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超越物种的情感——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相信很多人都有感触,而在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新作《导盲犬迪克》后,让我有了更深的感触。
一只有着高贵血统的猎犬——迪克,因为相貌丑陋,出生后就被主人遗弃。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留了它,并与他成为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兄弟。阿炯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老板买了一台收音机,阿炯失业了。迪克很不解,以为收音机里的声音就是罪魁祸首,于是闯了祸。阿炯的爸爸和继母都对阿炯不好,阿炯逼不得已与迪克和它的伴侣红娜一起踏上了找亲生妈妈的道程。在途中,红娜想把阿炯咬死,但是被迪克发现,迪克出于无奈把红娜咬死。后来得到了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来到了勘探营,被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收留了。原来好心的阿姨就是他的亲生妈妈。在饱经风霜后,阿炯决定带迪克浪迹天涯。
我特别佩服迪克,佩服它为主人所做的一切:它为主人乞讨;为了换钱给主人治病,不惜给人家当沙袋打拳击;为主人咬死自己心爱的妻子;为主人遮风挡雨。这种种真诚的行为让许多读者感到匪夷所思。这也让我想起曾经电视、电影中的一幅幅画面:毒贩子丢下“嗖嗖”冒烟的手榴弹,战士还未发觉,训练有素的警犬马上扑到快爆炸的手榴弹上,用身子紧紧罩住,一瞬间后,手榴弹轰地爆炸了,警犬光荣牺牲,而战士仅仅受了点轻伤……
我似乎明白了,外表的丑陋不代表内心丑陋,动物的情感不亚于人类,只有真诚对待对方,对待朋友,彼此的距离会越来越近,彼此的关系会越来越和睦,彼此的友谊会更加天长地久,这种超越物种的情感令我感动!
【篇二:书香依旧,我在前行】
匡衡的“凿壁偷光”;孙秦、苏康的“悬梁刺股”一直是美谈。从古至今,书香传承千年之久,我和书也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炎炎夏日,我在凉爽舒适的空调房中,惬意地躺在椅子上,品读着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我第一眼看到那些生动细腻的语言,就深深陷入了一场人和狗的流浪故事中了。不幸的是小主人公是个双目失明的人,而那条导盲犬是小主人——阿炯在回家的路上偶遇并收养的丑狗。虽然迪克很丑陋,但它忠心耿耿,始终保护着小主人。阿炯依然喜爱它,和它相依为命。我随着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心情在不断地变化着。当阿炯流浪昆明街头得了重感冒时,迪克为了赚钱给主人治病,它到公园当武术陪练,险些惨死于恶汉手中,我的心被紧紧揪住了,同情这对可怜的伙伴,悲伤涌上心头,当故事的结尾。阿炯救出了迪克,继续流浪,我看着看着,替他们担忧。真心希望他们能找到一个最终的归宿。
书!真好!它让我深深感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真挚情谊。
在金风送爽的秋天,我倚在床头,手捧一本《鲁滨逊飘流记》随着主人公一起去冒险,无畏无惧。我惊叹于鲁滨逊的勇气,在荒岛上驯化了野人——星期五。生活了二十八年,坚持着,永不言败,心中的信念是如此坚定。当鲁滨逊终于可以回家了,我真为他高兴,荒岛生活终于结束了,一个传奇就此诞生!我在鲁滨逊的身上看到了许多,他的勇气和胆魄是许多人所没有的。
书,真好!它用一个小人物的传奇故事教会了我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相信黎明终会到来!
当冬日的第一抹阳光照到了我的身上,我懒散地打开四大名著之——《西游记》,孙悟空出世之后,拜师学艺,大闹天宫,十万天兵天将都敌不过他。我看呆了,身临其境,仿佛置身于花果山的战场。孙悟空可真是英勇无畏,他的敢于斗争的反抗精神令人敬佩。当他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我替他惋惜,也被如来无边的法力所震惊。当孙悟空斩妖除魔,保师父上西天,我替此时成熟的孙悟空感到欣慰,他重情重义,在师傅有难时出手相救,积极应对。还有沙僧的任劳任怨;八戒虽然好吃懒做,但在关键时刻也启到了重要作用,知错就改,作战勇敢,不畏妖魔;唐僧心地善良,怜悯众生。当他们取经成功时就像我彩票中奖一样。开心。我已经无法自拨,和他们共开心共悲伤了。
书,真好!它让我明白了只要向着一个明确的目标,积极应对,勇往直前,就一定能够战胜任何困难,获得成功。也让我体会到了师徒四人的深厚情谊,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有书相伴的日子中,我的生活一点也不单调。与书为友,它不仅教会了我如何去品读、欣赏作家来之不易的作品。还让我明白了许多人生哲理,鞭策着我勇往直前。书香依旧,我在前行!
【篇三:推荐一本书】
《我们一起走,迪克》
周六,我去上天才作文班,老师导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叫《我们一起走,迪克》。
迪克是一条极其丑陋的狗,连妈妈和主人都不喜欢它,把它扔到了山林里,为了生存练就了一身本领。后来迪克渴望能有一个主人,就遇到了小盲人阿炯。阿炯的妈妈是下乡知青,在他八岁的时候回昆明老家了,他跟着不负责任的爸爸生活,在一次高烧中眼睛失明了。
阿炯后来有了后妈,就更没人喜欢他了,被爸爸送到一个老瞎子那里学拉二胡,此后便在一个茶馆里靠拉二胡为生。在回家的路上跌倒丢失了盲棍,这时碰到了迪克,迪克帮了他,从此他就收养了迪克。
在一次变故中阿炯带着迪克决定去昆明寻找自己的妈妈,在经过死林时遇到科研考察队,以帮他们找寻丢失在悬崖中的岩石标本作为交换条件,被送到了昆明。
在昆明一边拉二胡乞讨,一边寻找妈妈。在乞讨的过程中有一个阿姨每天给阿炯钱,并且很关心他,其实这个阿姨就是阿炯的母亲,但是她顾忌现在的家庭以及自己的名声,所以没有认阿炯。
后来阿炯生病了,阿姨在和丈夫宋经理商量后,以好心人的名义把阿炯带到家里养病。后来戏剧团宋经理竟然发现阿炯拉了一手好二胡,于是就让他到剧团演出,并且答应试用期一过就可以成为一名正式的员工。这对流浪已久的阿炯来说是多么来之不易啊。
阿炯把自己与迪克坎坷的经历通过二胡演奏了出来,阿炯很快成了明星,可是在舞台上演出,迪克因为太丑陋而不受观众的欢迎,宋经理买了一只马戏团漂亮的狗来代替,最后迪克气不过搞砸了演出,为此宋经理要宰掉迪克。
阿炯绝对不会让别人伤害自己的迪克,同时也知道了阿姨就是自己的妈妈,他很伤心,最终带着迪克悄悄离开了这个家,离开了剧团。
对阿炯来说,找到了母亲,同时有了工作,而且还成了小明星,这是再好不过的归宿了,可是他为了与自己患难与共的迪克,他宁愿抛弃所得到的一切,哪怕是永远去流浪。阿炯没有违背自己的良心,做出这样的选择很让人感动和震撼。
【篇四: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从古代一直传到今天。
如今的社会,家家户户差不多都有狗的身影在流动。而我国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大师也用他的作品《我们一起走·迪克》再次为我们展现了人类和狗的亲近。如果有一天,我问你,你要带一件物品去远走高飞,你会如何做出选择?这似乎很难决定。但对于瞎子和阿炯来说,他只需要一把二胡,其他的东西他都能舍命扔掉。直到有一天,一条狗出现了,他的生活才能因此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迪克本来是一条血统纯正的猎犬。你的母亲美丽的发光,你的父亲“大黄蜂”出生高贵相貌英勇无比,和你同时出生的狗弟和狗妹都继承了你父母的美丽和英俊潇洒,而你一出生就丑陋无为:一副斜巴眼,眼角挤满了狗眵糊,鼻梁平塌,天生一张歪嘴上嘴,还有一个v型豁口。你还长着一身乱糟糟没有光泽的狗毛。好几处都体毛脱落。简直丑的出奇,你被母亲嫌弃,主人将你扔到了森林里,你变成了野狗,你必须学会寻找食物,当时你还小,只能捡得吃其它猎狗吃完剩下的肉渣。你常常饥饿无比,就这样,你在饥饿的考验下学会了自己觅食,你生活在森林里,整天自由自在,无忧无虑。但你渴望能有个主人。因为那是每一只猎犬梦寐以求的梦想。
你冒冒失失闯进了很多家,却被人类无情的赶了出来。一次偶然的相遇,你认识了阿炯。阿炯带着你穿过了死林认识了阿炯的阿妈。你们又因一曲二胡独奏一举成名。最后你咬伤了人,人们都死了心要杀你。于是阿炯便带着你永远流浪。
对于一只狗来说,它最希望得到的是有一个主人,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狗,它也许美丽照人,它也许丑的让人难以入目。但它永远是你的狗,因为你和它一起生活过你为它讲过自己的事情。阿炯之所以做出这个决定,是因为他还惦记着迪克,毕竟在有着生死观念的死林中,一人一狗相依为命,迪克守护在自己的身边,给了他生的悬念。现在阿炯出名了,过上了好日子,他一定不会忘记迪克。带着迪克去远走高飞,这是唯一的办法。在这以前,我也曾有过一条小狗,我们无话不谈,我高兴时笑的肚子疼它也在那儿乐得打滚儿。我做错事,伤心难过时,它总是跑到我的面前,我向它诉苦,我也打了它,但它都一言不发直到我开心为止。现在小狗已经不在我的身边了。但我认为它一定很想我,我也很想它。因为我们的心连在一起。这一切的一切,再一次向我证实了一句话——狗是人类最重要的朋友。
【篇五: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我看过的书就像沙滩的贝壳,在我心里闪闪发光,其中有一本我印象深刻的书叫《导盲犬迪克》。
一只被人抛弃的丑狗遇上了一位叫阿炯的小瞎子,他们俩相依为命,为了找到在昆明的阿妈,付出了许多沉重的代价:离家出走、饥寒交迫、受伤流血、遭人鄙视、病魔缠身……小瞎子阿炯靠一身绝顶的弹古筝的本领讨钱生存,狗凭着遗传下来的纯正的猎狗基因保护阿炯,最后终于找到了阿妈,可不幸的事发生了,阿炯的导盲犬迪克因为现实的种种原因导致惹上杀身之祸,在迪克要被杀之前阿炯做出了一个痛苦的决定,他离开阿妈,带着迪克逃了出去,永远永远地流浪……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一定要坚强,即使你也落到了像阿炯这样的地步,也一定要坚强地生存下来,不然就得不到生存的希望。
在社会上有许多人因为受到冤枉、不公、迫害等等打击时就对生活没有一丝希望,有些人第一个念头想到的是自杀。有的是做完某些重要的事情之后就自杀、有的是借助某些事物自杀、有的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就比如捐赠器官什么的,等等。自杀的方法有许多,生存的方法也有许多,只是在于想或不想,坚强或不坚强的问题,只有坚强就能生存下来。
正如达尔文的《进化论》: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这句话讲得一点也没错!我们一定要做生活的强者!
【篇六: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书,是我们精神和心灵上的重要来源,因为有了书我们的想法可以更好的表达。而最近我迷上了一本名字叫《导盲犬迪克》的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我们大多数人都知道沈石溪有动物小说大王的称号。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炯,在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离开了,他只能随着父亲生活,在这之后,父亲和它的后妈结了婚,刚一开始他的后妈对他很好,但是自从后妈生了她自己的孩子,对阿炯越来越不好,到后来阿炯在想他妈妈时眼睛哭的又红有肿,最终眼睛失明了。在机缘巧合下他遇见了一只小狗,这只小狗的名字叫迪克,迪克的出现无疑是为主人公提供了一丝光明,但由于迪克长的很丑,很多人都打它,骂它,但是迪克有什么错呢?这又不是他自己能决定的。
后来,阿炯打算去找他的阿妈,他和迪克一路上危险重重,丝毫不压与唐僧西天取经。终于到了阿妈生活的地方,但是阿妈由于害怕外人的闲话,一直没有认它,但一直帮助着它。纸是包不住火的,阿炯不知道该怎样面对,所以决定离开。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大家都为他和迪克的命运感到伤心吧。
这本书讲了人世间的黑暗,但又有不少好人存在,我读了这本书后,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