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犯相关作文

【篇一:复联4观后感】

我是从钢铁侠2开始进入漫威电影宇宙的,那个时候,钢铁侠2是一部能让我血脉奔张的电影,我在电影院看的时候满脑子都是:红色的马克战衣好帅啊。没有几个男孩能抵挡这种机甲浪漫吧?

准确来说,更早的时候我还看过李安拍的浩克,还有索尼最早的蜘蛛侠三部曲。第一部蜘蛛侠应该是我最早看过的真人超级英雄电影,拖第一部蜘蛛侠的福,我一直以为蜘蛛丝是变异出来的。当时家里买的步步高DVD会送电影,我三舅家也买了一模一样的一台,他们家送的是蜘蛛侠,我们家送的是什么我倒是忘记了。第一部蜘蛛侠我看了不知道多少遍了,小学的时候总是有无数的时间可以挥霍,第一遍是在三舅的家里看的,那个时候我家还在总院,三舅家还在芍园,我记得那个晚上我没有看完,但是我特别喜欢,所以三舅借我带回去看了,后来再也没有还给他们。DVD分成了两张,我还记得应该换碟的时候那部分的剧情,我还记得经典的雨中之吻,我还记得结尾的时候彼得·帕克坚定的眼神,我也想成为蜘蛛侠。

后来蜘蛛侠三部曲完结了,我对于超级英雄的喜欢却没有停止,毒液被消灭了,沙人去流浪了,挚友死掉了,但是我却觉得故事没有完结,我总希望这个系列继续往下出,我多希望这一代的蜘蛛侠继续下去。

钢铁侠2之前还有变形金刚的第一部,汽车人变形的时候,擎天柱身上金属光泽反射的光芒晃得我不能呼吸,性感的机械音效果让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擎天柱说话的声音好像和我的肉体达成了共振。

然后就是钢铁侠2了,然后就是其他的漫威宇宙电影了,然后就是期待各种各样的彩蛋,每次看到彩蛋,就觉得这个电影没有完结,心中就继续留了一份期待,就好像第一次看到蜘蛛侠第一部结尾时,小奥斯本发现了父亲的真实身份,留下了无数的悬念。

然后就是美国队长,雷神,复联1,我看到漫威在下一盘大棋。每看完一部电影,看完所有的彩蛋,我就要去网上搜索漫画原著的设定,超级英雄的设定真是最让我喜欢的东西了。我在网上搜索钢铁侠的装甲、六颗无限宝石,我在网上搜索着各种各样的彩蛋,这些设定无不令我着迷。

我不知道漫威电影里面我最喜欢的是哪一部,但是我知道我最讨厌的一定是惊奇队长,我讨厌不知所云的设定,我讨厌惊奇队长那张脸,我讨厌惊奇队长强烈的主角光环。没有黑豹是因为我到现在还没看过黑豹。

细细想来,我的口味变了吗?审美疲劳了吗?超级英雄电影不就是这个套路吗?是因为电影工业化吗?没有吧,蜘蛛侠平行宇宙我就喜欢得不行。我记得蜘蛛侠第一部中的名言: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我记得彼得·帕克发现杀死Uncle Ben的凶手正是自己放过的抢劫犯时候的表情,和我看到彼得·帕克给抢劫犯让道的时候的快感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它让我切身体会到了什么叫做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这么看来,蜘蛛侠应该是我最喜欢的超级英雄了,他很接地气,很接近我们的生活。

后来呢,为什么我渐渐地不喜欢超级英雄电影了?

我想是因为我长大了。

我越来越觉得,人的意志所能改变的事物少之又少,电影中主角拼尽全力,可以达到美好的结局,现实生活不能,所以我变得不再相信拼搏能够改变所有,所以我看到惊奇队长仅凭意念完成蜕变的时候,我心中充满了不屑:这太幼稚了。

我不喜欢这样。

我有好多缺憾的事情没有完成,它们过去就过去了。高中的时候跳高的最后一下,我身体已经过去了,却被自己的脚后跟打败了,那是最后一跳,我以为我完成了,却倒在了最后一步,我现在想当时我再坚持一下,是不是就跳过去了呢?内蒙古的排球比赛,我觉得我没有力气了,我扣不动球了,我到达了极限了吧,我现在想的时候我当时再坚持一下,我们会不会赢呢?大学毕业那会儿,我嗓子哑了,大队培训那会儿,我嗓子也哑了,因为这个我没法唱我想唱的歌,我会后悔吧?还有好多好多,如果当初我选择了别的,现在会如何呢?

漫威电影宇宙十年过去了,我也长大了,可是我不想长大,我想活在过去。

【篇二: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当今社会知法、懂法、守法,不仅是对青少年的要求,也是保护我们自己平安幸福最有力的武器。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要从遵守纪律规范开始:遵守课堂纪律,遵守学校秩序,遵守交通规则,遵守社会文明准则……从小做起,从我做起,我们的国家才会更加文明强大,我们的生活才会幸福平安。相反,不懂法律的王俊,却因为自己对法律的无知,从一个好学生沦落成抢劫犯,将正处花季年华的自己送进了监狱。

一年前,中考后与重点中学失之交臂的王俊来到一所普通中学就读。在上半学期里,埋头苦学的王俊在班里始终保持着第一名的好成绩。一味的省吃俭用使他自己觉得很没面子,他想拥有一大笔钱,让所有的人都羡慕他。

有一天,他看见有一个小伙子抢劫了一户人家,得到了一大笔钱。这让他顿时起了心。这么容易就得到了一大笔钱,太棒了!这样我以后就不愁吃,不愁穿了。于是他便洗劫了一户人家,居然得到了2000多元钱,这让他高兴不已。于是他天天花天酒地,还经常旷课、赌博。如果遇到不会做的作业,就用钱来“打发”同学,帮他做。他的学业也一落千丈。

一次,在中考时,他抄袭别人的试卷,被考官当场抓住,取消了考试资格。于是,他也退了学,因为他觉得学不学都无所谓了。没钱时,只要洗劫几户人家就行了。于是,他便远离了家人,开始了这种躲躲藏藏的生活。王俊十分机灵,每次抢劫以后,便换一块地方,让警方对他无从下手。他还当了黑帮老大,天天带着他的兄弟们晚间洗劫居民,这让居民对他们惶恐不已。

这天,他带着自己的兄弟们袭击一座工厂,当他们把厂地洗劫一空时,却不知道警察已经包围了他们,于是他们便进了监狱——几十个正处花季年华的青少年,将在没有自由的高墙内度过5年,而这5年本应该是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教训是惨痛的,而王俊由一个好学生变成一个抢劫犯的经历更值得让人深思:如果他没有那种丑恶的思想,那么他后来的人生将会被改写。一年后的今天,他应该坐在大学课堂里,和所有的同龄人一样,尽享青春的快乐与希望。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要严于律己,学会从日常小事中明辨是非,区别善恶,分清美丑,懂得何以为荣,何以为耻,该学什么,不该学什么,养成荣进辱退的习惯,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心中筑起坚不可摧的道德“长城”,做一个高尚的、正直的、诚信的人,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篇三:我经历的危急时刻】

“啊!不要再追我啦!救命呀!”听到这,你会以为我遇到了抢劫犯了吧。呃,说起来也搞笑,我竟被一只狗从家追到了学校。哎,这事还得从头说起。

那天阳光明媚,我迈着愉快的步伐往学校走去,本以为今天会一帆风顺,可人算不如天算,我竟然遇上了一只流浪狗!

刚开始那狗因在啃一根骨头,又因为我站在下风处,所以它没发现我。我心里松了一口气,轻手轻脚地从旁边绕了过去,可一不小心,踩到了一个可乐瓶,惊动了那只狗,狗转过它那肮脏的身子就来追我。见状我吓得拔腿就跑,要知道,狗可能会有传染病的。不过,这只狗跑得有些慢,所以我与它很快拉开了距离。我正在心里得意地想:“你还想跑过我?要知道,我在班里可是长跑冠军。”可就在我得瑟之际,踩在了不知哪个杀千刀乱丢的香蕉皮上,滑倒在地。这时让我不禁想起小杨腿上被狗咬的伤痕,背上就一阵冷汗。于是我立马爬起来,然后回过头,狗已经追上来,我吓得都快小便失禁了!幸好,学校就在面前,门卫把狗赶走了,还问我有没有受伤。呼呼,真是一次恐怖的经历。

虽然没被狗咬到,但是这个危机时刻实在不好受啊!更重要的是哥哥居然把我被狗追的事改成被狗吓尿裤子去喧传!太可恶啦!

【篇四:我的超人爸爸】

我的爸爸就算摔了一跤,也要哈哈大笑,说我是猪,这样的爸爸竟有一次主动帮助了人。

虽然我有时受伤的很严重,他也只不过跟一只麻雀一样叨叨不停地把我扶起来。

但有一次,一个老奶奶跟我们一个电梯,都发斑白,满脸皱纹,还拄着一根拐杖,爸爸变问奶奶您几楼?老奶奶便如“蚊子”般的声音说道二十楼。老爸和我愣了一下,便问老奶奶您住哪?奶奶满脸不解说道:“我住天府世家啊!”哦,原来奶奶走错了啊,老爸耐心的说:“我们住南苑,这只有16楼。”奶奶不好意思的说:“哦,那我走错了。”“等等!”我身边冒出一个声音,“我开车送你回家吧。”老奶奶勉强的点了点头。好像以为我们的“抢劫犯“呢。

过了一会儿,老爸回来了,他那脸上充满了孩子般的笑容,我猜他一定想帮助人,自己也有意想不到的快乐吧!“

其实帮老人找到回家的路,不一定只是寻路,更是一颗乐于助人的爱心。

【篇五:法不能没有你】

列宁曾说:“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著名的法学家郭道晖曾说:“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

著名的大法官卡多佐曾说:“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作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

先贤们口中的法律,总给人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作为当代高中生,我们有幸生活在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中国法制的突飞猛进,也应该树立与时代相符的法律意识。

法,我想认识你!

你是谁?卢梭曾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到:“法律只不过是我们意志的记录。”是的,法律是每个公民都能享用的,也都要遵守的,是一个国家的灵魂,是维持社会安定的工具。因此,法律好比一艘大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是一旦跨出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受到法律的惩罚。

我该如何拥有你?查士丁尼曾说:“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公民要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要学会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为法律是适合各阶层人们的。从1954年开始,我国陆续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保护条例》、《选举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这些都是为公民享受权利提供保障的。如果你自身的法律意识较为薄弱,那么,你可以参加社会听证会等活动,多收看法律频道,来增加法律知识。有些青少年学生,在成长的过程中会犯错,例如:威迫低年级的学生“交保护费”,在学校里作“大哥大”,而被恐吓的少年也认为忍忍就算了。还有一些人从超市买到过期食品,认为扔了就算了。这些事情的发生都是源于公民法律意识的薄弱,如果平时能多了解一些类似案件,多关注一些法律讲座,那么就不会发生这些事件了。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会有一场抢劫上演,可是接到的报警电话却寥寥无几,这能说明什么呢?是公民法律意识的薄弱?还是抢劫者法律意识的薄弱?如果公民能够及时报警,那么将会有多少抢劫犯落入法网啊,也会令其他抢劫犯闻风丧胆,以减少抢劫事件的发生。当然,还有人是怕抢劫犯出狱后会来寻仇,因为担心家人的安危,他宁愿损失一些小钱。这就大错特错了,犯罪分子也许就是抓住了人们的这种心理而更加肆无忌惮,这将会危害更多人。你要知道,作为一个合法公民,法律会对你的人身安全负责。

你会保护我吗?劳伦·却伯曾说:“宪法是一个无穷无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话语。”所以,法律的价值,就是被人们使用和遵守,我们要学会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夏明是一名初二的中学生,一天早晨,因起得匆忙,没来得及吃早饭,就在楼下的超市里买了牛奶和面包,边走边吃,因为路上没有垃圾桶,夏明随手就把包装纸放在口袋里。到了学校,夏明的肚子一阵阵地疼,老师立刻把他送到医院,紧急救治后,被初步鉴定为食物中毒。夏明忙从口袋里拿出包装纸,发现面包已经过期7天,牛奶已经过期半年。放学后,夏明气愤地去找那家超市理论,老板见他是个小孩,不但没理会,还大声呵斥他。夏明不依不饶,表示如果不予赔偿,就去食品安全部门揭发他,老板一听,连忙把钱赔偿给他。准备离开时,他发现货架上还摆着过期食品,让老板撤下来,老板连连点头,但夏明看出了老板的阳奉阴违,便要买下这些食品去揭发他,于是老板当着他的面撤下了这些商品。在生活中,我们要向小明学习,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为一名青少年,我们尚处于懵懂的时期,对法律的了解也仅仅是皮毛,我们要用今后的时间更多地去学习法律知识,“活到老,学到老”,才永远不会OUT。

一个没有法律的国家,不能称其为国家,一个不不遵守法律的人,不能称其为公民。

法,我们不能没有你!

【篇六:假如我有一只尼尔斯的鹅】

看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之后,就经常想假如我有一只尼尔斯的鹅,那该多好。刚想完,就发现墙角里有一只毛绒绒的东西,走进一看,这不就是尼尔斯胡鹅吗!鹅身上有些灰色的鹅毛,从远处看是雪白雪白的,一张不尖不扁的嘴,这正是尼尔斯的鹅!

我问大白鹅:“你可以带我去任何地方吗?”大白鹅点了点头,我又问:“现在可以带我去吗?”大白鹅又点了点头。一说完,我就骑到大白鹅的背上,拍拍它的翅膀,叫它飞上蓝天。没有想到还真飞上了蓝天。

在天上的感觉就是好呀!我骑在打白鹅身上,觉得十分激动,好像一动就会摔下来。突然,我发现有一个抢劫犯正从银行里跑出来。我和大白鹅立刻飞上前去,想把他捉起来。可是这个嫌犯就是不让我捉到他。就这样他逃呀逃呀,我们追呀追,追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突然,坏人停了下来,从包里拿出一把小刀,看样子,他想和我角斗。可是我一个武器也没有,怎么和他角斗呢?此时,我想到了鹅,这样他肯定打不过我们了。我急中生智,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并告诉大白鹅怎么做。大白鹅立刻行动起来,先把坏人的刀啄到一旁后,我立刻拿出一根绳子,把他绑了起来,并移送到了派出所。

终于,我依依不舍得向大白鹅告别,直到看不见它的影子,我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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