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筒相关作文

【篇一:都是皮鞋惹的祸】

呀!呀!呀!这都是皮鞋惹的祸!

星期天,妈妈给我买了一双高筒秋皮鞋,可爱至极:黑黝黝,闪亮亮的鞋身;鞋尖上有一个近4厘米的肉白色的毛绒球;高筒上有一圈长长的彩色绒毛。我爱不释手,总想到同学们面前炫耀一下。可是,明天,后天,大后天都有体育课,怎么办呢?不穿吧,我太想看到同学们羡慕的眼神了,或许,我可以等没有体育课的那天再穿,但是,我等得及吗。穿吧,有体育课,万一要跑步,那我不是惨了吗?怎么办呢?要不……要不……就穿吧!我双手合十,在胸口上一上一下地摇动,心里不断地叨念着:阿弥陀佛,阿弥陀佛,体育课千万不要跑步哇!

到了学校,同学们见我穿这么漂亮的皮鞋,纷纷跑来对我说:“庞意,你的鞋子真漂亮!”“哇,这鞋子和你真配啊!”“嗨,这鞋子不错,在哪买的?告诉我,我也叫我妈去买。”我的好朋友对我挤挤眉眼,调皮地对我说。

我听了乐开了花,但一想到下午的体育课,心中忐忑不安起来。时针、分针、秒针卖力地跑着。不一会儿,就到了体育课。我慌张极了,默默祈祷:老天保佑,老天保佑,千万不要跑步啊!可是,事与愿违,到了操场,体育老师对我们说:“今天我们测试一下跑步,先绕操场跑两圈,热热身!”这犹如晴天霹雳,我抱怨道:可恶,平时一求就灵的老天爷,关键时刻净掉链子。

我无奈地跑了起来。不跑不知道,一跑吓一跳:原本穿着舒舒服服的皮鞋开始收缩,紧紧地包裹着我的脚。我忍着痛,继续跑,希望能挺过这一劫。没想到,硬着跑,却把脚扭了。我的眉头拧成了“川”字,汗水从额头滴落,脸上写满了“痛楚”。看着穿运动鞋的的同学们嬉戏打闹,我顿时就后悔了:都怪我,为了炫耀一下,不穿运动鞋,现在还把脚扭了,真是自作自受!

漫长的热身结束了,该测试跑步了,我心里虚虚的,脚扭了,又穿着皮鞋,怎么会跑得快啊!果然,不出我所料,我跑了本组最后一名。

唉,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得不偿失!

【篇二:温暖的目光】

温暖的光能融化冰雪,温暖的目光能融化人心的胆怯,给予人前进的力量。

——题记

三年级初至,一门全新的科目出现在了我的课程表中——英语。自从有了这门课,我便天天闷闷不乐:“为什么要学英国人的语言啊,中国不是很好吗?”每当妈妈听见了我的抱怨,她便会回答我:“只是你对英语不感兴趣罢了,世界上喜欢英语的人多得是。”接连下回的几次小考我也是一塌糊涂。这时,我更加疑惑了:世界上真的会有喜欢英语的人吗?

而在次日,我便见到了这样的人。

她有一头棕色的秀发,发梢被稍稍的卷起,虽是卷发,却依然整洁不乱着。她穿着红色的毛绒披风,不过腰,在这下面的,是黑色的紧身皮裤,在阳光的照耀下,她的高筒高跟靴变得愈加的有气场。她不高,大概只比我高一个脑袋,她也不白,属于那种皮肤黝黑的吧。她却很瘦,可能身材好是她的最显著的外貌优点了。

“你们来了?”她微笑着向我看来,而我却把头一扭,拒绝了她的好意。“是不是状态不太好?”她又问道。“快去上课。”妈妈推了我一把,我则是对她的举动极为不满,可还是进了教室。

后来我才知道,她叫刘娜,刘老师。我也是后来才知道,原来喜欢英语的人是那么美。

每一次,遇见了难点,她便耐心细致地与我讲解,每当我开始做题时,她又笑着,用她那温暖的目光注视着我,仿佛在为我打气。

一次小考,我的成绩仍然没有提高,反而下降了。我本来就勉强支起的学习兴趣与信心一下子就被这起无情的大风吹垮了。刘老师似乎看出了我的沮丧,她没有宣布让我打开书,没有让我开始做题,而是一直用她温暖的目光注视着我。

我也注视着她的眼睛,从那里面,我读到了她对我的加油与鼓励,温暖的目光,仿佛她的目光能融化人心的胆怯,使之传递温暖。她没有说话,也用不着说话,因为她的眼神与目光会传递温暖。

我久久地注视着,忽然间有了一鼓作气的力量,我抽出试题,自觉地写着。是她那温暖的目光,使我重新拾起了勇气,甚至使我至今仍由她的缘故而热爱着英语。

温暖的光能融化冰雪,但她温暖的目光却比光还要温暖,因为它能融化比冰雪更为难以融解的东西——人心的胆怯。并给予前进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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