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狼相关作文

【篇一:狼】

狼,一种勇敢的动物。身上披着灰色的外衣,铜铃般的绿眼闪耀着恐怖的光芒,再加上尖尖的耳朵和鼻子,一口白森森的狼牙,构成了一只勇敢坚强的狼。

狼的生存状态不容乐观。由于人们对狼根深蒂固的偏见,千百年来,狼的日子一直很不好过,东躲西藏,仍免不了遭到追捕和猎杀。在我国,六十年前任何一个省都有野狼出没,到了二十一世纪,除了东北、西北和西南和西南少数几个省、自治区外,其他地区已看不到狼的踪影。

狼是一种勇敢、坚持不懈的动物,就如我喜欢一样,我正是喜欢狼身上品质,狼还是称职的父母,为了儿女,为了种族的后代,为了种族的强大,它们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保护幼狼。现在,有几种狼已灭绝,地球上再也看不见他们的踪影,比如:日本狼、得克萨斯红狼、新墨西哥狼、南极狼、基耐山狼、佛罗里达黑狼、白狼、这些狼都已经灭绝了。狼吃羊,有时还会袭击人,但不仅狼吃羊,人也吃羊,与狼袭击人相比,人袭击狼的次数要多得多。

狼不是十恶不赦的逃犯,请手下留情,别把狼赶尽杀绝,也给它们一席生存之地。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认大自然更和谐,更适宜人类居住。

【篇二:写动物的小古文】

至太白山往上,越上树越密越高,至山腰复上,树则稀矮,待大稀大矮境界,有狼出没,与一猎狼人家。

此猎人时代与狼为邻,熟识狼习性,弹射出,狼便倒,但其并不使枪,竟使一棍。遇狼先扮鬼脸,惹其狼愤,则再一棍扫狼腿,一扫即断,狼遂瘫卧不起。其便趁热剥皮。数年后,狼渐绝迹。

一日,其于林中走动,仰望之,见一狼卧至树旁,猎人行近,迷眼以手招之。狼莫解其意,耸毛竖尾,连吼三声。猎人见此,投棍横扫,狼爪便断。

狼怒,扑之。猎人未防,反击,倒至地上搏斗,滚落于山下。

往下三十米,一凸石上惊现一狼,此狼皮毛焦黄,肚皮丰满,便为狼妻。

往下六十米,见一幼狼玩耍。

再往下一百米,崖壁一洞卧一狼,其瘦骨如柴,定为狼父。

猎人摔于石上,一命呜呼。狼,亦血痕累累,然,眼朝狼洞方向望之,良久,瞑目死去。

【篇三:阅读与写作】

历史上,有多少文人墨客劝告我们要努力阅读、学习,这是一种美妙的享受,而我也享受着这美好的时光——阅读与写作使我快乐,使我幸福。

每当我坐在屋里,听窗外的绵绵细雨时,总爱窝在沙发上,抱着一本散发着油墨芬芳的书,或《红楼梦》,或《西游记》,亦或者抱着些小杂书——就是小杂书我也能看得津津有味。我总爱把那些文字转化成充盈的知识,贪婪的灌溉进我的“储藏库”——大脑。看书,总要从而汲取一点知识吧?不然看书学习有什么用呢?

看书的时候,一切都不存在了,周围慢了下来,世界上只有我和书,眼睛飞快地扫描,细细的品味,一次又一次地咀嚼,慢慢输送进大脑。每当看完一本厚厚的书,松一口气,总感觉意犹未尽,长时间静静凝视着那本书,目光间,是说不出的喜悦和自豪。

在享受阅读带给我的喜悦时,我也不忘了总结一下经验——写作。

每当拿起笔,就会想起“诗圣”杜甫的名句——“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接着又联想起大文人南怀瑾的故事,只有一次又一次的品读,才能挑出精髓,写出好文章。想到这,低下头,笔和纸发出“擦擦”声,这是一次次修改出来的结晶啊。说真的,写完作文的那一刹那,我的心里闪过一丝喜悦,就像往池塘里抛了一块砖后的涟漪一般,越扩越大,我既幸福又自豪,快乐极了!

接着再闯入我的生活里的,是小说。

当第一次长舒一口气,写下一个“完”字的时候,我的第一本作品——《狼生》完结了,接着又是一个个“完”——《崖羊传奇》、《孤狼嗥月》、《猎犬之心之幼狼命运》。这一部部动物小说,都是我呕心沥血创作出来的结晶,每当我写下“完”字的时候,我会自豪,会欢欣鼓舞,这是阅读给我带来的快乐,是我努力的阅读造就了这些小说。

噢,阅读,你如大雾弥漫的海上的灯塔般明亮,噢,写作你如夏日中口干舌燥时的一杯凉水般令人惊喜,你使我快乐,使我自豪,我爱你,阅读与写作,你让我体会到我活着的意义——也许我活着,就是为了你们吧。

【篇四:逆袭】

寒冬,西伯利亚某处森林,初晨。

散漫的阳光毫无顾忌地弥漫在整片树林,忍冬花的芳香安抚着因寒冷而颤抖的生灵,古树的影子在冷风中沉睡。这是一个美丽的早晨——如果没有那些“东西”的话。、

巨大的松树下,几头狼正在撕咬着一头公鹿。就在前一会儿,它们一起猎杀了这头温和高贵的“美食”,干净无瑕的雪地上,染血的花独自开放,显得那么妖娆、诡异。不一会,几头享用完美食的狼,匆匆离去。它们必须和狼群会后,在酷寒尚未降临之前,落单,必死无疑。

不一会儿,它们找到了家族。那是一幅怎样壮观的景象!浩浩荡荡的狼群根本看不到尽头,这个狼群就像一条被束缚在白色荒原的黑色巨龙,伟岸的令人忘记呼吸。在狼群的最前方,一头略显老态的狼和一头幼狼并肩行走。

那是狼王和它的儿子。

狼王的毛色很黑,不似其他狼一样,要么黑色中带着病态的灰色,要么就是那种无力软弱的浅黑。它的黑是那种和黑洞一样,看一眼,就再也无法移开视线的黑。

它生来为王。但它已逐渐老去。

它清楚地知道族群中那些年轻族人目光中藏在黑瞳背后的刀锋一杀它根本无力抵档这种冷漠,尽管它已经杀了三个挑战者。可所有狼都知道,它们的王已经老了,它们已经看出了狼王的无能为力。它根本无处可逃。

它黑洞般的眼瞳中闪过一抹悲哀。它看了看自己的儿子,它梦想中的继承者。它还太小了。

或许,我会撑到儿子长大吧?

它错了。

当天晚上,又一名挑战者向狼王发起挑战。这次,狼王失败了,它得为之付出生命的代价。新的狼王踩着老狼王的尸体登上王座,狼群却并没有发出欢呼或者流露出悲伤。这就是狼群,或者说所有肉食动物的法则一铁血、残酷、野蛮。

老狼王的儿子,那匹沉默的幼狼,自然而然的被所有狼排挤,没有谁同情弱者和失败者,哪怕你曾是王的儿子。

时间飞逝,三年,就在亡灵的哀叹中,沉默而过。

幼狼已经成年了。这三年它一直躲在狼群的角落,观察着这个群落。三年间,狼王已经换了两个,而它一直养精蓄锐,不断地壮大自己。现在,狼群中已经出现一种声音,认为它,那位黑色孤傲的王的后代,才是狼群最理想的王。它终于长大了。

现在,是时候了。

它在夜晚向狼王发起挑战,它满怀着信心走到狼王的面前,眼瞳中充满燥动的火苗,仿佛是要燃烧整座森林。可火苗,如何能燃烧被冰雪保护的古木?

它根本无法抵抗狼王摧枯拉朽般的攻击。最终,狼王踩着它的头,向所有同类宣布它的强大。就像三年前的那样,它和它父亲都被同类踩着头,成为悲哀的牺牲品。

真可悲啊,就这样耻辱地死去?它愤怒了,火苗终于燃烧成足以来世的熊熊烈火,挡在这股愤怒之前的,只得死去。

它突然跳起来,狠狠地咬住了狼王的勃子。狼王怒了,无论它如何撕咬该死的叛逆,它就是不肯松口。终于,狼王失血过多,在族人冷漠地旁观中死去。而老狼王的儿子,至死,也不肯松口。

冷风中,失去首领的狼群并未发生混乱。有野心的狼互相竞争,最终最有能力的登上王座,而所有的狼王都躲不过被杀的命运,新王的登基必将伴随旧王的死去。这是它们的法则,也是为什么狼群能在众多天敌之下存活至今的原因。

覆满白雪的荒原之上,狼群终于破开了它们的锁链,它们的剑,它们的火,将要毁灭它们的所有敌人。黑色的龙腾飞于此。

冬天,快要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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