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长大后我就成为你】
时光从指缝间流过,风吹雨落,传播着爱和温暖,也将手刻上道道皱纹。
小时候,大手坐在田畔上,阳光晒着手,让大手显得很健壮,很有力量。大手一边忙活着手中的事,一边看着小手在田野里蹦蹦跳跳,与小动物嬉戏,大手脸上满是笑意。
时候不早了,大手招呼小手回来,小手扑入大手,怀中,大手一手拿东西,一只手搂着小手,小手用两只满是泥巴的手搂着大手的脖子宛如一体。
晚上,小手睡了,大手用两只粗糙得手帮小手盖上被子,又坐到桌边,极不灵巧地拿起针线,笨拙的缝着书包的背带,书太多了,大手生怕小手承担不住,也怕书包承担不住,于是满满的爱意被大手用针线缝到了书包上。
清晨,大手叫醒小手,看他吃完早早准备好的饭后,将已经加固过的书包背到小手的背上,小手背着书包出门了,大手站在门口眼神随着小手而运动,看到小手消失在村口,大手才默默的收回目光开始干活。
晚上,大手和小手围着一个脸盆,大手用香皂涂在小手手上,然后用力擦洗小手因贪玩而乌黑的手,大手的手很粗糙,小手忍不住叫出声来:“痛!”而大手依然很用力的搓洗,终于,小手的手变得白里透红,小手挣扎的抽出手,冲进房里,大手看他进了屋,又埋头洗自己的手。
躺在床上,大手握着小手的手,小手问:“爸爸,我的手什么时候能和你的一样大呀?”大手望着天花板,小声的说:“孩子,会长大的,就像爸爸被的一样。”
后来,小手长大了,但还是不及大手,小手要去城里读书,大手默默的加固书包,希望还能承载更多的重量。小手终于离开了,在小手离开后,大手只有无尽的思念,担心。时光流逝,大手不再那么有力、健壮,但他依然眺望着村口,盼望着小手的归来。
终于小手回来了,现在的小手和当年的大手一样的大、一样的有力,只不过不像当年大手那般粗糙。
晚上,还是一个脸盆,当年的小手和大手现在面对面坐着,自顾自的洗着手,当年的大手,当年的健壮大手,现在已经瘦的瘦骨嶙峋,一双手刻着岁月的痕迹—那是一道道深深地皱纹和一块块深浅不一的斑点。月光下,两只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月光静静地洒下,透过大手和小手的指缝,传播着一点一滴的爱,让大手变得衰老也让小手变得更大、更有力量。因为月光知道,在将来,这双手会牵起另外一双小手,重复着这样一个美妙的爱的故事。
【篇二:青春无悔】
轻吟浅唱,听你如诗的美丽;
屏息凝神,嗅你淡雅的气息;
举目四望,看你婀娜的身影。
在雨中漫步,早已知道你的名字就叫青春。我们在四季间穿梭,品味青春的味道,歌颂无悔的青春。
播种青春
万物复苏,鸟语花香。春天给青春披上了嫩绿的外衣。“一年之计在于春,一生之计在于青”,春天是播种的季节,十五岁的雨季,承载着希望,我们播撒着一颗颗稚嫩的种子,用汗水为它们滋润着第一滴甘霖。我们在田畔上唱响:播种青春,我无悔的选择。
浇灌青春
光阴流逝,蓬勃的盛夏土地烫得撩人。夏天的青春着上了深绿的装束,在毒辣的太阳下屹然挺立,它不再幼稚,在泉水的浇灌下等待成熟。泰戈尔说过: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出时间的绝唱;只有经历过地狱般的磨炼,才能练出创造天堂的力量。为了心中梦想,青春需要我们坚持不懈百折不挠。激情燃烧的岁月,青春荡漾着年华,美丽的校园承载着我们远大的理想,放飞无限的激情,我想高歌:浇灌青春,我无悔的选择。
收获青春
金秋时节,在硕果累累的家园,在耀眼的金色中寻找属于自己的收获。是的,就是你,在平凡的麦田里,还是如此挺拔高大,探出你金黄的头颅,好像在寻找为你播种、为你浇灌的朋友,寒秋的落叶飘零在你的脸上,不再幼稚,有着更加成熟的沧桑。再也看不到你嬉闹的身影,仔细望去,却在储蓄寒冬的知识。为了让生命精彩,青春需要我们更加执着。在心里,我默默地呐喊:收获青春,我无悔的选择。
释放青春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热情似火的我们见证过春的生机,浏览过夏的豪迈,目睹过秋的丰硕,现在我们遨游在冬的凛冽下,积淀了力量,经历了淬火,此时的青春如此的光华纯美。让我们的智慧在这一季节怒放出生命之花,让我们在严肃的寒冬中遵循生命的真谛,让我们一起欢腾:释放青春,我无悔的选择。
在时间的见证下,我们的种子长成了累累果实。古人云:青春是一个美好的回忆。是啊,自信的我们向天空、向大地、向白云呐喊:我的青春我做主;播种、浇灌、收获、释放青春,我无悔的选择!
【篇三:我不再怕黑了】
我过去总认为黑夜是无情,寂静,没有生机的。我也一度希望没有黑夜该有多好,世界就将一直是光明,充满生机的。
但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得以在乡间终结对黑夜的恐惧。一个夏天的夜晚,平常的不能再平常。吃过晚饭,妈妈提议到乡间、在田野中走走。她先是说出去呼吸新鲜空气,感受大自然,感受乡间夜晚的舒适,呆在家里都快“发霉”了。我向窗外看去,天色已晚。我便装作没听见,径直走向电视开关。妈妈见此状况,装作不经意的样子说了一句:“村东头有个杂货店,我记得那有玩具枪卖。”这是在是太致命了,比糖果还诱人!我犹豫了好一会儿,才一边碎碎念,一边不情愿地向门外迈出双腿。
乡间的小路格外漆黑,隔个几百米才有一盏并不明亮的路灯。我胆怯地在路上走着,紧紧盯着脚下的路,生怕一个不小心就摔到田野里去。虽说寂静,可竖起耳朵仔细听,还是能听见“蟋蟀合唱团”断断续续的鸣叫声。我稍稍松了一口气,可手还是紧紧地攥着。又走了几十米,我隐隐约约看到田畔里有星星点点的灯光,而光点似乎还在移动。我知道了!这就是萤火虫。常年生活在城市中的我竟未曾见过这种生物,只是在一些故事里读到过它们的美妙,以至于我第一眼竟没看出个究竟。可今日一见,的确如此。旁边的爸爸也终于按耐不住自己激动的心情,脸上洋溢着笑容,给我们学生时代的他抓萤火虫做灯的经历。我听得入迷了,也渐渐松开了攥紧的双手。
走着走着,我们路过一户人家。只见男人们在院里摆一麻将牌,围台而坐;妇女们坐在藤椅上聊着趣事,拉着家常;小孩们在田间嬉戏,不知疲倦地追闹;家里的大黄狗趴在门前,一副懒洋洋的样子。我不禁被这番轻松自在,悠然自得的景象迷住了。
天上的星星闪耀着,这是城里看不到的。我也真正明白了黑夜:不是寂静、不是无情,它只是比较腼腆,默默的展现自己的生机。不仔细寻找,自然也就感觉不到。也是从那一天开始,我,不再惧怕黑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