,成了豺王。后几经转折与蓝尾尖一起生活。有一天,猎人们利用计谋把幼豺绑在草甸子上,白眉儿为了救幼豺,暴露出了狗的血统,又被无情驱逐了,惨死在猎枪下。
他一直是忠诚的,它是一条忠诚的狗,他知道自己能有今天全靠主人的培养。他是村长的狗,本身就是有一定的地位与权势;他还骁勇善战,越来越受群众的喜爱和狗群的拥戴,他为了救主人而暴露了豺的身份,这种放弃就是他忠诚的最好体现。
他也是一只忠诚的豺。白眉儿为了救幼豺,不惜暴露出了狗的本性,冒死救出了幼豺,他负伤汇合时,迎接他的却是敌意。他忠于他的亲人,忠诚于它的族群。
忠诚也是一个人最应该具备的品德。吉鸿昌要往国内寄衣服,邮局职员说:“已经没有中国了。"他刚想发作,使馆参谋劝道,你为什么不说自己是日本人呢?只要说自己是日本人,就可以受到礼遇。他当即怒斥:“你觉得当中国人丢脸吗?可我觉得光荣!”他找来一块木牌,用英文仔细在上面写“我是中国人!”为的就是维护国家尊严。
这是他对祖国的忠诚。
《豺王白眉儿》读完了,忠诚二字也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
【篇三:推荐一本书】
沈石溪,想必大家都知道,他的《狼王梦》名扬天下,之后还出了几部后续,我说的就是其中的《豺王白眉儿》。
看到书名,内容也就一目了然了,是只混血豺白眉儿当上王的过程,其中,最振奋人心的应该是开头的大战野狗了。在领地被完全抢占前,白眉儿领头和野狗大战,在河中趁野狗头儿不注意,一举击溃了它们,并将它们赶走,夺回了豺群的地盘,并赶走原豺王,慢慢当上了豺王。其中的各种战术和撕咬动作让人热血沸腾。
这是本动物小说,用大胆的想象描写了豺群的生活,用接二连三的剧情吸引读者,也寄托了人兽和平相处的心愿,同时不忘讽刺那些不讲诚信、不会报恩的人,比如:白眉儿把昔日主人救走,并警告他不要回来进攻,可他还是发动了大屠杀。全书语言准确如实,豺的习性描述得和现实中一样,且能和人物性格相通;这里,值得一提的是,书中把人物的形象塑造得像模像样,软弱的写得很软弱,写出了一副畏首畏尾、胆小如鼠的样子;勇猛的则是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一本动物小说,既带来了丰富的知识,又蕴含了做人的道理,用反面教材写出了人要讲诚信的生存法则。
总之,这本书和这一套书都很好看,特别推荐。你会喜欢吗?
【篇四:《双面猎犬》读后感】
我从小就喜欢动物类的小说,因为我觉得动物很可爱。今天我看了一本沈石溪伯伯写的小说,名叫《双面猎犬》。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只混血的“苦豺”——白眉儿,它的母亲是豺狼,父亲是一只猎狗。故事是从猎人阿蛮星带着他心爱的猎犬洛戛追捕一只名叫达维亚的母豺开始——
洛戛和母豺达维亚不幸落入河中,被河水带到了一个叫野猴岭的地方。他们想尽一切办法把野猴岭的霸主短尾猴赶走,并结为夫妻。可就在达维亚怀孕前一个月时,猎人阿蛮星突然又出现在了野猴岭,洛戛听到主人的呼唤,忘记了以前所有的事,要和主人相见,但达维亚不想孤单一豺在野猴岭里,于是达维亚凭着毅力,拖着自己沉重的身体,想要阻止阿蛮星和洛戛相见。就在她正要扑倒阿蛮星的时候,洛戛因索桥摇晃得太厉害,不幸从索桥上摔到怒江里,阿蛮星很生气,拿起枪对准达维亚,然而枪打偏了,在阿蛮星换子弹之际,达维亚逃到了林中。阿蛮星没找到达维亚,只好走了。达维亚历经千辛万苦回到了埃蒂斯红豺群中,生下了比一般幼豺大一圈的金红色毛的小豺——白眉儿。可达维亚失血过多,她知道自己坚持不了多久就会死的,所以为了让白眉儿继续活下去,达维亚悄悄杀死了另一个母豺黑蝴蝶的小幼仔——小风笛,黑蝴蝶因为找不到自己的幼仔,就把白眉儿当了自己的幼仔。在达维亚死去的数天后,豺狼群里终于发现了杀死小风笛的凶手就是达维亚,从此白眉儿在豺群里的地位也只能是“苦豺”了,它的工作是最危险的工作,地位又最低。白眉儿历尽磨难,好不容易才提高了自己在豺群中的地位,可豺王夏索尔又要杀死白眉儿……白眉儿最终会怎样呢?他的命运吸引着我一步一步地往下看……
在这部小说里,白眉儿的母亲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宁愿自己死去,也要自己的后代活下去。白眉儿勇敢机智,不因为自己地位低,就丧失对自己的信任,他不管别的豺狼怎样对待他,他始终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并勇往直前,终于凭借自己的力量提升了在群体中的地位。
这个故事让我我懂得了,用自己的行动去证实自己的真正实力,不能只靠说,也不能只是抱怨命运,要坚强面对困难。就像在我的生活中,我的爸爸在工作中,遇到了任何困难,我从来没看见过他掉眼泪,总是用行动去解决任何问题,还非常乐观,总是鼓励我,在我参加运动会的时候,爸爸还特意从国外打电话来鼓励我要在比赛中发挥好。还有我的外公,虽然他头发已经花白了,年龄已经70多了,可是他脸上永远充满笑容,有一次搬家中他的大拇指指甲盖被夹断了,流了很多血,后来我们看到的时候指甲盖已经全紫了,可他一点都不抱怨,还一个劲儿地说:“没事儿,没事儿!”
看了《双面猎犬》这本书,看到在我身边的这些榜样,我更加坚信自己会成为一个勇于面对困难的人。
【篇五:我的读书记】
说起我和书,那真是十天十夜也说不完。我爱读书,就像老鼠爱大米。
记得那时我才上三年级。有一次妈妈在做饭,而我在书房里津津有味地看着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混血豺王》。
“历佳晨,家里没盐了,快去村门口买袋盐吧!”老妈对我说。
“不要,我要在上面看《混血豺王》,你自己去买吧!”
“那也行,不过你得帮我看着锅点,我煮了稀饭,到六点半的时候别忘记关火。”老妈千叮咛万嘱咐让我别忘了关火。
“知道了!”我忙着看书,只是心不在焉地答应了一声。
老妈走了后,我便沉迷于书中。天啊,公豺白眉儿竟然愿意为一只普通的母豺而放弃自己的王位,那只母豺到底用了什么办法而迷惑了白眉儿?……。这一连串的问题令我费解,迫使我读下去。读着读着,我把关火的事儿忘得一干二净了。后来,锅干了,粥糊了,可我沉迷于书中,竟然连一点儿糊味都没闻见。
这时,老妈回来了:“天哪,什么味儿啊,这么难闻!”老妈连忙往厨房跑:“历佳晨,你怎么忘记关火了,我不是嘱咐过你了吗?粥都糊了……。”
我如梦初醒,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闯下了大祸,只能小声地说:“对不起,妈妈,我错了,下次不会这样了!”好在妈妈看在我读书的份儿上,原谅了我。
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我爱读书。是书籍给予我知识,是书籍赋予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