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学会宽容】
宽容是善待别人,更是善待自己。怨恨只会让我们的心灵生活在黑暗之中,而宽容,却能让我们的心灵过得自由解放。
周末,妈妈给我买了双新鞋,一双雪白的小靴子,我对这双鞋一见倾心,真的很喜欢。我开开心心地穿着小白鞋去上学。刚走到教室门口,只见同学小哲急急忙忙从走廊跑过来,我赶紧往旁边躲,可是他已经来不及“刹车”了,他的鞋就那么不偏不倚地踩在我的小白鞋上,他连忙说:“对不起,我不是有意要踩你的鞋,我帮你擦擦吧。”说着他正准备弯下腰来。我一看到小白鞋上黑乎乎的脚印,哇得哭起来,我什么也听不进去,大声地把他骂了一顿。一整天,我都很生气,心里恨透了小哲。
回家后,我哭着向妈妈诉说今天的事,妈妈笑了笑,让我脱下鞋子。只见妈妈提着鞋子,走进卫生间,用小刷子刷了刷,嘿,鞋子白得那样透亮。接着妈妈对我说:“你不应该那样对小哲,他踩了你的鞋是不对,但人家不是故意的,并且他已经向你道歉了,你应该学会宽容。”
听完妈妈的话,第二天早上我跑到学校,连忙对他说了声:“昨天的事情对不起,我不应该骂你。”他笑着说:“没事,是我不对,踩脏了你的鞋。”我俩相视一笑,原谅了小哲,我的心里很轻松。
俗话说得好:退一步,海阔天空。自从那天起,我学会了宽容。
【篇二:法律伴我同行】
在我国,青少年犯罪犯法的占80%以上。青少年作为共和国的公民,享有广泛而真实的权利。我们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权利,正确行使权利,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在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还要注意不侵犯他人权利。
作为未成年人,我们既要维护自身权利又要履行义务;如上学,服兵役等我们必须执行。
在现实生活,侵犯他人权利的事件经常发生,我们未成年人涉嫌其中的也有很多。所以,我们既要保护自己,又要做到不伤害他人。
16岁的小君和小哲是高一同班同学。小君沉默寡言,爱好数学,一心想做游戏软件工程师;小哲活泼开朗、思维敏捷,立志当个律师。不过,一时的冲动改变了他们的命运。体育课上,小哲与小君发生争吵,小
君先给了小哲脸上一拳,两人厮打在一起。被老师和同学劝阻后,小哲自感委屈,在楼道里找到小君理论,再次发生争执。互殴中,小哲掏出了随身带的水果刀。小君的左肩背部和腰部被扎伤,送医院无效死亡。法院经审查认为,小哲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为未成年人且事后能主动自首,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赔偿小君父母经济损失,法律为受害人小君讨回了公道,加害人小哲受到了法律的处罚。小哲失去了人身自由,他当律师的梦想成为泡影,因为我国法律禁止因故意犯罪而受刑事处罚者从事律师职业。
我们在享有生命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即使大义灭亲也不允许,因为这是侵害生命权的行为;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这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
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与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在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因故发生了争执,要懂得控制情绪,宽容他人,以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导致伤害事件的发生。
法律伴我们同行,让我们远离暴力,尊重生命,敬畏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