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见相关作文

【篇一:你好作文】

原来我都是准初三了。

尽管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可是我好像到现在还没有反应过来。依旧在自己新买的精致本子上写上初二十二班,在别人问我读初几的时候脱口而出的是初二。一切的一切都那么不适应,就如同升初一的时候,无法很快接受自己已经不再是六年级的小孩了。

可是现在,我都初三了。

从小学到现在的我已是日新月异。一步步的成长让我蜕下了一层层老化而又坚硬的皮囊,它们被我留在了原地。于是在我行走的过程中,我又长出了新的模样。

小学一到五年级的我喜欢用自动笔,因为使用很简便,并且小学的我是万分爱护课本。所以单纯的觉得写错字了可以擦掉不用把书弄的很脏。六年级到初一的我喜欢用0.38的水笔,因为写出的字清秀好看并且细细的,看起来很是舒服。初二的我写日记却喜欢用铅笔,大概是逐渐明白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一切都会像铅笔印一样随着无情的时光老人的离去渐渐淡化消失。现在的我却在上过一次书法课之后不知不觉的喜欢上了用钢笔,它虽然握在手心时感到沉重,但是笔尖蹭过纸张的感觉那么好,而且从来不需要换芯,只需要吸点墨水,像是一种坚忍的性格。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一直以来我都是在老师面前塑造的都是一个温顺如小猫的乖乖女形象,知道我很懒并且叛逆的老师寥寥无几。记得有一次放学的时候被老师撞见我和朋友疯疯癫癫的打闹时,那表情惊讶的像是要戳瞎自己的双眼,当时自己一愣,立马吓得一动不动。挂上平常惯用对老师的微笑轻声说一句:“老师好~”然后拉着朋友落荒而逃。

第二天撞见我的老师一脸奸诈的表情对着我说:“原来你出了校门就变得这么调皮了啊。嗯?”一个以问号结尾的加重语气让我身体不自然的颤抖了一下。我始终低着头,脸必定是已经涨得通红,然而一句话都没有说。

因为到了初三,生物地理都没有新课了。所以只能复习初一初二的课程,于是我为了到时候不至于听得云里雾里去买了一本生地合订的复习资料。打算暑假的时候写写看,整本书的第一道题就把我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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