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流行“切”】
最近,班级里流行起了“切”这个游戏。这是一个用手比手势一对一pk的游戏,像手朝下就是一个“切”,一个“切”就是一个“芭蕉”,要谁在没有“防”的情况下被“芭蕉”击中了,那人就输了。
下课了,好几个人的“魔音”在教室里回旋:“切,芭蕉,切,防……”也有在招呼的:“嘿,玩‘切’的出来,玩‘切’的出来……”我的几个好伙伴也迷上了“切”,下课的铃一响,就拉着我和她们单挑,真有够烦人。天天听着那几个重复的词语,耳朵都要起茧子了!其实这个游戏也没什么好玩之处,只是因为在班级里火起来了,不玩就好像落伍了一样。
老师上课时,凡是老师一不留神,班里就又火热起来:“切,防……”倒也有被发现的,可大多也都是好学生被发现,老师也只是摆摆手:“算了算了,下次别这样了!”所以,班里“切”的火热并没有削减。
这个游戏,好像倒真成大家不可分离的“伴侣”了,无时无刻,只要有空,就搭上几个朋友,又玩起来,甚至在上课,在听讲时。
“切”在班里流行一阵后,大家的学习成绩都下滑了。大家上课再也不专心,做作业也心不在焉,好几次被老师评价才集中注意力。
唉,“切”虽好玩,但也不能玩过火,导致成绩下降呀!如果早知如此,我宁愿班级中从未出现过“切”。
【篇二:经典与流行】
依鲍勃伦所言“人们通常不去做他们觉得对的事情,他们选择做比较方便的事情”,网文的大量涌现似乎情有可原,但也确实有些问题。
首先,作家既不是风向标也不是指南针,不需要改变自己的方向才能获得存在的意义。作家顾名思义是以写作为目的,陈忠实起笔《白鹿原》前曾对朋友许诺将创作出一部用来垫棺材的作品,反观现在的网文作家,他们所希冀的不过是一套垫房子首付的商品。书籍的意义已经从传志言道的火种化成了谋财获利的工具,作家的身份也从文化的传承者转为了文化的贩卖者,缪斯女神的魅力逐渐被香车美女所取代,这也许很现实,但也很可怜。
其次,努力去适应所谓的“流行的阅读取向”本就是非常可笑而又可悲的举动。当直播时代来临后,各种无底线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目的不过是跟紧潮流,赚些流量和噱头。而在网络文学的圈子里,这种现象更是曾出不穷,为了迎合“流行的阅读取向”,抄袭盗版已经屡见不鲜,雷同的情节与人物源源不断。网络文学开始逐渐变得同薯片一样,虽然品牌众多,但本质上还是一个马铃薯,也不曾有人想过做个薯条尝尝鲜。它已经成为了一种工业化,流水线生产的产品,模样类似,质量也还堪忧。
作家大致分两类。一类如司汤达在《红与黑》中自道“为少数的幸运者”创作,另一类则为了启迪民智,为平凡的大多数发声。但遗憾的是,在社会上,前者寥寥无几,而后者发出的声音大多也不堪入耳。至于读者,很多人无心考虑如何能成为那少数的幸运者,他们甘心沦为平凡甚至愚昧的大众,原因也很简单——毕竟这比较方便。
“流行的阅读取向”似一池水,当这池水清澈宜人时,大可不必故作矜持,但当这池水肮脏混浊时,也应该有弃之不顾的魄力。有识之士自当远远避开,至于那些一跃而下,甚至互相吹捧之流,不过是为了哗众取宠,至于混得一身脏水,他们想必不会在意。
真正的作品并无必要理睬当世人的检验,它唯一的审判者是时间。在十年之后,一定有人会再次想起“白嘉轩这辈子最引以为豪的是娶过七房女人”,但未必会有人继续念叨着唐家三少和他的史莱克七怪们。
流行不过是时间的奴隶,可竟有人甘愿沦为奴隶的奴隶,这是何其傻也。
【篇三:论流行与永恒】
青春的光环上总带有流行的色彩,忘了那是什么样的颜色。在这个安静的季节里,诉说着青春的永恒。
逝去的生命恍如水流浸润过的纸,即使晾干,依然会留下一痕一痕如涟漪般荡开的凹陷与突起,任谁如何努力地平抚都无法使之平整如初。如同我们的青春一样,伴着追逐梦想的信念驰骋与流行的列车上,传承着永恒。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年代,无论是红色的,还是黑色的。我一直在迷宫的十字路口处寻找着我的年代,一辆又一辆打着不同标志的班车驶过,只是见不到属于我的那一辆。
沉默着。开始思考关于十七岁的一切。理想,追求,还是别的什么?看者身旁的他们和她们,越发不懂得十七岁的我们真正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经常听到身边的人在肆无忌惮地谈论着今年流行的颜色,流行的发型等等,看着一些时尚的字眼从他们的嘴里蹦出,感慨着他们知识面的广博,殊不知他们对正儿八经的教科书却一无所知。
“流行”在我们中间开始蔓延,逐渐覆盖了生活的各个方面。
近来,“非主流”一词以热火般的气势席卷了我们90后这一代人。“非主流”所表现的是一种不真实感,它那模糊、朦胧的感觉吸引了很多人的忠爱。“非主流”图片,“非主流”音乐……凡是用“非主流”命名的一切事物都被我们用来“装饰”自己。它的孤独悲伤,颓废都恰如其分地诠释了我们的心情。当我们看着“非主流”图的时候,你的思想会静止,仿佛空气都会因此凝固,时间会在这一刻停止,那种感觉美好得让人近乎“上瘾”。“非主流”像毒品一样在我们这一代人中间开始“泛滥成灾”。
“非主流”一词源于台湾,它已成为年轻人的一种时尚,在街头随处可见。然而我们在追逐时尚的同时,是否还会在乎那些亘古的历史,永恒的情怀呢?
“流行”与“永恒”,似乎注定是我们讨论的话题。
青春的我们却没有经历青春的生活,每天都重复着同样的生活:上学,放学,回家,吃饭,上网,听歌,睡觉。背着个灰白色的挎包,屁颠屁颠地来来回回走那条走了十几年的老路。有人说,这就是我们的青春。如果我的青春只能是这样的话,我宁愿钻进被窝里,永远不要出来。
记得那年看到了新概念作文大赛上的一篇文章《被窝是青春的坟墓》。那年的我完全不能理解作者近乎畸形的文字,只是感觉特别有意思,他居然能那么抽象地把两个没有任何关系的东西牵扯到一起。看完之后我像笑,而且是近乎夸张的大笑,因为我突然发现自己每天从上床睡觉到起床,像是反反复复的死亡与重生,想起来很有意思。
与那时的我相比,现在的我越发懂得那些古怪的文字背后所蕴含的意义。那是一种青春的忧郁,它是人在这个时期所独具有的,并在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身上永恒延续。
青春的我们在追求时尚新潮的同时也印证了十七岁所具有的永恒的气息,这种气息永远不会磨灭。当它流经青春的你时,你便开始追逐流行的步伐,当你不再青春,它又会从你身上侵入另一个青春者的身上,如此延续着。
当青春的我们徘徊在流行的长廊之时,同时也在诉说着青春的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