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我最喜欢的一个词】
读白落梅的《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安好”一词抓住了我的眼球,揪住我的心。一句“您好”道出一声珍重,一句“我好”放下一份牵挂,好是茫茫人海中的衷心祝愿。然而这在我看来,这些都是陌生人蜻蜓点水的问候,过于直白与客套,缺少回味的甘甜。与她在一起的时光,我最喜欢的一个词语是“安好”。
与她的相遇,也因“安好”而起,仍记得刚到老家时,一个闷热的下午。她手执《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在葱郁的树下安静的看着,远远望去,她似被一大片的阴凉拥抱着。而阳光底下的热闹与她无关。我走过去,坐在她身旁:“我也喜欢这本书。”她撩起垂在脸颊的长发,侧过头与我相视而笑。那天起,我们相遇相知,成为最好的朋友。
我最爱“安好”,因为它让我们相遇,我最喜欢“安好”,因为它牵着我们的心。时光过得飞快,马上就要开学了,在离别那天,她眼神迷茫却没有难过,没有痛苦,我们牵着手,约定好一个月一封信,勾了手指发了誓。也许会被别人当作笑话,谁会坚持写信呢,真傻!但我想,每次信尾那句安好,道出的远远是电话、网络所不能及的。
朋友间,重的是情,得知我安好,她舒心,得知她安好,我放心。一个安好,把分散在两地相距千里的人用细线绑在一起。这线,那么弱,又那么强,让我与她的情谊,终不随斗转星移而变质,变味。
我最喜欢的词语是“安好”,它让我的天空永远都挂上太阳,永远都是晴天。让友谊亘古不变,让天涯成咫尺。
【篇二:我喜欢的小动物】
我家有一只小白猫,它全身雪白雪白的,所以我给它取名叫"小雪球"。
它长着一对三角形的耳朵,水灵灵的眼睛,像一双透明的水晶球。中午,它的眼睛眯成一条缝。晚上,它的眼睛又大又圆。所有,小雪球白天睡大觉,晚上才去捉老鼠。眼睛下面一有个嗅觉敏感的鼻子,每当妈妈切肉时,小雪球总是触着我的腿,喵喵地叫,好像在说:"我要吃肉,我要吃肉"。鼻子下面有一张小嘴巴,叫起来,喵喵喵的,非常好听。如果它蜷在那里,就像一团雪白的大棉花球。
每当我放学回到家的时候,刚打开家门,小雪球就向我扑来,在我手上舔来舔去,痒的我直大笑。
当我写作业的.时候,小雪球总会呆在我身旁,等待我写完作业和它玩耍。
当我睡觉时,小雪球总会对我喵喵的叫几声,好像在对我说:"晚安,我的主人"。
我喜欢我的小雪球。
【篇三:我最喜欢的动物】
“汪、汪、汪。”这是谁在叫呀?原来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狗在叫呀!我特别喜欢小狗的眼睛,又大又圆,而且颜色非常多,有蓝白相交的,有深蓝深蓝的,还有黒亮亮的等等。
狗,大家都喜欢,人们都说狗是人类的好朋友。狗可以在主人不在家时看门,只要坏人听见了狗叫声都不敢去偷东西了。
前几天我拿了一本书随手看看目录,一个题目吸引住了我的眼球。那题目是《载入历史的`狗》,讲的是一只狗和主人去当兵,主人不小心中了枪,死了,那只狗冲向结果主人生命的那个人,一口把那人的三个手指头咬下来带回去给主人。因为狗主人死了,所以军官们把狗送给了别人。一天,有个人走过来,那狗冲上去一口就把那人咬死了。众人要把狗拿去杀了,狗的后主看见那人手上少了三根手指,知道那是当年杀了狗的主人的那个人。狗为主人报了仇,可因为过于激动,狗引发了脑溢血,也倒下了。
这多么感人呀!狗最大的优点就是忠诚,看到主人有危险,就会奋不顾身地挺身而出,就算主人死了,它也忠于主人!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忠诚的狗。
【篇四: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
我国文化历史悠久,汉字是五千年文化的结晶。在千千万万汉字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是“爱”。因为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是温暖的。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太阳像一个大火球似的炙烤着大地。我到超市里买冰淇淋,遇到一对衣衫褴褛,浑身脏兮兮的母女,连忙避开他们,来到柜台前对阿姨说:“请给我五支冰淇淋。”忽然,小女孩对妇女说:“妈妈,我也想吃冰淇淋。”“对不起,孩子!妈妈现在没有足够的钱买冰淇淋。”妇女满怀歉意地说。“不嘛,我就要吃冰淇淋”小女孩不依不饶地纠缠着,妇女难堪极了。
最后,妇女拗不过小女孩,只好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币,买了一支冰淇淋,小心翼翼地把包装纸撕掉,递给小女孩,满眼慈爱地看着小女孩,说:“孩子,吃吧。”小女孩接过冰淇淋,心花怒放地看着,闻着。
突然,小女孩踮起脚尖,把冰淇淋送到妇女嘴边,说:“妈妈,您先吃。”“妈妈不喜欢吃甜的,你吃吧。”妈妈说。“不,您吃吧,您不吃我也不吃。”小女孩咽了咽口水,固执地说。妇女只好轻轻地咬了一口,含在嘴边,细细地品味着。小女孩这才心满意足地吃着。我觉得眼前的这一幕多么温馨,不由得想起了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爱。
从超市里出来,走在回家的路上,我深深地感受到爱的力量无穷大,爱在我的心中流淌,“爱”字铭刻在我的心里。
【篇五:我最喜欢的一个数字】
“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枝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五十六种语言汇成一句话,爱我中华,爱我中华,爱我中华。”五十六,正如歌中唱道,代表了我们全国各个民族对祖国大好河山的热爱之情。
我们班上就恰好有五十六个人,在同一个集体里,就像一个大家庭,有同样的老师,一起学习,一起进步。我们在这里挥洒汗水,埋头苦干,嬉笑怒骂,互相鼓励,互相超越,在同一个屋檐下收获成功。
上周五,学校将要举办队列训练的比赛,收到消息的仇老师立即向我们宣布了这件事,并在每天的课间操时间和体育课上对我们加以训练。我们有几个月没练了,再锋利的刀放久了不用也会生锈,我们的技术当然是大不如前。“一、一、一二一”瞧这气势磅礴的口令,原本寂静的校园瞬间被这口令给覆盖。同学们训练时更是一丝不苟,十分严肃且。回到班上,仇老师告诉我们——也许你们的技术不如别的班,但我们有两个胜利的法宝,那就是气势的严肃和声音的洪亮。
终于到了星期五下午,我们立刻搬上椅子排队,从班上走到操场上,各个班的学生们都已在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了。坐在操场上,看着别班的同学们,虽然技术好,但总有那么一两个动作做错了,总有一两个学生不够严肃,而且也不如我们有气势。终于到了我们!我们相视一笑,眼神里满是自信和对彼此的鼓励。排好队进入了场地,一上场,我们就使出了浑身解数,开始吼叫“一、一、一二一,一、一、一二一”,看着评委们惊奇的脸庞,仇老师也是满脸的惊喜,我不禁感到这些天的努力并没有白费,终于我们以97。5的高分位列全年级的第一。
五十六个人,五十六份努力,五十六份力量,一份团结,一份和睦的相处。
之所以喜欢它,不就是因为这样吗?
【篇六:我喜欢的一个人】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我的同桌聂子浩就是我学习的榜样。
聂子浩是个幽默风趣的人,记得有一次,我们语文老师上课见我们哈欠连天便打趣说道:“谁不喜欢我的语文课?”我们都在思考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忽然,聂子浩从座位上“蹭”地站了起来,右手指着天花板,扯破嗓子大声当着语文老师和所有同学笑着喊:“我不喜欢上你的语——文——课——!”全班不出声。语文老师沉着脸:“你情商怎么这么低?”聂子浩扮了个鬼脸:“那当然!”然后全班哄堂大笑。
聂子浩不但幽默风趣,而且也是班级公认的“小书虫”。那天我和同学们在玩词语对对碰时,他依然纹丝不动地坐在那认真的看书。我们就想逗逗他,有的学小老鼠“吱吱吱”地叫,有的故意“哈哈哈”大笑。还有故意挠他痒痒的,他理都不理我们继续看书。我看,聂子浩可真是小小毛泽东啊!以后必会成大事。
我要做见贤思齐的人,好好向我的榜样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