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作文体裁 读后感 读《一本男孩子必读的书》有感
读《一本男孩子必读的书》有感
发布时间: 2023-12-18 18:58
阅读:

【篇一:读《一本男孩子必读的书》有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男孩子必读的书》。文章开篇写了《鲁滨逊漂流记》是“我家三代相传的书”告诉我们这是一本男孩子必读的书,也是一本教育我们学会生存,学会坚强,学会勇于面对困难的书。

不幸的鲁滨逊被抛弃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但他克服了3大困难:缺乏食物、没有住所、孤独寂寞。

没有食物,鲁滨逊就开始在岛上种植大麦和水稻。他学会了制作粗糙的面包。他捕捉并驯养山羊,作为肉食的来源,还养了一只鹦鹉作伴。

没有住所,他寻找了一个山洞,清理干净后作为住所。他还制作了家具,安放在山洞里。

虽然孤独寂寞,但是若干年后鲁滨逊还救下了一个俘虏,因为那天是星期五,他就给这个俘虏取名为“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成为他忠实的仆人和朋友。

鲁滨逊能够克服重重困难,但是我们呢,受到一点小小的挫折就放弃了。鲁滨逊不仅没有放弃,还更加努力地去做好他必须去做的每一件事。难怪他能在荒岛上生存了28年,要是一般人早就放弃了。

鲁滨逊是一个成功者,是一个英雄。

这让我想到另一句名言:坚持就是胜利。

【篇二:十四岁的男孩子】

我,一个十四岁男孩。

十四岁的男孩个性足。没有相同的两片叶,也没有相同的两个人。“与众不同”是男孩的符号,个性只属于自己。即使无人知道自己是谁,但自己依然存在着,依然来过;即使无人在意,也在搭建起一个属于自己的舞台,张扬一个独特、无人能替代的自己。

十四岁的男孩喜欢笑。无所不笑,总是以笑脸相迎一切。在人们面前总是笑的那么巧,演绎着天衣无缝的“快乐”。用微笑迷死你;傻笑,逗死你;大笑,震死你;奸笑,气死你;偷笑,玩死你;憨笑,笑死你!

十四岁的男孩心思杂。原以为拥有一份难得而简单的纯真,却在不经意间发现成长岁月使自己变得太复杂。知道的东西不多,不自太健全的大脑总是想事想的太深太复杂,心中那几把锁已锁住了那难得而简单的纯真。这就是成长吗?

十四岁的男孩爱幻想。幻想着如“007”一样拯救世界,幻想着如“七剑”般豪义满身;幻想着“火影”的搞笑,幻想着“龙珠”的刺激;幻想着如“小伦”一样的万人迷,幻想着如“李小龙”一样功盖四方;幻想着“海伦·凯勒“的乐观,幻想着“霍金”的刚毅;幻想着像《老人与海》中的“老人”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幻想着“鲁迅”的俯首甘为孺子牛;幻想着山的深沉,幻想着海的无私,幻想着……幻想……

十四岁的男孩让人嫉妒。根本不用想今天梳什么发型,明天穿哪套衣装。一身的随便就是心。从不管是否会弄脏漂亮的裙,弄坏那别致的包。吃饭才不管它三七二十一,就是狼吞虎咽,学习方面,小有成绩,偶尔技压“群雄”。

十四岁的男孩真豪放。走进办公室,听着老师的训导低头不语,走出门就咧嘴傻笑。边听父母的唠叨边哼歌,只拿它当是耳边的小轻风。大雨天也是勇敢地跑,才不做作地举伞雨中来缓行。男孩字典没有“陌生”,随便拍拍肩头便是朋友,根本不用说哪些让人费解的题外话。

这就是我,一个十四岁的男孩!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发布规则
渝ICP备15013281号-1 ©Copyright 2014-2024 三文学作文 www.3wx.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