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挚爱】
都说,父爱如山。父亲的爱,是深沉的爱,是无私的爱,是无法言喻的爱。它不像母爱那般温柔,那般无微不至,却在不知不觉间教会我们许多人生的道理。
在我的记忆中,父亲很随和,很善良,人缘也很好,街坊邻居有什么事,他都会出来帮忙,所以别人对我们一家都颇为照顾。父亲也很唠叨,教育起我来,那话闸子怎么都关不住。他经常给我讲从前红军二万里长征,爬雪山,过草地。“那个时候啊,都是啃树枝,皮鞋,皮带。能吃的不能吃的都咽肚里了。”他这样对我说。
记得有一次,我拿着父亲的手机瞎玩,偶然间看到一个被设置的凌晨三点半的闹钟,也没太在意。直到后来,那天我在客厅睡着了,半夜迷迷糊糊听到有铃声在响,接着一阵窸窸窣窣的脚步声传来。这是我已经差不多清醒了,一双大手帮我把被子仔细的掖好。我知道是爸爸,等他出了门我才意识到,原来爸爸已经辛苦到半夜不睡觉出门工作的地步。不一会儿,枕边湿了一大片。父亲学历不高,所以在我的学习上帮不到什么忙,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给我创造最好的学习环境,提供最好的学习条件。如今我能报答他的唯一方式,就是用功读书。有的时候想想,父亲对我的爱从来都不加掩饰,对我好就是对我好,从来不会觉得自己是男人就故作深沉。年过半百的他现在依旧和我们说说笑笑,玩玩闹闹。我想,如果除去我的不懂事,我们一家应该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家庭了吧。
父亲的脸上已爬满皱纹,双鬓已布满青丝。他对我的谆谆教诲,其实我一直都记得。我会朝着他所期望的方向而努力,用行动来报答他对我的爱。父亲,是我一辈子的恩师。
父爱,是不加以任何粉饰,没有任何添加剂,是这世间最纯粹,最真挚的爱。
【篇二:我的挚爱——妈妈】
有一句话:在无奈十字路口,亲情是最清晰的目标。我认为这句话写的完全正确,因为无论我们遇到困难还是成功时,总是会找到亲情,它就在身边,带给我们温暖。
我的妈妈,有长长的睫毛,一双透着慈爱的眼睛,一束被染过的短黑发,但细看,还是能看出那丝丝白发。
“来来来,吃饭啦!”老妈喊道,其实我早就闻到厨房里的香味了,老妈就是不让我进去,老说我碍手碍脚,但是,香喷喷的饭菜终于做完啦!还穿着围裙的老妈小心的把菜端在桌上,糖醋排骨、鱼肉、红烧肉……看着,口水都要流出来了!我立刻夹住了一块肉,吃上一口,那滋味!太爱我老妈了!“就知道吃,得慢慢来!”老妈唠叨着“这饭得慢慢吃,不然呐,会噎着!”糟糕,老妈又像唐僧那样说一大堆废话了,“但这菜就是这么好吃嘛!是不是想不让我吃哩!”说着,老妈就被我逗乐了。其实说到底,老妈的饭菜还真是美味到“爆”了呢!
妈妈也是个细心的人。一次深夜,我突然发起了高烧。妈妈摸着我的额头,烫的厉害,当时有一阵晕感,之后妈妈也突然醒来,一直说要去医院,但我居然强词夺理的说:“应该病的不是很重,不用去了吧!”说着妈妈发起了脾气,拉着我说,一定要去医院,一路上我坐着大叔的车奔向医院,一阵阵冷风扑面袭来,冷的刺骨,妈妈抱紧着我……一下子,就到了早上,我醒来却发现,妈妈看上去苍老了许多,望着妈妈那憔悴的面容,顿时我百感交集……
妈妈就是一把保护伞,保护着我们;妈妈就是一根蜡烛,燃烧自己奉献自己照亮儿女。现在,我只想对妈妈说:“谢谢您!我挚爱的妈妈!”
【篇三:那段挚爱音乐的日子】
每当同学来到我的小房间,翻开我儿时的相册,总会看到几张我听音乐,唱歌的照片,而那,也通常引起我对那段唯爱音乐日子的回忆……
幼儿园,总是人们最无忧无虑的一段日子,可以用很多时间去做你想做的事。而我,也正是在那时候迷恋上了音乐。
将我带入音乐的,是爸爸车上的中文唱片。记得那循环播放的《二锅头》,唱出了男子汉的气魄和阳刚,记得那快到听不清但好听“炸”了的《黄金甲》,也记得那虽是老歌却永远经典的《大海》,还记得那“周董”周杰伦唱出一个小孩心声的《听妈妈的话》……每当坐上爸爸的车,我总会沉浸在这些音乐当中,无法自拔。在一次一次的倾听后,这些音符慢慢的印在了我的心中,我也潜移默化地把它们牢牢地记在脑子里。就这样,我用听,这种笨笨的方法,记下了一首又一首的华语金曲,只要有人来家里做客,我总会第一个冲上去,让客人们听一首我唱的歌。我用幼稚而细腻的嗓音,模仿着,唱出一首首耳熟能详的华语金曲,客人们无一不赞叹不已!
而将我喜爱音乐的程度带入“挚爱”,唯音乐不爱的,则是那电视中看到的“流行天王”——迈克尔。杰克逊了。他所唱的歌在《档案》节目里播放,我就像对它“一见钟情”了一般,要爸爸帮我查出这些歌,迫不及待地一首一首地听《Earthsong》,《Beatit》,《Bad》……看着它们的歌词对着唱,我开始觉得音乐能唱出人的心声,更能表达出人的情感。所以,每当我有了某种情感,想说什么话,我都会唱出来,用音乐的方式表达出来,因为我知道,就算语言不能互通,可音乐是相通的……
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陶醉般地沉浸其中乐不可支。上学后,我凭着这个爱好参加过很多歌唱比赛和音乐剧的演出,带给我很多乐趣和荣誉,但最让我难忘的,不是哪次奖项和在哪里的演出,而是童年那段挚爱音乐的日子。
【篇四:一生挚爱】
我有一个喜欢了很长时间的人,他们教会了我很多东西,每当我遇到挫折和困难的时候,一想到他们,我就感觉浑身充满力量,他们是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人——EXO。
他们是韩国的一支组合,一共有12个人,颜值特别高,很多人因为他们长得帅而喜欢他们,我曾经和那些人一样,但后来……
记得上六年级的时候,我偶然从网上认识了他们,那个时候他们已经出道一年了,但年龄不大,最小的才19岁,我当时觉得他们长得特别帅,所以喜欢上了他们。当时还什么都不懂,我买了很多海报和明信片贴在卧室的墙上,因为当时不理智的行为,同学和家长都劝过我,我并没有听他们的话,过分追星导致我学习越来越差,升初中的最后一次考试也考的特别差,为此爸爸狠狠地批评了我,我也开始反省自己。
在暑假里,我仔细地了解过他们,那时我才知道他们出道前有多不容易,其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人。一个是他们的队长金俊绵,他是队里家庭最富裕的一个,也是当练习生时间最长的一个,我听说当练习生特别辛苦,但他很小的时候就进公司当了练习生,整整7年他都没想过放弃,当同龄的孩子玩的时候他在训练;当别的孩子向父母撒娇的时候,他还在训练;当其他人睡觉的时候,他仍然在训练。他训练的过程中伤到了膝盖,一到阴天的时候就特别疼,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能坚持这么久真的特别不容易,另一个是他们的副队长吴亦凡,他出生在广州,但在他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婚了,他跟着妈妈移民加拿大,那时妈妈工作特别忙经常出差,因为当时还上幼儿园,妈妈就带着他一起,因此他经常换学校,那个时候他都是一个人,没有朋友,妈妈也没时间陪他。后来十几岁的时候他就一个人待在加拿大,他经常去餐厅打工,一工作就是8个小时,非常辛苦,但他没有任何怨言。再后来,他非常喜欢篮球,于是就一个人回到广州,参加了篮球队,他篮球打的很棒,教练非常喜欢他,但是后来骨龄没达到标准只能被迫放弃了,他再次回到加拿大,他很失望,整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直到他的好朋友鼓舞他去韩国公司SM参加选拔,于是他就想去试试,但没想到选上了,然后就开始了他的练习生生涯。
当我知道了这些,我很心疼他们,小小年纪就能承受如此大的压力,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我除了放弃还会什么,这对我触动非常大,我的梦想呢?我也有梦想,虽然在别人看来不可能实现,但没试过怎么知道不可能呢?从那以后我就发誓我要好好学习,将来一定要去实习我的梦想。进入初中后,学习压力很大,虽然如此,但我并没有想放弃,我挥手擦掉脸上的汗对自己说加油,然后继续投入到学习中。
就这样他们陪我走过了初中三年,我的高中生活即将开始,他们也会陪我走过高中三年,还有大学四年,他们会一直陪着我一直走下去,他们会是我这一生最重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