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狼兄狼弟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狼兄狼弟》这是一本获奖的动物小说,字面情节也很感动。
文中主要讲一只名叫小青的猎犬生了一个儿子叫闪电,可就在闪电出生的一个星期,迷惑不解的事发生了,就在小青和它的主人――克雷老汉打猎回到家,却发现了一只母狼,准备叼着闪电逃走,幸好克雷老汉往天上开了一枪,吓得母狼惊慌失措,可它依旧叼着闪电逃,小青只好和母狼对战,不幸最终牺牲了。
过了四年,克雷老汉的部落突然对被狼群袭击,闪电硬着头皮站了出来和头狼大战实力,经过几个回合,不可思议的是,头狼竟被闪电打败了,最终头狼的位置被闪电夺走了,族长公鸭知道闪电那么厉害想除掉闪电,便杀掉了他的的主人――克雷老汉,闪电一心为了了替主人报仇,连老婆和孩子也被公鸭杀掉,闪电悲痛欲绝的冲向公鸭,咬伤他的腿,还把他弄进陷阱,最后人们把他救了上来送回家,公感觉闪电还会找上门来,便请来了鼎鼎有名的猎人(七爷)和闪电迎来了一场场战斗。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懂得要有闪电这般的毅力,这样你才能完完整整把一件事做好,把一个个难题消灭,勇敢和毅力在生活上是王者,在学习上是刻苦,不管在学习还是生活中都得懂得知恩图报。
【篇二:纯净】
他翕动着嘴巴,眼睛开始发红,可却没有流下眼泪,攥紧在手中的饼干如同一片片蒲公英从手中散落,挣脱了手心的束缚。他愤怒得像头狼一样冲出门外,身上似有一团火在烧,烧得一屋子的人蔫了气。
“走了,就别回来!”父亲大吼道,可他却没听到。我从未想到父亲是如此严格,以致于因为考试差了几分就开始发怒。
弟弟长得颇有父亲的模样,帅气的脸上镶了两颗如黑钻石般的眼睛。嘴一咧,一排刚换上岗的黑蛀牙就显出来。因为糖吃多了,大白牙早就被炒了鱿鱼。笑嘻嘻的弟弟是家里的开心果。刚学英语那会儿,天天到家讲英语,指着什么花都说:“玫瑰玫瑰肉丝。”见着草就说:“小草小草哥袜子。”说完就拽拽地转过头等父亲夸他。我不点出错误,怕浇灭他的兴致,点燃父亲的怒火。
可是现在不见了他,我要出去找,父亲拦着,说让他吃点苦头。一直等到天黑了,还是没见他回来,大家都急上了。四下寻找,没见着。父亲显然有些后悔了。七八岁的孩子,考试没得满分,哪用得着生如此大的气。比邻居差一些就差一些,有什么关系。我的父亲这攀比的心理,会对弟弟纯净的心滴上多少黑墨汁呀?让他知道只有比别人强才是对的,这样做真的好吗?
我回到房间,坐在椅子上,想这三尺瓦棱屋怕是装不下这纯净的童心了吧?
思忖之际,却发现被窝鼓着。掀开被子,弟弟恰在里面。“姐姐不要说,我要让他们伤心一阵才行!”多聪明的弟弟,谁都不会想到他会躲在被窝里。钻石般的眼睛依旧放着光芒,眼下两行清晰的泪痕,让他的脸显得十分对称。
“难过吗?”我问。“不难过,应该的,我没考过小峰,他爸爸马上又要上我家拽了!”弟弟哀叹道。可这却惊吓到了我。“应该的?”因为差两分被骂还很应该。我不敢相信这竟出自一个八岁孩子的嘴里。这钻石般的眼睛倒像一池深水,纯净的一瓢在最底端,很难捞上来。
这混沌的世界将孩子纯净的心都给玷污了。纯净的心灵需要人来滋养和照料,那也许是深潭里的一洼水,峰峦上的一片叶,河谷里的一块石,艰难又可贵。
【篇三:应谢人间】
此时相望不相闻,愿逐月华流照君。
——题记
乐乐听说这世间有一个人,他具体叫什么,大概已经被这时光销蚀,现在人们只知道他的姓氏,谢。他是古往今来第一能工巧匠,而乐乐从小受母亲熏陶,极其喜爱手工,犹善木人,但世人却说这位姓谢的大师所做出的木人极似真人。所以,乐乐怀揣着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自己生活多年的家,踏上了寻找高人的旅途。
道阻且长,路长而岐。也不知经过多少个春秋,乐乐终于找到了这位大师。大师告诉他,手工之精华,还是来源于自己,只要内心有一种信念,再加上你自己的理解,我相信你一定会成功的。这时的大师温润如玉,乐乐心中虽然有些恍恍惚惚,不过还是一口答应了下来。
时光犹如柔顺的丝带从眼前滑过,在这段时间里,知识就像川流不息的大河一般涌进乐乐的脑袋里,大师也变成了乐乐的老师,他们在闲暇时也会在一起谈论工艺,相辅相成,共同进步。
可是,就像许多老套剧情一样,事情的转折也就从这里开始了。
当许多头狼团团围住乐乐的时候,乐乐的脸上露出了好久不见的惊恐。面前的凶兽双眼碧绿,似乎还映着白光,嘴中的獠牙就如同死神的镰刀一般。它们的嘴角还挂着涎水,似乎已经在考虑如何将眼前的这个家伙给吃掉。由于是黑夜,四周寂静无声,空气中似乎弥漫着恐怖的气息。乐乐呼吸一窒,正当他以为今天就将葬送在这里时,突然出现了一个声音——是大师!乐乐双眼湿润了,可这时候怎么能放松警惕?狼群还在步步逼近,即使大师操控着木人挡在乐乐身前,但他还是吓得流下了汗。“快走!难道你想让我们这脉技艺永远消失?快走!”大师侧着他已被汗浸湿的脸说,“一定不要放弃梦想。”乐乐脑中顿时思绪万千,但长期服从大师命令的本能已促使他离开了那方土地。乐乐抬头一看,只见“嘭”的一声,一切都安静了。天似乎亮了。
乐乐独自倚在木屋的墙边,露冷中宵,又好像有清脆步声,前方似乎有个人正提着灯缓缓走来。还是一样的神情,从容,温和的长着面庞,他彳亍地走到乐乐面前,断断续续声音如同幽灵一般飘进乐乐的耳里:“好孩子,为师不放心,折回来看看你。”乐乐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翌日,木屋无人,唯一证明这里有人存在过的痕迹,大概就是木屋面前那片长得茂盛的丛林了吧,你看,都开花了呢……
【篇四:墨香相伴,真好】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了它,我们才能在知识的海洋中畅游,去享受与书相伴的每一分每一秒。
每每月圆,皓月当空,便会如一把钥匙,打开我关于《狼图腾》的记忆之匣,勾起我对那道黑色身影的回忆,听得阵阵刚烈的狼吠,望着无边草原上那场斗智斗勇,惊心动魄的猎杀。
厚厚的黑云,在草原上翻腾,像浓烟般凶猛。天空昏黑,白毛雪在密密麻麻的飘着,枯败的杂草中,一对淡绿色的眸子正发着丝丝寒气,令周围气温到了冰点。视野所望,是忙着吃草的羊,这场战役对狼来说很重要,凄惨而愤怒的嚎叫已因饥饿回响多日。
“嗷呜”,具有撕裂一切的野性叫声响起,匍匐在山坡上的狼群像打了兴奋剂一般,在头狼的号角下奔向山谷。受惊的羊群撒开腿就跑,短小的腿在此刻竟发出了无尽力量。但那些草原的战士们也穷追不舍,一些年老的,吃太多的羊此刻已慢了下来,但没有一头狼表示渴望,他们要的,是羊的主力军——那些壮年羊。
可是,狼群已饥饿多日,要追上一群吃饱喝足的羊谈何容易?渐渐的,一些狼放缓了速度,从狼群中分散出来,羊认为狼群即将失败,便不再周旋,开始出谷湖面上跑去,回看后方,惨白的月光照在头狼身上,此刻的它更显狰狞。可是失败的不甘未出现在它脸上,反而浮现了一丝阴冷的笑。
闪电战已是强弓之末,羊群渐渐跑到湖边,一发未得的狼群显然离失败只差咫尺,可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本来撒开蹄子的羊,现在正停下了双腿,呆呆的看着一个个同伴落入湖中,原来初冬的冰尚未坚固,羊群又吃过草,很重,冰面破裂了。而想着绕开的羊也早已被之前分散开来的狼包围,这时,这群羊正瑟瑟发抖。
屠杀,就此开始!有力的利爪如切豆腐般没入第一只羊的头,鲜血瞬间喷洒而出。大口扑向羊颈,下颚有力的咬合,羊一命呜呼,还来不及挣扎。血腥味弥漫空气,这下子,像是在炸药库中点起了火,狼群瞬间沸腾,痛苦的呻吟响彻山谷……头狼踩在一个羊头上,此时,尸横遍野,鲜血洒满大地,一种胜利的喜悦在狼群中扩散。头狼死死地盯着死羊,呲牙咧嘴,眼中淡淡的不屑流露出来,又似对失败者的怜悯和嘲笑。它用冷静的大脑和缜密的思考宣誓了谁是草原上最强者!
至此,我深深地被头狼的勇敢智慧打动,这种桀骜不驯,有勇有谋问当今几人能做到?在这场草原搏斗中,我看到的不仅仅是故事的精彩,更有头狼在缺粮时不言放弃,利用好天时地利的机智,追捕敌人的英勇。它教会了我很多很多。
书的的确确是用来消磨时光的,但我们得学会在书中学到东西,使之蕴含的真意伴随我们一生,在人生路上助我们披荆斩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