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参观法院】
周五下午,太仓日报组织了一次活动——小记者参观法院。我和其他的小记者的心情此时此刻都激动万分,恨不得马上进去瞧一瞧呢。
等了好一会儿,终于可以进去了,在叔叔阿姨的领导下,我们,没有争先恐后,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通过法官姐姐的介绍,我们知道了报案人应该拿着材料先去大厅里报案。然后请律师,打官司……接着,我们来到了未成年人犯法打官司的地方,刚进去,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大圆环桌。我们坐下后,法官姐姐告诉我们,这叫“圆桌法庭”。我看了看在我面前的牌子,上面写着“公诉人”,再看看别人的,哈哈,我边上坐着一个小“被告人”,见他那后悔莫及的模样,应该是后悔自己坐在那里了吧,现在受到万众瞩目,不知道他心里是什么滋味;再看看坐在我对面的两个“法官”,他们神气活现的,眼神中洋溢着骄傲和快乐,看来他们俩选对位子了……
然后我们来到了一个正规的大法庭,法官姐姐为我们讲了几个真实的案例,希望我们不要重蹈覆辙。
通过这次活动,我们明白了许多道理:做人不能贪小便宜,在必要时刻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希望我们大家都不要以“被告者”的身份出现在法院哦。
【篇二:玩狼人杀】
”哎,来玩儿一局狼人杀吗?“像这样的询问已经屡见不鲜,班里的同学无一例外。
可是,班主任犹如一个炸药桶,不点都爆,只要看见同学们聚集在一起,那些同学就要吃”竹笋烤肉“了。
这不,我同桌又叫上了几个”臭味相投“的伙伴,玩起了狼人杀,而班主任严妈妈突然推门而入,看到同桌他们还在玩儿,”这个炸药桶看样子又要爆炸了“我在心里暗暗地想。
同桌他们一个个哭爹喊娘的,旁边站着许多人,有幸灾乐祸,煽风点火的,有同情的,还有什么都不管的,有几个坏小子,唯恐天下不乱,阴阳怪气地说:"哎呦喂,我看见老师在打电话,等你们一回家,你爸妈就准备好了工具,等着修理你。”
这句话犹如晴天霹雳,把他们给吓了一跳,同桌既害怕又疑惑,用颤抖的声音说:“不……不可能吧!”而另外一个人已经气的满脸通红,犹如即将爆发的火山,他恨不得好好的发泄一番。
这时,班主任严妈妈驾到!好不容易才制止了这个场面,并且宣布:“以后哪个同学看到其他同学玩这个游戏,报告给我有赏,被告者,有罚!“我在此宣布:”狼人杀风波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