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艰难的抉择】
本来,我的家是一个幸福而又温馨的家庭。然而,不好的那一刻发生了,在我的面前,有两个选择,这个抉择对我来说是艰难的。我愣了很久,最后终于选择出来了,那时,我的心是撕心裂肺的痛!我竟然没有任何办法去改变,虽然我也曾试过去改变这悲伤的家庭命运,但是没有用。
在那个忧伤的日子没有到来之前,许多日子都是快乐的。今年的元旦节也是快乐的,可以说是我最开心的一天,因为是元旦节,是新年的第一个节日,团圆的节日。这天,阳光明媚,早上,十里之外的花香,都飘到鼻子的边上,外面的蝴蝶一个劲儿的飞,好像在空中翩翩起舞,树上的小鸟唱着悦耳的歌。啊,这里有美妙的歌声,华丽的舞姿,芬芳扑鼻的花香,真是太美好了!一整天,家里都是美好的,家人都聚在一起谈心,说笑。可是我没有想到,对于我的灾难,我家的灾难却降临的那么快。
那一天的早晨,我醒过来,阳光从窗外照进屋里,我想今天也一定是美好的一天。然而跟我想象的并不一样,那天对于我家来说是突然乌云密布,糟糕透顶。起来时,就听到屋里非常震耳的响声,这响声让我心里惊恐不安,爸爸和妈妈都吵了起来,他们都闹着要离婚。我劝了很久,他们都不听我的劝,我对他们狠狠地说:“爸爸,妈妈,你们离婚了,你们快活了,但有想过我们吗?有想过我和弟弟吗?要是你们离婚了,那我和弟弟怎么办?”爸爸妈妈都愣住了,他们停止了争吵,第一场浩劫终于过去了。又过了一个月,他们又为上次的事情吵了起来,现在,不管我说什么,他们不听也不理会了。终于他们决定离婚,让我选跟谁,他们逼着我,让我尽快说出答案,终于,我无奈地选择了跟爸爸。当我作出抉择的那一刻,仿佛我的心已经没有了。
过后,我一连伤心了好几个月,在这几个月中,我的心每时每刻都像被一万支箭射穿了似的。
到现在,我多么希望有一个团圆的家,有爸爸、妈妈、我、弟弟、爷爷、奶奶。啊!如果能回到元旦节时,那样开心,那样快乐,那样美好的日子,那该有多好。现在,有那样美丽的景色,可就是没有一个团圆的家啊!如果没有那一次艰难的抉择,那我现在多幸福啊!
【篇二:艰难一日】
“又到家长会了真是烦人!”“是呀!明天还去打球都没心情去了。”
在家长会的前几节下课的时候,都能听见几位同学发出阵阵惆怅的呼声。对家长会的”仇恨”溢于言表,一整天教室里死气沉沉的,同学们好似掉了魂一般,不知是因为家长会来了把魂魄惊散了,还是因为想利用这一天的时间在老师面前展现出最好的自己?
就连在体育课上平时的”刺头”也安分了许多,队列排得好似格外整齐,平时要到老师来了我们才能排好队形,才能停止我们的闲谈。而今天我们的队列以比平时快许多倍的速度排好,竟然没有人去闲谈,可能是这一天谈什么都会被扯到家长会上的缘故吧,没有一个人想往”伤口上撒盐”吧。老师都感到十分奇怪,眼神里充满了疑惑与不解,说:”今天你们班表现不错啊!”我猜老师当时一定是在想:这班今天怎么了,风格怎么变了?当我们跑步的时候速度好似也大不如前,环绕着我们的空气似乎也凝重了许多。
在当天好似每一节课过得都特别快,即使是我们不是特别喜欢的主课也依然不例外。我想,只有在今天我们才能体会到什么叫”光阴如梭”吧,我只希望时间过得慢一点,再慢一点。
该来的终归会来的,我多么希望我能学会一句呼风唤雨的咒语啊,只要我念上一句,立马就会下一场暴雨。这样,学校就会改变计划,把家长会延期。
可是,万里无云。
随着一阵下课铃响起,今天最后一节课结束了,家长会果不其然到来了。台上老师还在以最快的速度布置作业。门外,不少的家长已经站在等待,我的心”砰砰”地”撞击着我的胸膛。不知老师是会表扬我呢,还是会劈头盖脸地批评我呢?
在回家的路上这个问题一直萦绕在我的心头,久久不能释怀,不知道老师看到我的家长是板着苦脸还是面带笑容?老师还会在今天发给家长我们之前考过的试卷,我曾经当着家长放下大话说我考的特别的好,但一个又一个的细节让我的卷子显得特别狼狈不堪。
这一天的空气或许是因为家长会而变得灰蒙,天空也显得格外的阴沉,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已无心和同学聊天,连同学的笑话也唤不起我的笑容。
家长会也许是最难度过的一天,早至今日当初何必不努力学习呢?
【篇三:艰难困苦,玉汝于成】
我可以被毁灭,但是不能被打败
——题记
如果赐予我广阔的蓝天,我会在遥远的天际翱翔;如果给予我清澈的碧水,我会在深沉的海底漫游;如果赠送我巍峨的高山,我会在险峻的峭壁上攀登。
但我们总是感慨看不清命运的脸,彷徨在熙熙攘攘的乖舛间……
我们也许正处在逆境中,那就试着去接受逆境,只有这样才能拾掇失意后的坦然,挫折后的不屈,困苦难堪后的从容。
接受逆境,我们需要的是志气。王守仁说:“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王充是东汉的大思想家,但他少时家境贫困,无钱买书,便到洛阳卖书的地方读别人所卖的书。他虽然穷得没有一亩地可以养身,但心情却比王公大人还要舒畅;虽然卑贱得没有一斗一石的俸禄,但内心却如同俸禄万钟的人一样富有。这,就是逆境给王充的一切,即使没有真实的财富,却得到了比别人更富有的财富。是在逆境中他立下了志向,最终让他功成名就。
接受逆境,我们需要的是自信。林德曼认为一个人只要对自己抱有信心,就能保持精神和肌体的健康。当他一人独自驶进吞噬了一百多名勇士的波涛汹涌的大西洋后,林德曼博士遇到了难以想像的困难,多次濒临死亡,有时竟生绝望之感。但每当有这个念头升起,他就大声自责:懦夫,你想重蹈覆辙,葬身此地吗?不,我一定能成功!最后,他渡过了大西洋。也许正是因为在似敌似友的逆境面前,林博士的自信创造了奇迹。他接受了逆境的考验,更让逆境对他畏惧。
接受逆境,我们还需要骨气。骨气,是一个人的灵魂,是做人的根本,更是支持人的巨大力量。逆境,我们可以不屑一顾,将骨气进行到底!当苏武被匈奴人扣留并劝他投降时,苏武严词抗绝。即使用刀威胁他,他也把脖子伸过去,宁死不从。苏武没有忘记自己是汉朝使臣,坚决不做有辱国格的事,宁肯挖野菜,吃田鼠,也不向匈奴人央求什么。苏武在匈奴度过了19个年头,始终没有屈服,匈奴人只好放他回汉朝。他维护了国家的尊严,受到了人们的尊重。苏武将自己的骨气与逆境对立,。
要是你的心本来就在燃烧,那么一旦需要,掏出来就可以当火把。接受逆境,让自己更强大,更受人尊重。人,注定会处于被人指责,被人轻视,被人抛弃,被人怨恨,被人羞辱等逆境。那为何不使自己正确对待逆境,接受逆境,最后,战胜逆境。
【篇四:艰难的归程读后感】
《艰难的归程》是著名作家牧铃的作品,主要写了一只灰狗的故事。
那只狗一开始被人叫做“杂种”,被宠物市场淘汰,在将要被炖汤的时候逃了出去,开始流浪的生活。在流浪生活中,它与黑狗斗智,与巨犬斗勇,并练出了神速,后来它当了一只牧羊犬,改名“阿蓬”。有一次,它跟着牧人要把两百多头羊赶到新牧场,不幸遇到了山体滑坡,牧人死去,阿蓬与另一只牧羊犬忠于职守,力战三十头狼,被撕裂了半个下巴,受了三十七处伤,勇敢战斗直到等来了援兵,将羊群带回了牧场。
我很佩服这只狗,首先它很坚强能吃苦。在流浪生活中,它战胜了艰苦的环境,锻炼了自己。人也是这样,他们在创业的时候都很苦,但都能坚强地度过,不断努力进步,最后成功。
我还佩服它勇敢机智,忠诚于自己的职责。在牧羊人死后,它不怕三十头狼,也没有抛弃羊群,而是勇敢机智地与狼群战斗,直到与援兵一起战胜狼群完成了任务。我也要向阿蓬学习,在学习中要不怕困难,刻苦学习,坚持不懈地完成自己的目标和理想。
听完我的介绍,你喜欢阿蓬吗?如果喜欢,那就也读读《艰难的归程》这本书吧!
【篇五:一个艰难的决定】
人们常说:诚实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嘴里常说的“诚实”,在一些微不足道的事上,我们面对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错误,能否真的做到呢?
小学时,我负责擦黑板这个职位,一个周五我们组做值日,因为一个同学邀请我们去他的生日派对。所以我们草草的做了值日,连蹦带跳地就走了。对于水洒了一地,黑板上的数字公式,心不在焉。
可到了下周一,老师见到教室里又脏又乱,十分生气,对我们说:“前面讲台为什么这么乱,谁负责这里的?”我知道这是我错了。但如果让老师知道了,她一定会狠狠地批评我的。心中一个坏念头冒了出来:反正我是最后一个离开教室的,也没有人知道我没做好值日,谁也不说,谁也不承认,老师就不会追究责任了。但是,我又想,我身为一个中队干部,给同学做的必须是表率作用,上周五我做的不对,如果再不认错,我还是一个三好学生吗?老师一定会对不诚实的我大失所望。
我的脚如千斤铁一般,缓缓支撑着自己站起来,我的心不听使唤了,怦怦直跳,汗珠子“咕噜咕噜”地从脑门上只流下了脚尖,我明白,错了就是错了,谁从没犯过错呢,但不认错就更可怕了,这是不诚实的表现。我听过一个故事:列宁在小时候和朋友一起玩儿,不小心把姨母的花瓶打碎了,姨母回来以后,列宁主动承认了错误,因为他的诚实姨母没有责怪他,只是告诉他“下次注意”。我也从这个故事懂得了诚实的真谛。
我站起来对老师说“老师,对不起,我没有把黑板擦干净,我今天一定认真做好值日,希望您能原谅我。”老师语重心长的对我说:“没关系,我希望你以后做事要认真仔细,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从此我做值日时都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更重要的是:我会引以为戒,做个诚实、严谨、认真的人,凡事多考虑一下,留一个心,不犯同样的错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啊”。
【篇六:艰难的旅程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艰难的旅程》。看完之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条狗,因品种原因被宠物场的主人嫌弃。厂长叫一名训犬员将它”处理“掉。那名训犬员为了不浪费一身狗肉,决定把它命名“杂种”。并将杂种养成一条肉犬。杂种在养尊处优的处境下长大了,从未踏出过主人家里的小小的院子。它逐渐长的满身肥肉,连走路都走不利索。但它为现在不愁吃喝的处境感到快乐。当主人终于准备向杂种动刀子时,杂种一躲闪,竟逃过了刀,幸运的时,那刀刚好切断了拴了它多年的铁链。杂种自由了,它没命的跑,在宠物厂里找到了一处小小的容身之地。它在生活的威逼下,学会在夜晚行动,躲过看守的老黑狗,去垃圾桶里找吃的。渐渐的,它发现自己越跑越轻盈,身上的肥肉一点点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身肌肉。三十多磅的它已经能在宠物同那些100多磅的巨型猛犬抢吃的了。一起偶然的机会,它跑出宠物场,遇见了一些牧犬。杂种与他们成了好朋友。牧场里的牧民被它吸引,逐渐获得了杂种的信任。杂种成了牧犬里的一员。后来杂种凭借只自己的力量,领着二百多只良种羊从上百只狼的包围圈中逃脱,并带回了牧场。
很多时候,我们的出身确实决定了我们开始的艰难生活,但是,一旦去努力做,不放弃,就会创造奇迹。