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墓碑】
是生,还是死。死是一切的结束和灭亡吗?生是一切的起点和开始吗?生命为何而存在而又为何会消亡?真正意义上的死究竟是什么?
达尔文也许会回答:一切都是自然选择的结果。
培根或许认为:有了自由,可以自由自在的学习工作,那是人生中最有意义的事,是每个人应追求的目标。
而希特勒或许认为:生命的意义在于一个民族统治别一个民族,种族劣者应当被消灭种族优者应当广泛繁殖,让全世界变为日尔曼人的家,在每个角落里都流动着优秀的血液。
高老头也许会说:生命的意义在于为自己建一座黄金屋,天下一切的黄金都归我,啊哈,权力再大也不如我。
是生着好还是死了好呢?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者;人守一张脸,树守一张皮,只要有口气就是给人家当奴才也愿意,这叫无耻。不过这种人也有过人之处,他的马屁拍得能香死一车驴。
死了死了,一了百了,生前无所作为不如到地下发展,起码还能滋润滋润庄稼,这种人不应当为其立碑。简直是破坏自然环境,浪费自然资源。
生命的意义在与声什么呢?其实生命的存在并不具有什么意义,这只不过是一系列的巧合造成的,正如人类文明的载体,文字的出现,对于人类来说或许是必然的,然而实质上这也是一系列的偶然造成的,到20世纪,位于南美洲的一个具有2000多年文明的部落尚未出现文字,但其生活也并不像一些自诩为专家的人说的那样,“没有文字的产生就不会有现代文明。”
生命本无意义,生死都是一个偶然的产生必然的结果,一瞬间便是永恒,一瞬间就已偶然的创造了现在自认为很了不起的地球文明,但永恒即是一瞬间,有始有终相隔并非太遥远。
我想,真正有意义的生命是在活着的时候为自己杜撰一个美丽的梦乡,终结时不留下一丝痕迹。最起码,不应为一块随时都会被毁的石碑而将自己永远地埋藏在人们的心中。
【篇二:一件难忘的小事】
童年的趣事像天上的繁星,时时闪烁着光芒,在这些小星星中,有一颗最亮的星星,那就是我学骑车的这件小事。那天上午,爸爸给我买了一辆崭新的自行车—-哇,是我喜欢的炫酷蓝色。我爱不释手,真想骑上去感受一下。但我马上发起愁来:我又不会骑,怎么办呢?爸爸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一个劲地安慰我,说:“你这么聪明,慢慢学呀,有志者事竟成嘛!你一定能行的!”
下午,爸爸推着自行车,和我一起来到广场。“上吧!”爸爸冲我一笑。我早已迫不及待了,骑上自行车,围着广场就是两圈,这可累坏了推我的爸爸,看他那气喘吁吁的样子,我自己也找到感觉了,便让爸爸放手,但爸爸刚一松手,我便重重摔倒了,一次又一次,爸爸忙扶起我,和我一起在树下休息,我对爸爸说:“我是不是很笨啊,我还是不学了吧!”
爸爸轻轻的摸着我的头,和蔼的说:“孩子,你不要一次太急了,骑车龙头要把稳,不能两边摇,身子向前弓一点,要坐好,保持平衡,两脚踩在踏板,手脚要配合,做到这几点,你几乎就会了。”我站了起来再满怀信心的踏上自行车,努力按爸爸说的去做,但是,我一个急转弯,还是倒了,我几乎要绝望了。“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我耳边又响起这句话。我再一次骑上去,想着爸爸对我讲的骑车要领,心情放松多了。小鸟跟着我,太阳照着我,小树守着我,爸爸看着我,自行车陪着我,想学会的上进心推着我,信心把力量给了我。在这种情况下我快速前进。终于,汗水使我学会了自行车。从那以后,我干什么事都坚持不懈,因为我懂得,“有志者事竟成”。我忘不了这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