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余生相伴】
如果最后真是你,距离并不是问题。
——题记
谁的伞旋转在无尽的天空?谁的思念化作风吹向有你的远方?而谁的陪伴,远在天边却又尽在眼前?
春风十里
桃花一片片飘落,埋在土里,却有那么一片调皮的花瓣儿留恋你的发香,竟在你的发间稍作停留。
我轻步上前,轻轻地抬着手,弹了一下,花瓣儿便依依不舍地继续随风飘落。我对你微微一笑,说道:“你真可爱,讨人喜欢,连这小花瓣儿也在此停留不愿离去。”
“噗”,你捂嘴笑道。“你说话真有趣,交个朋友吧!”
“嗯”。
不知为何,有你在身旁,方圆十里的花香都可以沁入鼻中。我拉着你的手,在花海中穿梭。
向来缘浅
从那次班级春游之后,我和你便成了班级中的最好的朋友,形影不离,彼此关注,互相照顾,无话不说,是零距离地互相陪伴的“中国好闺蜜”。
可能是太要好,连上帝也嫉妒我们,执意要将我们分开,爸爸要去外地工作,我不得不离开这座有你的城市,不得不离开你。在最后的两个月相伴的日子里,做了许多我们曾许诺要做的事,只剩“余生相伴”未实现。
我们相拥分别,不禁叹到:“我们有缘相知,却无缘相伴”。
奈何情深
我踏上了车,车径直奔向远方。车驶过那片桃园,我看着花儿再次娇艳地开放着,却没有之前那样的浓香了。
在我分别册的封面上,有着一排醒目的大数字——你的电话号码。我不敢拨通,我怕加深对你的思念。终于有一次,我鼓起勇气,按下了拨通键……
“喂……”,你的声音再次响起,我却早已激动地泪流满面。
后来的我们,经常隔着电话,诉说思念。在无光的黑夜,继续完成那“余生相伴”的诺言。
电话线的那一头是你,这一头是我。我们之间心与心的距离为零。(公众号:涵城语文)
【篇二:与苦瓜花相伴的时光】
祖母如那金黄的苦瓜花,苦涩可淡雅、回甘。
——题记
我儿时是随祖母长大的。
在我记忆中,总有一股清香在口齿间回荡,是那苦瓜花的味道。祖母喜欢在院子里种许多苦瓜。每逢花开的季节,金灿灿的花朵在绿叶中闪耀、荡漾。未熟的小瓜轻浮在花蔓中,如青虫般稚嫩,令人喜爱。可儿时的我不谙事理,不懂什么叫生命,总是笑着闹着,摧残一大片苦瓜花,零落成泥,无了那昔日的绚丽。可祖母却不愠怒。每逢残阳一抹之时,总搂着我一齐望向那残余的花朵。看呵!天边被晕开一层瑰红,又缀了些许橙黄。看呵!那柔和的余晖给花朵抹上了粼粼的粉末,在晚风中绽放散香。什么是生命?和着祖母悠扬的小曲,我懂了,这就是生命。
随着花开花落,伴着一身苦瓜花的涩香,离开了祖母……
清风拂面,踏上回乡的路。祖母院落的苦瓜结了可否?黄花开了可否?经过一路颠簸,唤醒我的是那酝酿在晚风中的清香——这苦瓜花香,这家乡的芬芳。祖母早已迎出,只是净发丛中添了几丝银白,脸上刻了几道沧桑的年痕。她笑了,如这苦瓜花般灿烂、温暖。祖母径入苦瓜藤蔓丛中,寻了一根一尺来长的苦瓜,青绿的,涩香扑鼻。天色渐渐黯淡,一盘苦瓜炒肉散发着熟悉的味道。以前我是不爱吃苦瓜的,过于苦涩了。可祖母却说,你多嚼嚼,会有回甘,我照做了,一股甘甜在唇齿间漫开……
祖母的人生,不也如这苦瓜般苦涩中夹着甘甜么,或许,它本来就是甜的。
离开祖母又有一段时间了。上次回乡带回来的是一包苦瓜种子。不知何时西风去,不知何时春风起,不知何时苦香来,那金灿灿的苦瓜花在阳台随风起舞,尽情绽放。
花香中的是苦涩和甜蜜。
记忆中的苦瓜花伴着我那美好的岁月。花虽无情无温,可它却象征着我与祖母的生活---那些逝去的温暖时光。
不知何时,涩香又起。
【篇三:荒岛余生观后感】
荒岛余生是一部英国片,主人公的名字叫:洛查克。
故事主要讲了洛查克在座飞机送快递时飞机失火,洛查克有幸活了下来,却不幸漂到一座荒岛上。洛查克只有一个自己做的排球“伟信”,“伟信”也是洛查克的另一面;还有一个女朋友给他的一只表。是这两样东西支撑洛查可,四年多,1500多天的时间。终于,洛查克造出了一只木船,带着“伟信”离开了小岛,中途,因为“伟信”刮走了,可救不了“伟信”时,洛查克一启遍遍说:“对不起,“伟售信”,我救不了你……”终于,有一只船经过,把他救了,洛查克终于又重新回来了。可女朋友却已经和人结婚,生了一个女儿。又来,洛查克把快递又买了回来送回人们并每件快递上都写上了:“谢谢您的快递,它救了我一命,洛查克。”
通过荒岛余生这部电影,让我知道,人有再多的钱,没有生存下去的信念,人生也没有了精采。
【篇四:荒岛余生观后感】
《荒岛余生》,这是一个与《鲁滨逊漂流记》相似的荒岛历险故事,联邦快递的查克出差搭乘一架小飞机,由于意外事故漂流到一座无名荒岛上,这里几乎没有生存的条件。而查克遇到了重重困难,在难以想象的条件下活了下来。使他在四年里渡过了孤单寂寞的时光。
流落到荒岛,他仿佛从现代穿越到了原始,每天为食物和饮水奔忙。在这里学会了钻木取火,用树枝将鱼叉起……,而这些事情都使他付出了莫大的努力和代价。在漫长的荒岛生涯中,最让他倍受打击的是那种孤独。四年里他没有任何交流,只能对着一只排球说话,并给这个排球取了名字“威尔森”,排球成了他的好朋友。这在后来他漂浮在海浪里当威尔森漂向远方的时候,他绝望地喊着:“威尔森,对不起!我救不了你。”更让人感受到他孤寂的心情。
终于,他获救回来了。荒岛的四年磨难,也让他成熟了。人并不是生来就是强者,但或许会被逼成强者。因为,不出众就要出局。
【篇五:我的共享余生】
用了将近三十年,我的使命也到了尽头。本以为我会像其它老旧的自行车一样,被送往废品收购站终此一生。可废品回收站的老板相中了我。
他挺着个啤酒肚,目光来回在我和同伴们的身上打转,“就它吧,看上去还能用用,卖给那个什么小黄车公司,还能多赚点。”打了个酒嗝,他示意员工把我挑出来。
我被送往了一家工厂,那里有许多像我一样的“老年自行车”。我们彻底改头换面了,新的防爆轮胎取代了原来漏气凹陷的;已经生锈的铃铛换上了崭新的,银色的表皮锃亮;座椅装上了皮革,车身喷上了黄色的漆,印着OFO的字样。
能够重新派上用场是件多么让人高兴的事,虽然不是太喜欢现在的配色(年轻时,我原来可是辆帅气的银色自行车),还有脖子上勒着个叫GPS的东西。
我的第一个使用者是个冒失的母亲,她把孩子放在我的车篮里!要知道,我这篮子可没有什么承重能力。于是,一路上,我都心惊胆战,生怕孩子有个万一,好在这位母亲不过是去附近的超市购物,很快刹停了车,抱下了孩子。
我的第一百零三个使用者是个居心叵测的男人,他居然想拆我脖子上的GPS!虽然我不喜欢这东西,但这可是我得以继续存在下去的基本配置呀。我想抗议,可完全是徒劳。完了,我可不想任人宰割。正当我内心焦灼之时,一群中学生走了过来。
“叔叔,你在干什么?”
“这共享单车是我们大家的,你可别在上面动什么手脚!”
晚霞照在我身上,把我染成了橘红色,我看着男人落荒而逃的背影,和少年们正气凛然的侧脸,心里暖洋洋的。
现在我依旧在服役,仔细算算,我也度过了三十三个春秋了,特别是仿佛重生后的三年里,我遇见了许多不同的人,到过了许多不曾到过的地方。
也许,下一个清晨或黄昏,便能邂逅你,我的读者。与我的剩下不多的余生里,共享一段短暂的时光,陪你走一段路,这路,也许我已走了千遍,也许从未涉足,但我这匹不屈的老骥,永远为此而欢喜。
【篇六:有您相伴,真好】
从含糊不清的学舌到口齿清晰的吐字,再到欢快地歌唱,是谁一直在我身边?从无知幼童到如今懂事乖巧,是谁的教诲在耳边萦绕?一次次跌倒,是谁一声声鼓励让我一次又一次从失败中站起来?是您,都是您,我亲爱的爷爷。
父母忙于生意,我从小便由您照顾。因此我的童年满满的都是您,那时的我是最无忧无虑的。年迈的你将所有时间精力都给了我,我像是一颗珍珠,被蚌细心的保护着,可当我犯错时,你又十分严厉,教育从不手软。
记忆深处,想起你给我买各种糖果吃。我赖着你给我买糖,你看看我满口蛀牙,虽总是十分麻利地拒绝我,还严肃地说:“看看你的小蛀牙吧,别吃了,等着该疼了。”但眼角眉梢明明带着浓烈地笑意,有时还偷偷地把好吃的放进我的小书包里。爷爷啊,您怎么这么心口不一呀!每一次我拽着你出门,我冲在最前面,你紧跟在我身后,你背着手望着我像只小兔子一蹦一跳,唠唠叨叨地念着“小娃娃~慢一点,等一下摔跤该疼了。”
小时候的我总是粗心大意的。记得有一次,回家的路上,我这只小馋猫,蹿进了小卖部,搜刮一番后,兴高采烈地蹦回了家。到家后,我开始慌忙地找书包,着急的哭喊着“书包呢?书包呢?怎么办?找不着了。呜呜呜……”你听见哭声着急地跑来,听说我把书包弄丢了,你就用那细细的长棍狠狠地揍了我一顿,还大声的责骂着。一向对我宠爱的你,面对我粗心大意的毛病,是绝不轻饶的。因为我知道这个毛病对我一生都是致命的伤害。
有一回,我捡了钱,高兴的跑来向你炫耀,你却将我骂得一塌糊涂,又带着我把钱交给社区办事处的阿姨。回家后还不停的教育着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只得灰溜溜的立在你面前,低眉顺眼地听着您的教诲。
细想,庆幸的是您陪伴着我成长,是您教我说第一句话,是您给我吃第一颗糖,是您教会我第一个道理,一切的一切都归功于您,我亲爱的爷爷,有您相伴真好!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我会像你陪伴着我一样,陪伴你走完余生的路,我敬爱的爷爷,您说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