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阅读真让我着迷】
人生中有许多令人着迷的的事,也许是上网、打篮球、踢足球、画画……我最着迷的事情就是看书。每当看书时,我就身临其境,把自己融入进书中,忘记了身旁的一切事物。因为对看书的着迷,在我身上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让我现在想来还忍俊不禁。
记得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家里的空调坏了,我酷热难熬。俗话不是说“心静自然凉”吗?我今天就要来“试验”一下这句话有没有道理。于是,我从书柜里抽出了一本《狼王梦》来阅读。看着看着我觉得有点口渴了,又从冰箱里拿出一支雪糕,津津有味地一边吃一边看。小说的情节跌宕起伏,深深的吸引了我。书中的紫岚为了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费尽了心血,经历了一次次挫折和失败也没有放弃。我看得着了迷,看到小狼顺利成长,我张着嘴微笑;看到小狼遇到危险,我皱紧眉头为它捏一把汗;看到小狼欢快嬉戏,我也乐得眉开眼笑。
一直看到小说的结尾,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外孙,希望它也能成为狼王,最后和金雕同归于尽。我合上书,心里久久不能平静,还在回味小说的情节。这时,妈妈走过来看见我说:“小羽,你的裤子怎么回事?”我一看,原来是我看小说入了迷,忘记吃雪糕了,结果雪糕融化成了水,全粘在我的裤子上。只因我太着迷,都没感觉到。
阅读真让我着迷,我沉醉在书的海洋中不能自拔,在浩瀚的书海中,我愿做一条快乐的小鱼,自由游弋!
【篇二:阅读使我快乐】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错的,书可以提高人的修养,使人生变得亮丽。
“腹有诗书气自华“阅读可以使人的气质得到升华,最终成为一个博学的人。
书的好,我说不清楚,道不明白,所以,就让我摘取一朵令我记忆犹新的小花,同大家分享吧。
我很喜欢泰戈尔,他的诗歌格调清新,具有民族风格,但带有神秘色彩和感伤情调。
我很喜欢他的文字魅力,他总是从细处落笔,摘取生活中的一个小片段,在一个唯美的意境中,引发出诗的情思,在精美流畅的言辞中,闪耀出智慧的光芒。
泰戈尔有一首诗是《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如今,记忆最深的只有那么几段了,同大家分享一下: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树与树的距离,而是同根生长的树枝无法再风中相依。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树枝无法再风中相依,而是相互瞭望的星星却没有交汇的轨迹。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星星之间的轨迹,而是纵然轨迹交汇却在转瞬间无处寻觅。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鱼与飞鸟的距离,一个翱翔天际,一个却深潜海底。
是啊,不正是这样吗,看似这距离并不遥远,但只有深入其中,才能发现这距离竟是如此遥远。正如近在咫尺的人们,谁能说他们的心灵是近的呢?
这令人感伤的诗句,每每读至此处,我总会忍不住落泪。
通过读诗,让我和泰戈尔产生了思想共鸣,这不就是读书的快乐嘛!
【篇三:我爱阅读】
“没有一艘船像一本书,也没有一匹骏马能像一页跳动的诗行那样,把人带往远方”。诚然,读书是一种心灵的净化,读书是我们翱翔的翅膀。
很小的时候,我便被书吸引住了,不仅是因为那曲折优美的情节,也不只是因为纸浆与油墨混合在一起那淡淡的墨香。更是因为那白纸上的黑字,活生生的一个个小精灵将我的魂给勾了去。
每次写作业,看着书架上的书,我总是按捺不住心底的“原始的冲动”,拿起一本书随手翻阅后便将作业丢到一边去了。
我曾沉醉于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与主人公一起上山劈柴,生活做饭;我曾经沉浸于罗贯中的《三国演义》,被那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对峙与烽火连天的战争吓得提心吊胆;我曾经钟情于《福尔摩斯探案集》,跟着夏洛克的步伐一点点发现蛛丝马迹,找出幕后真凶……曲径通幽处,读书,你会发现世界原有的颜色。
我曾经屹立于泰山之巅,将魂魄放飞,将思绪放空,体会杜甫那“一览众山小”的豪情壮志;我曾闲游于世外仙境,把身心舒缓,把美酒当歌,欣赏陶渊明那“桑竹美池”的桃花秘源;我曾独坐于西塞山顶,眺望白鹭远去,桃花水流,感受张志和那“斜风细雨”的诗情画意……落霞山云舞,读书,你会找回真正的自己。
读书时,我的神游万仞,从罗贯中到柯南-道尔,有泰山之巅到桃花秘源……如果没有浆,船依然有帆的导引;如果没有了花,草依然青葱茂盛;但如果人不读书,他就会无所适从,停滞不前,他的心灵,就会变得暗淡无光。
所以,朋友,读书吧!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篇四:阅读,使我和谐成长】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阅读它,不但给我带来快乐,还可以让我增长知识、开阔视野,使我和谐成长。
只要有空余时间,我都会捧着课外书来读,看到入迷的时候,每次妈妈叫我做家务,我只好爱不释手地让书休息一会。因为爱看课外书,妈妈总是称呼我书呆子。其实我并不是真正的书呆子,因为我从书上学到了很丰富的知识。如:读了《狼来了》的故事,让我懂得了撒谎带来的后果;《渔夫和金鱼的故事》使我看到了人间的美丑善恶,使我懂得了做人应该具有的品质;《十万个为什么》使我掌握了一些人们束手无策的生活小常识……
有一次,妈妈煲汤时由于健忘,在汤里重复放了盐,当她尝了一口时,马上把舌头吐了出来,原来汤太咸了,正当妈妈准备把汤倒掉时,我大声地把她叫停了。我记起了《十万个为什么》里介绍过如何处理太咸的汤,我叫妈妈把1个鸡蛋打在汤里,均匀搅拌。妈妈半信半疑地照着做,然后再尝尝。然后妈妈一边点头一边笑着对我说:“这个办法真管用,看来我家的书呆子也不呆呀!”
记得我读三年级的时候,妈妈经常叫我多看一些优秀作文集,看的时间长了,我的脑子里积累了很多好词好句,所以我的写作不断进步,学习成绩也比较优秀,看着家里墙壁上整齐地贴着一张张奖状,更激发了我阅读的兴趣,这些都是我平时爱阅读的结果。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我爱阅读,因为阅读让我快乐;阅读使我和谐成长。
【篇五:阅读令我着迷】
高尔基的一句话说得不错:“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令我着迷,让我进步,让我陶醉,还让我受到了教育。
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读书,一直到现在,我依然喜欢读书。虽然时光不停摆,世界变太快,但我对书籍和对知识的渴求从未停止过。小时候,我喜欢看连环画,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地,我告别了连环画,步入了文学的殿堂。我读的书更加深奥了,而我的知识也慢慢丰富了,在书的世界中,我得到了教益、受到了启迪,领悟到了这偌大人世间的真、善、美,也同样见识到了假、恶、丑。我陶冶了情操,感受到了读书的无限乐趣。
在这个学期,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写的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中的汤姆是一个既调皮捣蛋又充满正义感的男孩,他讨厌枯燥乏味的生活,幻想能够干出一番英雄事业。后来,他与哈克贝利一起,凭借着机智和勇敢,终于找到了印第安乔留下的宝藏,成为人们心中的英雄,开启了他们的新生活。通过读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每个人的天性都是善良的,就像文中的哈克贝利一样,不是他不爱学习才去做小偷的,而是因为他的爸爸是个酒鬼,不管他,他才整天惹是生非的,后来寡妇道格拉斯收留了他,他开始好好学习了。如果这些人都能跟哈克贝利一样,不再干这些坏事,都努力工作,刻苦学习,那么我们生活的社会该多么美好啊!
读书,确实好。读书不仅可以开阔视野,提高自己的修养,还可以提高自己的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对于爱书的人来说,用手轻轻抚书,甚至可以感到书的温度。读书让我感受到智慧的光芒,犹如登山一样,好像眼前瞬间呈现出仿佛九叠画屏般的开阔,让我平静坦然地度过每一个晨曦和黄昏。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如果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如果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从书中我们领略到自然的娇姿,从书中我们品读到人文风俗,从书中我们学到了坚韧。读书,给生活带来色彩。当你仔细咀嚼时,那是一丝丝的甘甜,久久地回荡在我们的心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