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寻梦环游记观后感】
梦想是什么?梦想是愿意为了它你不惜一切代价去实现。当你有了自己的梦想,而家人视你的梦想为猛虎豺狼,你如何抉择?看了《寻梦环游记》这部影片,我对梦想有了新的看法。
电影主要讲述了:自幼有个音乐梦的小男孩米格,因为机缘巧合踏上了亡灵土地。在那里经历一番冒险终于找到自己的曾曾祖父,收获了亲情,踏上了寻梦之路。
电影中最令我感动的画面是:家人百般阻挠小米格尔接触音乐,并且想尽一切办法让他远离音乐,而小米格尔始终坚持追求自己的梦想。米格尔小小年纪为了梦想有如此大的信心,我感受到了米格尔的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心。一个人要实现梦想,和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是分不开的。
在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人像米格尔这样拥有如此大的信心。贝多芬,他双耳失聪后,不是一味的怨天尤人,而是坚持他的音乐创作,耳朵聋了又听不见,就用筷子插进钢琴的发声器,以震动来辨别音调,最终创作出了著名的《第九交响曲》。
现在我知道了,只要你坚持,并付诸努力,就会有梦想成真的一天。
【篇二:冷与热】
只有当极寒降临,烈风肆虐,百花凋残,人的骨骼冻得咯咯作响,那一丝丝蕴压在心底的光和热才会悄悄绽放。
踏上古老的城墙,眺望北方。我似乎看见,那里的居民一个个心惊胆颤,时刻担心着不知何时金人就会毁了他们的家乡。寒风呼啸过他们的脸庞,凉的不止是身躯,还有对国家的殷切希望。当金军的铁骑踏裂了这片土壤,人们连最后一丝希冀也似乎破灭!但,同样也有一只军队出现在了疆场,他们虽手握寒枪却如同人们心中的太阳,驱散了人们心中的悲凉。他们让敌人闻风丧胆以至于说:“有岳家军在,我们打不了胜仗。”无论人们心中凄凉几何,即使只有心脏在寒风酷雪中苟延残喘,但国家绝不会把自己的身体弃于豺狼,决会带给人们无比温暖的曙光。
我随着城墙上那一处处刀痕斧砍,渐入了另一片古战场。城中人心已凉到极点,周围千万城皆降,只有将军立于城巅,仗剑一呼“绝不苟降!”唯一的这座城镇在了这方土地,任敌军如潮水般冲击也巍然不动。鲜血染红了这片土壤,也染红了将军的长枪。将军虽欲誓死抵抗但已无余粮,他脱下长袍跪对城中军民“将军无能,不能守卫家乡。”寒光惊闪,将军的妻子把尖刀刺向了自己的心脏,只喊道“我愿为军粮……”将军的泪水喷涌而去,将军怒了,大喊“继续抵抗,即使剜下每一个人的心脏!”终于最后一滴血也流尽。但始终屹立的,是将军宁折不弯的樱枪!所有英魂在城中飘荡,身死殉国,也要庇佑家乡!人性虽也被冻僵,但人们心中永存着那个家乡,那个国,无论身存身死,那一腔热血,亘古不亡!
忽然飘出了一楼烟,那是两杆枪在燃烧,一杆轰破腐朽的国门,一杆榨干人的灵魂,于是人们学会了吞云吐雾,却忘了巍巍国门。他们霸占了我们的土地,享受着我们千年积累的华丰,并予给我们东亚病夫的荣称,先贤的英灵回荡在满是屈辱的时空,哀鸣着亿万子孙痴笨与无能。终于在两杆枪的狂轰下,撬动了那冻僵的灵魂,才有了虎门销烟,有了致远英魂,也有了南京城中四万万冤魂,那层冰壳终于被掀开,是在这极其冷酷和人性尽丧下,不得不破冰而出,去释放那心中蕴藏已久的热,即是这股热,才成就了那一曲婉转而凄凉的民族的挽歌。而饱受严寒的我们,久藏冰层下的我们,需要铭记这股发自肺腑的炙热。
当今,豺狼依旧紧盯着我们不放,钓鱼岛依然在饱受磨难,我们不能再让中华大地缺少任何一角,我们已经饱尝过那段阴冷晦暗的时光,现在的我们需要热!暖人心肠的热,能驱散一切寒冷的热,并要用这股热去绣出中华民族永不黯淡熠熠闪耀的华裳!
【篇三:勇敢的狮子】
在一片繁茂的丛林里有肌肉发达的雄狮,有魅力四射的母狮。更有机智勇猛的狮子,就像卷尾。
卷尾它长着一身金黄艳丽的毛,它身上最引起动物注意的就是它脖子上的鬃毛了,鬃毛在风的吹动下威风凛凛;在它开心的时候鬃毛张开,就像一朵盛开的太阳花;可它在生气时,鬃毛就张得很大,嘴也张开了,洁白如玉的牙齿露了出来,那样子可威风了!长满毛的脸上有着一个黑鼻头,大嘴巴,两个小眼睛,一对小耳朵。
虽然它长着魁梧的身材,但是它那勇敢的精神,沉着的性格才是它称霸草原的主要原因。
在一个天气晴朗的秋天,卷尾和配偶出来觅食,可它突然看见死对头黑橄榄带着一群狮子来报仇了。那批狮子是黑手党爪牙,它们性格残暴,不管是大狮子还是小狮子只要看见就杀。曾经,黑橄榄一人竟战胜过一群豺狼,所以才当上了黑手党的老大。
看见黑手党,卷尾一点也不惊恐,反而在泥地里滚上了两圈,这是为了不让黑手党的狮子闻到自己的气味。
紧接着,卷尾安顿好配偶之后便四处张望,它找到了一个埋伏的好地点后就把自己藏起来。等黑橄榄还在那里炫舞扬威时,卷尾腾空一跃,跳在了黑橄榄的背上,它用手把着黑橄榄的头,然后就啊呜一口把黑橄榄的脊柱咬断了。
黑橄榄只好被它的爪牙们给抬了回家。
看着卷尾自信从容的样子,我不禁思索:真正的强者不是表面上看起来气焰嚣张,张牙舞爪的,而是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沉着冷静,急中生智,想办法解决问题的!
【篇四:歌颂祖国】
这是一个强大的国家——中国,是我出生的地方。
“朋友来了,有好酒;若是那豺狼来了,迎接他的有猎枪。”这首歌儿唱的就是我的祖国。
曾经,敌人的飞机大炮侵略我们的国家,连年战乱,人民生活提心吊胆,国家饱受创伤。后来,我们赶走了敌人;现在,我们有强大的军队,别的国家不敢来欺负我们。
我们的生活因为祖国的强大而美好,我们一家人的生活其乐融融。早上,我背着书包上学,爸妈开着车去上班;中午,我们在食堂吃饭;晚上,我回到家中完成作业,爸妈去熙熙攘攘的菜市场买菜回家做饭,我们在舒适的家中休息。
我们的国家还是一个美丽的国家。有山水甲天下的桂林,有高耸入云的五岳,有景色迷人的九寨沟,有艳丽的东方明珠和商业之都香港,很多外国游客认为这里就是天堂。
啊,我的祖国,你是多么强大和美丽,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为你自豪。
【篇五:《斑羚飞渡》读后感】
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我很喜欢这本书,我最喜欢这本书里面的第一部分的内容,那就是红奶羊。
红奶羊这一部分主要讲了:一对狼夫妇生了一只小公狼,小公狼刚出生以后他的妈妈就死了,那只大公狼为了不让孩子死去,就捉了一只刚生孩子的红崖羊,用她的奶来喂养小公狼,之后大公狼为了把猎人和猎狗引开山洞,而死去了,后来红崖羊亲眼看见小公狼杀死了他的同类,就想在晚上偷偷溜走,结果夜晚让豺狼发现,最后是小公狼救了她,之后还是离开了他,过了很久,小公狼长了大了,与母狼一起捉了只红崖羊,没想到就是为他的红崖羊,之后把这只羊放走了。
看了这一部分,我又很多的体会,这只公狼不忘记红崖羊对他的照顾,明明已经很饿了,狼吃羊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还是把自己的养母给放走了。我是一个人类,不能还没有这只公狼孝顺,狼毕竟是没有人聪明的,我长大以后一定要好好地报答父母,不让父母失望,毕竟也是养了我这么久有父母,我一定要好好地孝顺父母,不让他们生气。
这本书我很喜欢,我从书里知道了很多事情。
【篇六:变】
是他么?
我再次仔细地打量这位约莫14岁的少年——健康的小麦肤色,浓密的黑发,眼神中蓄满黎明前的浓黑,白色短袖早已被汗水浸湿,在球场上纵横,像一只猎豹。没错,就是他。我小学时的好弟兄。
天虽然热,却也有丝凉意,秋末的天气像女孩的心思那般难以捉摸,球场上的豺狼似乎也有了些倦意,当他踉跄地颠进最后一个球后,便下场了,我便走近。
“你认识汪××吗?”
“认识啊,我小学同学嘛,怎么了?”
“那你认识我吗?”
“你是——”
“我就是汪××,忘记了?”
“没忘,没忘,你就是汪××,你还记得我吗?”
“当然记得啦,你不就是×××吗?”
“你还记得我呀!”
简短的对话后,我们便沉默了,他坐在地上囫囵喝水,我也一声不吭地将视线随意向别处挪移。这块场地没有多少人在投篮,比其它场地更加冷清。对面是热血在流淌,篮球碰篮筐,虽嘈杂却也如朋友般高谈阔论,而我们却一言不发,变得比陌生人还要陌生。
大概是休息好了,他便招呼我说:“走,一起打球吧!”我机械地回了一句“哦”。我将球传给他,他便犹如一头觉醒的雄狮四处奔跑,我只能在外线看着他在禁区大杀四方,看他覆水东流,义无反顾,我只能痴痴的望着他,但他显然并未放开手脚,这匹野马还未脱缰,只能一次又一次的失望而归,他的眼中只有篮筐!
我出手了,不中,他抢到篮板了,我处在大空位,他看到了,但他没传,他背着身低位单打,但宁愿自己来终结这一球。他脱缰了,一个转身,右手一勾,“唰”一道弧线,球应声入网!
“好球!”我只能来这么一句。
“你也不赖!”他背对着,让我看不清他脸上的神情。我所凝望的,只有他那渐行渐远的背影。
“你要走了?”
“嗯。”我拿起我的衣服,拍了拍灰尘,“太阳都快下山了,回家了,你继续。”
“那——再见。”最后一句话。
“再见!”
黄昏中的人影疏疏落落,飘零的风吹拂身上湿透的汗水,有些凉意,我们渐行渐远。黄昏的涟漪漾在我们中央。
果然,一切都会变的,我们曾经许下的话语在黄昏中消散,但那个人那份情却在我们的生命中留下了永恒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