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观电影《我不是潘金莲》有感】
写这篇影评之前,看了很多有关网上的评论,有人站在法律的角度一一陈述了影片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其内涵,也有人针对信访制度展开了深刻探讨,自然评价有好也有坏。其实,一部好的电影在收获高票房之外想要获得好的口碑,在演员的高颜值和精湛演技之外,是否能引起观众共鸣便成了影响观众印象深刻的重要因素。如果说青春爱情类影片能够勾起你对美好青春的回忆和对爱情的感慨,那么揭示社会现象的电影则更能够引起人们注意和反思,或吐槽,或共愤,更多的还是无奈,几千年的封建制度残留的社会弊病并不是一朝一夕能够整改的,而随着社会进步发展愈演愈烈的一些“潜规则”更是让人捶胸顿足却又手足无措。
由著名作家刘震云及知名导演冯小刚联手讲述了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女人李雪莲因为丈夫一句误会,为了证明自己不是潘金莲而开始的二十年艰难上访的故事。说真的,影片中所涉及的信访制度的确与当下社会现象联系密切,并且引起人们对此关注,但由于编剧导演并未深入基层体验观察,所以影片虽然勉强将这个故事完整流畅的讲完,却存在诸多弊病和缺陷。
从演员的角度来讲,范冰冰自毁形象去演一个生活贫困的农村妇女确实精神可嘉,但演技明显有些生涩,反而张译、大鹏等配角更加出彩,可见诸多奖项加身并不能代表你就是一个好的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