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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感兴趣的一个人
发布时间: 2024-01-10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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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我最感兴趣的一个人】

我上过一个作文班,这个作文班的老师作文水平很高超,就是他将我领进了作文的队伍里,这个人就是吴刚。他很喜欢讲历史故事,而且还很幽默。因此,我慢慢的喜欢上了作文。

吴刚戴着一副眼镜,长着短短的胡子,一看就很有学问。每当写完作文后,他都手脚并用,绘声绘色的讲起历史故事。同学们都被他逗得乐翻天,教室里又装满了孩子们的笑声!

这一回,他又讲起了历史故事,“同学们,你们知道三国时代的故事吗?”同学们异口同声的回答:“知道!”吴刚老师面对着一个个充满期待的眼神,津津有味的讲了起来。他刚讲一两句,同学们就开怀大笑起来。讲了一会,他又开始扮演马,他把双手放在胸前,一只脚抬起来,另一只脚落在地上,发出马的叫声。而且,他竟然让一名同学骑了上去,就像骑在真的马上一样!那同学真是胆小如鼠,紧紧的抓住吴刚老师的衣服就是不放,直到吴刚老师把他放下来才松手。这时,我发现吴刚老师的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个不易发现的笑容,但我还是看见了,他给同学们带来快乐的同时,他自己也很开心,真是返老还童。

后来,由于那个作文班离我家太远了,所以就不上了。但这段快乐的时光却永远留在了我的记忆里,让我最感兴趣的人就是那个作文水平高,爱讲历史故事的幽默老师:吴刚!

【篇二:我熟悉的一个人写人作文】

熟悉的人,大家应该都有吧!今天我就来说一下,我熟悉的人——我的妈妈。

妈妈的嘴像樱桃一样红,头发像墨水一样黑,皮肤像雪一样白,妈妈的眼睛闪亮闪亮的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明亮。妈妈的脾气很奇特。高兴的时候想绵羊一样温顺;每当我不好好学习或者爸爸喝酒晚归的时候,她就会像野牛一样暴跳如雷。

妈妈的'声音很甜美。对人说话既和蔼又温柔,而且唱起歌来也很好听。笑起来也很奇特。有时候笑起来像纯真的少女,有时候却是笑里藏刀,让人不寒而栗。

妈妈比较喜欢红色或粉红色的衣裙和黑色的裤子。在妈妈看来这些高档时尚的衣服就是她的宝贝,都不让我碰,生怕我一不小心把她的宝贝衣服弄坏了。

记得一次,我生病了,大晚上发着高烧。妈妈迅速地抱起我,将门打开,就冲向医院。一路上灯火辉煌,车子川流不息。妈妈顾不上其他,只知道要将我安全的送到医院,一路上狂奔着,就好像脚下生风似的,将我送到医院。

在医院待了一个晚上,高烧渐渐地退了,精神好转,体力逐渐恢复。看着那疲惫而又纯真的微笑,调皮的泪水瞬间湿润了我的眼眶……

妈妈昨晚送我过来的心情,是那么的紧张和焦急,就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那种心情我理解,妈妈是在担心我。

这就是我熟悉的人———我的妈妈。妈妈,您总在我最需要的时候给我帮助和关爱,你辛苦了!

【篇三:我的兴趣爱好】

你知道我的兴趣爱好是什么吗?当然是拉二胡,那是我唯一的爱好,我对别的懵懵懂懂,但是我对二胡也是很了解的呢,让我通过事情来向你介绍我的兴趣爱好吧。

每一次走进二胡特色班,我的心情都很轻松、舒畅,看到二胡我就会迫不及待的跑过去,拿好二胡,摆好姿势,我就开始享受了。

拉《赛马》这首曲子,我听着二胡的声音,立马就融入进去了,我拉的非常流畅,我仿佛来到了大草原,看见蒙古人民在草原上赛马那种豪放的激情,越拉那场面就越清晰,心情就越激动,每个人都骑着自己挑选的马,一边奔驰,一边做着高难度的动作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就这样我激动着拉完了,但是心中还有些余味。

没有停歇我就带着赛马那首曲子的余味又拉起下一首曲子《良宵》,拉《良宵》时,心中感到十分幽静,我仿佛看到晚上有人在元宵夜表演,人们都围在一起听那个人拉,《良宵》,拉到后面的时候,我的心中也很欢乐,传来一片嘈杂声,原来是人们在热闹的街道上穿梭,有卖糖人的,有卖玩具的,小儿见了都嚷嚷的让大人给自己买,还有元宵店,许多人围在一桌吃着元宵,还谈着话。

下课了,我依依不舍得放下二胡,拉二胡时的情景还在脑中回荡,二胡的乐声还在耳边徘徊。

我的兴趣爱好是拉二胡,我喜欢拉二胡。

【篇四:兴趣助我们走向成功】

北大经济学系毕业的陈生,当过老师、公务员,最终他却成为了土猪养殖的专业户,并被称为“猪肉大王”,陈生为何能在养猪方面获得成功呢,那是因为他对此有兴趣,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兴趣爱好,而人们常常忽略了这个宝贝。

要让自己的兴趣成为实际用途,就必须培养它,每个人对于自己喜爱做的事往往会付出更多的精力。而这恰好是为何要培养兴趣的理由,兴趣能使做事事半功倍,这是因为你爱做的事,你会认为这件事对于自己是简单快乐的。今年NBA总冠军勇士队里的人气明星库里,年仅二十,就在球坛上拥有了一席之地,在媒体采访中他提到,他热爱篮球,他从小就以打篮球为兴趣,并不断在篮球路上下功夫,终有成果。库里以篮球为兴趣并且培养他,便在这一方面得以成功。若他仅仅把篮球当作兴趣而置之不理,那他现在也碌碌无为。培养良好的兴趣能对你未来的创业和工作打下基础,创业和工作都是劳苦和烦躁的,特别是你不感兴趣的工作,若你能培养好你那独特的兴趣,并选择这方面的工作和创业这方面的工作,获得成功的速率将大大提升。

当知道为何要去培养兴趣后就必须付出行动。有人认为自己不知道自己的兴趣是什么,那就去尝试各种各样的事物,找到那一样自己最热爱的事物。人类的进步都是从尝试开始,只有去触摸尝试才能明白这其中的道理。当知晓自己的兴趣后,就要坚持做自己感兴趣的事,坚持能使你对兴趣更加熟悉,若没有坚持仅仅以兴趣为出发点那么再好的兴趣也得不到实现。中国古代有一位神童伤仲永,而童年时喜爱创作,受到众人的喜爱,可后天因为没有坚持学习,这样好的兴趣,终究浪费最终碌碌无名。方仲永虽然聪慧,但是后天没有坚持学习,最终沦为笑柄。培养兴趣时有一捷径就是要保持好奇心,孩童时的我们,好奇心特别重,对事物的千姿百态感兴趣,在培养兴趣时如果保持好奇心,能提高其效率而且会坚持下来,直至作出成绩。

兴趣对我们一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我们要去培养它发展它,最终它会给带来一份独特的美丽。

【篇五:碎片化的生活,拼出一个多彩的我】

现代化的今日,每个人好像都很忙碌。忙着忙那,似乎没有一个完整的时间去做一件事,总好像在追赶着、被追赶着:起床、吃饭、坐车、上学、上课、放学、坐车、吃饭、做作业、睡觉……中学生的我,需要想方设法地利用一切空隙的时间做作业,这样才能有一段较长的时间娱乐。好吧,我承认,现在不应该设置这样的“目标”,但是谁不希望有一个较长的可时间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呢?

在我很小的时候,特别喜欢画画。那时候因为迷恋《侏罗纪公园》,我那性格温柔的妈妈硬生生地被我拖着连看了五遍。于是,家里客厅的墙上便贴满了我画的各种恐龙:霸王龙、蜿龙、双脊龙……不过好景不长,这个兴趣仅仅维持到六岁。在我看到了我的好朋友坐在黑得发亮的钢琴前之后,我便迷上了钢琴。那时的我认为弹钢琴的姿势很帅,尤其喜欢有着一双大手的马克西姆。于是,在小学的那段时间,只要有人走到大楼门口,就能听到我练琴的声音;只要有人来家里做客,我总会显摆地露两手。可是,这个爱好在进入中学之后,也慢慢地被磨蚀了。作业多了,上课外辅导班了,钢琴课勉强拖了一年也就停止了。

于是,当我的生活日复一日地重复着开头的场景时,在一个碎片化的状态之中,我竟意外地找回了我童年的各个兴趣。

你说,在程序般的各个“项目”之间的空隙能够做些什么呀?想要画画吧,才勾出个轮廓便得写作业去了;想要弹琴吧,手指才刚刚热络便得去背书了;想要玩会儿游戏吧,才进入高潮便得退出了;想要听音乐吧,算了,我怕自己会睡着了。

可是,即便是碎片化的时间,难道就不是时间么。

写公式写烦了,我会在本子上涂我喜欢的火影忍者,幻想着变身格斗;抄词语犯困了,我会弹一首马克西姆的克罗地亚,便精神抖擞;坐车回家的路上,我会打开手机的音乐,配合着路人的行走,自己嗤嗤地笑……

我非常感谢在我小的时候,父母给了我一个完整的童年。曾经的完整的时间,让我养成了一些宝贵的爱好。而这些,在今日碎片化的无聊的我的初中生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拼出了一个碎片化的我。却是一个多彩的我。

碎片犹如镜面,折射出每一段成长的轨迹。遇上碎片化的生活,也是遇上每一个阶段的自己,然后继续走下去。

【篇六:我的兴趣爱好】

每个人的兴趣爱好各不相同,有人喜欢书法,有人喜欢滑冰,有人喜欢阅读……而我喜欢打乒乓球,它是我业余一大爱好,能让我放松紧绷的神经,轻松自在!

在那个绿树成荫,骄阳似火的夏天,我第一次接触乒乓球,此后便“恋”上了它,一发不可收拾。整整一个暑假,我都沉浸在乒乓球的世界里。每天早晨,我都与乒乓球的“粉丝”——我的同学,一起打到太阳爬上枝头,有时甚至忘记了“饥饿”,忘记了吃饭。

我有一位朋友,是因为她我才接触乒乓球,也是她教会我乒乓的入门基础,同学们都喜欢把我们称为“师徒”。她乒乓球打得很棒,每当我与她对战,我多么希望我可以KO她,可是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我把她立为我的目标,希望有一天可以超越她,我每天晚上与同学一起练习,上天没有辜负我,很快我就在同学中成为了佼佼者,我心中向往的是打败我的朋友。

那天星期六晚上,我们又相约在活动中心见面,准备“一绝死战”,很快便轮到我们了,同学们都说师徒之战马上就开始了,其实我的神经是紧绷的,因为我害怕我会输。但是经过一番“厮杀”,我最终迎来了胜利。我终于赢了,终于战胜“师傅”了,我的心是雀跃的。

这时天空燃起了火花,我永远没有忘记那个夜晚,那个我心雀跃的夜晚。从此我更加热爱乒乓球,它成了生活中不可割舍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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