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相相关作文

【篇一:鼓声】

我喜欢鼓声,不过这可不是敲鼓发出的鼓声,而是我们家特有的“鼓声”。

以前,我很厌烦这个“鼓声”。每天早晨,我还沉浸在美妙的梦乡里,一个鼓声把我惊醒了:“快起床,小懒虫!要迟到了!”洗脸时我瞪着镜子发呆,又听见“鼓声”敲响:“眼睛上还有眼屎吧?快重洗!”星期天好不容易被允许玩电脑,与《斗龙战士》“斗”得正欢,耳边又是一声:“快把电脑关掉,已经四十分钟了,眼睛必须休息啦!”星期一晚上,我偷着看电视,不料鼓声又响起:“看什么看!说好了星期一至星期四不看电视的!读英语,看作文书去!”那时,我一听到这个“鼓声”就觉着讨厌。

后来,我改变了对鼓声的看法。记得二年级的一天放学后,妈妈接我和弟弟回家,我们空手跑得快,背着两个书包的妈妈被我们甩在了后面。我们一直跑到院子里的游乐场,我开始玩“水车”,可是没抓稳,一个踩空就从“水车”上摔了下来,下嘴唇鲜血直流,我痛得放声大哭。妈妈听到我的哭声,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过来,我听到了一阵阵从来没有这么响的“鼓声”:叫你疯!叫你贪玩!要是破了相,该怎么办呀?……”破相?那不是很丑吗?我吓得哭得更厉害。“鼓声”却越来越小,好像已泣不成声:“孩子,都是妈妈不好,没照顾好你!别怕,有妈妈在,不会有事的,我马上送你去医院。”妈妈小心翼翼地抱起我,生怕碰到了伤口,一口气跑到医院已是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医生仔细清洗包扎好伤口,说:“幸好伤口不是很深,只要每天坚持来换药就行!”连续一周,妈妈每天都抱着我去医院换药。在妈妈这种无微不至的关爱下,我的伤口复原得很快,嘴唇下面只留下了一点点伤痕。

“鼓声”还是每天在响起,我每天也在享受着“鼓声”里的关爱与呵护。

【篇二:我家的“恐怖分子】

说起来大家可能不信,我家竟然出现了一名小小的恐怖分子。喂,先别慌!此“恐怖分子”非彼“恐怖分子”,不是大家脑海中想象的那种恐怖分子。而是我家的一个扰乱秩序的“恐怖分子”——我的弟弟。

今年我当上了哥哥,我的弟弟现在只有三个月多大,长得白白胖胖的,特别逗人喜爱。但是他犯下的“罪行”可真不少啊!不信,我就挑其中的两三件“恐怖事件”给大家讲一讲。

其一,噪音制造者。周末,我们一家人都静静地做着各自的事情。我在看书,爸爸妈妈在工作,爷爷奶奶在看电视。这时,在摇篮里呼呼大睡的弟弟,却莫名其名地“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打破了这份宁静,所有人都起身安抚。可他倒好,更加变本加厉,撕心裂肺起来,哭得不亦乐乎,家里顿时热闹得像个菜市场。

其二,臭味制造者。每天的晚饭时间都是一家人最开心的时候。大家一边享用着美味的晚餐,一边说着自己一天的所见所闻。但这天晚上,当我们围坐在桌边,正吃得津津有味的时候,抱在妈妈怀中的小弟弟,却不合时宜地发出“嗯嗯“的声音”,小脸涨得通红,随即一股酸臭味弥漫出来,妈妈打开他的尿不湿,一泡金黄色的粑粑就露了出来,所有的人都被臭得扔下饭碗,离开了饭桌。

其三,伤痕制造者。弟弟现在开始喜欢上吃手。由于手眼还不协调,每次都把手放在错误的位置,不是放在鼻子,就是放在脸颊上,有时候甚至还放到了眼角。他那锋利的指甲,所到之处,无处幸免,总会把脸划出一道道的伤痕,然后哇哇大哭起来。所以虽然最近天气比较炎热,但小小“恐怖分子”的手,总是被妈妈套上婴儿小手套,以免他破相。

我们家的小小“恐怖分子”,虽然很扰民,但大部分时候,都是我们家的开心果,是我们家的快乐源泉,使我们家时时刻刻都充满了欢声笑语,大家都很喜欢他!

【篇三:给生命一个理由】

读完了整本书,合上尾页,又忍不住打开,仿佛在解锁生命的密码。我们所幻想的生命是美的,可我从书中读出了丑。

蓝天白云,群鸟翱翔,珠光宝翠,灯火琉璃,亦或是小庭碧院,悠哉游哉,这才是一份完整的生命,总有美丽可以汲取得到。但作者毫不手软,用了最丑恶的词汇来描述每一个生命。像《马普希的房子》里像鬼一样皮包骨头的瑙瑞,《有麻风病的顾劳》中那一群缺眼少臂,残缺不全的麻风病人,和《一块牛排》里作者干脆用了破相,残忍,甚至像野兽这样的字眼来形容汤姆的长相。

若是不顾及背景或全篇,仅看这样一些人物的描写,我能想到的只有丑这一个字。杰克。伦敦没有考虑到任何因素,只是最夸大化地描写了生命的丑恶,这点本领让我瞠目结舌。

仿佛展现在我眼前的不是人,而是一群丧心病狂的魔鬼,他们嗥叫,挣扎,散落头发,渴望得到生命而用力呼号,壮阔,可怕,生命最放肆丑恶的一面终于爆发出来了。但细想想看,这又是最为矛盾的一点,明明自己的生命不完美了,那么丑陋难堪,可还是要用尽最后一点气力将不完美的生命夺过来,费尽心思去争抢一个会带给你痛苦的东西,这才是生命所给我们的历练,就是一种耐性的磨砺。

完美与不完美,永远都是一个极端的存在。在和平的生活中,我们眼中除了学习,生活以外,还有其他东西可以关注,言行举止,做人处事,都希望能漂漂亮亮,或许对我来说,最讨厌的事就是尴尬,一旦什么东西尴尬下来我就无比难受,或者说很希望自己做什么事都能行云流水,完美无缺。当瑙瑞剃下头发编麻绳,在尸首身上翻找东西时她不难堪吗?汤姆。金用老迈的身体对付一个青年被打晕时他不难堪吗?《热爱生命》他与一只恶臭的狼比谁先死时他不难堪吗?可这时候,他们眼中,心里只有生命二字最珍贵。无论自己有多不堪,自己的形象有多难以入目都已经不重要了。

正像《一块牛排》中所说,汤姆若将自己的经验与对方的气力相结合,那一定天下无敌。可惜年轻时经验不足,年老时气力不佳。每个时代都有盈亏,没有哪个人始终完美。

生命不是美的,它甚至肮脏,残缺,但我们依然热爱它。是什么让我们拼死挣扎?我想,是它能让我还有睁开眼睛的气力,是对未知的死亡产生的恐惧,和对待明天的一份期许。只要活着,一切总是好的。

【篇四:我包的第一本书】

开学了,包书便成了我们的“家常菜”。于是陈老师就给我们布置了一个“艰巨”的“任务”——包书。

我想,包书不就是把纸往书的封面上一贴就完了吗?但我一看妈妈的示范,就明白了,原来,包书是很难的,弄不好书一合上就像被胡乱切下来的肉了。于是,我认真地按照书的大小剪出了一张方方正正的书皮,准备第二天大干一场。

终于,上作文课了,我心想,这回一定要让同学们知道,我张宇坤包书可是有两下子的。

开始包书了。我先拿出了准备好的书皮,把语文书夹在中间,靠紧书皮的中心,再在书皮上摁出语文书的轮廓,然后把语文书抽出来,在书皮边上剪出一个小梯形,再把语文书塞到书皮里,我忽然停止了手上的动作,深吸了一口气“啊,到最后也是最难的一步了!”这回要把书的封面包在书皮里,但是,稍微有点儿歪,就会让这本书破相。我只能小心翼翼地把书皮往封面上折,慢慢地,慢慢的,书穿上了一件外套。

终于,我包好了人生中第一本书。

我看着这本书,可突然发现书像穿了一件乞丐的破衣服,再也没有原来光滑的样子了。但当我看到别人包的书时,却发现别人的书比我的更像一个穿着破大衣的乞丐,这样一比,我的包书皮顿时像换上了一件国王穿的华丽大衣。这时,陈老师走过来,也说我包得不错,我听着,暗暗得意。

这次包书让我明白了,只要认真地去做,就能得到令人满意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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