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读哈利波特有感】
泰戈尔曾在《飞鸟集》中说过:“大地啊,我到你岸上时是一个陌生人,住在你屋内时是一个宾客,离开你的门时是一个朋友。”关于友谊的句子很多,但是我更喜欢一本关于三人友谊的一本书,那就是《哈利波特》了。
主人公哈利波特是不幸的,但他又是幸运的,正是因为他来到了霍格沃兹,并且交识了许多朋友,他才如此幸运。在他十一岁那天晚上,海格来到了他的面前,把他从德思礼一家的身边带走了。海格带他来到了对角巷,9四分之三站台……是他对魔法世界充满好奇。该到上学的年龄了,海格让他来到霍格沃兹,并且结交到了两个好伙伴——罗恩、赫敏。他们三人一起在这个充满美好和安宁的地方学习着。他们三个形影不离,一起吃饭,一起上课,生活其乐无穷,十分快活。
在书中,哈利波特和朋友们的情意十分浓厚,就如胆小的纳威隆巴顿也会说:“我们和你一起去,哈利。”这真是不可思议啊。
在每一次读《哈利波特》这几册书时,都会感到浓浓的友谊情味“扑鼻而来”,使人也想有一个这样的朋友。
哈利波特的一生,是从生活的孤独和寂寞变成欢声笑语,光明的一生,他用行动向人们证明了友谊的可贵,给人们留下了一曲难忘的友谊之歌!
【篇二:我最爱的书】
哈利·波特对大家来说再熟悉不过了,他的系列小说早已畅销全球,我就有一套哈利·波特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罗琳她小时是个戴眼镜的脸上平平的女孩,非常爱学习,有点害羞、流着鼻涕、还比较野。童年的时候,她有过两次搬家的经历。后来她考上了法国埃克塞特大学,毕业后却没有多少钱,有一次,她在火车站里遇见了一个戴眼镜穿黑色斗篷的男孩(就是哈利·波特的原型)使她突然有了灵感,现凭着她出色的文笔,终于完成《哈利·波特》这七部文学巨作。《哈利·波特》系列小说被翻译成近七十多种语言,在全世界两百多个国家累计销量四亿多册,在历史上非宗教、市场销售类图书首位,使她有了巨大的财富,因此她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现在为大家介绍一下这一本书的具体内容:
在女贞路的一天,猫头鹰昼夜不停地飞,下的雨突然变成了流星雨,还有一群穿着斗篷的怪人。当然这都影响不了他们:德思礼一家,他们重来不信鬼神。但这一天,哈利的父母死了,一个叫海格的人把哈利放在他们门前,德思礼一家发现门口躺着一个小孩。最终哈利·波特被他们一家收养了。
你以为哈利的童年快乐吗?NO!在德思礼只准他住在阴暗的橱柜里,而且还要干许多家务,有时,甚至让哈利几天不准吃饭。哈利从来没有得到过礼物,也从来没有过生日的机会,德思礼的儿子达力(非常胖),常常以他爸爸来欺侮哈利,当然哈利不能还击,再说哈利也打不过他,但是他总是能灵敏的躲开,而且只要家里出现了怪事,他们总把哈利当做替羊。
但是十一岁的那一天,哈利的命运彻底改变了,他得到了一封来自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请邀请,于是他来到了那儿,由于他的出色表现,他成了一百年来最年青的魁地奇球扑球手,在那段时间,他知道了有一个坏到骨子里的黑魔法师,也是杀了他爸妈的有——伏地魔。他又认识了两个伙伴忠厚善良的男孩罗恩和聪明伶俐的女孩赫敏。他们得知伏地魔即将抢走他们学校最高机密的魔法石时,他们逃过了看门有三个头的巨狗的追赶,打败食人藤。经过了冒险之后终于来到了放有魔法石的地方,发现了伏地魔居然是魔法防御课老师洛奇,最终经过了拼死搏斗后,赶路了伏地魔。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通过JK·罗琳丰富的想象力,使我有种身临其境感觉,同时我也感受到了哈利的勇敢、机智、善良以及保护学校的精神,我非常喜爱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