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若可以,愿我们从未相识】
路灯像庄严的守卫人一样,守护者路人,望着那黑漆漆的影子,直至消失在黑暗的尽头。
这是你走的八十天,也是我第八十天走这条路,因为它能让我嗅到初识你的气味。“喂,姑娘,让一下,没刹车,快、快、快……”只闻到一股浓浓的烟草夹杂着些许薄荷的味道从身侧穿过,我倒下了。意识中,有人抱起我,拼命的冲向医院,有大滴的水滴滴在我的脸庞,那一刻,真的被你倾倒。
隐隐之中,这仿佛是一场无可逃避的邂逅。恋爱的100天,不知道感谢了老天多少次,让我遇到了你。爱上了每个夜晚。牵着手,送我回家的日子,没有话,只有这样走着,任路灯拉长我们的身影,仿佛要拉我们一辈子一般。
八十天前,我开始恨这条路,恨这些路灯没能守护你,恨那些可恶的贪财之人夺走了你。你可知,如果可以,那一次遍不让我醒来,该有多好。每晚,坐在路灯下,总会幻想《人鬼情未了》的场景,会觉得你也会回来,可是,为什么,八十天了,依旧什么都没有,心都被等待耗尽了。
若可以,元我们从未相识,我从未醒来过,那该有多好。
路灯依旧冰冷的站在那,拖着黑漆漆的影子前行。
【篇二:相识】
现在是我第二次见到他。他先看了我一眼,然后在我以为他终于肯理我而欣喜的张口想呼唤他的名字的时候,甩给我一个背影,转身离去。我无比失落,但又给自己打气:它已经不像上次一样反应那么大了,我一定能让他喜欢上我的。
他是我二舅姥家的狗,但我却从第一次和他见面时就深深的喜欢上它了:他离我远远的,跑到阳光下,歪着头,阳光把他的眼睛照了个通透,我清楚地看到他眼底的警惕和故意。它尖尖的耳朵竖起,微微抖动抽搐着,背像猫一样微微弓起,阳光照在他白色的毛上,像金丝与白线交织在一起,给它披了件白金色的衣裳,它没有叫,却让我感到了危险与恐惧——咬人的狗才不叫。我却因此对他产生了浓浓的兴趣。
我回忆的片刻,他就已经不知跑到哪里去了。我连忙去寻,最后在院子的藤椅下找到了它,它趴在藤椅的阴影下,一身白毛,白的刺眼而醒目。他睡着了,但翻来覆去并不安稳。我想摸摸它,让它舒服一点,可又害怕它醒来真的咬我,我半空中的手又缩了回去。
思虑良久,我捡了一根又长又粗的表面粗糙的树枝,轻轻梳理着它的毛,他不再辗转难眠,而是睁开眼看了看我,轻轻晃了晃尾巴,然后呼吸平稳、均匀起来。
大概过了一刻钟,我重新回到院子,藤椅的阴影下,一抹白色钻了出来。他抬起一只前爪,但没落下,而是定定地看着我。我试着呼喊他的名字,他终于像我无数次期望的那样,摇着尾巴扑了过来……
【篇三:一个不相识的人】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窗外正下着毛毛细雨,一个男孩进来了,他大喊道:“老板,一份肉丝炒面,要快,要快啊!”
我翻个大白眼,小声叨咕:“几年级的呀,嗓门跟扩音器似的。”他似乎听见了我说了什么,用粗粗的声音对我说:“你五年级的吧,才上到这呀!”我那时不知道有多少个恨他,但还是小声回答道:“是的。”
还没等我说完,“噗”一声,他坐到我对面了。我开始心慌了,心想,他不会打我吧,哎呀,这可咋办?不知为什么,他竟然把我的基训打开了。我又心慌了,心想,糟糕了,基训错了这么多,要丢脸了。可他说:“你有没有不会的题目?”
这时,我知道自己有一题真的不会,可又不敢问。
终于,我鼓起勇气,说道:“有一小题。”我点了点那一题,他却说:“好,我就给你讲讲。”接着,他向我解释这道题是怎么算的。不一会儿,我就懂了。
我刚准备感谢他时,爸爸拿着盒饭出来了,说道:“肉丝炒面,好喽!”我心想,爸爸,你出来的不是时候呀。可最后,他说了一句话,令我感动,这句话是:“不会的题来找我。”
他只是一个不相识的人,可我很想感激他。从那之后,我再也没见过他。
【篇四:相识瞬间】
一瞬间仅仅只是一秒钟吗?不!一江春水毫无特别之处,但每当日出、黄昏时,那一瞬间的美丽无不令世人惊叹。一瞬间可能包含永恒的美丽,花开时美,花凋时完。瞬间与永恒一合拍,就成了完美。
清晨,张开眼,厚实的窗帘早已被阳光尽染,晕黄的光线斜射进房间,越过窗台,洒满我的床被,柔柔地温暖着我的心情。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我背上了书包,迈着矫健的步伐来到了学校,一片片叶子随风飘动,仿佛是在欢迎我的到来。我怀着紧张而又好奇的心情来到了班级,我心想班上一定会有我认识的同学,可是老天爷好像故意跟我作对似的,放眼望去,全是一张张陌生的面孔,班上竟然没有我认识的人!
忽然,一阵风吹过,我不禁哆嗦了下身子,心里失落极了,心情一下子从高峰跌到了谷底,心中正埋怨着:咦?怎么会这样呢?一个老同学都没有,我要怎么跟新同学交往啊?唉……我越想越失落。
这时,下课铃响了,我刚想起身,离开这陌生的世界。忽然,一双手轻轻地搭在我的肩膀上,对我说:“我叫林珊珊,我可以和你交个朋友吗?”我惊讶地转过身,仔细地打量着她——一张俏皮的脸蛋上镶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一个可爱的小鼻子,嘴上还挂着两个小酒窝,显得十分灵动。她用期待的目光看着我。我缓了缓神对她说:“可以,我叫高楠泠,很高兴认识你!”
她牵起了我的手。瞬间,我的心中有一股暖流流过,我心中又多了几分安慰和开心,心情也一下子从阴转到了晴,不再那么失落,脸上也多了一份笑容。就在这一瞬间!我感到了无比的温暖,内心不再那么孤单……
如今,我俩已经是形影不离的好伙伴了,想想当初我们相识的瞬间,我心中的快乐仍挥之不去。
“叮叮当叮叮当……”我们愉快地哼着歌走向回家的路,也在一步一个脚印走向未来我们撒满花朵,散发花香的友谊之路。
【篇五:与你相识,真好】
在脑海里,有一个平凡的字迹——老师,在学校里,有一个伟大的人——老师,在心里,有一种特别的情感——师生情!
初遇孙老师
升入初中,让我不由的想起了我五年级的语文老师,他姓孙,长得很高,大约在一米七八,微胖,戴着眼镜,还让我想起了刚见到他的时候,心中暗想,他教什么科目?他的教学方法是什么?他会怎么给我们上课?带着这些疑问,走进了教室,叮咚叮咚,上课铃响了,我坐在第二排,看到老师拿的是语文书,然后我就拿出语文书,他讲课很好,字词让我们默写,文章让我们朗读,他总是让我们在快乐中学习,在上课时,他是我们的老师,在下课时,他是我们的朋友,我们都叫他老孙。他是我们的语文老师兼朋友。
装饰班级
周一,我们升国旗的时候,校长提到了班级装饰,我们一个个的想要跳起来,回到班的时候,老孙和我们说:“你们看到后面的黑板了吗?我们一起把黑板装饰完整。”于是,我们每个人都在说自己的想法,等我们说完了,老师觉得都不错,不知道该采纳谁的意见。最后,我们采用了投票的方法来选择,根据投票结果进行装饰。
开始装饰黑板了,像一家人似的,你说我叫,你拥我挤, “老孙,快来啊!看我画的”,“老孙,怎么样”,“我是装饰天才吧……”声音凡所应有,无所不有,老孙像飞一样过来过去,没过多久,我们就把黑板装饰的漂漂亮亮,在全校评选中获得第一名。
想“吃肉”小木棍
你们知道想吃肉是什么吗?你们可能是理解为,某某想吃肉了,但不是,想吃肉是一根小木棍,也是我们老孙的教具,上课的时候,如果有谁不听课或有小动作,让老孙看到了,老孙就会用想吃肉轻轻地打他一下,让他好好听课,结果,这位同学听课认真了,如果哪位同学成绩下滑了,轻轻敲几下,成绩就会直线上升。看,这是一个多么有趣的小木棍是多么神奇啊。
老孙,是您为我照亮前行的路;老孙,是您教我怎样做人;老师是蜡烛点燃了自己,照亮了学生!孙老师,您辛苦了!
杨庄中学初二(1)班 张金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