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二胡相关作文

【篇一:听思念说话】

天,一天凉似一天。河边的槐树上的树叶,黄了大半树。风一卷,卷起树上枯叶,飘飘转转落到河面上,随水流一起流向远方。

听到远处传来的二胡声,我停住脚步,打消了去村口的念头,转身向刘爷爷家走去。

刘爷爷也是村里最年老的几个人之一,他喜欢拉二胡,没事的时候,我就会去听他拉二胡。他会拉的曲子,我很熟悉。只是这次,风里的曲调很陌生,以前未曾听过。

推开门,走进院子里,趴着的大黄狗看到我来了,起身向我跑来,冲着我摇尾巴,嘴里发出哼哼的声音。刘爷爷也还在继续拉他的二胡。找了把椅子,我坐在了刘爷爷旁边。

许久,二胡声停了,刘爷爷也没抬头,只是掏出手帕,细细地擦拭他的二胡。我逗了逗身边的大黄狗,

“爷爷,以前怎么没听过这首曲子?”

“这首曲子是我新做的,我给她做的。今天是她生辰。”

池边的柳树在风中轻轻摇曳,长长的柳条在风中轻摆,像绵延无尽的思念。

“是刘奶奶吗?”

“嗯。”

“怎么会想起给她作曲?”

刘爷爷顿了顿,说:“这是我答应她的,我答应过她,说要在她生辰的时候,专门给她做一首曲子。想想我和她相识一直到现在,已经有五十年了。”刘爷爷脸上露出怀念的神色。

“你们感情很好吧?”摸了摸大黄狗的脑袋,我说。

“是啊,她会唱昆曲,记得年轻的时候,我俩经常坐在一起,她唱曲,我拉二胡给她伴奏。只是现在,却再也回不到那样的日子了。”刘爷爷叹了口气,神色有些伤感。

我默然。

门外传来吵闹的声音。一大群孩子在门外,嘻嘻闹闹的玩着,闹腾了一阵子,他们就离开了。

“看你的样子,是要去村口吧?”爷爷突然问道。

“是,今天陈老贵应该回到村里了。“

“别去了,陈老贵刚刚来了我这里,我替你问了,他说你父母今年不回来了。“

风很轻,很柔,可我却觉得它吹得我眼睛疼。

陈老贵常年早外面走商,他每三个月回村一次,每次回来,都会替村里的人捎来口信,或者是帮他们带回一些东西。算算日子,他的这次回村是今年的最后一次了。

风渐渐的大了,柳条在风中摇摆的更厉害了。

沉默了很久,我稍稍整顿了心情,问“那你呢,你家今年怎么说?”

“和往年一样,他们只是托陈老贵捎了些东西回来,人不回来了。”

“送再多的东西回来都不及他们真真实实的回来一趟。”

“是啊,只是很多事都是由不得己的,他们不回来该是有自己的苦衷,孩子,人生在世,不可能事事都顺心,想开点。等明年吧,也许明年他们就回来了。”

“可我想他们,想见他们。”我有些哽咽。

像是过了很久,爷爷说:“孩子,再听一遍我的新曲吧。”

咿咿呀呀的二胡声随风一起穿过池边的柳树,带着思念,飘向远方……

【篇二:暑假我学会了弹吉他作文】

一天,我刚放学回到家,爸爸就告诉我要在六点半前做完作业,我感到疑惑不解。经我的再三追问,才知道爸爸要带我去学弹吉他。

我做完作业,跟着爸爸来到老师家里。老师教我认识了吉他的三大部分,学了抱吉他的姿势,了解六弦。

刚学吉他时很苦,经常把手指勒起裂痕。有一次,我和同学罗浩希实在忍受不了了,想打“退堂鼓”,老师就带我俩到楼上看别人拉二胡,只见一个和我们年龄相仿的少年,正埋头全神贯注地拉二胡,老师说:“拉二胡没有弹吉他那样变化多端,二胡是枯燥无味的,一直来回地拉一个旋律,而且比弹吉他还苦。这位同学已经学二胡近一年了。”这时,老师们谈论起我们的年龄来,问那位同学多大了,那优美的二胡声嘎然而止,他抬起头回答:“十岁了,读五年级。”这时我才发现他是我们同年级的肖雄文。我们聊得很投机,他告诉我:

“只有克服困难才能成功,二胡和吉他是一样的。”这句话一直被我铭记在心。

另一天晚上,我学完吉他回来,在我家楼下火锅店门口遇到店老板,他见我背着吉他,就要让我给他弹了一会儿,我爽快地答应了。

他接过吉他就弹起《同一首歌》,动作是那么的熟练,琴声是那么优美。他还饱含深情地说:“好好学!”朴实而简洁的一句话,使我深受感动。

如今,我已经学会了用单音弹一些简单的.歌曲,开始学独奏。在大家的鼓励下,我会继续努力的。

【篇三:推荐一本书】

《我们一起走,迪克》

周六,我去上天才作文班,老师导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叫《我们一起走,迪克》。

迪克是一条极其丑陋的狗,连妈妈和主人都不喜欢它,把它扔到了山林里,为了生存练就了一身本领。后来迪克渴望能有一个主人,就遇到了小盲人阿炯。阿炯的妈妈是下乡知青,在他八岁的时候回昆明老家了,他跟着不负责任的爸爸生活,在一次高烧中眼睛失明了。

阿炯后来有了后妈,就更没人喜欢他了,被爸爸送到一个老瞎子那里学拉二胡,此后便在一个茶馆里靠拉二胡为生。在回家的路上跌倒丢失了盲棍,这时碰到了迪克,迪克帮了他,从此他就收养了迪克。

在一次变故中阿炯带着迪克决定去昆明寻找自己的妈妈,在经过死林时遇到科研考察队,以帮他们找寻丢失在悬崖中的岩石标本作为交换条件,被送到了昆明。

在昆明一边拉二胡乞讨,一边寻找妈妈。在乞讨的过程中有一个阿姨每天给阿炯钱,并且很关心他,其实这个阿姨就是阿炯的母亲,但是她顾忌现在的家庭以及自己的名声,所以没有认阿炯。

后来阿炯生病了,阿姨在和丈夫宋经理商量后,以好心人的名义把阿炯带到家里养病。后来戏剧团宋经理竟然发现阿炯拉了一手好二胡,于是就让他到剧团演出,并且答应试用期一过就可以成为一名正式的员工。这对流浪已久的阿炯来说是多么来之不易啊。

阿炯把自己与迪克坎坷的经历通过二胡演奏了出来,阿炯很快成了明星,可是在舞台上演出,迪克因为太丑陋而不受观众的欢迎,宋经理买了一只马戏团漂亮的狗来代替,最后迪克气不过搞砸了演出,为此宋经理要宰掉迪克。

阿炯绝对不会让别人伤害自己的迪克,同时也知道了阿姨就是自己的妈妈,他很伤心,最终带着迪克悄悄离开了这个家,离开了剧团。

对阿炯来说,找到了母亲,同时有了工作,而且还成了小明星,这是再好不过的归宿了,可是他为了与自己患难与共的迪克,他宁愿抛弃所得到的一切,哪怕是永远去流浪。阿炯没有违背自己的良心,做出这样的选择很让人感动和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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