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途相关作文

【篇一:秋之叶】

我喜欢春天的野花,因为他们是那样美丽;我喜欢夏天的荷花,因为他们是那样纯洁;我喜欢冬天的雪花,因为他们千姿百态,但我最喜欢的莫过于秋天的那些叶子。尽管,无论是长在树上,还是落在地上,在秋天都或多或少有些伤感,可我似乎就是对它有一种说不清的喜欢。

秋天,枫树叶子上的颜色渐渐转为红色,我看着那一片片枫叶,心里十分喜欢,伸出手便想去摘下一片,手却在半空中静止,又缓缓缩了回来,我没摘枫叶,我不想破坏了这宁静的自然美,担心若是摘下,是不是就会破坏了这份宁静,看着看着,脚步不自觉的就变轻了,抬起头天空中已经有大雁开始了他们的迁途。在绿道两旁,树叶在缓缓下落,落叶总是叶面向下将自己的最后一吻献给大地母亲。而后轻轻被风卷起,再次深深地看了他的大树母亲最后一眼,落在地上,是那样的宁静而美丽。

一片落叶落在我的头上,我将它拿下来,看着它,不仅多了些伤感,惆怅,这般美丽的叶子,为何只有不到三个季度的生命?这些或许就是为什么有诗人会写:"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的原因吧!我将她叶面向下,轻轻地贴在地上,也算是为它了结了它的遗愿吧。

【篇二:姿态】

在非洲大草原上,每时每刻都有生命的搏击,然而失败的一方则会丢掉自己的生命,这无疑是残酷的。死神就是陪伴在每个生命左右,谁也不知道即将自己将会面对什么,生还是死?自己没法判断。

一队角马正在那广阔无垠的大草原上准备迁徙。角马是大草原上常见的动物,同是也是肉食者的美餐,处于食物链的低处,温顺的它们难免会吃到苦头,在这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它们中的几个将难逃厄运的阻拦。

非洲的狮子是天生的捕食者,这角马的在迁途无疑又给它们送上了一顿免费的午餐,所以,它们早就伏击在了角马群走的路线上。

这时,一幅壮观的影像出现了。

远处,灰尘四起,犹如一头巨兽从远处狂奔袭来,是角马群!它们快速地奔跑着,四肢强健有力的猛踏在地面上扬起灰尘。然而,狮子早就等待多时,一只狮子直接扑倒了一只角马,开始撕咬角马的血肉,现实是残酷的,狮群犹如凶残的恶魔将角马的生命无情地掠夺。然而角马群不得停歇,因为他们知道:死亡是难免的,停下来哀悼同伴,只会造成更多的死亡。

这无疑是一个惨痛的决择,用少数的生命来换取集体的生命。

又一次惊心动魄的搏斗开始了,角马群渡河了。

角马渡河无疑是一幅最壮丽的影像,因为这一幕是能使所有人都震憾!河中游着凶猛的鳄鱼,它与狮子一样,是冷血的杀手。每当一只角马入水,一只鳄鱼就将它拉入水中,角马露出绝望的神色,无助地挣扎着,溅起的水花四溅,溶杂着鲜血,但是角马群没有放弃,演绎着一曲生命的壮歌!呈现出一幅让人啧啧赞叹的生命姿态,面对死亡,它们毫不畏惧,它们都是一位位勇士,面对死亡丝毫没有一丝慌张的勇士!

现实终究残酷,角马群死伤无数。但是它们成功了,为这次长达数千米的大迁途画上句号。

角马的大迁途给我们完美地展现了生命的姿态,给予了我们无限的想法,生命是容易受到摧残的,但这些勇士们捍卫了生命的高尚。

世界的姿态无疑许多,但角马的大迁徙,肯定这姿态当中是能展现生命悲壮的那一个!

【篇三:好书伴我成长】

这个故事的主角他叫尼尔斯是一个瑞典的小男孩。他不爱读书,常常等家人走了以后,就开始调皮捣蛋时常捉弄小动物们。家里的鸡鸭鹅猫牛都遭了秧,所有的小动物们都不喜欢尼尔斯。

就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他的父母去了教堂,他在捉弄一个小狐仙时,一不小心被狐仙用法术变成一个只有拇指大的小人儿,后来,尼尔斯被一只家养的白鹅带到天空飞翔,加入一群大雁迁途的旅途中。从南到北横飞了整个瑞典,只有拇指大的尼尔斯在旅途中不仅领略到了瑞典的地理风貌,历史变迁。还遇到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比如:他与大雁们用车轮战战术打败了诡计多端的狐狸,他帮助大雕逃出牢笼找到妈妈,他跌进熊窝用一根火柴救了自己,他用鸟巢当小船从猎人的枪下救出绿头鸭……就在这场惊心动魄的旅途中,小尼尔斯长大了。

他知道了如何以礼待人;他知道了如何友善的对待他人,他知道了知恩图报。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一个人的人生要不断的冒险并不断地磨砺着自己,不断挖掘出那个真的自己。这样才是一个真正的美好的人生!

这个就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塞尔玛。拉格洛芙给我们带来的这一部世界级的名著《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部作品让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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