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一本珍贵的书】
杜甫曾说:“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包含着丰厚的知识,让我们打开知识的殿堂,使我们的心灵变得文雅、高尚。
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人人都要读书。在我书的王国中有一本书让我记忆犹新,那是我第一次读的一篇长篇小说:《红豺》。
那一天,我照例写完周末作业,然后一头钻进了书的王国,这本书讲述了红豺火烧云,用自己的心血抚养大了一只自己的仇敌——小狼甜点心,最终用自己的宝贵生命为甜点心献上了最后一后安宁的天空,每当我读起这本书,眼睛总会在不知不觉中湿调。今天也不例外,我读到火烧云有一窝健健康康的小幼豺,我就真为它有幸福的家而感到高兴,而当它的小幼豺被可狠的母狼夺去生命时,我的心就感到天空中有一片鸟云,鸟儿不再歌唱,要问我天空当何凄凉,我不知道;要问我美好的天空在哪儿,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一个幸福而又美好的家庭即将破裂,被无辜地抛弃。我和书中的人物一起度过喜、乐、悲、衷。我一直认为,书是我的朋友,是一处我随时乐意去就去的熟地方。
这本书是我特殊的回忆——让我爱上了读书。所以我把它保存了起来,直到永远永远?啊!我爱诗读书,它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事和独立思考等的大道理,所以读书吧少年!
【篇二:《冬牧场》读后感】
“我说:‘家里不是有狗了吗?’他说。‘谁知道能活多久?’居麻给梅花猫吃肉时,嫂子反对:‘豁切!’嫂子给猫吃肉时,加玛反对:‘行啦行啦!’加玛给猫吃肉时,我反对:‘它已经吃了不少了!’我给猫吃肉时,居麻反对:‘它吃得比你还多!’总之一家人就这样互相宠溺着它。”
每当我读到这句话时,我总会想起七岁时,我在一个电话亭旁看到一个大哥哥,他背着一个书包,你做梦也不会想到那里面究竟有什么?那里面有猫,不是一只猫,也不是普通的猫,而是两只全身金黄,刚生下来没几天的小奶猫!
怎么才能说出《冬牧场》的有趣之处呢?如果说《雪域豹影》是一幅漫天大雪与一座山的水彩画;《红豺》是一幅青青草原地上一只兔子与一只鹿地相遇,那么《冬牧场》则是一个人与一群马、一群牛、一群骆驼的合影。
在李娟笔下,如此凛冽的环境都能有着如此快乐的气氛。
也许,你不曾在一个夜晚,一粒牛粪掉进了你张着的嘴里;也许,你不曾为了打一个电话,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也许,你不曾因为冬天里的牛奶,而只给小牛喝了几口奶?
可是,这并不意味着你是一个远离快乐的人。
如果,你曾经为了捉一只小鸟,而扮成一颗假树吸引鸟儿,却招来了许多蜜蜂;如果,你曾经为了和小伙伴一起快乐的吃蛋糕,却把脸上、手上涂得全是奶油;如果,你曾经捉了一条鱼儿,却被它的鱼尾巴扇了好几个耳光……
是的,寒冷的冬天虽然已经过去,但是它依旧在我的心中,告诉我没有风雨地吹打就不会存活。
“每当我独自走在暮色四合的荒野里,看着轻飘飘的月越来越坚硬,成为银白锋利的月亮”。
【篇三:为梦想拼搏】
播种
我从小就有一个梦,梦想着自己有朝一日会在NBA这个大舞台上去发展。每当想到这儿,我都不由得抿嘴一笑。
不久,梦醒了,希望也幻灭了,我满腔热血似乎早已不再了。我望着天空,感觉自己被全世界孤立了。
姐姐在我最无助时给予我鼓励,并推荐我看日本动漫——《灌篮高手》。在这里,我重拾初心,向着我远大的理想前进。
破土
在学校,一直表现平平的我,有一天突然爆发了,勇敢地向梦想发起了挑战。
一个万里无云的日子,我犹如一只羽翼丰满的雄鹰,在天空中展翅翱翔。开始,我十分自卑,觉得和“球神”们对抗,简直就是以卵穿石——不自量力。但我却毫无退缩,和刚勇善战的红豺一样,愈战愈勇。渐渐地,我进步了,成为班上新的“一代天骄”。
成长
篮球带领我走向成功的巅峰,也带领我走向失败的低谷。
那次比赛,论实力,我方本应大获全胜。因此,一开始我们个个都洋洋得意,看不起对手。然而骄兵必败,我们因骄傲而蔑视对手,激起了对手极大的爆发力,导致我队大败而归。
大家自怨自艾、灰心丧气,与败走麦城的关云长简直没什么两样,狼狈不堪!
这时,队长向我们快步走来,厉声呵斥:“切,那么容易放弃,还打什么篮球!”
我们被震住了,我手中的篮球好似一个罪大恶极的人,正在接受我们的审判。
过了好一会儿,大家才回过神来,静静地思考着那简洁有力的语言,宛如一弯明月照亮世间。
【篇四:读书改变了我】
书,是知识的汇聚地。品味、煮字是我的一大乐趣,读书令我进步,让我自信。谁能想到我曾经胆小内向呢!一切都是读书改变了我。
我曾经是个内向的女孩,性格因素可能是我不愿与人主动交谈的一方面原因;而另一方面,因为我书读得不多,不会诗词歌赋,在大家侃侃而谈时,我也插不上话。每当我看到老师和同学们在一起讨论唐诗、宋词,心底好生羡慕。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读书。
我最开始读的是“唐诗宋词”,因为妈妈告诉我,诗词是中国流传下来的文化,作为一名中国人,一定要读好“唐诗宋词”。我翻开书,看见上面优美的词句,我不禁为古人的智慧而感叹。在书中,我与李白共看杨玉环“名花倾国两相欢”的美丽容貌;我听“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体会到了李商隐对亡妻的思念之情;我又读出了陆游“此生谁料,心在天山,身老沧州”的无奈。我流连于书的世界,我徜徉在书的海洋里。
后来,我不满足于诗词了,又看起了中国古典名著。读《三国演义》,我不禁为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而连连称赞;读《水浒传》,我又为梁山好汉的悲惨命运感到愤愤不平;读《红楼梦》,那凄美的故事又叫人泪落如珠。
现在,我很喜欢“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和“意林作家”简蔓的作品。读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就走进了一个奇妙的动物世界,让我明白,动物的情感也是那么的丰富,我喜欢《狼国女王》里的女王紫葡萄,喜欢《红豺》里有着跨越种族伟大母爱的母豺——火烧云,也喜欢情豹——布哈依。而简蔓,则是另一种风格,她用青涩的文笔写下了青春的故事。我喜欢“佟雨颜”的执着,喜欢“周静芒”的乐观,她用文字,诉说着每一个女孩的故事。
现在,我可以在老师和同学们惊讶赞许的目光中背出《长恨歌》、《将进酒》、《木兰诗》……也可以对一些文学作品评头论足,谈出自己的观点与感受。我变得更自信,言行更得体,让我明白什么叫“腹有诗书气自华”。
【篇五:读《红豺》有感】
最近,我阅读了沈石溪的《红豺》,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关于母爱的感人故事。
狼和豺本来是死对头,可母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养育杀害它豺崽的凶手的遗孤——狼崽甜点心。本给他取这个名字是候补食物的意思,但是与甜点心相处久了,竟有了逐渐深厚的感情。火烧云甚至不惜生命,去与眼镜蛇搏斗,还能不管不顾自己的那条美丽的,重要的长尾巴,冒着危险,把甜点心拉上岸。还因为甜点心,放弃了精心筛选的新郎。某一天,因为舍不得吃甜点心,火烧云壮着胆子去村寨捕食,不仅忍臭钻进粪堆里,还差点搭上了性命。还在一场和狗熊的搏斗中,痛失前腿,惨遭鹅欺。最终,火烧云用惨重的代价,换来了甜点心和甜点心的孩子们的安宁。看完这本书,我已经声泪俱下,被火烧云的母爱深深地感动了。
当我读到“村寨逃生”这一章时,心里酸涩苦辣都有。难以想象,火烧云冒着生命危险去村寨捕食,甚至忍着恶心和臭、脏,钻进肥料堆里,要知道那可是有各种屎尿,黑泥烂草组成的,简直是各种排泄物的大杂烩,还受了重伤,而这一切都可以避免,只要它吃掉甜点心,可它没有这样做。这一章,最让我最难忘,我要为火烧云的大爱点赞!
这时,我不禁想到了我的妈妈,想到她为我所做的点点滴滴,对我无微不至地关心和无私地付出。母爱,是多么伟大啊!我觉得我们应该珍惜现在浓浓的母爱,将来要尽全力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